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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流人员的自述

日期:1961-12-28 作者:苏志斌

苏志斌

沈阳市公安局劳动教育大队的同志,最近找了一个叫苏志斌的自流人员谈了一次话。下边就是苏志斌的自述。

生活靠收容所

我到过锦州、兴城、天津、北京、石家庄、保定、安阳、邯郸、郑州、洛阳、西安、兰州、西宁、汉口、驻马店、德州、济南、藤县、哈尔滨、大连、营口、秦皇岛、邢台、定县等地。生活主要靠收容所。前后已经被收容六七十次了。到那地方没被收容,我就自投。有时接济不上,就偷点吃,在火车上就向车长要。

听说哪个地方好就到哪里去

我怎么能到这些地方去呢?因为有这样一些方便条件:一个是遣送的时候自己报哪就送哪。我在德州报青岛就被送到济南。在天津报沈阳的就被送回沈阳。第二是给了车票自己去。北京就给我买过五次票,到西宁、沈阳、天津、郑州、哈尔滨去。第三是大多数地方把我们送到站就不管了。只是天津有两次,北京有一次,把我们送到要去的地方的收容所和接待部门。第四是被送的人多,护送的人少,中途可以跑掉,有一次,天津往东北送三百多人,只有五六个干部护送。到沈阳跑剩下的不到一半。

外流的人是听说哪个地方吃的好就到哪里去。一般的都报郑州。我也报过,被送到郑州几次,吃的确实不错。有的图逛。我就是想到各处看看,反正到哪都混饭吃,有的还给找工作。也有个别的是想到各处去偷。现在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不过没有办法,我就缺三样:户口,粮食关系和工作。

(摘自沈阳市公安局“情况简报”)

来源:《人民公安》1961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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