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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不发动农民退出多买粮食给河南省委的批复

日期:1955-5-11 作者:[待确定]

河南省委并各分局,各省、市委:

4月27日电悉。

整顿粮食统销工作,主要应以乡为单位,公布统销指标,并有领导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审查和核发购粮证,即是说,过去领证不足者,补足;过去多领证者,退回一部或全部,使国家的销售指标不被突破,甚至可能下降。至于过去已经多买了粮食的农户,经过耐心的教育,在自愿基础上退出一部是需要的,但切不可对多购粮食的群众采取斗争的方式,强迫其退出多购的粮食,以免引起混乱,影响春耕生产,这点是必须严格防止的。

原电附发各地参考。

中央1955年5月11日

原电如下:

河南省委关于不发动农民退出多买粮食向中央的请示报告

党中央:

4月24日《人民日报》社论《立即依靠群众,整顿农村粮食统销工作》,对于我省当前农村粮食工作有重大的指示作用,各级党委都很重视。省委已于4月21日召开了地委书记参加的讨论粮食统销工作的紧急会议(另有报告),分析了当前农村粮食销量已超过实际需要量的情况,这一方面是由于粮食统销工作粗糙,尚未走上制度化,没有划清余粮和缺粮的界线,所发购粮证超过了缺粮面和粮食统销指标,不该供应的供应了,该少供应的多供应了,该保证供应的没有留下足够的供应量;另一方面那些并不缺粮而且有余粮的农民,特别是富裕的农民,和乡干虚报冒领,多占购粮证,也大喊缺粮,争购粮食,少数的并从事粮食投机(包括乡干党员在内),部分地主、富农分子和奸商乘机进行扰乱市场的黑市活动。因此我们布置:在已经初步定销、粮食供销情况比较正常的地区,要在保证真正缺粮户的合理供应的原则下,严格控制,防止扩大供应。在粮食超额销售的地区,必须贯彻麦收前定销的措施。一方面由党内到党外,进行思想发动,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整顿统销工作;另一方面坚决纠正向中农强迫借粮搜粮募捐等行为。凡是销售指标符合缺粮需要的,不能突破原定指标,凡是确实不能保证真正缺粮户的需要的地方,应予以增加指标。对于农民的自发趋势,必须进行批评和教育(但不提批评自发趋势的口号),凡是多领了购粮证的,说服他们退出来,同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打击粮食投机活动,对地富分子、奸商套购粮食,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没收其套购的粮食,依法判罪,个别严重违法者判处极刑,大张旗鼓进行处理。至于农民已经多买了的粮食,如果普遍要求退出来,则是有困难的,我省离麦收只剩40余天,在这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农村工作任务是很繁重的,整顿粮食统销的工作量是相当大的,要求普遍退粮则须重新召开一系列的会议,交代具体政策界限,入乡之后,发动退粮涉及各阶层,必须要求有细密的工作,如此,则工作赶不上销量;如果简单布置执行,虽然在少数乡村是可以做好的,但在大部乡村势必发生强迫命令,不能做到自动退粮。因此,我们意见:对已经多买的粮食,除自动退出者外,一般不再发动退粮,以免增加新的紧张。是否妥当,请中央指示。

中共河南省委1955年4月27日

来源:

河南省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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