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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土地改革警告地主阶级

日期:1951-4-2 作者:贵州省府副主席, 周素园

贵州省府副主席、周素园

1951年摆在贵州人民面前的第一桩大事是土地改革。土地所有者是地主阶级,他们生活在旧社会里,百分之百的都抱着自私的观点,因而满怀着不平怨望的情绪。但要知道任何社会制度,都不是什么天经地义万古永存的。由这一社会制度推移到另一社会制度,好比四时代谢,它自有其物质条件的基础。条件不够成熟,人们馨香祷祝,也难期望其实现;条件已经成熟,人们拼命抵拒,也不能阻止其实现。明白了社会科学的基本原理,看清了潮流所趋,老老实实的服从法令,政府叫怎样做,就跟着怎样行,坦然怡然,另辟出路,做一个识时务的俊杰。我这话,是对保持理智观望形势的人讲。至于那些“冥顽不灵”、“自外生成”的地主们,他将会自食其果,还可能影响到他的子若孙,那可恕我“不屑教诲”了!

一、什么叫地主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叫做地主。”通俗点说:凡是靠“收租吃饭”的都是地主。土地所有的方式,或出自“祖遗”,或出自“买得”(赠与让与的方式只占极小极小的一部分),在旧社会里,他们算是合法的。刘少奇副主席“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指示出,就旧中国的土地情况来看,占乡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70%至80%的土地,他们借此残酷的剥削农民,而占乡村人口90%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占有约20%至30%的土地,他们终年劳动,不得温饱。由于这种情况,就造成了多数人饥饿死亡;少数人逸乐恣睢的畸形社会。这畸形社会,大家看惯了,习惯了,反认为享受优越,正是天之嘉惠,又制造了命好、相好、风水好、德性好种种诬罔迷信,来掩盖他们掠夺剥削的实迹。没有做过地主的,千方百计想爬到地主,已从地主摔过筋斗的,还是千方百计想恢复地主,巧取豪夺,无所不为!真正从劳动所得,铢积寸累作养老之计的(这是地主们唯一的借口),不过千百中的一二人。但可以解释所有正当的,未必能作收入正当的解释,因为每一粒粟米,都是他人的血汗呀!

二、怎样形成了地主阶级

列宁说:“所谓各个阶级,就是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各不相同的几个巨大集团。所谓各阶级,就是由于彼此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地位不同,而有某一集团能占得另一集团劳动的各个集团。”他们分散在天涯地角,他们使用着齐言楚语,表面上似乎各干各,但因为利害共通,他们自有他们的“统一战线”。在旧社会里,从文化方面到教育方面、政治方面、法律方面,乃至宗教方面,一致都拥护私有制,一切都为地主服务,一般都是地主的代言人。掌握政权的,即使不是纯粹他们一类型的人物,也必掺杂若干他们—类型的人物。打开历史来看,什么主张“王田”,什么主张“均田”,许多高唱复古的先生们,都感觉到豪家兼并,平民流散,想来救济救济,结果,改良主义是一步行不通。就拿最近事实证明吧: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口号喊得震天响,国民党攘窃政柄20年,实施了的在哪里?运用他的阶级意识,发挥他们的阶级力量,何事不可阻挠,何策不可取消?为了维持少数人的利益,不惜把多数人作牺牲,事情难道还不明显吗?

三、地主是封建残余的代表

分析社会性质,在中国是很复杂、很困难,但把握了它的主要形态,便具有决定的意义,旧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说法,在社会科学论坛上久经论定了。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农业生活方式上面,资本主义是由四面八方来侵袭,但试权衡两者的比重,则封建势力的流毒最深,遗祸尤烈,我们知道,封建势力曾经弥满朝野,统治一切,今天,它由都市退却到农村,由广泛的部门退却到窄狭的部门,在它已不无穷途末路之感!但它仍保有最后的坚强的堡垒,便是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一制度束缚了广大农民,萎缩了广大农村的生产力,诚如刘副主席所说:“这就是我们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落后的根源,是我们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所以,因为地主是一个阶级,它应该被废除,尤其因为地主阶级就是封建残余的代表,它更应该被废除。地主们如果及早觉悟,知道本身的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已构成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犯罪基础,在土改过程中,不分散,不隐匿,呈献所有,丢下包袱,回头是岸,从劳动中改造自己,重新做人,这是唯一的光明前途;如其憧憬过去,留恋执迷,甚且以能代表封建残余而自豪,那没有第二句话说,准是自掘坟墓啦!

四、地主是人民革命的对象

如前所述,旧中国社会性质,是经社会科学者热烈争议过的。因为认清病源,才能拟订药方。中国共产党在行动上,一开始就提出反封建、反帝国主义的口号,改组前后的国民党,也接受了这一口号,1925—1927年的大革命,取得伟大的胜利。蒋介石叛变革命,中共领导了自己的工农红军,在若干地区实行了没收土地分配农民的政策,但因为政权没有巩固,形成了“随得随失”的现象。抗日战争中,中共深入敌后,创造了广大的根据地,这一政策才获得了继续性,稳定性。解放战争,配合军事的开展;更推进到每个农村的每一角落。我们常听讲老解放区、新解放区,就是说:最初确是不平衡的发展,但最后,还是达到普遍而一致。所以地主一贯是人民革命的对象。但今后政府对地主的处理和过去比较,是宽大得多了。土改法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第四条“地主兼营的工商业及其直接用于经营工商业的土地和财产,不得没收”。第十条“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对地主亦分给同样的一份。”刘副主席说:“在过去……人民革命战争要求农民付出极大的代价(出兵、出公粮、出义务劳动)来支援战争,以争取战争的胜利。……正是在这时候,我们允许了……对地主的一切财产也加以没收,以便更多一些地满足贫苦农民的要求,发动农民的高度革命热情,来参加和支援人民革命战争……这在当时,是必要的和正确的。……现在的形势已经与过去根本不同;……现在全中国人民的基本任务:是在全国的范围内进行经济建设,恢复与发展社会经济。”过去地主阶级所造成的历史罪恶,已由老解放区的地主们担负了一大部分了。“退一步想自然宽”,贵州地主,亦可以聊自慰借(藉)吧!

五、农民翻身了

农民成分,他们占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过去,他们是地主的奴隶,今天,他们是地主的敌人了。本来,终岁劳动,拿自己的血汗来养活别人,没有谁是甘心乐意的,但因积习相沿,他们还是容忍地主盘踞在头上,使尽压迫威风,变尽敲诈方法,当牛当马也可以,卖儿卖女也可以,吞声含泪,年复一年。今天情况转变了,他们在中共领导下,参加了二十余年的革命战争,他们知道为什么而革命,知道革命后可以分得些什么果实。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实践诺言,为了安定人心,及时的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使得全国都在一个领导下,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来进行土改。又颁布了其他法案,使农民协会成为土地改革队伍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执行机关,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委员会和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成为土地改革中活动的中心(见刘副主席报告)。使得农民中的积极分子都能运用合法武器,集中火力,打击当面的敌人。为了取得联系各地区的党政干部又做了许多发动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的工作。这样,一方面有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另一方面有广大农民排山倒海的伟大力量,任何地主的一切反抗企图,一切破坏活动,都只有增加罪恶,决不能阻碍进行,这是“洞若观火”,明白不过的事情!

六、自我批评与群众制裁

“黄金时代”只剩下残痕的回忆,这是一般地主的同感。有人说,现在地主觉悟了,百分之八九十都决没有什么反抗企图,决没有什么破坏活动,他们只希望依法定手续办理,他们兢兢业业的是害怕农民过火。我以为这用不着顾虑的。“各人的事各人明白”,他们只消到农村去倾听农民的诉苦,参加两个诉苦大会,把自己过去哪些过火,坦坦白白的陈述出来,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然后向群众(这里的群众二字和农民是同义用语,下并同)低头认罪,要求群众原谅,请求群众惩罚,农民是善良的,厚道的,他们办事总是如(入)情如(入)理,不会过分的。邓小平副主席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的总结上说:“农民没有要求和地主算老账,我们工作人员在运动中还要说服农民不算老账……地主守法,农民就不算老账”(邓副主席是注重退押问题,但土改过程中一般适用这一原则)。假使地主还要顾全“绅士的体面”,还要保存“上流社会”的架子,不愿或不肯来学习自我批评低头认罪。邓副主席又说:“伟大的群众运动不是绣花,不是像我们想象中那样斯斯文文的……农民起来后,像潮涌一样……激起了农民的愤怒,不是由共产党员政府人员用一个命令就会消除的。”到了那时,没有谁来给你帮助,没有谁来和你表同情!到了那时,才知道“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那就悔之晚矣。

七、怎样来改造新人

学过社会发展史,我们知道劳动创造了人,由人两手的作用,又创造了种种生产工具。劳动是生活的泉源。所以,既叫做人,就不应该有不劳而食的。但随着生产方式的发展,阶级观点也发生了,人剥削人的关系也一天比一天的显著了!地主阶级的存在,无疑的是原始共产社会崩溃以后的事情。他们享福的日子实在太长远了,今天土地没收,还能取得宽大的待遇,经营的工商业,不受没收,没有经营工商业的,也分得同样土地,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地主们果能刻厉奋发,埋头苦干,抛弃了享福的思想,或者改变了享福的思想,要享用自己流汗所得的,才是真正的福气。这样,我敢保证:在肉体上一定活泼而健康,在心灵上一定美满而愉快!政务院的新决定上说:“凡地主成分,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完全服从政府法令,努力从事劳动生产,或作其他经营,没有任何反动行为,连续5年以上者,经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得按照其所从事劳动或经营的性质,改变其地主成分为劳动者的成分,或其他成分。”5年期间转瞬即逝,旧日地主算死亡了,新人有新的生命,新的能力,新的权利,在我们走向社会主义的前途中,这一部分新人,也可能对国家起相当的作用,我们往后瞧吧!

来源:1951年4月2日《新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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