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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场乡土地改革试验中几个基本问题的意见——施平在苏北土地改革典型总结会议上的发言

日期:1950-9-22 作者:施平

施平

[施平:中共苏北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第一、土地改革典型试验过程和主要环节与基本经验

一、胡场乡土地改革的过程大体分为如下两个阶段:

(1)土地改革条件准备阶段:这一阶段时间较长,自去冬区党委工作队到该乡发动群众进行民主反霸时起,经过今春的生产备荒和夏收夏征运动,土地改革条件基本上是成熟了。因为该乡土匪早已肃清,社会秩序稳定,乡村政权业经改造,以僱贫农为主来领导的农会、妇会、民兵、以及党、团支部均在去冬建立,所有乡村干部的土地改革思想经过各种运动的结合教育都已成熟,群众要求土地改革思想也普遍迫切的存在。根据这一情况,我们觉得在这样的基础上,是具备了正式进行土地改革的条件。

(2)正式进行土地改革阶段:全乡从8月16日开始到9月上旬近一个月的时间,经过了四个阶段,整个的土地改革工作就告结束。这四个阶段大体和华东总结的四个阶段差不多(一、宣传政策,整理组织,调查研究:二、划阶级,弄清土地情况;三、没收、征收、分配土地等;四、结束土地改革,转入生产)相同,只是在几个阶段中穿插的几个具体工作不同。所以从胡场乡的土地改革典型试验来看,华东总结的四个阶段是完全正确的,同时从土地改革时间上来说,若不走弯路一个月左右是可以结束土地改革的。

二、土地改革试验中的几个主要环节和基本体验:

(1)在正式进入土地改革以前,必须充分掌握材料,特别是土地情况与阶级情况;只有事先充分的掌握了材料,才能顺利的进行土地改革。虽然事先掌握的材料在土地改革实际的进行中,会有一定的变动,但基本上是不应有过大问题的。由于材料确实,事先的试算大体不错,土地分配所需要的时间就会大大缩短。如胡场乡的情形,要不是事先掌握了比较完整的材料,要想在秋收正忙的时候,以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土地分好,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是说:只要领导上掌握了材料,不必为群众了解就行了;刚好相反,只有把那些与土地改革直接有关的材料(不是全部材料),在群众中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加以修正通过,肯定起来,并为群众所完全了解与接受,才能使工作迅速的进行。

(2)土地改革进行顺利与否,是决定于群众是否已充分发动,扫除土地改革障碍的工作做得如何?地主阶级的反抗是否大体上已被制服?如这些都已经做好,土地改革工作就会很顺利完成。在群众发动中,要充分注意两个农民内部问题的解决,才能把农民全部团结起来。这两个问题是:

1、启发中农政治觉悟,打通中农思想:一般的情形看来,土地改革开始的时候,中农思想上普遍存在着两种主要情况:一种是自耕中农的思想:“土地改革不土地改革无所谓”。“中农不动,我们不进不出”。另一种是种有佃田的中农,思想上很有顾虑,害怕动他的佃种田,有的佃中农甚至错误认为“土地改革就是改佃农”。由于这两种思想情况的普遍存在,中农阶层对土地改革就存着“冷淡”、“旁观”,以至于顾虑。这就影响了广大群众的发动与僱贫农和中农的团结;因此,土地改革工作的准备过程中及土地改革正式开始的时候,必须充分重视扫除中农思想上的障碍,打通中农对土地改革的思想;而最基本的一方面,是要着重于政治上的启发教育,细细的算算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与打倒地主阶级的统治后对中农的实际好处。在未经这种政治启发前,中农往往只是从在土地改革中是否分进土地来看问题的(对“佃田变自田”也不认为是得益的),但经过政治启发和细算减租利益(解放以后大部分佃农不交租得益很大)以后,自耕中农与佃耕中农的思想都容易通的。但要解决中农思想上的全部问题,单靠政治教育的一面还是不够的,必须再从经济的一面来说服和照顾,最主要的是对佃中农的佃种地的处理问题,农会必须尽早的把“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计算出来(先有个概数也好),迅速宣布,同时宣传解释刘少奇同志报告中关于抽动原耕土地的指示,因为一般地在佃中农之中,绝大多数人的佃种地是全部分给他本人(包括贫农),个别的还要补进一点,有一部分人需要抽出但抽出也不多,只有极少数富裕中农可能把佃租地全部抽出(胡场乡只有6户全部抽出,另有6户抽出60%以上),所以当我们把平均数宣布并宣布了抽动原则以后,中农阶层的情绪就差不多都稳定了,加上政治的启发,中农即可积极的参加土地改革运动。所以中农思想问题的解决,是极其重要的,对于整个的土地改革运动与总路线的贯彻,起着相当决定性的作用。

2、克服僱贫农平均主义思想和干部与积极分子想多得的思想,这个问题也是极其重要的。领导上要充分加以注意,必须从开始时就进行教育,并贯彻在整个运动的过程中,才能收到圆满的效果。如胡场乡不少干部和积极分子,都有自私想多得的思想,这是由于穷困和旧社会根源所造成的;但由于从开始时就注意进行教育,在实际中晓以利害,培养其大公无私的精神,并在群众中充分发扬民主,经验证明:这种自私想多得的思想是完全能够克服的。这对养成该乡干部的优良作风,有长远而深刻的意义。这里还必须说明的:就是在方法上应采取启发与商量的办法,个别谈的办法,千万不能用打击或群众斗争的方式,那样会搅坏干群关系,严重伤害培养干部的。

(3)划分阶级:

1.划分阶级是农民对地主最激烈的一场斗争。是把敌人孤立出来,确定其政治上与经济上待遇的斗争;所以领导上要很好的掌握这一斗争。领导上除掌握一般的规律与各项应做的工作以外,在正式划分阶级以前,还要单独召开一次僱贫农会议(自动要求来参加的中农也不拒绝),反复进行阶级教育,根据群众情绪及地主可能的狡赖等,准备好发言的材料和发言秩序,这样划分阶级的会议才开得好。如事前不单独召开僱贫农会议进行教育,往往一使划分阶级斗争中,没有坚强的力量,不能很好的启发大家的觉悟,打击地主阶级,那么会议会进行得不够好的。

2.根据胡场乡的经验,地主在划分阶级中一般的采取两种斗争策略:第一、地主假诉苦:领导掌握上应注意不让地主长篇大论的胡言乱语。在地主假诉苦时,要由农民揭破地主假诉苦的行为,相反地应有力的诉说地主的罪恶,把地主的狡赖打击回去,必要时,主要的农民干部要准备作有力的发言。第二、地主断章取义的抓住土地法中的某一条来讲,这往往是农民和乡干部不易回答的,需要工作队同志帮助依法驳斥,这也是对干部和农民进行法令教育的好机会。但要注意的是不要形成代替斗争,变成工作队和地主的问答。

3.划分地主阶级时要严格和慎重,不要漏掉一户地主,也不要错划一人,实在难划定的,可采取两种方法:一是会上通过,交人民法庭判决;一是暂时摆下,交区里批准确定。

(4)要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土地改革思想酝酿工作:这需要充分使用土地改革准备的时期来进行。在土地改革未进行前,就要在干群中进行土地改革思想酝酿,越充分越好,工作队一到乡里就要宣传土地改革,不要放松机会,不要沉在其他工作中,实际说明:土地改革宣传对其他工作(如征粮、复员、耕种等)也是有利的。要广泛的深入宣传土地改革,就需要召开各阶层的会议,主要是农民会议。但要注意中立富农。我们要认识到对富农也需要进行一个细心的教育,要使他倾向于农民,跟农民走;我们要随时注意富农的思想情况,经常找他们个别谈话,鼓励他生产。另一方面要以政府的面目找地主谈话,多谈了不利,不谈也不好。有些同志在和地主谈话时用老区的例子来打比,说明宽大,这是应有范围的,只谈比过去经济待遇上的某些宽大,但不应把过去的偏向拿来作比,这样我们就会陷于被动,不易解释。此外我们可以谈的是老区地主劳动改造的实例,指导其新生的前途,其余就不必多谈了。

(5)典型试验是一个相当细致的工作,特别是进入行动阶段以后,领导上更要抓紧,纠正偏向要及时。如发现某一地方或某一干部有违反政策的地方,就要及时纠正,并通报各村,引起注意。若每一次过火行动,领导上不迅速纠正,就会被下面误会为领导上默认,就会很快的扩大开来。如胡场乡初发现一个村有扣地主的行动,领导上认为其他村不至于如此,未通报各村,就蔓延到别村,几乎由扣人发展为吊人。经领导上漏夜紧急通报后,即受到纠正而未继续发生。所以领导上对政策掌握要非常及时,才能保证土地改革秩序不致混乱。

(6)土地改革工作是可以和其他工作结合进行的。如胡场乡的土地改革典型试验正式进入行动时,正值农忙,农民一面秋收,一面土地改革,领导上照顾了生产,白天不能开会,就利用晚上开会,开会不拉长,会议不要求无关的人都到,有的会议男子不到妇女到也可以。若以为农村工作,只能单打一的进行,也是不正确的。

第二、从胡场乡土地改革典型试验中来看我们苏北一般新区与过去不同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是什么?在政策掌握上、运动指导上、领导掌握上产生了那些新特点?

一、新形势下的新特点:

(1)土地改革正义性与必要性的教育。由于全国的胜利形势及苏北老区土地改革的影响,是比较容易为广大人民所了解;再经一定的宣传后,即能在农村中造成占压倒的舆论优势,大家都承认土地改革是事在必行,农民中的“变天思想”,除个别较落后的分子外,是不占什么势力的。

(2)一般地说:地主阶级中除少数恶霸、匪特分子及顽固分子外,已自知剥削为生的日子很难继续,又由于农民在政治上、组织上迅速提高,所以地主阶级进行公开的或有组织的抵抗已不多。这是有利的;但不等于土地改革没有斗争了,或地主阶级已完全举手缴械了。只是说地主抗拒土地改革的力量一般的已陷入劣势而已,而斗争仍然是激烈的;斗争的方式是更多样性的。在“五四”土地改革时,地主斗争的特点是与武装相结合。今天一般的已改为合法的斗争与秘密的破坏相结合,着重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和农民作斗争了,所以斗争还是激烈和复杂的。过去老区的地主逃亡,今天新区的一般地主(除罪大恶极或较反动者外)大都在家里。这种新情况:有利的一面是便于我们找他讲话,能更有秩序的依法进行没收与分配土地,也便利了我们对地主的劳动改造工作;但比较困难的一面是工作比从前麻烦了不少,我们必须教会农民来对付地主的复杂斗争,必须更精确的依法行事。但利弊相较,为了更彻底的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有利的一面还是基本的。

(3)由于保存富农的经济政策,又由于富农感到倒向地主一边要倒霉,所以争取富农善意的中立是完全有条件的。只要我们不忽视进行对富农的教育争取工作,富农即一般的能善意的中立,而且基本的一部分还会倾向农民一边,特别是劳动起家的富农如此,这是“五四”土地改革时所没有的。这种形势,使整个土地改革工作的进行,就比过去同时打击地主和富农要轻松得多了。

(4)由于保存了富农经济,中农普遍有信心的说:“上面一层都不动,更不会动到我了。”因此,中农的生产情绪一般的都相当稳定,这就使僱贫农和中农之间,消除了过去的某些紧张关系,更有利于团结中农工作的进行。

(5)由于以上四点,再加上和平环境,使我们能按步就班的去进行土地改革工作。更由于农村生产情绪稳定,大大地减少了领导上的顾虑,土地改革工作干部也增加了信心。以上这些就给我们正确的执行政策起了重大的保证作用。

二、在政策掌握上、运动指导上、领导掌握上产生了那些新特点?

(1)政策掌握上:由于保存了富农经济,今天掌握政策的焦点,不是中农与富农的分界线,而是集中于划清地主阶级,是富农与地主的分界线。而这个分界线是明显而不复杂的,所以掌握政策就比过去容易了。我们不少干部的思想上,有着使僱贫农多得点眼前小利益的深刻影响,所以如何保证不把富农中的一些人错划成地主,又不漏掉一个地主,仍是一个重大的问题,这是必须对干部和群众进行充分教育的。

(2)运动指导上:重要的一环是防止无选择的搬用老一套,特别是工作方式方法上,如斗争的形式等不能机械搬用。过去诉苦的热烈场面,在今天是不一定完全适用的。在今天的新形势下,应采用新的斗争方式——群众的说理斗争与政权的压力相结合,要善于使用人民法庭与发挥人民法庭应有的威力——这个新的工作方法与新的斗争方式,干部与群众都是缺乏经验的;因此必须在干部和群众中进行深刻的教育,创造实际的典范,作为指导的标志。

(3)领导掌握上:今天我们处在新的和平环境下,一切都要小心地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观点出发,执行政策上要求就必须严格;因此,我们的工作步骤要有计划、有领导、有秩序的按步就班的去进行,要加强上下级的联系,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如发现了问题,宁可把工作停一下,召开会议,待思想与政策统一后,再去工作。

第三、对胡场乡土地改革典型试验的看法,及对两个主要问题检讨的意见

一、对胡场乡土地改革典型试验的看法:饶主席指示:“土地改革是否完成的标准:一是地主的土地被拿出进行分配;二是干部有没有多得。”我们以这一标准来衡量,胡场乡的土地改革是完成了,而且是完成得比较好的。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已完全消灭,没有一个干部多得土地。此外在整个的土地改革斗争中,群众的觉悟程度大大提高了,生产热情很高,农民内部团结无隙等等,所以胡场乡的土地改革工作是完成了任务的。这里还必须发扬工作队在该乡留下的长远的价值。群众反映说:“工作队才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天忙到晚,吃不好,住不好,一点都不为自己。”群众对工作队的这个评价是很高很光荣的,他对本乡群众和干部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就是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的榜样。此外胡场乡的具体工作中还有很多优点和创造的,如很细致的做了收集材料的工作,比较耐心的教育与培养了一些干部和积极分子;分田方法上,创造了由群众田间协商的办法等经验(这个经验各地都可参考采用)。区党委农委通过胡场乡的土地改革试验,已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工作队同志也获得了土地改革工作的实际体验。但胡场乡的工作中仍然有着相当重大的缺点,主要是:一在作风上代替包办;二在分家具上有了毛病,并曾有发生扣人的偏向(下面另作专门检讨)。因此,上述优点,我们今后在各地工作中要继续保持;而两个主要缺点,则是在今后工作中肯定的不能用。可是我们对这两个缺点作为今后工作中的教训,我想仍是很有益的,并且是很重要的。

二、对两个主要缺点检讨的意见:

(1)工作作风上:总括的说,包办代替的毛病相当严重,最主要的是对乡一级领导的包办代替,也就是工作队代替了该乡农会与党的领导。该乡党、团支部是在去冬建立的,在建立时是有些拉伕现象。党员发展后又未很好的进行教育,致支部的战斗力不强;工作队到该乡后,放松对党、团支部的整理工作,只开过一、二次支部会,工作队始终没有去发挥支部作用,没有运用支部,一般的工作方式是工作队讨论决定后,分到各村去传达进行的。对农会的领导也是如此,该乡乡农会未起组织领导的作用,就在正式进入土地改革过程中,乡农会委员会也未开过一次,农会是执行土地改革的合法机构——这个机构及其作用是被工作队所代替了,一般的也是工作队决定后,分到各村去传达,召开村代表会后,仍由工作队带领干部去执行。因此大大影响了该乡土地改革运动的生气勃勃,影响了群众路线的贯彻,也大大影响了干部的培养与提高;这里所造成的损失,确是很大的。为什么出现这样严重的包办代替作风呢?一方面工作队同志本身,特别是工作队负责同志的工作作风不正确;另一方面农委对土地改革试验典型乡的重要性认识尚不足,对该乡的具体领导和帮助不够,多少有着官僚主义的毛病。

(2)关于没收地主家具与扣人的毛病:做的情况是这样:在进行登记地主家具之前,没有在农会中及农民中好好的讨论什么应该没收,什么应该留下,只是笼统的家具的概念。因此,在登记地主家具时,登记的范围就扩大了。除了应该没收房屋内的家具之外,其它所有地主的家具,除指定留给地主者外,全部予以登记,种类方面则除了桌、凳、床、椅子等之外,扩大到缸、坛等。

在家具登记以后,一方面由于地主的破坏:另一方面——实是基本方面——领导上对家具问题,没有深刻的认识到刘少奇同志所报告的“随房分配”的主要意义。所以就将登记的家具全部搬到场上,采取了过去分家具的老一套办法,每户分得一份的分掉了。当领导上对家具作这样决定的时候,一方面以为放在地主家里破坏大,不如分掉好;另一方面以为家具可适当调整的,意思当作是除留给地主一份外,其余的就由全体农民按需要进行调整,反正分得地主房屋的僱贫农。房子的价值已很大,且有了一定家具,故分了不成问题,思想上只在农民如何多得些小利益的范围内兜圈子,也或多或少的有着平均主义的影响,而没有跳出狭小范围想一想它的效果与影响,它将引导地主对家具财产的破坏与领导上对土地改革秩序维持的困难,这方面招致的损失将是很大的。

发生捆人事件,正说明了为什么党在目前的政策不主张没收五大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及土地改革不多打小算盘,而中心突出的是解决土地改革问题的道理——重要的主要就是怕乱。胡场乡在其他方面都没有乱,就是在分家具中出现了扣人,出现乱了。这应引起我们今后的警惕。

第四、结语

典型实验的意义,是为了深刻的认识问题,领导上取得实际的直接经验,以便指导运动的推开。在胡场乡的试验工作中,已使我们对当前的土地改革运动,有了一定实际的认识,取得了若干的经验,在今后的指导工作上是很重要的。但胡场乡的各种特点,尚不能代表广大的新区情况,并且目前我们只完成了胡场一个乡的试验工作,因此很难对照胡场乡经验及所看出诸问题的完整性如何?所以胡场乡的经验与体味虽然是宝贵的,但还只能作为目前进行中的各个典型乡的参考。

从胡场乡的经验和目前各地进行中的典型乡来看,我们觉得华东的典型总结对我们是很实用的。正在进行和即将进行的各地典型实验乡,应根据华东的典型总结去做,使华东的一般经验,化成我们苏北各地的具体经验,这样我们就会少走弯路。

从胡场乡、也从各地正在进行的典型实验来看,反对经验主义,反对过去土地改革中老一套的搬用,是我们苏北今后土地改革工作中的一个极重要的问题。老一套的东西,对我们是太熟悉了,所以常常不自觉的流露和搬用起来。政策思想上:我们还有着平均主义,农业社会主义的一定影响;在工作作风上:容易犯包办代替的毛病;在工作方法上:容易不分战争情况与目前和平情况的不同情形,不善于使用适合于目前的说理斗争与法庭(人民法庭)斗争的方式。这一切都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警惕。我们必须努力学习,下苦功去求改正,必须从思想上到具体行动上去求得问题的深刻解决;因此,我们不能满意于现有的一点经验,我们还要稳重仔细的去雕刻出完整圆满的样子,这样才能保证我们今后土地改革运动正确的推开,很好的完成这一伟大的土地改革任务。(白光整理)

来源:《苏北土地政策文献》中共苏北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苏北人民行政公署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印,195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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