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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广西平南、桂平两县清匪反霸的报告

日期:1951-1-24 作者:[待确定]

华东局、西南局、西北局并福建省委:

此件很好,发给你们参考。

中 央一月二十四日

广西平南桂平两县清匪反霸报告

李粟[栗][1]并陶[2]、省委、分局、四五军并报中央:

十二日电悉:平、桂两县经验甚好。剿匪之后来一段反霸清匪运动,是必要的。在方法步骤上,先由县区政府和军队工作队经过调查,将罪恶重大、群众最痛恨的匪霸分子由人民法庭加以法办(反革命分子先由公安机关或部队保卫部门审讯),再行引导群众起来查匪反霸也是适当的。经验证明,这样会使地主阶级的统治与气焰遭受到第一个严重打击,他们用以镇压农民的枪支也可以起出来,并解决群众一部分经济要求,使贫雇农政治地位提高,为下一步做好准备,望告下边同志采取这个办法,并懂得这个斗争应着重在政治上打击敌人,打击面不要过大,不要形成分浮财、挖底财运动。即在土改区,也不要由这个运动代替划阶级及没收、征收等下个步骤的工作,以免形成混乱。在这一段运动推动之下,应经过整顿与壮大农协、民兵等工作,再发动一段退租(从解放后起)退押运动。这一段运动深度与规模必将更大,也必将结合发现与打击到分藏在各地乡村的恶霸及土匪分子,形成前一段运动的深入,并为土改做了准备。无论反霸清匪或退租退押,均应注意面上的控制和法办不法分子之外,仍采取由点到面波浪式结合跳跃式发展的方式,即是使群情高涨,干部较多。这些工作不比土改,因而点可以选择稍多一些,发展较快一些,但仍不可全面动手,一下子“轰开”。须估计到此时群众只有热情,尚缺乏组织与斗争经验,干部还不熟悉情况,经验也少,如采取全面动手的方法,可能引起分浮财式的清算运动,陷指导上于被动应付状态。望即将平、桂两县具体经验加以总结,教育干部。省委对于这类地区如何土改发一个具体指示。这类地区很大,不可只顾土改区的指导,无论土改区非土改区均望注意引导群众,照顾生产,将所得果实尽可能用之于准备春耕上,特别你们那里春耕季节来得较早。

中南局一月十八日

李粟[栗]一月十二日原电如下:

据初步了解,平南、桂平两县属凡是经过激烈反霸斗争的地区,不仅在政治上彻底打垮了地主恶霸长年奴役统治农民的威风,随之作为镇压农民的枪支也被收缴,其经济基础也遭受了严重的打击,贫雇农真正抬起头来升上主人翁的地位。部分地区且已呈现农民斗争的高潮。由平、桂两县的经验证明,只有经过一场激烈的反霸、清匪斗争,才能彻底摧毁封建势力在农村中政治上统治的优势,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发动群众的斗争情绪。哪里反霸斗争最彻底,哪里的农民优势始能真正树立,农民才敢于公开地、忠诚地支持我们,因而其他各项工作如:收缴枪支、肃清散匪、征粮、扩军、组织和改造农会、民兵等,都能得到迅速的完成,并能真正打破和平发动群众及和平分田的倾向。广西特点,我们认为反霸、清匪的群众斗争,是发动群众适时完成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当前解决所有问题的重要环节。从此次行动的见闻中,更深刻地感到,欲如期顺利地完成剿灭土匪,发动群众的紧急任务,必须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大胆地放手(只要有我工作干部的严格执行),迅速展开全面的反霸、清匪斗争运动。由于广西绝大部分地区的恶霸和地主、土匪实质上是三位一体,且拥有强大的枪支,时时刻刻威胁到农民生命的安全,这也是与别省的恶霸大有区别的地方。如不将那些恶霸、匪首有计划地逮捕起来,经过斗争严厉镇压一批和长期地关押一大批,基本群众确实不敢起来。因之,广西的反霸斗争,当群众尚未觉悟和恶霸地主手里有枪的时候,在方法上还必须由县、区政府和军队及工作队首先动手,再引导群众直接行动,勇敢地向匪、霸、地主进攻。以上意见,请省委考虑。

注 释

[1]李、栗,指李天佑、栗在山。

[2]陶,指陶铸。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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