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索引页面]

中央宣传部批转西北局整顿农村剧团的指示

日期:1953-1-0 作者:[待确定]

中央宣传部批示:

西北局关于整顿农村业余剧团的指示,很好,特转发你们参考。

土地改革以后,农村业余剧团发展的又多又快,这是农民解放后政治积极性的一种表现,是目前农村宣传工作中一支相当强大的力量。但是由于我们缺乏领导,农村业余剧团存在的问题很多:如工作方针不明确,把“业余”剧团当专业剧团办,影响生产;买旧戏箱,讲排场,强摊滥派,劳民伤财,乱演节目,胡乱编改。不少业余剧团,混进了地主兵痞二流子,成份极其不纯。上述现象,我们如不及时警惕,严格纠正,不仅广大农民群众的戏剧事业得不到正当发展,而且会发生损害党和农民利益的恶果。因此,各地党委应本下列方针和方法,进行整顿:

(一)农村业余剧团应是农村劳动人民季节性的业余文艺组织,它的活动应密切配合当地党的政治任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文艺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以达到发展生产,推动工作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目的。根据这一方针,演唱的节目应是短小通俗,以反映农村现实斗争的新剧为主,演唱的范围和时间,一般的应以本乡本区和农闲时间为宜。旧剧的份量不宜占的太多。脱离生产、大量排演没有教育意义的大型旧历史剧,是不妥当的。

(二)目前农村业余剧团以巩固和提高为主,不再盲目发展,一般的区均以控制在一个或两个为适宜。未经土改或其他工作较差地区,则并不要求每区均有业余剧团,如条件具备时,在一县的范围内,有一两个或者稍多一点也可。民族聚居地区,需按各民族固有的习惯去逐渐整顿和推广,一律由各民族自己去办,不得强求。业余剧团的成员应以劳动人民为主,并吸收民间艺人和知识分子参加。地主、敌伪人员、流氓兵痞等在未改造前不应吸收。被管制分子以及其他反革命分子不许参加。已混入者,应教育群众予以清洗。

(三)业余剧团的服装、道具、乐器以及化装用品等,力求简单节约,无须购买戏箱。经过乡村政府同意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下,演出时可以收取少量的演出费,严禁向群众强迫摊派及高价售票借以营利的现象。

(四)训练骨干分子和培养典型相结合是进行整顿的有效办法。各地可在今明年农闲季节,将大部重点业余剧团的团长、指导员、导演和其他骨干分子集中训练一个月,提高其政治认识,端正文艺思想,并给以业务常识和工作方法的教育。此种训练,由地委宣传部领导,专署文教科具体执行,当地文联和文工团派人协助,此外,在土改后的农业地区,每县在今后一年内应有重点地培养一个典型示范性的业余剧团,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五)各级党委应重视农村业余剧团工作,并加强领导。在省委、地位和县委宣传部内,设置管理群众文艺运动的专职干部,县委如条件尚不具备,可由管理群众宣传工作的干部兼管,使其能经常向业余剧团进行政治教育,传达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审查演出节目,掌握剧团发展的方向,县以下党的组织,应尽力做到领导和监督业余剧团的工作。剧本供给应由各省文联负责。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返回索引页面]



Copyright (C) 2024 Marxist-Leninist-Maoist.
Permission is granted to copy, distribute and/or modify this documen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Version 1.3 or any later version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with no Invariant Sections, no Front-Cover Texts, and no Back-Cover Texts. A copy of the license is included in the section entitled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