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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天津市公安局关于“三反”中处理民警问题报告的批示

日期:1952-4-24 作者:[待确定]

徐子荣同志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区党委及所属公安机关:

一、中央原则同意天津市公安局关于“三反”中处理民警问题的报告,兹转发各地仿办。各市公安局也应像天津一样,对民警问题作一次具体研究。中央公安部徐子荣同志三月二十三日关于民警问题向中央的报告,前已转发,望—并加以研究,并提出你们解决民警问题的计划。

二、天津市公安局对现有民警拟改换二千四百人,占该市民警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一强,较中央公安部原预计数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为高。北京、沈阳两市—民警拟改换百分之三十左右,即可解决问题。望各地考虑以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作为改换民警的控制数,是否适当,有无困难。天津市改换民警之比例,能否缩小至百分之五十,也望考虑,并将研究结果及意见报告中央公安部。

三、根据各地公安系统“三反”中所暴露的情况看来,全国民警必须在“三反”中加以彻底的改造。改造民警的关键在于一方面调整现有民警的成分,将那些政治上不可靠的和贪污成性、罪恶深重、民愤甚大的坏分子,坚决清洗、转业、资遣,直至劳改法办,以纯洁民警组织,而另方面对一切尚可改造的民警(包括一部分旧警察在内),则应继续留用,在工作中不断教育和改造他们。“三反”后各地应在民警中建立和加强党的工作与政治工作,建立政治工作机关,经常以轮训或每年开展两三次人民民主检查运动的方式,进行政治、思想与革命纪律教育,以提高民警的觉悟,并随时处理民警中一切错误的行为和思想作风问题,坚决克服其旧警察的作风。只有把组织整顿与思想改造二者结合起来,双管齐下,才能把人民警察建设得好。否则,即便是改造了一部分或大部分成分,仍不能保证民警不再受旧警察作风的熏染和影响。

四、天津市公安局对拟改换之二千四百人,采取五种办法,并分两个步骤处理是正确的。望督促其作出具体计划,妥善安置,务使被清洗、资遣、转业的分子不致流浪失业,为害地方,实为至要。各地对此亦应予以足够的注意。

五、新警的补充问题,北京、天津二市拟由中央公安部商同公安司令部统一从部队整编中抽调。其他各市均望由各中央局、分局商同同级军区启整编部队中抽调,并注意尽可能吸收一批工人及青年知识分子参加。

中 央四月二十四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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