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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委会关于一九五二年完成土改地区情况的报告

日期:1952-11-15 作者:[待确定]

中南土委:

11月13日电话指示收到。过去我们没作书面报告是不对的。今后每月作一次文字报告,下旬送到。

我省在目前,已有58县,2,100万人口地区完成土改。其中1951年完成者400余万人口地区,1952年完成者,约近1,700万人口地区。两期土改是有很大差别的,前者可说很不好,后者一般合乎土改规格。1952年完成土改地区,就来电所指内容,作如下报告,并作为11月份报告。

第一,贯彻政策的情况与深度:从总的方面看,政治上经济上消灭封建是彻底的。但一面仍有不彻底的方面,一面区别对待不够,有透底的方面,也有不少错伤的现象。

所谓消灭封建彻底,一是没收彻底,据41个乡调查材料(一类9,二类14,三类2,类型不详者16),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的90%以上,房屋的70%以上(因华侨地主房屋不没收),耕畜农具的90%左右被没收。据18个县24个乡的调查,土改后地主平均每人占有土地1.01亩,折产量287斤,贫雇农平均每人占有1.83亩,折产量516斤。二是政治打击地主阶级较彻底。

据5县6乡的调查,地主中有80%被打倒。据46个乡调查,地主阶级中约占7%左右的人口受到处死、判徒、自杀或其他原因死亡的严重打击。据16县21个乡调查,地主阶级中约占30%的当权派与大地主户中的当权人物,其中50%受到处死、判徒、自杀或其他原因死亡的严重打击,30%逃亡,其余20%,一半已打倒,一半尚未打倒。三是追要余粮较彻底(以下详谈)。

所谓仍有不彻底的方面,主要是对大地主当权派打击仍有不彻底的。首先是尚有10%因群众发动无充分,揭露其罪恶很差,因而未打倒,30%逃亡未抓回(一部分逃亡海外,无法抓回);其次,地主阶级中抗交余粮的约占10%,其中80%是当权派大地主。

所谓有透底的方面,一是对有些中小地主打重了些,即要余粮无底,随之而来的自杀很多,春后秋前自杀有过万人(其中少数是当权派大地主,一部是劳动人民),同时,对有些小地主没收透底,超越了土地法的范围。

所谓有不少错伤现象,主要表现是:

一、提高成份,错划阶级相当普遍与严重。主要是多划地主,把一些富农、小土地出租者、小土地经营者以及个别中农划为地主。此外,还有多划中农,多划乡村非农业劳动阶层的现象,这些多是由贫农错划的(这些人并未在经济上受到损害)。

二、侵犯工商业,违犯华侨政策。主要是由于追要余粮中看山打柴。

三、自杀现象很多,其中不少是非地主成份者。其原因:一是错划阶级追要余粮;一是报上当中追逼代藏封建财产,一是执行对乡村中有罪恶、有污点的非地主成份者的政策有毛病。

总之,广东土改中政策上主要偏差是:提高成份,错划阶级;自杀现象严重,侵犯工商业,违犯华侨政策。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追余中有毛病;打击面过宽。

第二,关于追余粮与报上当问题。我们所以强调追余粮,有两个意义,一是尽量多解决贫雇农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困难,一是通过追余粮,使农民对地主的斗争尖锐些。从运动结果看,正由于强调追余粮,故余粮较多,每乡平均约10万斤左右,多者达五六十万斤,一般满足了贫雇农(但仍有10~20%未满足户);同时,也使得运动更加猛烈,斗争更加尖锐。通过这个斗争。大大发动了群众,严重的打击了敌人。广东土改时间短,干部弱,所以能搞得较彻底,除运动结合镇反,强调斗争外,强调追余粮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经验同时证明,强调追余粮极易出偏差。广东土改中所出上述偏差,均直接或间接与追余粮有关。

因此,问题是余粮必须强调(但应适可而止),偏差必须防止。我们追要余粮的大体过程是:起初干部无粮论无信心的右倾思想均很严重,我们强调反对这种右倾思想;继而,干部在追余粮斗争中,取得一些胜利,则逐渐发展为要粮无底,看山打柴,不从实际出发,不区别对待。我们则强调控制,主要是不准侵犯工商业,不准违犯华侨政策,对地主要区别对待,要粮有底,即对30%的大地主要坚决要1年租粮,50%的中地主,可少于1年租粮,20%的小地主不予追要。下层领导与干部,曾一度对此精神有抵抗,偏差未能停止,后经领导反复强调,此种精神逐渐为干部与群众所接受,余粮并未减少太多,偏差已基本克服。

此外,关于报上当问题。广东土改是在全国胜利,开国3年,全国土改接近完成的情况下进行的,地主阶级更有准备。其抵抗破坏土改的主要办法,是隐蔽法,分散收买,因而,农民上当者,普遍严重,每乡均达%四五十,甚至八九十,乡村干部上当者,同样严重。因此,报上当是使乡村干部与农民放下包袱,敢于向地主斗争,进一步揭露地主阶级现行活动,达到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思想分家的关键问题,是提高农民政治斗争经验,制止地主反攻,巩固胜利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必须强调,必须贯彻在运动的整个过程。

因此,报上当运动,主要是政治斗争,不应从经济出发。实际执行中,有的主要是从经济出发的。报上当运动,是一个思自觉运动,任何追逼方式都是错误的,对有当不报者,任何歧也是错误的。实际执行中,特别是土改初期,追逼歧视现象颇不少,因此,伤害了一些劳动人民,甚至造成一些劳动人民自事件。

第三,过去运动出现混乱情势时,各级领导所采取的措施。春夏间的土改运动,特别是后期,在执行政策上,已发生了一些问题,如春夏间自杀×人,少数违犯华侨政策,侵犯工商业,普遍提高成份。但当时主要的问题是对在农民运动中的右倾还不能说得到基本解决,因此,当时主要是强调放手。经过春夏间的运动,经过县区领导成份的调整,特别是经过反地方主义,夏收后农民运动冲的右倾问题,求得基本解决,同时,夏收后一些“左”’钓现象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因而,分局于9月初响亮的提出端正与贯彻政策。虽起初有些领导与多数下层干部抵抗,如怕伤害干部与群众的积极性,怕会使土改特别是追余粮不彻底,甚至有的说端正政策对地主有利。但终于自9月中旬以后,政策基本端正了。从端正与贯彻政策过程说明:凡是态度坚决,方法对头看,即强调打通思想,使政策切实为干部与群众所掌握,其结果,更多的发动与团结了群众,分化瓦解了敌人,孤立打击了少数的顽抗的敌人,自杀减少80%,侵犯工商业,违犯华侨政策现象,基本解决,提高成份现象大有改善,所得余粮数字并未大的减少,领导与干部的政策水平,大大提高了一步。凡态度不坚决者(少数地区)则仍贯彻不下去,凡虽态度坚决,但方法不对头者,即对干部强调纪律,强调用组织手段解决问题,不强调打通思想,对群众同样不打通思想,不是发动群众,端正与贯彻政策,而是干部“裸体跳舞”,其结果是伤害了干部与群众的积极性,敌人钻空子,不肯达到更好的发动群众,分化瓦解、孤立打击敌人的目的。这种地区,初贯彻政策时不少,10月以后就很少了。

第四,关于群众的发动与对骨干的培养:1952年完成土改的地区,根据几十个乡的检查与某些县的全面情况,我们估计,一类型乡约占10%,二类型乡占70%(其中约有一半农民仅初步取得优势,很不巩固),夹生乡至多不过20%。不论在哪种类型乡,群众发动不充分,是运动重要的弱点。

一类型乡与二类型中一半较好的乡,均有四五个以上比较突出的骨干(一部能力较弱),组长以上干部,德才兼备的是极少数,出身成份与本质不好的仅占2~5%,觉悟低不起作用的占25%左右,铯大部分是积极、纯洁,但能力差或思想作风有些毛病。积极分子占人口4—5%。组织面达全乡总人口30%以上,还有占总人口19—20%的人应组织而未组织起采。至于思想觉悟,已参加组织者,后进层尚有20—30%,未参加组织者,一般觉悟差,甚至有些中农、乡村贫民、有污点的或所谓“落后”的农民还有不满情绪。

总之,这些好乡,在发动群众上,主要的弱点是骨干弱而少,独立作战还有很大困难;发动团结多数很差。

二类型乡中一半较差乡,主要特点是骨干更少而弱,有的乡还没有能成为骨干与核心的人物;积极分子少,仅占人口的2~3%。“落后”层很大,组织内部还有40%落后层。但组织面同样是30%以上。夹生乡的特点,则是基层纯而不起作用或不纯,群众发动更差,还未形成力量,积极分子很少。

第五,目前干部普遍大量的问题,其主要者,一是不安于工作,从机关下乡土改者,打算早日回机关(机关下乡约3000人),部队参加土改的不论转业与非转业,均愿回部队(约6000余人),广大土改队员,大部农民成份与知识分子有毛病者,怕土改后失业,一小部农民成份者,愿回家生产。一是松劲泄气思想。多数干部认为土改已完了(完成土改县),复查快快的搞一下就算了;搞复查不必深入了。不仅干部,就是有些领导,对复查也是看得过于容易。

这些思想问题,将于各地秋季扩干会议上着重解决(先以区党委为单位,召开县书会,11月10日后以县为单位召开扩干会)。

以上报告当否?请示。

省土委会十一月十五日

来源:

根据档案材料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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