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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接办辅仁大学事 马叙伦部长发表书面谈话

日期:1950-10-13 作者:[待确定]

【新华社讯】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部长马叙伦为接办私立辅仁大学事于十二日招待记者,并发表书面谈话,全文如下:

北京私立辅仁大学已经由政府接办了。为了使社会人士明了真相,我简单说明事实的经过如下:

这个学校是天主教会于一九二五年创办的。学校的行政权和财政权一向掌握在教会所委派的外国人手里。后来,虽然由中国人充任校长,事实上中国籍的校长是没有权的。北京解放以前在外国人控制下的辅仁大学,经常地效忠于帝国主义和中国国内反动派。如在八年抗战期间,辅大教会的外国人即与日伪合作,任用日籍神甫为秘书长,并秘密隐藏德国纳粹分子;抗战胜利后,又与美蒋反动集团相勾结,在校内压制进步言论,并用种种方法限制学生参加反美反蒋的爱国活动。

北京解放后,在人民政府领导下,辅大师生员工的政治认识逐步提高。由于他们的共同努力,辅大有了很多进步。这些进步不幸被天主教会方面认为于他们不利;因此,他们用尽一切方法企图阻止这个进步。首先,他们想用减少补助经费的方法来阻碍学校的进步和发展,于一九四九年将学校的补助费自二十二万美元减少到十六万美元。本年则变本加厉,虽经陈垣校长于六、七月间和他们交涉十几次,毫无结果。本年七月二日和十四日,教会驻校代表芮歌尼先后致函陈校长表示,经费问题必须在下列四个条件下才能拨付:一、一个新的董事会将由教会选任。二、教会经过教会代表对人事聘任有否决权。三、附属中学经费自给自足。四、圣言会所在地仍由教会保留,不准任何人侵扰,并将补助费自每年十六万美元减至十四万四千美元。复于七月十五日提出要求解聘五位教授,作为补助本年经费的条件,并限期答复。这是干涉学校的行政权,是为人民政府的法令所不允许的。他们这种更进一步侵犯中国人民教育主权的行为,遭受到全校师生员工的反对。有关辅大的天主教会方面非但不知悔改,反以停止拨发经费相要挟,竟自八月份起停止拨发学校一切经费。辅仁大学是有三千余师生员工的学校,政府有责任保障他们的学习和工作不受到损失。因此,根据学校的请求,政府按期支付了该校每月需要的经费。

但是天主教会方面接着又两次发表《告同学同仁书》进行挑拨,鼓动少数不明真相的工友向学校请愿,并声言要打五位教授,更企图组织新校董会,撤换陈垣校长,引起学校内部极大的不安,使辅大的工作陷于极大的混乱和停顿。至此,政府已不能再容忍。本人于九月二十五日邀致芮歌尼来部谈话,内容如下:

与辅仁大学教会驻校代表芮歌尼书面谈话:芮歌尼先生:

一九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和九月十九日你给周总理的信,周总理已经交给我了,并且给我指示,我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答复如下:

第一、我应当先告诉你几个基本原则:

(一)在一个独立民主的国家里,不允许外国人办学校,除非是他们的侨民自己设立而为教育他们的子女的学校,这是世界通例。

(二)外国人在旧中国所办的教会学校,因为它已经办了多年,所以必须在它真实的遵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及教育方针与法令的条件下,可以暂时允许它继续办,但中央人民政府保有根据需要以命令收回自办的权利,更绝对不允许新设这类性质的学校。

(三)宗教与学校教育是两回事,必须明确分开,不允许任何曲解与含混,在学校课堂内不允许进行做礼拜、查经等宗教活动。

(四)教会设立的高等学校,可以设宗教的课程,但只准是选修,而且不允许任何强迫与利诱学生选修宗教课程。

(五)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最近颁布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和《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是全国私立高等学校都要遵守的法令。

第二、我答复你关于辅仁大学的问题:

(一)你必须了解前条的五项原则,尤其是(一)、(三)、(五)三条。

(二)信教自由,同时不信教也是自由的,批评宗教也是自由的。因此不能把不信教与批评宗教就认为是违反共同纲领,也不能把不信教与批评宗教认为是反宗教的行动。

(三)在中国境内的学校,必须设革命的政治课,这是教育法令。革命的政治课是科学的,与宗教的看法容有不同之处,但不能说政治课便是反宗教的行动。进行革命的政治教育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既定政策。

(四)教会与辅仁大学的关系只是补助经费及主持宗教选课,不能涉及学校行政及其他,否则便是违反共同纲领及教育方针与法令。

(五)辅仁大学校董会可以成立,而且应该成立,但必须遵照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六)辅仁大学校长陈垣,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策法令,处理校务,能称其职,其职位不应有所变更。

(七)五位教授的聘任与否,属于学校行政权限的。他们若是教得不好,学校有权解聘;他们若是教得好,政府有责任保障他们的地位;他们若是教徒,若是不信教或批评宗教或有反宗教的言论与行动,那么教会可以执行教会的纪律,但不应该把教会的纪律扩大到学校的行政范围里去,而且也不应该干涉教授们应有的地位。

(八)辅仁大学是有几千师生员工的学校,你们从八月一日起停发补助费,我们不能让这几千师生员工失业失学,所以答应了陈校长的请求,支付每月需要的经费。我要告诉你,你们这样举动对辅仁大学是不利的,对几千师生员工是有害的,是会使中国的人民教育事业受到损害的。因此,中央人民政府在认为不能容忍的时候,即将收回自办。

(九)末了,我告诉你,辅仁大学事件应该于本月内解决,解决的方针与办法,我已经告诉你了。

你们倘若不愿意这样做,政府即决心采取最适当的办法,以保障辅仁大学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部长马叙伦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九月三十日本部收到芮歌尼代表天主教会正式答复如下:马部长:

我遵照你部的指示,谨用局面正式陈述我昨天口头的答复关于你部九月二十五日的信,如下:

我于九月二十六日把你二十五日的书面谈话致电我们教会的最高首长,并于九月二十八日接到回电如下:

“根据九月二十六日来电的条件,补助费决定停止,除非条件基本上改变,教会坚持决定,即使你和全体神甫都要求重新考虑的话。

卡盆勃”教会代表芮歌尼(签名盖章)一九五○、九、三十

这样显然因不遂他们的企图而决绝了。当经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报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十月十二日明令将该校接收自办,并提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陈垣为校长。负责主持校务。今后辅仁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将在陈垣校长领导下,为办好人民的辅大而努力。

此次辅仁大学问题,是单纯的教育主权问题,与宗教问题毫无关系。本人与教会代表芮歌尼九月二十五日的谈话中即曾强调指出:“宗教与学校教育是两回事,必须明确分开,不允许任何曲解与含混。”所以此次政府接收自办的是私立辅仁大学,丝毫不涉及宗教问题;对辅仁大学的宗教选课及信仰天主教的教授、学生、员、工等保证一切如常,这是本人要着重说明的一点。

來源:1950年10月13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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