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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反革命与分配土地的改革——李井泉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上的发言

日期:1951-1-28 作者:李井泉

李井泉

[李井泉:川西区党委第一书记兼川西军区政治委员、川西行政公署主任]

我完全同意邓副主席关于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及1951年的工作任务的报告及其他各委员报告。现在仅就川西区执行清匪、反恶霸、减租、退押和土地改革实验中一些经验报告如下:

自去年7月第一次军政委员会通过以减租为中心并密切结合清匪反恶霸退押为中心工作任务之后,川西区及各县,均先后召开了区、市、县人民代表会和农民代表会议,传达了这一重要决定,讨论了具体执行的办法,在广大农民的自觉基础上,和各民主阶层各界人民的积极参加协助下,半年来的运动是循着正常的道路发展的,收到了比较显著的成果。

首先从清匪反恶霸方面来看,在大股土匪已剿灭的基础上,我川西部队及人民武装自卫队,有计划的展开全境群众性的清匪运动。组织了县区乡各级清匪委员会和精干讨伐队,限期包干捉拿匪首,肃清散匪,人民武装到处盘查放哨,护仓库,护电线,不分昼夜,不分界线,不管远近,不怕风寒。深入深山边缘密林崖洞内,寻找追捕潜逃漏网的匪首,捕获和击毙了大批土匪特务首要分子,匪首郭保芝、乔子均、余如海、廖梓林等都是在群众积极配合军队的行动下,捕捉或击毙的。

仅去年11月至现在不完全的统计,捕获逃窜或潜伏的土匪特务首要分子,就有2千多名。半年来剿灭残匪近1万人,连同以前共歼匪8万余名,现在平川地区公开活动的股匪已不存在,残余武装土匪将随着群众运动的普遍深入而逐渐肃清。

对土匪特务恶霸的镇压,前一个时期川西区也犯过“宽大无边”的错误,对群众迫切要求处决的罪恶浩大死不改悔的反革命分子没有及时的镇压。成都市1至4月未及时镇压,致抢案增加,社会秩序不安,群众不满,处决一批土匪特务首要分子后,抢案已少发生,人心大快。这一批恶霸土匪特务的罪恶,是我个人过去很少听到过的。根据川西日报11月到现在报导材料的统计:经过群众控告人民法庭处决的恶霸匪首共101人,参加公审的有组织群众80多万。这101个恶霸解放后共打死我政府工作人员及部队干部85人,人民解放军战士251人,屠杀群众4980名,几乎每个土匪恶霸平均杀害我干部、战士3人,群众48人,被恶霸土匪特务强奸的妇女,有统计的共506人,平均每个恶霸强奸5人。什邡恶霸宣静修在广汉、金堂、绵竹一带作恶霸,被他一人强奸过的妇女就有200多人。温江恶霸吴友文过去欺压农民十几年,砍了一个农民的手指头,该农民还将被砍的手指保存到今天,在斗争大会上,农民跑了20多里路,取来了被砍去的手指当场拿出,提出控告。其他恶霸霸田霸产,图财害命,振的农民家破人亡的事件,不胜枚举,所以群众对这些恶霸是痛恨到极点了。大邑三岔乡一个农民妇女,在公审大会上,控诉恶霸魏君三、王全三罪行,怀中先藏一把杀猪刀再向恶霸质问,咬牙切齿,竟抽出刀来要亲手杀死恶霸。由此也可见到群众对恶霸的痛恨程度了。所以,凡是对恶霸土匪特务在镇压或判徒刑后,群众就很快的起来了。并积极将隐藏的土匪特务和武器报告出来,并积极参加征粮及减租退押斗争。

现在全川西境内很少、几乎没有抢人的事了,到处通行无阻,群众说这是多少年来没有的事情,这对于安定社会秩序、畅通城乡交通、发展工农业生产上,配合减租退押斗争,起了极其重大的作用。这正如邓副主席在1951年任务的报告中所说:“这种措施(清匪、反恶霸)获得了广大人民的拥护,大大发挥了群众的积极性”,这是完全正确的估计。

减租退押工作,经过整整1个月一系列的会议动员后,紧接着由行署制订了退押条例,通过批准了成都县人民政府关于押金折合办法,颁发不法地主抗拒拖延交纳押金递罚办法。在进行时先进行7县的试验然后推广,先由城镇开始,而后推向区乡;先退押后减租;先进行押金登记,后进行劝说催收,使运动有步骤的进行。召开退押会议,鼓励开明士绅及守法地主带头退押,召开富农会议,召开小土地出租者会议,说明政策。对少数顽固地主则进行说理斗争,以示分别对待。在组织上普遍建立县市人民法庭,组织了包括各阶层代表参加人数约5000人以上的催劝小组。自11月份来到1月20日为止,共已退出了266,889,134斤米(其中包括黄金12,000多两、白洋250万元),共约占全川西地主富农押金总数约7亿斤米的三分之一强。为防止分配押金分散浪费,由川西区农会规定分配办法,并统一由银行收款分发。根据11月份以来川西日报报导出来的统计:分得押金13000余户,农民得到押金米250多万斤,人民币50多亿元,共合1250多万斤米,每户平均得到近900斤米,得到押金的农民共计划买牛354头,猪3533条,肥料5000多万斤,添置重要农具1500多件。并经过宣传后,将多余的钱存入人民银行,既能保本保值又不浪费,准备明春(即1951年春季——编者)扩大生产。群众得到押金后一致的说:“拿起票子想一想,翻身不忘共产党。”现在一部份地主已经退清,一部份地主正准备退清,另一部份确实退不起者已采取减、免、缓的办法照顾。但还有一部份地主在顽强抗拒,拖赖不退,甚至还造谣破坏收买干部。我们完全同意张际春委员报告要“在发动群众的基础上,配合人民法庭的工作,惩办顽抗的不法地主,对于打击不法地主拖赖抵抗的诡计,和支持广大群众的合理行动,贯彻减租退押的方针,也是完全必要的。”

现在再把土地改革实验中一些情况报告一下。我们于11月中旬开始土地改革实验,并曾召开了大邑三岔、安仁、唐场及丹稜县何家乡4个实验乡的汇报会议。开始较早的三岔乡土地已分配完毕,故所谈材料多取之于三岔乡。

第一,大邑三岔乡在土地改革前的情况:全乡共14个保,户口为3,384户,人口为15,355口,土地共为30,469亩,绝大部份为水田,有4个保为坡地,多为冬水田,其余10个保为平坝;本乡地主富农及外乡地主富农出租在本乡的田亩和公田共计为17,089.73亩,占全乡总田亩的55.5%。本乡地主138户占总户口4%,连外乡地主田在内共占37.5%。本乡富农141户占总户口4%强,连外乡富农田在内富农共占田15.9%,公田占2.1%。外乡农民出租在本乡田占总田亩4.1%。小土地出租者63户,占总户口2%弱,占田亩2%强。中农893户占总户口26.3%,占田26.6%。贫农1967户占总户口58.1%,占田11.4%。雇农122户占总户口3.6%,占田0.1%。另外商人、自由职业者、游民及其他成份共60户占总户口1.8%,占田不到0.1%,另外有些和尚尼姑还没有立户。从土地的分布看,虽然不十分集中,但可以看出绝大部份农民仍是缺田无田的,所以当群众一听到土地改革消息后,每个人都是分外高兴。虽然经过了减租(押金很轻尚未退完)但仍有一部份贫农和赤贫户生活十分困难。另外还有一个乡场,场上共100多户,其中半商半农有70户,手工业工人20户,小摊贩17户,纯商9户:为酱园业、香蜡铺、中药铺、饭铺、客店、荼铺、屠坊等。群众条件是比较好,解放时曾配合人民解放军打过胡宗南,去年春天土匪特务暴乱时,也打过土匪特务,在去年9月间,组织了农民协会,共有男女会员4000余人,人民武装自卫队队员646人,均有枪支,农会组织及武装一般的还比较纯洁。

第二、进行土地改革试验工作的步骤与关节:经过短期的训练干部,学习政策,组成工作团下乡之后,一般的分为4个步骤:即第一时期为了解情况,发动群众诉苦,宣传政策,划分阶级,初步整理农会和人民自卫武装;第二期为接收地主应没收的生产资料,结合反恶霸及反破坏土地改革的斗争;第三期为没收和征收土地及登记田亩产量人口,并进行土地及其它物资的分配;第四期为焚毁地主旧契,填发土地证,成立乡人民政府,动员生产,整理与扩大农协和武装,保卫土地改革的胜利果实,庆祝胜利。每一步骤开始时均召开农民代表会议,讨论政策办法。大邑三岔乡,前后约50余天已分配完土地及其他重要生产资料,以后再做时间还会缩短些。根据实验乡的经验,在开始一时期,必须召开农代会、群众大会,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改革政策,充分启发农民觉悟,使农民敢于起来夺回自己的土地,避免和平分田,干部包办代替的偏向。同时还须召开商人会议、富农会议及召集地主讲话,分别讲解政策法令,打破疑虑减少破坏和阻力,但更重要的是充分发动群众,普遍进行诉苦,特别召开贫雇农会议发动贫雇农群众,巩固的团结中农,严厉镇压恶霸及不法地主破坏活动。在每一阶段中均须与地主展开激烈的斗争,否则要想顺利完成土地改革是不可能的。在做法上,先诉苦划成份后反恶霸,是为了使群众在充分觉悟基础上,敢于揭露隐伏的恶霸势力。先没收其它物资后没收土地,是为了防止地主的破坏;但分配时先分配土地是为了迅速使农民进入生产。

第三、划分成份问题是农民诉苦提高觉悟并坚决与地主恶霸斗争过程,也是划清“敌我友”避免敌我不分或划多敌人的错误的重要步骤,故必须十分重视。一般的分为:讨论学习划成份文件,代表干部试划,群众大会上正式划,乡代表会议审查4个过程。根据几个实验乡划的结果,在三岔乡地主富农户数占总户口8%,丹稜县何家乡则仅占7%,大邑安仁、唐场两乡因地主较集中故地主富农户数达9.5%,唐场要略少一些,大体符合地主富农不超过总户口8%的估计;一般地主比征粮时都增加了,有的甚至于增加1倍,富农一般是减少了。主要原因除土地改革前干部不明了划分成份外,更重要的是因为地主隐瞒成份,收买利诱农协干部所造成。划成份应采取先划出地主富农,后划农民,并注意民主,充分征求他本人的意见,展开争论,由群众会议决定避免发生错误。关于富农的计算方法,一般均按中央文件规定处理。但三岔乡富农多雇一个长工,而兼有出租土地。为计算方便起见,根据确切推算和群众商讨后决定,凡出租田5亩,年收5石租谷(每石330斤谷),即折算为一个长工,因此长工每年劳动所得约10石左右,工资和口粮每年也大约5石左右谷子。故富农在一般条件下,可剥削长工5石左右谷子。但各地情况不一,应按各地不同情况订折算办法。对个别因缺乏劳动力而又人口多的出租虽在10亩左右,收租虽超过10石,仍以小土地出租者论,不以富农论。关于小土地出租者的标准问题,根据可略超过富农的精神,在川西区平坝,每人平均土地不超过2亩,每户5口人计不超过10亩,山地每人平均不超过3亩,每户不超过15亩的情形下,故规定小土地出租者,每户占有土地的标准,在平地为20亩,半山地区为25亩,山地30亩以下为小土地出租者。因川西土地质量较好,平川每户出租20亩田以每人土地平均数比较,即略高于富农分田后平均数,以年收租占产量35%计算,小土地出租者收入还高于全乡每人平均总收入。这样划的结果,三岔乡小土地出租者约占总户数2%,对有争论的较复杂的成份,则把个人与家庭分开划订。如少数教师自由职业者家庭为地主者,或地主家中参加主要劳动的本人,则将其个人与家庭分开来订。本乡居住城市住户,通知其回乡订成份,否则以放弃土地论。

第四,没收和征收中间的问题,这是直接与地主斗争的过程必须警惕地主的破坏诬蔑,分散隐藏,并坚决向不法地主斗争。三岔乡地主在解放后曾违法出卖耕牛12条,隐藏粮食枪弹砍伐树木不少,均经农民斗争后,认错赔偿并严格追出粮食枪弹毒品。同时应选出坚决纯正的农民组成接收保管小组,清查登记和保管地主应没收的生产资料,以免浪费损失。关于富农出租土地是否征收,根据三岔全乡每人平均不到2亩田,户数仅占4%的富农,约占全乡土地的15%强,出租土地占其总数的45%,全乡每人平均才只1.8亩,但要照顾小土地出租者,富农自耕部份不动,不动中农自耕超出平均数部份,照顾单身汉1人顶2人,及留公田等,实际应分田人口,除应分田亩,每人才只能得1亩4分,尚不及全乡人口平均占有土地的80%,因此征收富农出租部份完全必要,但对个别富农在征收出租部份后,每人占有土地不到全乡每人平均数者,则仍给留到平均数,这样做的结果,富农仍能保持以往生产水平。对于乡镇上,不属地主直接使用于工商业部份的地主房屋,一般的除保留本人居住者外,均没收分配给原佃户或无房农民住 。小型不影响农民水利灌溉的水碾水磨,及其他作坊:如烧坊、纸坊、粉坊,均征得农民同意不没收。但按其收入折算田亩给其少分或不分土地。家具随房屋、谷草随牛,均没收其多余部份分配。

第五,土地分配中的问题:

(一)关于分配面的问题。因川西土地较集中,无地少地农民较多。三岔乡本乡外乡,地主富农及公田约占全乡土地55.5%,还不算很集中。安仁、唐场则地主富农加公田占有土地,占全乡土地70%以上,而中农占有土地仍低于全乡每人平均数,故决定采取分配面较宽的原则。分配结果,分田户达全乡户口的75%(包括地主应分田人口在内),个别保则有达到80%以上的。获得各阶层人民积极拥护。

(二)土地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因川西区每乡平均在2000户以上,故采取在全乡范围内按分田人口除应分田亩的基础全乡调整计算,以一保或数保为单位统一分配。并照顾原佃耕便利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的分配办法。

(三)对全乡每人平均田亩和产量计算方法:非农业人口不多的乡采取全乡人口除全乡土地产量求出。在非农业人口较多的乡,则以农业人口除全乡土地产量求出每人平均土地和产量。使每人应分田亩数不过分减少,致损伤无地缺地农民利益,每人应分田亩产量,则依分田单位(一保或数保)的分田人口除应分田亩和产量,即得每人应分田亩田产。

(四)在全乡范围内调整土地时一般采取拨田、拨人、留公田(多田者多留,缺田者不留,少田者少留)等三种办法,即近者拨田,远者拨人,两者均不可时则在留公田中调整之。

(五)在登记田亩人口中,采取自报公议审查对证办法。田亩登记鼓励实报,有争论时即采取重点抽丈办法。凡是丈过的田,每块均增加了。全乡登记结果比征农业税时仍增加了925亩。但登记人口时,因认真审查,反而减少。同时也在登记人口时查出逃匿土匪,因而使土匪特务无法隐藏。

(六)田面权的处置。是采取先折后分办法,按当地习惯经代表会议同意,当田时当价折田价一半计算。即当进者与当出者在分田时对半平分计算。

(七)关于迷信职业者及游民的处置。全乡端公神婆阴阳尼姑和尚道士共56人。采取承认改业劳动改造然后分田的办法,经过宣传教育,绝大多数均愿放弃迷信职业,劳动改造,并自动交出迷信家具,在群众会上坦白过去骗人的事实。全乡真正游民92人,部分为烟民兼小偷赌徒,已集中改造戒烟,进行算账教育,写决心书并交出家具,强迫劳动,但分田时,均暂不给予土地所有权。

(八)其他如手工工人及小商贩分田,水利的解决将按土地改革法处置。森林及经济作物土地分配尚无经验可告。

第六,其他生产资料的分配:全乡共接收地主耕牛62条半,农具9,918件,米7万多斤,木料29,392件,随房屋的家具6,068件,随耕牛的谷草5万余斤。在接收生产资料时,均严格按照土地法上规定处理。对口粮方面,给地主留下足够的粮食,每人每天按3斤黄谷计算留粮,留至小春收获时为止,并规定小春谁种归谁收,一般地主均有小春。属于家畜范围的猪羊鸡鸭一律不动,和人穿戴衣服被盖之类及纺织工具工商业用具和货物则一律不动。在分配方面除耕牛农具及粮食按贫苦程度及需要原则较集中分配外(均有地主一份),其他家具则分配面较宽,使一切参加反封建的农民都能获得经济上的果实。同时亦须严防地主破坏活动,如三岔乡地主扯毁封条,偷盗家具,辱骂农民,诬告损失等均及时的给以斗争处分。

第七、在汇报时因最后一段工作尚未进行完毕,据检查三岔乡土地改革试验是比较成功的,土地改革后呈现一种崭新气象。首先根据群众的要求镇压了土匪特务恶霸,打击地主阶级的威风,群众尤其是贫雇农有较深入和普遍的发动,适当满足了70%的农民土地要求,解决了一部份赤贫户当前生活问题,避免了少数人立即可能饥饿致死的危险,改造了游民小偷,使56个迷信职业者转入到劳动,增加了农村劳动力,杜绝了匪患。农会组织和人民武装也得到初步整理和纯洁,乡保领导成份中清洗了地主及狗腿10余人,农会会员及自卫队员清洗坏分子百余人,使贫雇农在农会领导中占三分之二,中农占三分之一。这就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组织上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群众在分得土地后争购毛主席像片,积极增加生产增买猪牛,猪肉减少销售量,牛价提高。开始创办农民短期夜校,买卖婚姻亦开始打破。几位士绅到三岔乡参观回来发表了:“哑吧开言,寡妇生儿,和尚还俗,尼姑思凡,”4句话的感想。这是说明随着经济制度的改变而改变了一切。但是地主阶级是不甘心死亡的,他们在土地改革后还会进行多方面的造谣、挑拨、偷盗破坏的活动,仍须警惕监督直至完全压服并在劳动中确实改造变为新人时为止。依据以上经验,我相信1951年加速土地改革任务是完全可能做到较好的结果。以上报告请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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