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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农村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的报告及朱德在农村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纲

日期:1955-5-29 作者:[待确定]

上海局、各分局、各省市委并中央各部委:

中央同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农村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向中央的报告》及朱德同志《在农村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纲》。现转发你们,望参照执行。

附文两件:

一、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农村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向中央的报告

二、朱德同志在农村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纲

中央1955年5月29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农村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向中央的报告

中央:

我们于1955年3月召开了农村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历时15天。出席会议的有3个分局、23个省、2个市、1个区党委、14个地委、9个县、2个国营农场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和干部共63人。会议先由钱瑛同志讲话,说明加强农村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处理党员的资本主义剥削和贪污行为的政策界限;各地与会同志联系钱瑛同志的讲话汇报了农村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交流了经验;并着重研究了处理党员的资本主义剥削和贪污行为等问题。最后,朱德同志向到会同志作了指示。

到会同志一致认为,第二次全国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以后,各级纪委机构逐渐充实和加强,专职干部的质量亦有所提高。除各城市和工矿单位以外,省、地、县各级纪委的专职书记由531人增至963人,其他干部由4008人增至4448人。据15个省的不完全的材料,已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的农村支部共9100个。各级纪委都检查处理了相当数量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乱纪案件,对于保障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和粮食统购统销任务的完成起了一定的作用。

根据19个省的报告,一年来各地纪委检查了党员贪污、剥削、破坏互助合作和统购统销政策以及严重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等各类案件10533件,处理犯有以上错误的党员45870名。在两年来的粮食统购统销及1954年的棉布统销中,各级纪委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事先向党员干部进行了必须执行政策、完成任务、遵守纪律的教育,在工作进行中,抽调力量,了解和发现了许多关于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并选择重大案件进行了检查处理;事后又全面地加以研究,分别情节轻重对犯错误者作了适当处理。据16个省纪委统计,1954年在实行粮食及棉布统购统销中,发现了各种违犯党纪的党员共40349人,其中给予处分者6389人(占15.8%)。通过事先教育及对犯错误者的正确处理,提高了党员的觉悟,加深了对总路线的认识。不少在1953年购粮运动中犯了错误的党员,经过教育后,在1954年购粮时,能带头把自己的余粮卖给国家。

在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中,各地纪委检查了一些党员干部阻碍和破坏互助合作运动、进行剥削、贪污等违犯党纪的行为。据26个省市不完全的材料,一年来处分了犯贪污错误的党员共6645人(占受处分党员总数10%)。在生产救灾、防汛排涝等中心工作中,对克扣、挪用救灾粮款,徇私受贿,官僚主义漠视群众疾苦,严重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本位主义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了斗争。在执行党对农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各项政策中,对于被地主、富农利诱、腐蚀而丧失立场,保护和包庇地主富农入组入社,排斥贫农,破坏党的政策、纪律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斗争。据各省市的材料,一年来处分了丧失立场的党员干部3154人(占受处分党员总数4.6%)。各级纪委还不断地对于在发展互助合作运动及执行党的各项政策特别是紧急任务中犯有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必要的斗争和教育。据各省市纪委反映,强迫命令的行为在区乡干部中还很普遍,犯有这种错误的干部,多数都受到了批评教育,并对其中情节严重的759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占受处分党员总数1.14%);还处分了有违法乱纪行为者11602人(占受处分党员总数17.2%)。

总的说,一年来农村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很大的进展和提高,但做得还很不够:党内还有许多坏人坏事没有被揭发;有一些虽已被揭发但未能及时地、严肃地处理;不少的严重违犯党纪的分子和混入党内的敌对分子,逃避了党纪和国法的制裁。

以上各种违犯党纪的严重情况,说明在党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必然要遇到阶级敌人的一切顽抗,社会上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也必然要反映到党内来,在我们党内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一些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与党敌对的分子,抵抗党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各项政策,坚持要走资本主义道路;同时也会出现一些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表现动摇的分子,他们对党的路线、政策不满,对敌对分子斗争不坚决,对党的各项措施不积极响应或不努力执行。

为了有效地清除党内的敌对分子和制止党员的违犯纪律的行为,今后农村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围绕着农业增产计划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深入了解党员和党的组织

此处缺308、309二页

成纪律松弛的情况,应及时予以指导纠正。省、地纪委应有重点地系统地了解县纪委的工作,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具体指导他们处理较重大的案件,以提高他们的政策思想水平。

以上报告是否有当,请中央批示。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4月14日

朱德同志在农村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纲

1955.03.22

一、农村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农业生产,保证农业增产计划的实现,保证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胜利完成。为了达成这一任务,地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就要通过检查和处理农村中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来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觉悟程度,反对和防止资本主义思想对党的侵蚀,制止党员干部中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以巩固和纯洁农村党的组织,发挥全体党员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使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顺利实现。

二、根据各个地区汇报的材料,当前农村党员、干部最主要的、带普遍性的错误是强迫命令、违法乱纪和贪污腐化。有不少的党员干部,在执行党对农村的各项政策时,他们不是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采取说服的方法来进行工作,而是简单地实行强迫命令。在农业增产、统购统销、互助合作各项工作中,不少地区都发生了严重的强迫命令行为。有些党员干部更由强迫命令发展到违法乱纪,随便骂人、打人,甚至对群众施行逮捕、扣押和非刑追逼。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的结果,必然造成农村的混乱和不安,损害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并给反革命分子的阴谋破坏活动以可乘之机。这就会增加农村工作中的困难,损害党的政治威信。应该了解:党员干部的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的行为,实质上是破坏党的政策、破坏农村生产力、对革命有害、对敌人有利的行为。党对党员干部的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必须坚决地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克服。对于党员、干部强迫命令的错误,除了分清领导责任,对那些由于思想水平太低,不了解党的政策或把党的政策了解错误的同志,应该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之外,对那些属于个人品质恶劣,因强迫命令造成严重恶果的分子,必须严肃地加以处理。至于对待那些违法乱纪的分子,则必须按照党纪国法加以制裁。只有这样,才能教育党员干部,提高他们的觉悟,引起他们的警惕,才能有力地纠正党员、干部的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错误。

目前另一值得注意的情况,就是贪污腐化、道德堕落的行为在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中日渐滋长。据各地材料反映,这两年来贪污现象逐有增加,贪污方法更加隐蔽,贪污性质也很恶劣。更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其中有一些是县委、地委以上的干部),贪图安逸,享乐腐化,乱搞男女关系,甚至强奸幼女,虐杀妻子。这些贪污腐化的行为,不仅是道德上的堕落,而且是政治上的动摇。这一事实说明:当我们的党仍然处在阶级斗争尖锐化和复杂化的情况下,党内一部分不忠实和不坚定的分子,经受不起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就蜕化成为资产阶级的俘虏和国家的罪人。党对于这些品质恶劣的贪污腐化分子,必须按照党纪国法严加处理。不这样,就不能保持党的纯洁和巩固,就不能提高党的战斗力量。

党员干部的强迫命令、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的错误所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不及时地纠正这些错误,工农联盟就不能巩固,党在农村中的阵地就有被敌人夺取的危险。党的各级纪律检査委员会,应该及时地、认真地去检査和处理有关上述错误的案件,坚决地克服农村党员干部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使党与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使党对农村的各项政策能够正确执行。

三、几年来,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虽然有了相当的发展,但由于我国工业的发展赶不上农业的需要,短时期内我们在农村中还不能实行农业机械化。因此,目前农村中许多党员仍不能不处于小农经济的地位。大家知道,小农经济是随时可以产生资本主义,随时有向富农经济发展的危险的。根据各地反映,现在还有相当数目的农村党员有着程度不同的资本主义剥削行为。为了使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健康地发展,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农村党员的资本主义剥削行为,防止党员和农民群众走富农经济的道路。但鉴于农村的剥削情况相当复杂,我们在处理党员的剥削问题时,必须把资本主义剥削与非剥削的界限划分清楚,还要善于区分党内与党外、本人与家庭等各种具体情况。如党员以自己的劳动从事副业生产,或在农闲进行正当的运输业,或将农具、牲畜借人使用实行等价交换或按习惯收取合理报酬等等,都不能算是剥削行为。但放债、出租多余土地、雇工耕种多余土地、以多余资金进行商业活动牟利或作经纪活动等资本主义剥削行为,必须坚决反对。凡犯有资本主义剥削行为的党员,经过批评教育之后仍然坚持错误者,必须给以党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应该开除他们的党籍。只有坚决地反对和制止农村党员的资本主义剥削行为,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才能顺利完成。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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