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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五人小组关于银川地委肃反运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1956-5-0 作者:[待确定]

省委五人小组批语:

银川地委五人小组经过甄别正式定案者167件,其中对不属于5%而取消的70名重点分子的情况作了具体分析,分出类型,找出原因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以利团结和工作。这种做法是可行的,特印发各地参考仿行。

附:

银川地委五人小组关于肃反运动情况简报

地委甄别定案小组截止4月12日,共受理了甄别定案材料241件,经过甄别正式定案者167件(占原重点566人的29.5%其中须报省甄别的8件),已审查成熟即将定案的12件,正审查的23件,材料不成熟退回查证或补充的39件。

已经正式定下来的案件中,属于反革命分子71人,(其中土匪4,特务16反动党团骨干20,反动会道门头子13,将匪军政警宪人员中的反动分子10,敌对阶级中的破坏分子4,现行反革命破坏分子4)其他坏分子26人(叛变分子2,流氓3,各种刑事犯罪分子21)取消重点70(占已定案数的41.9%)。在97名反革命及其他坏分子中,决定法办的18人,劳动教养24人,给行政处分31人,免于处分24人。

取消重点的70人,综合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历史上是五方面敌人,汉奸,或有过反革命罪恶,运动前已作过交代经过查证在重要情节上已交清,再未发现新问题或重大问题者共18人,其中有4人已作过处理。在这些人中,有14人工作表现尚好或表现一般,有4人工作不负责任,有错误和思想作风有毛病。原来确定重点的根据是,交了组织怀疑有活动,交了活动认为不彻底,交了中统还怀疑是“军统”,工作中表现不太好或发生过错误,就认为是现行活动。如中统特务程廖善,解放后已向政府登记,并管训处理过,工作表现尚好,此次还怀疑其是“军统”活动未交彻底,特务分子温之斌参加中统党纲的问题,在运动前已交代,工作中不负责任,有思想毛病,男女关系不正常,征克美反动党干问题,过去已交代,此次又交出防奸小组长。搞的结果,除有些人补充交代了一些政治历史问题外,一般都是把过去交代的重新较具体的交代了一遍。

2、以反动身份和反动职务怀疑有问题,而确定为重点的7人,其中怀疑是特务的3人,伪党干和土匪各1人。如刘国安同志曾在邮电检查所工作过就怀疑其是特务,杨景川任伪党部当过干事,也怀疑是骨干。经过查证,否定了这些问题。

3、和反革命分子关系好或被反革命利用作过一般工作,但无重大罪恶而列为重点的5人。如申瑞潮与特务认识,并给送过一封信,李润生给土匪放过哨。经过斗争调查,无其他问题。

4、亲属(父、兄)是反革命,认为本人必有牵连,而列为重点的3人,如朱克明的父亲是一特务分子,本人也曾被特务利用监视过进步学生,阎廷秀的哥哥是土匪头子(已镇压),有人检举他也是土匪。经过调查对证,本人仅有一般历史政治问题。

5、隐瞒一般政治历史问题或比较重大的政治历史问题,或者因本人过去好吹嘘自己的“过五关,斩六将”及有人检举,认为“历史复杂,一定有问题”列为重点的19名。经过斗争和查证,一般都有些问题,但不属于反革命和坏分子。如李如楠隐瞒了46年以后的伪党干,但无活动而取消了重点,段永章认为历史复杂,且隐瞒了三青团,过去被捕过,而作为叛变分子打的,梁景藩“吹嘘”去过香港,刑文德、李光成说过去加入过共产党,梁作栋有人检举是区分部执行委员,经调查研究,都是假的。

6、思想落后,对党对组织不满,经常散布不满情绪和反动言论的5人,如王殿忠(医生),处理医疗事业牵涉到他时说:“当医生的是脚踏三院,身子坐在医院,一支脚踏在检察院,一支脚踏在法院”等不满情绪,赵文琦在批判自己的错误思想时曾说:以前对信仰天主教,甚至比对待工作还认真,工作中有点错误,也列为重点斗了。这些人都无政治背景,属于思想落后。

7、属于一般贪污、盗窃、乱搞男女关系,违法乱纪等品质恶劣的坏分子6人,仅系一般刑事犯罪或不足犯罪,不应列入5%。如橄维政曾诱奸过一个15岁的女学生,王德山也是属于偷盗和男女关系问题。

8、责任事故或工作中有比较重大的错误,应该查清处理,但不属肃反范围者7人。

从以上定案情况来看,根本没有问题属于完全斗错了的还没有,但其中有些人却是“旧帐重提”,没有搞出多少新问题。这就使得斗争面有点宽,且分散了精力。其原因不外是:

1、政策界限不清。在排队和斗争过程中,没有划清那些是过去交代的,是否还有新问题,对于反革命分子的一般关系和政治上的联系划分不清,家庭问题与本人问题划分不清,落后言论与反革命活动划分不清,责任事故与反革命破坏划分不清。

2、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必要的材料,因而在排队中排出的重点分子,疑点多,根据少,心中无数。

3、轻信本人交代的材料,对检举问题缺乏研究分析。对有些假坦白、假检举信以为真,而列为重点分子进行斗争。

根据上述应取消重点分子的情况看,他们虽不应列为5%范围内,但都有不同的问题或疑点,在肃反运动中不斗是可以的,但既斗争是否一律都错了呢,是否都要给道歉认错呢?这就要根据具体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从这些被斗的情况看,他们都还大大小小的有些问题,只要我们不把他们定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就不能算错。至于对他们斗争了也不能算错,因为向有问题(不管什么问题)的人作斗争,这不仅是在运动中有,即在经常工作中也是有的。斗错了要认错的只是对根本无问题的人及非反革命问题给作了反革命问题结论或错捕了的人,据此,对上述应取消重点人的处理是:

历史上是反革命,运动前已交代清楚,作了处理或虽未作处理但依据其罪恶程度及几年来的变化不需处理者,均应作出结论给他们放下包袱,不要再作反革命分子或其他坏分子,并要他们好好工作。

有反动的思想和言论,在小组会上进行过批判或追查过历史是应该的。在问题已查清,可作出没有政治问题、但有思想毛病的结论。

对历史复杂和社会关系复杂的人,因为怀疑进行审查也是应该的,问题查清作出无政治问题的结论。

肃反中审查出有历史隐瞒和政治隐瞒,虽非属于5%的反革命问题,应作出审干结论并依情节轻重,作适当处理。

属于责任事故和一般的刑事犯罪问题,在小组会上进行斗争批判,弄清问题也是对的。应根据情节轻重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给予适当处理。

总之,要通过对这些人的处理,进一步讲清党的政策,达到既团结了95%左右的好人,也不防害积极分子和广大群众的肃反热情和积极性的目的。

不妥之处,请省委五人小组指示。

来源:《肃反文件(第二辑)》[绝密],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办公厅编印,195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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