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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恺帆在安徽省专、市私改工作汇报会议上的总结发言

日期:1956-12-15 作者:安徽省副省长, 张恺帆

安徽省副省长、张恺帆

从今年元月改造高潮以来到现在已经是整整的一年了。这一年中,我们在私改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是很大的,工作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

第一季度,我们胜利地完成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和合作化。

第二季度,亦即4月会议以后,我们大力地调整了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检查纠正缺点,克服了高潮期间由于经验不足所产生的某些混乱现象。

6月会议以后,我们主要是抓小商小贩的组织安排和改进合营企业的公私合作共事关系。

在前半年的工作中,由于我们做到了及时地总结经验,因而保证了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在我们要把6月会议以来,也就是对下半年的工作讲一下。

(一)小商小贩的组织安排工作

在6月会议以前,我们的主要力量是放在合营、合作企业方面,对小商小贩的安排重视不足,因此,小商小贩在经营上发生了很大的困难,生活不能维持。6月会议以后,各地区一般地都贯彻了6月会议的精神,采取了各种措施,对小商小贩的经营进行了大力的安排。根据大家在会议上汇报的材料,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组织的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共6699个,参加合作小组的小商小贩共61981户,约占小商小贩总户数(除已参加合作商店的小商小贩)的72.47%,个别地区如安庆市基本上已全部组织起来。

全省建立的中心商店共有1862个。

小商小贩经过安排以后,收入一般地均有所增加,困难面已大为缩小,象合肥、淮南等市,由于市场情况不同,购买力较大,小商小贩就基本上没有甚么困难。蚌埠市在安排前小商小贩的困难面约占到总户数的27.83%,10月份就缩小到只占8.38%;安庆专区在安排前小商小贩的困难户约占到总户数的50%左右,现据调查,太湖县只占19%,怀宁县高河埠只占6%,芜湖专区当涂县的困难户已由50%降到12%,宁国县的困难户已由40%减少到10%,即是在受灾地区,虽然还存在着较多的困难户,但经过安排与救济,困难程度亦大为减轻。

小商小贩安排后的收入情况,据蚌埠市的调查,收入在10元以下的占8.79%,10元—20元的占19.9%,20元—30元的占23.46%,30元—40元的占16.2%,40元—50元的占11.2%,50元—70元的占10.9%,70元—100元的占9.55%;据淮南市16个行业的调查,小商小贩按靠养人口计算,每人每月在6元以下的占7.9%,7元—10元的占29.4%,10元—20元的占46.9%,20元以上的占15.8%;蚌埠专区小商小贩收入在10元以下的占9%,10元—20元的占42.5%,20—30元的占32.7%,30元—40元的占13.2%,40元以上的占2.6%。

总的情况是省辖市和较大的县城困难较少或已没有困难,并有少数户在旺季到来后出现了冒尖现象,江南地区困难面较小,惟北地区困难面较大,特别是灾区。

在安排小商小贩的同时,对合作商店的经营,也进行了大力的安排。在6月会议以前,大部分合作商店都不能维持工薪收入,经过安排以后,情况已大为改变,除有少数行业合作商店不够维持外,一般的都保证了工薪收入,而且有多少不等的盈余,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少数的达到千元以上。合作商店从业人员的收入,在省辖市一般的都达到40元左右,在农村集镇一般的都达到25元左右。我前次到无为去,路过灾区黄洛河时了解了一下,那里的小商小贩生活过得还不坏,收入一般在20元以上,他们说:“收入与改造前差不多,大家的日子都好过。”

就各种改造形式的从业人员目前收入的比较来看,在合肥、淮南及其他少数地区是自负盈亏户高于合作商店,合作商店高于合营商店。专区各县是合作商店低于合营,自负盈亏户低于合作商店。

(二)改进合营企业的公私共事关系

在6月会议以前,我们在合营企业方面,主要是抓清产核资、人事安排和改善经营管理等工作,对公私共事关系问题,大都没有引起注意,因此在合营企业的公私共事关系上,一般的都呈现出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而且有部分合营企业的公私共事关系搞的很紧张。在6月会议以后,省和各地都先后分别召开了合营企业的公私股代表座谈会,进行了检查和教育,同时又开展了职工群众的教育,由于进行这些工作,就目前情况来看,公私共事关系的不正常现象,已有较为显著的改进,在大部分合营企业里,一般的都初步地解决了私方人员的有职有权,参加会议,阅看文件等问题,有些公股代表不民主的作风,不重视私方人员合理意见的现象也有所改变。正是由于公私共事关系的改变,私方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淮南市有个合营的商店私方副经理在改善公私共事关系之后,他就积极建议要组织门市部主任参观国营公司的仓库,公股代表接受了他的意见,参观后发现有80多种商品在市场上久已脱销而在仓库里积压,有的甚至已糜烂变质,这就把我们在商业工作上的毛病发觉出来了,有利于我们改进工作,象这类的事例是很多的。

(三)在6月会议以后,我们在合营企业方面还进行了清产核资的复查,纠正了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估价偏低的偏向。在复查后,全省合营企业私股固定资产的总值平均约提高了20%,基本上做到了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对清产核资中的一些遗留问题(包括老合营厂的遗留问题),如债权、债务、待处理财产,除个别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外,一般的已根据“宽”与“了”的精神作了适当的处理。但也还有一部分没有处理或未完全处理的,如六安马头集和含山运漕镇公私合营米厂都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处理。这些问题各地还要彻底地检查一下,没有处理的,一定要进行处理。

及时地发放了私股股息。第一二季度5个省辖市发出的私股股息共有406710元,占应发股息的98%;专区各县发出的股息共有101502元,占应发股息的89%,这是9月份的统计,第三、第四季度的股息也要按时发出。

退还了私营工商业者在高潮中的增资,据9月上旬的统计,已退还的增资共有345466元,占增资总数的84.8%,没有退还的有61866元,占增资总数的15.2%,没有退还的原因,有一部分是经过讲明政策,增资人仍表示不愿接受退还的,也有一部分是干部存有抵触思想不愿退还的,这个问题大家回去还要检查一下,如果是属于干部的抵触思想而没有退还的,要坚持予以退还。

正是由于我们进行了这些工作,从而也进一步地推动资本家接受了改造。

(四)交通运输业方面。6月会议以后,继续调整木帆船运输合作社的组织,改小了核算单位。芜湖航运局不适当地搞轮木结合、过分集中以及工资不合理等问题也都进行了解决。

以上是6月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下面再把大家在这次会议中所讨论的一些问题作一个归纳。

(一)关于小商小贩的安排问题

1、目前大部分小商小贩虽已安排下来,但旺季是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在旺季,大部分地区也还有10%左右的困难户,灾区小商小贩的困难户就更多些。

2、有些行业由于货源供应不足,特别是粮食供应量压缩以后牵涉的行业较多,面很广,仅就饮食业来说,全省就有6万多人,连同靠养人口就有20多万人,12月份已开始出现了困难。

3、就是目前已经安排下来的小商小贩,除了有极少数的冒尖户外,一般收入都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底子很空,没有甚么后备力量。

4、旺季即将过去,淡季就要到来。

如果我们对这些情况没有足够认识和估计,满足于现状,放松对小商小贩的安排,转入淡季后小商小贩的困难面就会更大,我们工作困难就会增大,所以我们必须要继续做好对小商小贩的安排工作,如何做好这项工作?

一、对小商小贩的货源供应,国营公司、供销社经营的品种,要帮助他们组织货源,目前有些地区仍然存在硬性搭配和不适当地限制小商小贩向外地进货的错误做法,必须坚决地加以检查纠正;这不单纯是为了解决小商小贩的吃饭问题,而且是增加花色品种,满足供应,活跃市场,刺激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形成之后,如果我们继续采取限制过严过死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对小商小贩的贷款问题,除银行应坚决贯彻规定的办法外,某些业务部门怕负责。怕背包袱的思想必须坚决克服。这是有关的业务部门责无旁贷的事。小商小贩的税收问题,今年已定额的不变,其中营业额未达到定额而生活存有困难的,归口部门和税务部门应共同研究予以减免,今年赤定额的按实征税。在国营公司、供销社进货的按进货簿计算。自行进货的由其自报,经税务归口部门审查计征,总的精神是要从宽掌握。

二、要加强对中心商店的领导,发挥中心商店的作用。认真负责地解决小商小贩的货源、资金、税收等问题和加强对其管理教育工作,各地可通过定期会议的形式,听取他们反映问题和意见,并对其进行教育。目前小商小贩短尺少称、参杂参假、投机取巧之风甚为普遍,必须引起注意,教育纠正。某些地区的中心商店,空挂招牌,无人负责,形成空心商店的现象,必须加以改变。

对尚未参加合作小组的小商小贩,为了便于安排改造,凡是常年经营的,都应根据自愿原则,继续地把他们组织起来。

三、困难户与冒尖户的解决办法问题。

困难户可能有不同的情况。

对老弱残疾、鳏寡孤独,还有点经营能力的,仍然要在商业上安排。生活不能维持的,应通过热销货的供应,提高手续费、调剂摊址等办法使其得到一定的收入,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这样做也就是带着一种救济性质,比单纯救济的办法好。目前个别地区有把这类人员安到合作商店或要经营较好的户给他几块钱包下来的办法,值得考虑,已做的暂时不动,未做的不要再做,商业上的情况与农村不同,不能硬搬五保办法。对完全失去经营能力,没有依靠的可由民政部门列为社会救济对象。

对人口多,负担重的困难户,除在安排上尽量加以照顾外,应动员和帮助他们搞家庭副业生产,现在各地缝纫业都感不够,有些会大裁小剪的家庭妇女,就可以组织起来搞缝纫,分散到家庭里生产,这样既不要国家投资,又可使小商小贩的收入有所增加,即使一个月只能得到3元、5元,也是不无小补的。

此外,对困难户的看法,不能仅看到他的收入少,就认为是困难户,如有些没有负担的老头子、老奶奶,收入几元便可以维持生活的,就不能算是困难户;有的在商业上虽然收入少而在其他方面有点补助(如子女参加工作补助一点)生活能维持的,也不能看做是困难户,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冒尖户的解决问题,首先要看到冒尖户是少数,不是大量现象,同时还要看到有些旺季收入稍高而需要弥补淡季的,也不能看作是冒尖户。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一点,就会造成错觉,影响对小商贩的安排,解决冒尖户的办法:对有合营、合作条件,在高潮期间,因为我们怕背包袱或者为照顾其家庭生活而未合营、合作,或者已戴合营合作帽子而仍然自负盈亏的,可进行一些必要的工作,动员他们参加合营、合作。不能实行合营、合作或者他们坚决不愿合营合作的,如其货源由我们掌握的,可在货源上加以适当的控制,也可适当收回贷款加以限制。如其货源不是由我们掌握的,可将我们要安排的商业失业人员在其经营的行业中增加一些人,这样做既符合安排商业失业人员的要求,又可限制其冒尖,使冒尖户的收入限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

四、困难行业的解决问题。能在安排上照顾的,应尽量照顾,照顾之后,仍然不能维持的,可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进行个别的调剂,有些地区这样做了,证明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不能搞乱。此外就是要动员和帮助他们搞副业生产,从各方面想办法加以解决。

五、以旺养淡问题。主要的是要进行以旺养淡的教育,动员他们节约储蓄,克服们们旺季不节约,淡季依赖政府的思想。如果他们愿意,亦可在合作小组内适当地提取互助金,以解决他们成员之间的困难,但一定要根据自愿原则,不能强迫命令,提多少应由小组成员自行研究决定。

六、灾区小商小贩的安排问题。除通过以上的一些办法外,要继续贯彻执行9月10日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灾区小商小贩安排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办法,大力地进行安排。国营公司、供销社及合营商店应根据不赔不赚的原则,让出经营品种和营业额,把他们维持下来,维持标准不要强调与非灾区看齐,一般地做到能维持生活即可。

七、关于农业社副业生产与商业的关系问题。

1、按人归口。经商者归商业安排,从事农业的由农业社安排,不得互相推诿。农村小集镇商业人员,应允许他们在空闲时间参加农业生产,按劳动工分给予报酬。这既有利于农业生产和市场供应,也有利于解决小商贩的困难。

2、农业社和社员的副业生产经营问题

(1)农业社员不得贩买贩卖、经营商业。

(2)农业社和社员自产自销的物资,应允许自产自销,但不宜在城镇设立门市部。

3、农业社理发员与集镇理发业的关系问题。

(1)集镇理发业原在农村包乡头的,应允许他们继续包乡头。

(2)农业社理发员除为社员服务外,应教育他们不要到集镇上营业。

(3)集镇理发员较多,农村需要时,可以适当调剂。

(二)关于合作企业的问题

合作企业总的来说,是一个巩固提高问题。目前,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合作企业人员的工薪收入及工资形式问题。

我省各地合作企业所实行的工资形式很多,比较普遍的是死分活值、基本工资加奖励、固定工资和拆帐制4种。工资中间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但由于实行时间较长,群众已有习惯,且情况复杂,因此我们对目前存在的各种工资形式,原则上还是不要轻易改变,至于某些显然不合理的部分,可在原有基础上逐步地加以改进。我们意见:

死分活值形式的,其个人收入应掌握最高平均不要超过当地国营公司、供销社的工资水平,收入不足维持生活的不提公积金、公益金;仍然不足的,如企业存有公积金、公益金,可以动支弥补,以保证维持其生活。为便于各地掌握,可以规定一个标准即:市25—35元,县城25—30元,农村集镇20—25元,凡每人每月收入不达上述标准者,即不提公积金、公益金,简单地说就是要划两条杠子,一条杠子是限制其过高的收入,一条杠子是保证其最低限度的生活。我们认为这是解决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较为适当的办法。目前实行的有些是漫无限制,即赚多少分多少,有些则是仅有限制而无保证收入的杠子。应该通过工作讲清道理,把这些不合理的部分,加以改变。

拆帐制形式的,应当在做法上除去材料成本费再拆。据说目前有些行业如修理钟表、照相等行业不除成本拆帐的做法,弄得企业亏本,个人收入过高,这是很不合理的,必须纠正。我们意见有些有条件的企业是否可以经过试验,逐步改为基本工资加奖励,各地可以考虑。

基本工资加奖励形式的,就一年来的经验看,是一种比较好的工资形式。但有些地区在执行中超额不予提奖的做法是不对的,今后如有超额,必须提奖。提奖的办法,以门市部为单位实行超额提奖较为适宜,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对固定工资,在执行中有不根据技术和经营能力的平均主义偏向的,要稳步地进行纠正。固定工资规定偏低的,可以考虑在盈余中适当提取一部分作为劳动分红,或者根据情况改行基本工资加奖励。但在改变后,要使基本工资加奖励的收入,一般要保持低于当地国、合工资的10%—20%,最高亦不得超过当地国、合工资水平。

附属劳动的工资,如安排后担任从业人员同等工作者,应给从业人员的工薪,如作附属劳动工作者,仍给附属劳动的工薪。

各种不同工资支付形式的合作商店,其减免营业税与征收所得税时的工资计算问题,除固定工资按实际征收外,凡不是固定工资的,均应按照陈云同志所说的低于国、合工资10%—20%的标准计算征收。

二、合作企业的盈余分配问题。

合作企业的福利费(从业人员的医药费和家庭困难补助),可从盈余中提取,为了及时照顾解决从业人员的困难,也可以按照工资总额5%—7.5%按月列支。

企业盈余可按季分配,在缴纳所得税后,其分配比例:股金分红,可按资金年利息10%掌握,盈余不足的可以少分,不赚钱的可以不分,不要把资金分红当作定息,两者的性质是不相同的。

奖金,一般的可占盈余总额的3%—5%,但各地亦可根据盈余情况及个人的收入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

其余的作为公积金,对公积金的使用,要教育从业人员作为扩大生产经营和淡季工薪收入不足的后备。

三、合作企业的民主管理问题。

1、成立店务委员会(如合作商店)或社务委员会(如木帆船合作社)。户数较多的可同时成立监察委员会。店务委员会和社务委员会由社员选举其正副主委亦即是正副经理或正副主任。委员人数根据企业规模需要设立。其任务:(1)制定生产经营计划和改进业务工作;(2)审查帐目,通过预算和福利费的掌握;(3)反映社员意见并对社员进行教育工作。

2、建立必要的制度。主要的是建立与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贪污浪费,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对目前已发生的贪污浪费事件,一般的应掌握以教育批评为主,从宽处理。不得采取开除回家的办法,开除回家就会变成社会问题。对个别贪污数字较大,情节恶劣,群众要求处理者,可交法院依法处理。

(三)关于合营企业的问题

一、目前合营企业公私共事关系的情况,一般的是城市合营企业的共事关系较好,集镇合营企业共事关系较差,上层代表人物的共事关系较好,一般私方人员的共事关系较差。他们有个反映,说公私共事关系是上通下不通。此外有些公方代表在公私股代表座谈会之后,产生了另一个偏向,只是对私方人员客客气气,和平共处,明知不对,也不进行教育批评。这也是不对的,搞好公私共事关系不等于客客气气,不对的地方应该正面地与人为善地进行教育批评,彼此客气,实质上也就是共事关系不正常的一种表现。为了进一步搞好合营企业的公私共事关系,必须做好以下的一些工作。

1、要加强思想教育、政策教育。对私方人员要经常的听取他们的反映,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尤其要着重进行爱国家、爱企业的教育,克服作客思想,贡献出自己的技术和经验,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当前有些合营商店私方人员在服务态度上和对待顾客的态度上已不象私营时期那样热情,必须加以纠正。要教育他们努力进行自我改造,积极主动地改善公私共事关系。对公股代表除有关领导机关和党组织要经常进行教育外,可以考虑举办短期训练班进行教育,以提高政策水平,并交待一些做法。对职工群众要广泛深入地进行赎买政策的教育,据说工会对此已有安排,我不多讲。

2、要建立一些必要的制度。首先要在公私股代表之间明确分工,让私方人员在分工范围内有职有权守职尽责。要根据私方人员的特长来分配他们的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公私合营工厂和商店的行政管理工作中,除人事、保卫和监察部门的工作牵涉内部机密,不便由私方人员管理外,其他科室的工作都可以分工管理。公方代表应当尊重私方人员的职权,培养他们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支持他们的正确意见,有成绩要鼓励、表扬,有缺点错误要进行教育批评,对私方人员阅读文件,参加会议等问题,要订出制度,能看的文件要让他们看,能参加的会议要让他们参加。只有这样,才有说服力,才能使他们按章办事,守职尽责。

3、要广泛的组织私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竞赛。我们在这方面是有成绩的,各地经验证明组织私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竞赛有两大好处:(1)通过社会主义竞赛可以使他们把技术经验贡献出来,便于改进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通过社会主义竞赛可以逐渐改变工人群众对私方人员的观感,便于搞好公私共事关系,有利于对私方人员的改造。

二、合营企业私方人员的安排问题,虽经过几度调整,但仍然存有一些用非所长和应该安排而未得到安排的现象。为了充分利用私方人员的技术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各地仍须进行一次检查排队,认真切实地加以安排,做到量才使用,发挥所长,对职工群众提拔注意不够的,同样要注意提拔,如果我们只偏重安排私方人员,不注意提拔职工群众也是错误的。

三、合营企业的工资改革问题,方案正在制定,下达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在规定幅度范围内,不宜于偏低偏紧,据了解有些合营企业人员,生活较困难,穿不上棉衣。最近梁漱溟到此地来视察,民建会去搜集汇报材料,就有人到民建会去要求救济冬衣,这样事情就值得我们注意。再一点是在执行方案时也应该结合进行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均须照顾的教育。

上海转业人员的工薪问题。上海随资金先后转业到安徽来的商业人员共有307人,其中私方人员159人,职工148人,他们的工薪是根据合同规定按照所在地的工薪标准评级定薪的,这在道理上是说得过去的。自今年改造高潮以后,他们看到上海的私商人员保留了原来的工薪,加之我们对于他们的职务安排和待遇级别等关照不够,因此有些人提出要求要恢复在上海的原工薪,省工商联主委潘锷璋曾向我们提出调整上海转业人员的工薪意见,这个问题省商业厅已召开各市商业局长会议,作了专门的研究,原则上仍按照合同办事,但在职务上应按照量材使用和适当照顾的原则进行调整,从而适当提高其工薪待遇,具体办法另有通知。

有关合营企业和私方人员福利待遇的几个问题,我们意见:私方人员私人租赁的房屋,企业不予补贴,已补贴的如改变有困难,暂时可以不变,未补的不要再搞;私方人员家庭困难救济,以举办工商界互助金的办法解决较为妥当,私方人员疾病医疗和病假期间的工薪待遇已有规定下达,目前对私方人员资金在2000元以上生活有困难未按规定执行的,应比照资金在2000元以下的办理。

有些同志提出合营企业目前是否可以吸收人员的问题,我们认为合营企业现在不能吸收非商业人员,但对批发商改造和统购统销中歇业而生活存有困难的人员,仍应根据国务院指示在合营企业或者是合作商店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里进行安排。此外,各地在改造中被吸收到国、合企业的私商从业人员或改为国、合门市部的人员,因其企业已由国营所代替,其人员即是国、合企业的从业人员,有些地区把他们当作临时工作人员,不发给工作证的做法,是不对的,必须纠正。

(四)关于手工业生产社的问题

一、有些地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规模过大,不适当地搞大集中,以致影响生产经营而至今还未改变的(如滁县竹器业生产合作社有700多人集中生产,群众反映“六死”:热天晒死,冬天冷死,下雨淋死,送饭跑死,小孩哭死,生产挤死),应即按照4月会议的精神,迅速地加以调整,改变过来。

二、两千人以下的集镇手工业社划归农业社的问题,据大家反映在执行上问题很多,可由工办和手工业管理局把试点情况加以研究总结后再作处理。

三、手工业社和合作商店征收所得税,是按社计算还是按户计算的问题,省里曾有指示,按户计算,今年第四季度即按省的指示办理。以后看情况再考虑改变。

四、手工业社工资不合理问题。我们意见必须根据技术条件评定,反对平均主义的偏向。目前有些地区手工业社的工资,不是按照技术评定,以致在合作后,学徒收入增加,有技术的反而收入减少,这不是鼓励进步而是鼓励落后,是违反政策的。各地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通过说服教育,逐步加以纠正。

(五)关于木帆船运输合作社的问题

一、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在评定工分后,有些工人较合作前的收入有所降低。这个问题,6月会议曾经规定,可在企业积累部分予以弥补,各地仍须继续执行。如其工分未评足额的,可以提高,使其达到改造前的水平。

二、船舶维修费提的过多影响社员收入问题。我们意见,维修费可以适当减少,在淡季不够开支工薪时,维修费可以不提或少提,其他如公积金、公益金、奖励金等等也可不提和少提。总之,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要保证社员不减少收入。

三、关于木帆船合作社收益分配,以及木帆船合作社关于上下水、长短途、大小船和运价不同货物提奖等问题,情况很复杂,应由交通部门进行调查研究,作出决定下达。

(六)开展工商界的家庭副业生产问题

开展家庭副业生产,是工商业者(包括合营、合作企业的从业人员和小商小贩)从生产着眼,增加收入,补助解决生活困难的一种最好的办法。有些地区已经行之有效,对工商业者有利,对满足市场供应也有利。但在很多干部中,对这个问题存有许多错误认识。如有的人认为要搞家庭副业生产,就要有资金,建筑厂房开工厂,只有大搞才过瘾,小搞不过瘾;有的人以自己为标准,认为搞家庭副业生产,一个月搞不了几块钱,解决不了甚么问题,殊不知在一些生活困难户,即使每个月搞到几块钱也是好的,有的人认为大城市可以搞副业生产,小县城小集镇门路不多,没有甚么副业可搞。象以上这些错误认识,都是我们开展副业生产的障碍,必须彻底的加以批判。

所谓家庭副业生产,顾名思义,就是不离开家庭,使他既能照顾家务,又能搞点收入,一般城市居民历来就有搞家庭副业生产的习惯,只要我们倡导组织,想门路,是不困难的。如何搞的问题,各地要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帮助他们解决产供销、资金、技术等问题,同时也要运用工商联组织来推动这个工作。

我们要解决城镇工商业者中一些户的生活困难,必须从副业生产方面打开一条道路,只有把这个工作搞出成绩,才能减轻我们在安排上的压力。

(七)增产节约问题

现在有个偏向,有些同志认为增产节约只是国家机关的事,对合营、合作企业和小商小贩方面的增产节约问题则不够注意,这是不对的。增产节约是要贯彻到各个方面去,任何方面的增产节约,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都是有重要意义的。因此我们必须在合营、合作企业和小商小贩方面广泛深入的进行增产节约的教育。在物力方面要使其做到杜绝铺张浪费,勤俭办企业,节省开支,降低成本和管理费用,在人力方面要使其减少非生产性的人员,充分地发挥人力。我认为这不仅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很大的意义,而且是办好合营、合作企业的重要一环,即是对小商小贩来说,通过增产节约也可以使其达到稳定和改善生活的目的。所以我们应该把他列为一项经常性的教育工作。

最后我要讲一下,这次会议,是个汇报会议,大家反映的具体问题较多,因此我的发言也只是讲到一些处理具体问题的意见。我们处理好这些问题,就可以把我们私改工作的成绩巩固下来,进一步地深入改造。目前有些同志,看到私改工作有些成绩,认为私改工作差不多了,因而存有松劲思想,这是不对的。必须认识私改工作是一个较长时期的任务,问题还很多。今后要如何才能进一步地搞好私改工作,关键在于强调归口负责,各级业务部门必须认真肩负起私改工作责任。同时私改办公室也不能因为工作归口了就可以松口气,而必须更加深入地检查督促,研究政策,反映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总之只有协同一致,坚持努力才能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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