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广东省土委会关于纠正错定成份的通报

日期:1952-7-6 作者:[待确定]

根据各地报告,春耕后进行土地改革的这批乡,在划分阶级工作上,注意了深入思想发动,一般说,是顺利的、正常的。但亦有少数的乡,没有把阶级划分准确,使所划阶级成份,不符合其本人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文件的规定。其主要的偏向是提高乡初步摸底统计,即有富农13户、中农9户、小土地出租者2户、贫农2户,共计26户被提高了成份,误划为地主。澄海县蓬中乡谢升为家有2人,带有家属,10余人在南洋经商,1947年买了5亩田,也被划为地主。河源下屯乡、仙塘乡所划地主都占全乡总人口20%以上。曲江东华乡土地改革时只1户地主,现在却补划了35户地主。此外,其他各地亦有发现提高成份的现象。其次,也发现有个别乡将地主划为小土地出租者或富农、中农甚至贫农,使地主漏了网。

划错成份的主要原因是:一、干部对划阶级标准没有很好学习和在群众中很好的贯彻,许多人认识上非常模糊,把劳动标准定得过高,以劳动力最强的农民作标准,使许多有主要劳动的变成了只有附带劳动。如惠阳仙洞乡,有些村干部强调“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才算主要劳动;从犁田到收割,整个生产过程都必须参加,才算有劳动;有些妇女上山打柴、担肥、挑水等都不算劳动。亦有的单纯看政治面貌或只看剥削,不看占有而订成份,把做过坏事、有罪恶、有民愤的订为地主;占有土地很少,因丧失劳动力或从事其他职业不参加农业劳动的,划为地主;甚至片面看经济较富裕的,也划为地主。二、群众思想上存在有“多划地主多得果实”的思想,因而故意提高成份。我们有些干部明知不对,但不去纠正,怕别人会批评立场不稳。三、我们干部和群众中存有“赶时间,赶任务”的思想,由少数人包办,粗糙、潦草,简单从事。如紫金自然乡匆匆忙忙的划,结果把6户富农划成了地主;海康港东北村划阶级时不准地主申辩,划富农即禁止讲话,由干部包问包追,群众在下边随声附和,或喊一声就划定成份。

这些乡由于捉高了成份,扩大了打击面,应团结的未能团结,应中立的未能中立,甚至伤害了自己人,不但不能分化孤立敌人,打不倒地主阶级;相反的,给敌人以造谣、诬蔑、挑拨的机会,引起群众怀疑,增加土地改革的阻力。这是一个严重问题,各地领导上必须认真检查,及时纠正。

一、在未划阶级的地方,不但要注意发动群众的方法,还要十分注意将阶级划准,要切实发动群众,反复讨论,最后区级领导要切实做到逐户审查批准,务求不提高一户成份,不漏网一户地主。

二、在成份未经批准定案前,应准许被划者申辩,以求慎重处理。

三、已划完阶级的地方,区级领导干部应开一次会议,研究所划阶级有无错误。如发现有错误,即应召开全区土地改革乡的积极分子会议或代表会议;讲清道理,将无把握的户进行研究,发现错误者即进行纠正(注意不要伤害群众情绪)。已进行没收之乡,即应在结束土地改革中认真注意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是改正阶级成份,并坚决退回或补偿中农被没收的东西。

来源:原载1952年7月6日《南方日报》。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