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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一波关于上海五反第二战役基本总结及第三战役部署的报告

日期:1952-4-13 作者:薄一波

薄一波

中央批语:

四月十三日报告悉,并即转发各地参考。中央同意上海五反第三战役的部署及来电所提对于五个问题的处理意见。上海五反运动中所采取的严阵以待不战而胜和资本家小组面对面与工人大会背靠背的斗争方式,各地在具有同样条件时可以试用。关于加工订货的保证手续,除工人代表、高级职员和资本家外,还应加上订货代表和政府负责机关,五个方面共同签字,使公私、劳资、买主、卖主各方面都能得到保证。隐匿敌伪财产,不仅在有争论的部分,即在没有争论的部分,也纠纷甚多,因之,各地不要企图在这一次将所有隐匿敌伪财产的案件清理完毕,而应有意识地区别易于解决和不易于解决,急于解决和不急于解决,需要解决和不需要解决等情况,将不易、不急、不需要解决的案件推迟或暂时放下不去解决,留待以后再说。在目前五反胜利局势之下,各地捉人以少为好,有些已捉了而态度较好或情节较轻者还可提早释放一批。各地五反在结束阶段,可提出你们准备要杀的人数,以大城市与省(区)为单位报告中央,但不忙执行,也不要宣布,待中央统筹全局后,再提出控制的比例数字。一般地说,这个数字既要比三反少,又要使工商界不受震动,而只觉其死有余辜就好。

此外,工人监督生产一事极为重要,而各地反映甚少,似未认真研究,望立即研究具体办法电告为要。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六日

一、上海五反第二战役已于四月十二日宣布结束,市委已对第二战役做出基本总结,并对第三战役作了部署,情况如下:约有一千九百户左右的重点户已彻底打透(另有约二百户左右的重点户日内亦可全部解决);约有一万户左右的中小户已经作出结论并部分发出通知书。已打透的一千九百户中,有约一千户左右是用互助互评自动坦白的方法解决的,有约五百户左右是检查队进入厂店后用谈判的方法解决的,只有约四百户左右是检查队开入厂店经过严重斗争解决的。第二战役中国千个重点户盗窃国家资财总额初步计算为两万五千亿元左右。在第二战役中普遍学会了小组(资本家互助互评会)面对面、大会(工人控诉检举大会)背靠背的斗争方式,两种会议随时交换材料,检查队掌握在手,按兵不动,悔罪资本家则四出劝导,这是取得不战而胜的主要办法。对重点户特别对上层资本家三百零三人的斗争方法很“文明”,一不登报,二不到大会上斗争,但互评互挤亦很激烈,整个战役呈现“水鸟”状态。资本家虽一面感激涕零,而另一面又觉着压力很重,说:“不幸生而为资产阶级,又幸而生为上海资产阶级。”影响甚好。已有约近千个违法资本家报名参加五反检查工作立功赎罪,给第三战役打下取得胜利的良好基础。对中小户则采取一般号召、自动坦白、工人和节约检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办法,除极少数恶劣分子和抗拒分子须加以联合斗争外,余均采取团结教育的方针,因而违法情事迅速搞出,人心大为安定。

二、第三战役预定部署如下:(一)彻底解决一万户大户的问题,连一、二战役已解决的两千户在内,共一万二千户,所谓大户是指十人左右的商店和四、五十人以上的工厂而言。完全采用小组面对面、大会背靠背的斗争方式解决,只在必要时才采用检查队开进厂店的办法。(二)彻底全部解决六万八千四百户小户的问题,包括把问题搞透、审查定案、发通知书在内。小户系指不雇请或只雇请一两个职工的家庭商业户和独立手工业户而言,这部分工作已经开始,估计在四月二十日左右即可全部解决。(三)在解决了六万八千四百小户后,再从八万三千户中等户中选出五千户到一万户出来加以解决。上所规定的三类户数解决后,即等于解决了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工商业总户数的百分之六十,如此,上海五反运动即基本上解决了问题。(四)争取在五月一日以前把—、二两战役所打下来的两千一百七十户重点户做出最后结论,包括违法资本家订出退财补税计划,节约检查委员会和工人审查定案并发出通知书。为了总结并传达经验、调整队伍、研究材料,并便利各区具体部署起见,决定休整一个礼拜,四月二十日正式开始第三战役。本战役预定为十天。

三、上海五反运动已经并且即将进入处理阶段,在处理中有几个政策性的问题,须具体解决。

(一)对违法资本家工厂企业的处理问题。许多违法资本家其盗窃国家资财已接近或超过其工厂企业资产总值,许多同志希望把这些工厂企业全部拿过来,但这样做对我极为不利,一管理不了,二容易造成恐慌,政治上不利。因此决定采取如下办法;除对大投机商人和完全有害无益的投机分子的工厂企业予以清算整垮外(数目不大),只准备在理由十分充足、社会十分同情的情况下,接收极少数的有垄断性的或在生产上占极重要地位的工厂企业(这数目也不会很大),其余则一律采取由资本家退财补税现款偿还;在资本家无力偿付要求出让时,再接受其要求,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太多,政治上亦不利),或收买其股份而不宣布公私合营;在资本家不愿出让而又无力偿付时,还可让资本家写下“卖身文契”分期偿还,国家派人监督。此外,还有一个罚款问题,对严重违法或完全违法户,根据中央法令除退补外尚应处罚,我们认为处罚户数不宜太多,只要其能彻底坦白,立功赎罪,一般可以退补不罚,罚了拿不出,徒负虚名,对我不利。

(二)加工订货问题。五反对加工订货提出了新问题,比如有的工厂企业其资产与负债已经相等,甚至超过,有的五毒俱全是严重违法户或完全违法户,这些工厂企业是否应该加工订货?工业部和贸易部是不愿意对他们进行加工订货的。经研究,在工厂企业设备较好、技术较进步、生产量大、工人多并保证不挪用原物料定金和加工费的条件下,可以而且应该实行加工订货,但必须有工会作保证。这就自然提出工人监督生产的问题,拟沿用劳资协商会议形式或采用新创的加工订货保证委员会的形式,总之,要工人代表、高级职员和资本家共同签字共同负责。(必须在此次五反后,实行工人店员监督大、中厂店的生产和经营,此事一定要实行,并不能延缓,望各大、中城市党委迅速研究具体办法电告中央为要,——中央注。)

(三)隐匿敌伪财产必须有明确界限,否则很易搞乱。经验证明:明显地隐匿敌伪企业、股票、黄金、外币、房地产、订货款、加工材料,隐匿敌伪归还的超过其原来设备的设备,隐匿敌伪占据其工厂后加扩充的设备,这是没有争论的。而日本投降以后资本家用各种方法落入自己手中的工厂企业,则纠纷甚多,其中有些是经过合法手续用低价购得的。许多同志想整这一部分,我们认为理由不充足,以不搞为宜。

(四)上层资本家三百零三人已在不同程度上保护过关,若按其盗窃国家资财的数目来说,大都须列入严重违法户或完全违法户,但这样做,对以后继续团结使用将会发生困难。应根据其政治态度及其企业的设备、技术、产量、工人等情况,从轻处理,一般给以守法户,基本守法户或半守法半违法户的通知书。

(五)上海五反开始后,从三月二十一日起到现在为止,抓起严重违法、抗拒运动及人缘不好的资本家共××余人。经验证明:抓多了好处不多。准备在整个运动中抓人数目控制在××人左右,加上三反中所已抓起来的××人,则共为××余人。准备要杀的人,现只选择对象和准备材料,预定为×个到××个人,俟中央决定总的办法后,再规定具体进行的步骤。

以上各点是否妥当?请示。

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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