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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第二次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的报告

日期:1953-12-5 作者:[待确定]

第二次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四日至十日召开预备会议;十一日开始正式会议,二十八日结束。出席者有各省(市)以上,军队、铁路及中央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专职干部一百九十七人,列席九十四人。会议除由朱德同志作了关于“过渡时期中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任务”的报告,钱瑛同志作了关于“两年来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总结和今后工作的意见”的报告以外,还请饶漱石、李富春、习仲勋等同志作了有关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各项问题的报告,刘景范同志作了关于人民监察工作的报告,会议经过七天小组讨论及两天大会发言,最后,朱德同志又作了指示,钱瑛同志作了总结。

这次会议在刘少奇同志的关怀和朱德同志的直接领导下,收获很大,使与会同志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有了基本的了解,并根据朱德同志所指示的过渡时期中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任务,明确了今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总任务是保证党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彻底实现的思想,确定了今后工作应以工矿、交通、企业为重点。同时,又根据朱德同志的指示,检查和批判了过去工作中的许多缺点。大家认为:过去两年来纪律检查工作是执行了中央的路线和围绕着每一时期的中心工作的,因而获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对纪律检查工作必须保证党的路线的实现的思想不明确,因而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着事务主义,政策思想性不强,以致在处理案件时产生畸轻畸重的现象。会议还讨论了当前在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中、在普选中以及在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如何进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问题。军队小组则专门讨论了军队中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问题。对纪律检查工作业务方面的,几个文件,也进行了讨论,并提供了一些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另外,各地还提供了不少情况和交流了一些经验。会议结束前,经过刘少奇同志的指示,进一步明确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但由于我们事先了解情况不够,几个文件准备得不成熟,因此,会议上对纪律检查工作的具体业务问题研究得不够深入系统,交流经验也不多,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中的缺点批评得比较少。这些是这次会议的缺点。

此外,各地还提出一些要求中央解决的问题和建议。首先是编制问题,各地都反映现有纪律检查工作干部太少,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县一级和工矿党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的还没有专职干部,或者只有一,二个干部。因此,各地一致要求中央能指示各级党委适当加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构,特别是省(市),县两级及工矿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构。具体意见是:中央局、分局、省(市)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有二十人至三十人(河北省现有专职干部五十人,工作作得比较好),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应有五至七人,县委及工矿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应有三至五人;希望各级党委能在已有编制内加以调整;在配备干部时应注意质量,尽可能配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其次,各地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再其次,建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出一不定期的刊物,以便交流经验,加强业务指导;并建议中央及中央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办干部训练班,以提高现有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

这次会议的传达,决定由到会同志先向党委汇报,然后以省(市)为单位向纪律检查工作干部进行传达。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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