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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福建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日期:1955-9-7 作者:[待确定]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现将福建省委一九五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一件,发给你们参考。中央认为福建省委的方针是正确的。关于“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为贫农的新中农在内)巩固地团结中农”这个口号,在目前基本上依然是正确的,但是因为(一)新中农中间出现了富裕中农(即上中农),这些人中间除了若干政治觉悟较高的人以外,其余的人暂时还不愿意加入合作社;(二)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由于他们的经济地位原来就不富裕,有些则因为在土地改革的时候不正当地受了一些侵犯,这些人在经济地位上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大体相似,他们对于加入合作社一般地感到兴趣,因为以上两个原因,故在一切合作化还没有达到高潮,富裕中农还缺乏觉悟的地方,以首先吸收(一)贫农;(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在毛泽东同志报告的修正本中,对于中农只分为上中农下中农两部分,未提中中农,以免分得过细,不易区别。现在所说的下中农实际上包括原来所说的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中中农两个部分);(三)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样三部分人加入合作社为适宜(并应依其觉悟程度,分作分批吸收进来,首先吸收觉悟较高的分子)。对于凡在目前不愿入社的富裕中农,即新老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则不要勉强拉入。目前许多地方发生强迫富裕中农入社,目的在打他们的耕畜农具的主意(作价过低,还期过长),实际上侵犯他们的利益,违反了“巩固地团结中农”的原则,而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决不可以违反的。至于富裕中农中间资本主义思想浓厚的一些人,在目前一切合作社初办或者还不占优势的地方,不论是把他们拉进来,或者他们自己企图钻入合作社谋取领导地位(并非由于真正的政治觉悟),或者企图组织低级社如黑龙江省双城县所发现的那样,对于树立贫农和下中农的领导地位都很不利(个别公道能干政治觉悟高的富裕中农,当然不在此例),而一切合作社是必须树立贫农和下中农的领导地位的。有人说,现在的提法似乎是放弃“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这个口号了,这是不对的,我们不是放弃这个口号,而是使这个口号按照新的情况加以具体化,即将新中农中间已经上升为富裕中农的人们,不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而将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这是按照他们的经济地位和对于合作化运动是否采取积极态度来划分的。这即是说,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相当于老贫农,作为依靠对象,而两部分上中农,则相当于老中农,作为巩固地团结的对象,而目前团结他们的办法之一,就是不要强迫他们入社,侵犯他们的利益。

此外,关于在农村中依靠什么人的问题,还要明了几点。我们首先应当依靠党团员。我们区委以上的领导机关或者派到农村指导工作的干部,不去省先依靠农村中的党团员,而把党团员混同于非党团员群众,这是不对的。第二,应当依靠非党群众中比较更积极一些的分子,这种人应当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五左右(例如一个二千五百左右人口的乡,应有这样的积极分子一百二十五人左右),我们应当努力训练出这样一批人,我们也不应当把他们混同于一般群众。第三才是依靠一般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的广大群众。这个依靠什么人和如何依靠法的问题不弄清楚,合作化运动就会犯错误。

中央一九五五年九月七日

中央:

省委讨论如何贯彻主席在七月三十日省市委书记会议上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指示,关于社会改革高潮就要到来和阶级政策两个问题,有如下意见,是否有当请批示:

一、关于农业社会主义高潮就要到来的问题

我们完全同意主席的指示:目前农村中社会主义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合作社运动的情况,我们认为主席的指示贯彻下去以后,并逐级做好思想发动,克服、批判右倾思想,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就会大大的发挥起来,经过今秋至明春的工作,我省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会到来。

我省农业生产合作社从一九五二年开始试办,到现在已发展了一万九千多个社,社员四十一万多户,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十五;合作化程度占总农户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乡有百分之十以上(其中有半数的乡已占农户百分之五十以上),占总农户百分之十五到三十的乡有百分之二十以上,占总农户百分之十左右的乡约百分之四十,此外有百分之二十八的空白乡。

已办的一万九千多个社百分之九十左右基本上是好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是增产了的(在受灾害较严重而减产的地区合作社或仍能增产或减少了损失)。

两年来我省贯彻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及农业生产合作社运动的发展和巩固,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已大大提高,根据最近调查,在先进地区,目前积极要求办社入社的占尚未入社的农户百分之二十四左右;在一般所谓“空白乡”,目前积极要求办社入社的占总农户百分之十七左右;如果我们在群众中作了广泛的宣传动员之后,群众积极性会更高涨,要求办社入社的人数会更多。我们计划今年秋至明年春耕前发展一万九千个社(连原有社共三万八千个社),社员将由现在的占总农户百分之十五发展到占总农户百分之三十五以上。

因此,省委认为:全省区委书记以上的扩大干部会议结束后,各县再召开三级干部会,把主席的指示贯彻下去之后并在群众中作广泛的宣传动员,广大干部及群众的热情及积极性就会大大发挥起来,劲头就会大起来,在全省范围内社会主义群众运动高潮就会到来,这将表现在全省范围内广大农民(主要是贫苦的农民和还不富裕的农民)在党的领导下,自觉而积极地行动起来,成批成组的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就是社会主义群众运动高潮到来的象征,我们必须做充分准备来迎接这一高潮的到来,才不会落在运动的后面。

二、关于阶级政策问题

自总路线宣传以后,由于我们依靠和支持贫农思想不明确,贯彻农村阶级政策是有缺点的,致使一部分合作社的骨干中富裕和比较富裕的农民占了优势,更严重的是一部分农村党的支部的骨干,贫农没有占优势,支部成员中富裕和比较富裕的农民也占了多数。也由于我们二年来笼统的讲“依靠贫农(包括新中农),团结中农”,而没有把新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还不富裕的农民,和富裕的或者较富裕的中农区别开来,因而往往把极少数富裕或者较富裕农民中的消极情绪,误认为是广大农民的情绪,对广大的贫苦或者很不富裕农民的积极情绪,反而看得少或者看不到。这种观点如不把它具体地明确起来,今后也还会继续发生错误。我们对主席指示的体会是: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还是按照中央规定的“依靠贫农(包括新中农)、团结中农……”,但在具体执行中,应明确依靠对象为:贫农,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中中农,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团结对象为:新中农中间的上中农,老中农中间的中中农,富裕中农。我们考虑,如果还说“依靠贫农(包括新中农)”则新中农中间的上中农显然是不能依靠的(约占新中农的百分之六左右),如果说依靠贫农,不包括新中农,则贫农数量不大(我省一般只有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容易孤立,又把拥护党积极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中中农丢掉,显然是不妥当的。另外在团结中农的问题上,又把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富裕农民一样看待。根据这一认识及本省农村党员成份现状,我们认为在农村支部建设中,当前应明确提出:

(1)目前支部成员的主要发展对象是贫农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中中农,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及农村劳动人民(手工业工人等),富裕农民暂不吸收。

(2)支部领导核心,必须保证贫农占优势,并积极培养吸收其他贫苦农民的成份,到领导骨干中来。

(3)对富裕或比较富裕农民的党员,应加强“不要忘本”的阶级教育。其次在合作社中的成份则完全依照主席指标精神,提出:在两、三年内发展对象主要是现有的贫农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中中农,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首先把几部分人中间的积极部分组织起来,并把他们培养提升到社的主要领导地位上来。

以上两个问题的提法和解释是否有当,请指示。

中共福建省委一九五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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