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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犯错误的检查

日期:1962-1-16 作者:原信阳地区行署财委办公室付主任, 李英

原信阳地区行署财委办公室付主任、李英

1959年我由地委财贸部下放到光山县孙(应加铁,下同——编者)铺公社从事基层工作锻炼和搞基层财贸工作重点。在这年的冬季正当信阳事件严重的时候,当时由于自己思想觉悟不高,原则性不坚强,以及存有严重的个人主义思想,从而犯了严重的违法乱纪的错误,造下了严重恶果,给党在人民群众中,造下了极坏的影响。

自从61年12月参加集中整风学习以来,经过个人反省交待,小组和大会斗争,一年多来在党的一再教育挽救下,使我逐步的认识到了信阳事件的性质及危害,同时更加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其教训是极为深刻的,终生难忘的。

一年来,经过领导上的多次组织查对和自己反复反省检查,为了帮助组织上最后把问题弄清,现在我再次本着党一再教导的实事求是、忠诚老实的态度,将个人在59年冬所犯的严重错误检查交代如下:

(一)

1959年12月上旬一天下午四点多钟,我正在自己住室写调整基层财贸体制试点第二期简报”,孙铺商店付主任余绍良慌慌张张在我的窗外边走边叫喊:“李主任、李主任,刚才捉住一个小偷,现在后院,你快去看看吧!”说罢就有出去了,(这个小偷是余绍良等人赶到孙铺北地捉住的,捉后拉到北头食堂搜查打了一顿,又拉到公社找内政科干事舒成善,和舒成善一起弄到商店后院的,这是余绍良说的),我放下笔就去后院看,我一出门就见一群人就那里围着他七言八语乱说乱问(我能以记起名子的有公社内政科干事舒成善,工商联的舒传芳,营业员徐小兰,服务员陈常英等,另外银行营业所的李照茂等也能在场,还有一些记不清了),我还未走到跟前小偷张立全就一头向地上砖处碰去,倒地不起,我慌忙走到将他拉起来,因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向张立全说:“你姓啥,那里的”,张立全说:“我姓×,是曙光大队的”,张立全刚说完这句话,内政干事舒成善立即驳他说:“你是曙光的?你们这些小偷我那个不认识,你是龙台的,还胡吊扯”,别人就骂他不老实,我有向他说:“你为啥碰头,你把头碰破,弄流血,这是说你自己碰的呢,还是说是别人打的呢?”张立全只是说:“我不能活,我不能活”,并不答复,他为啥碰头,还问了几句其他的话,正在这时,余绍良慌慌张张从银行营业所后门(营业所后门与商店后门通着,在一个伙上吃饭)领着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人走来,边走边说:“不怕你这个吊家伙咀硬,这有检举人”,说着就叫着青年人与张立全对证,这时忘记是谁把张立全全身上搜出的东西交给舒成善,我就过去查看,是一个装纸烟的铁盒,内有一些零钱,几只纸烟,几尺布票,等等,我和舒成善一样看看又数数,这时余绍良叫那青年人与张对证,张立全仍不承认,七对八对,余绍良火了,就说:“我看是不给你来硬的是不中,走,弄到前边把他绳起来”,一群人就推推拥拥把张立全往前院弄,这时我和舒成善也随后跟去,而没有及时反对和制止他这样作。到前院就弄到饭厅里去了,我就到饭厅里,这时余绍良等几个人把张立全捆吊起来,边打边追问,正在这时,商店秘书蒋修强从外边回来,见打小偷,不知他在那里摸了一根板凳腿,照张立全的屁股上狠打,另一个营业员(忘记是郑朝庭还是万克荣)手里拿个棍去打张立全的头部,我用眼瞪他一眼,制止了他,并对他说:“你打他的头干啥,你要是一下子把他打晕死了怎么办?”,由于蒋修强打得很,同时因吊的不高,张的脚尖可以够着地,蒋修强打他时,张护疼挣扎,一下子把绳弄断了,这时, 我见绳断了,就对他们说:“你不能找个结实的?”他又跑去找了一根结实的重新捆吊,继续打逼,在他们打的时期,自己也不断插言追问,因人多乱追问,我在问他时,为了教他听清和答复,也曾用手指指他的脸。这时下放付主任武善斋(原专区商业干校政治教研室主任)从粮管所回来,见打小偷围上去就说:“又是这家伙,他在龙台一贯偷盗,还戴高帽子画脸游街,是个老干家。”并指着当时那种捆法(当时他们是连胳膊带身子胡乱的)说:“你们这样绑太便宜他啦,光绑两个手脖哎”,蒋修强、余绍良等又重新按照武善斋的那样捆吊起来。这时,因原来绳的另一头拴在顶柱上,张立全光用脚够攀,我指着一旁的一个马车盘说:“你不能拴在马车盘上,自己也走过去把车盘上的乱东西拿掉。” 这时税务所,邮电所,兽医站,营业所等单位的商店搭伙都陆续来吃饭,不少人也都围上去打了。我见一时弄不出结果,而余绍良、舒成善他们开始弄的,他们又在,我便端饭碗回自己屋去了,吃过饭连碗也未送,就点起灯写起文件来了,蒋修强在我窗外说一句:“李主任那个小偷怎么办?”我因正集中思想写文件,没多考虑,我就说:“你去找余主任”,他就走了(以后听说蒋修强和两个营业员把张送到公社找舒成善,舒不在屋,说交给一个姓李的干事,放在公社过门下,连衣服也没给穿,舒回来后才送到收容所去了”。

次日清早,我因当晚写文件睡的晚了,起床后还未吃饭,蒋修强就慌慌张张跑到我屋说:“昨天晚上逮的那个小偷快断气了,”我听说后,心里一惊,忙对他说:“你不快到医院找医生给他看看,再给他熬点热汤喝喝,”说罢,蒋修强就走了,又过了一大会子,蒋修强回来说:“不中了,已经断气了,”我说:“你快去找余主任,武主任,研究研究看怎么办。”余绍良、武善斋找来后,蒋修强又说了说,大家都很害怕,我说:“不管咋着,得去找公社吴书记(当时公社第一书记,县委书记处书记)回(应为汇,下同——编者)报回报”,叫余绍良去,余不敢去,他叫我去,说我是地委财贸部下放的,到那里好说些,我就去找吴良保,把这事给他回报后,他当时也没说什么,只是埋怨地说:“你们领导上也不管管,打也不要打这很,天这冷,又没吃饭,咋不死呢,你对舒成善说,叫他给龙台打个电话,问问他家还有啥人,通知他们领回,再给他们几个安葬费”,我转告舒成善后,回到商店,他们还在等着我,我把吴良保的话又说了一遍,蒋修强门市部小冯家是龙全的,他也可能知道他家有啥人,我说:“你去问问他”,又过一会,吴良保打电话又叫我去,他对我说:“最近社直部门不断打人,为了避免今后再出事,你们支部要写信检讨,同时还批评说“你们打小偷也不叫公社知道,公社是政府,小偷应由公社来管”,我说:“是余绍良和公社舒干事弄到商店去的,老舒还跟着来”,他没再说别的,我回去又把这话对他们几个说了,他们叫我执笔写,余绍良、蒋修强又分别把开始和以后的情况说了遍,我写好后一念,余绍良说写的太具体了,蒋修强主冰应带他的名子,武善?说他那话不是那样说的,都不同意,这时余绍良说,“咱去找找公社党委办公室张主任,问问他怎样,叫我和他一起去找张少廉,张少廉也说写个原则,检讨就行,不一定那么太具体,以后又重新写了一份交给公社党委了。公社党委也没有再说什么。舒成善打电话了解张立全家已无人,单身一个,给吴良保说后,就由公社内政部找人给代埋了。另外,在余绍良、蒋修强等人吊打另一个小偷谭天江时,自己也曾在场,在他们打时,自己也曾插言追问,同时还用菜叶子往他脸上打了两下子,后来钱交出来后,这个小偷就送公社,说话送县去了。

(二)

对于这种严重的违法乱(应加纪—编者)和由此而带来的恶果,我个人负有重要责任,当时自己身为地委财贸部的下放干部,同时也是商店里的负责人之一,对于这种违法乱纪行为,没有能坚持党的原则,坚决加以反对的制止,而是采取一种自由主义态度,放弃党的政策原则,同情和支持了这种恶劣行为,以致造下了严重恶果。当时我为什么采取这种态度呢?从思想上检查,主要是当时当地严重违法乱纪情况下,思想上动摇了,犹豫了,因为在59年冬季,光山的违法乱纪十分严重和普遍,见到原县委的很多负责干部也都亲自主持会场打人,甚至亲自打人,如原光山县委书记处书记赵明英、吴良保等在孙铺召开几千人大会主持会场斗打下边的干部,公社党委会议开会斗打大队支书,党内反右倾也是打人,而他们亲自在会场上都不加过问,逮扑法办杀牛杀猪,几乎天天如此,弄的下边违法乱纪成风,逢会就斗,一斗就打,打人成性,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思想犹豫了,认为你们都是县委书记还开会打人,你们不仅不制止,有的还亲自出手打,我才没有法管呢,就是以后上级追查,这种打人也不是我叫打的,更不是从我这里兴起来的,所以对下边干部打人就采取一种不加制止的自由主义态度。同时,另一方面自己也常常在思想上原谅他们,认为基层干部就是简单,他们不会讲道理,缺乏法纪教育,不会采取说服教育方法,作风粗暴简单,所以动不动就会来武的,动手动脚打人这是必然的。由于这种思想的错误支配,所以在商店后院余绍良叫往前院拉,弄去吊打时,自己就没加反对和提出制止,但也不是完全支持他那样作,而是放任不管,同时又见公社有人跟着,他是专门管这事的,自己也就更没有提出不同意来,也就随之跟去,见到他们绑吊起来打时,心想他不过用这办法威胁他,把钱弄出来,只要不打破皮,打伤也没啥,所以在他们打时,自己也就插言追问,见别人打他的头,怕打出事来,就提出制止了。总之,由于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不高,党的原则性不强,在党的政策原则遭到破坏的情况下,不能够坚决的维护党的原则,而采取了一种严重的自由主义态度,放弃斗争,对干部无原则的迁就姑息,以致于自己这种错误思想和行为,直接的起了同情和支持他们违法乱纪。而忘记了党一再教育的原则,也忘记了党的铁的纪律,更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对党缺乏忠贞,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严重关头,都应该坚持党的原则,向一切破坏党纪国法的行为开展坚决的斗争,党的原则,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而自己在当时却把党一再教导的原则忘记了,对违法乱纪行为熟视无睹,不是以党的政策原则、党的纪律为准则,而是以某些干部的错误言行为标准,结果是错上加错,违法了党纪国法,造下了严重恶果,这一血的教训是极为痛心的,永生难忘的。

总之,由于我的错误,带来的危害是极为严重的,破坏了党的纪律,违犯了国家法律,助长和支持了下边干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造下了无法挽回的后果,犯下的罪恶,给党在人民群众中造下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自己负有重要责任。为了挽回党的影响,接受教训,同时也为了教育改造我本人,现在我除了在党的宽大下,痛改错误,立功赎罪外,并忠(应为衷——编者)心的请求党给我以应得的处分。

以上检查,如有不妥,请指教。

李英1962年元月16日

来源:

河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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