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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的报告

日期:1954-2-6 作者:刘少奇

刘少奇

〔刘少奇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的委托,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所作的报告〕

一、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

从一九五○年六月党的三中全会到现在,已经过了三年半,在这个期间,党的中央政治局以毛泽东同志为首领导着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了巨大的工作。

党在这个时期的工作,基本上是以七届二中全会和三中全会的决议为指针的。一九四九年三月二中全会的决议正确地规定了当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各项迫切的方针和任务,其中包括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和基本任务;但是还没有像中央在一九五三年那样地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因为那时党需要首先消灭国民党军队的残余,并且紧接着用主要的力量在广大的农村中解决民主主义与封建主义即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即在一九五○年六月的三中全会上,党仍然认为我国当时“还没有获得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并因而决定在三年左右的时间中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土地改革、调整工商业和大量节减国家机构的费用,以便顺利地完成经济恢复的任务,转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

但是我们的敌人不让我们安静地来进行经济恢复和建设工作,他们除开采用各种方法向我们进行破坏而外,还用侵略战争来反对我们。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集团侵略北朝鲜的战争爆发了,美国并于同时侵占我国领土台湾,同年十月美国侵略军逼进到我国东北的边境,严重地威胁了我国的安全,中国人民不得不于此时发动抗美援朝运动并派遣自己的志愿军到朝鲜作战。从此以后,我们就一方面进行了英勇而艰巨的抗美援朝斗争,另一方面,又在国内进行了伟大的社会改革运动和伟大的经济恢复与建设的工作。

朝鲜战争进行了三年零三十二天。在中朝两国人民的全力支援下,在以苏联为首的整个和平民主阵营及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深厚同情和援助下,经过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的全体指挥员、战斗员、政治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的英勇战斗和艰苦工作,我们同朝鲜人民一道争取了朝鲜战争的伟大胜利,毙伤俘敌军一百零九万人,其中美军三十九万多人,并迫使美帝国主义签订了停战协定。由于这个战争的胜利,保卫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增强了我国的国防,使我国建立了一支更为强大的国防军并取得了和美帝国主义进行战争的经验。在战争过程中,我们的部队和军事斗争艺术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因而就为建设我军成为世界上第二支最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奠定了基础。在这个战争中,全国人民普遍地受到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增强了全国人民的团结。同时,由于这个战争的胜利,严重地打击了美帝国主义及整个帝国主义侵略阵营,打乱了美帝国主义发动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时间表,增强了以苏联为首的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鼓舞了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因而有效地保卫了远东和世界的和平,而这个条件正是我国今后进行有计划的建设所必不可少的。但是美帝国主义仍然不愿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仍然在继续制造国际紧张局势,因此,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国防力量,加强对帝国主义重新进行侵略的警戒,加强外交与国际活动,为保卫远东与世界和平而斗争。

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我国人民的抗美援朝斗争,虽然使三中全会所决定的大量节减国家机构经费一项任务不能不推迟实行,但并没有使我们把三中全会所规定的我国的社会改革运动和经济恢复与建设工作停止下来。相反的,由于抗美援朝运动所激发起来的全国人民爱国主义的团结力量,大大地促进了我国各项社会改革和经济恢复与建设工作。一九五一年五月,中央人民政府并与西藏地方当局缔结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协定,从而完成了全国大陆的统一。

全国的土地改革,除开约有七百万人口的若干少数民族地区暂不进行外,已经于一九五三年全部完成,封建主义的土地所有制已被彻底消灭,全国约有近三亿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约七亿亩土地以及其他大量的生产资料。这就把农村生产力从封建桎梏下解放出来了,并从政治上使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和工人阶级建立了最密切的联盟。在土地改革中,特别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我们在农村中进行了伟大的生产运动,由国家发放了巨量的农业贷款,大量地兴修了水利,在增加肥料、改进农业技术、消除病虫害、救济灾荒以及其他有利于生产的措施上进行了很多的工作,特别在农村中发展了广泛的互助合作运动,因而使农业生产已有提高,农民生活已有改善。为了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以便对农业逐步地实行社会主义的改造,党中央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和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先后发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两个决议就是我们目前指导农村工作的基本文件。

在这个期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进行了镇压反革命的运动,对土匪、恶霸、特务分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给了严重的打击,大大地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全国共剿灭土匪二百万人以上。残余的反革命分子现在是采取更加隐蔽的方式进行活动,我们必须提高警惕,继续深入和反革命分子的斗争。

在这个期间,我们在城市居民中、工人中、渔民和船民中进行了民主改革运动,肃清了残存在这些地方的封建反动势力,提高了工人和这些地方的劳动人民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我们又在机关、企业和学校的工作人员中进行了清理“中层、内层”的工作,提高了这些机关的纯洁性。

在这个期间,全国人民的,首先是各种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获得了重要的成就。全国大多数知识分子经过了有组织、有领导的思想改造的学习,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了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因而在知识分子和广大的人民群众中彻底地揭露了并大量地扫除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思想影响,使资产阶级的思想受到了批判,使工人阶级思想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地树立和巩固起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著作的潮流已在全国高涨起来。

在这个期间,我们在国家机关和经济、文教机关的工作人员中进行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给了贪污浪费分子以严重的打击,因而大大地推进了节约,使贪污浪费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又在私营工商业者中进行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从而打退了资产阶级向国家机关、国营经济和工人阶级的猖狂进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腐朽的丑恶面貌,使资产阶级在人民群众中陷于孤立,给我们对资产阶级分子进行改造造成了有利的条件。

在这个期间,我们在工厂和农村中进行了增产节约、劳动竞赛和爱国增产运动以及生产上的许多改革工作,因而大大地提高了工农业生产,在一九五二年胜利地完成了经济恢复工作。一九五二年全国工农业生产总值为一九四九年的百分之一百七十,其中现代工业产值则为二点六倍。现代工业的产值,在一九四九年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十七,至一九五二年已增至百分之二十八左右。所有主要工农业产品,在一九五二年均已超过或接近于我国过去历史上的最高生产水平。配合着生产的发展,交通运输和商业均有相应的发展。这证明我国已胜利地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

在进行经济恢复工作的同时,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获得了重要的增长。在现代工业和工场手工业中,国营的、合作社经营的和公私合营的工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由一九四九年的百分之三十七上升至一九五二年的百分之五十八,而私人资本主义工业的比重则由百分之六十三降至百分之四十二。私人工业中的大多数已为国家加工订货或统购包销。在一九五二年国内市场商品销售的总额中,国营与合作社商业已占百分之五十。在农业生产方面的互助合作运动,一九五二年也有了重要的发展。

在这个期间,我们一方面进行了伟大的抗美援朝斗争,另一方面又进行了各项伟大的社会改革和巨大的经济恢复与建设工作,但我们仍然一直保持了国家财政的收支平衡和市场物价的稳定,并初步地提高了人民的购买力,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我们很好地实现了毛泽东同志所指示的“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这是为我们的敌人所没有预料到的。

一九五三年,我国已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并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党中央政治局认为在这个时机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必要的和适时的,因此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提议,确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它的要点如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在这条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以后的几个月中,党向全体党员干部,向国家工作人员,向工人阶级,向农民群众,向国内各阶级和各民主党派进行了规模巨大的关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这个宣传教育工作,使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获得了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热诚拥护,使社会主义的思想在国内树立了压倒一切的优势,使资本主义的思想受到了深刻的批判。这个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全党和工人阶级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推动了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同时也便利了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推行,加强了党和全国人民的团结,进一步地巩固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党在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按照中央所批准的中央宣传部《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结合各项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进行,继续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广泛地深入地反复地进行此项宣传教育工作,以便为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为实现国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造成更加巩固的思想基础。

在党的总路线的鼓舞下,我们胜利地完成了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第一年即一九五三年的任务,因而在经济建设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就。一九五三年国营的、合作社经营的和公私合营的工业产值,预计可完成年度计划的百分之一○六,较一九五二年约增长百分之三十四。其中中央各工业部门所属企业的几种主要产品预计完成年度计划的百分数如下:生铁一○三,钢一○六,电力一○五,煤一○三,原油一○九。在基本建设方面,中央十一个主要经济部门可完成年度计划的百分之九十三点八,其中中央各工业部可完成百分之九十六点八。现有七条新的铁路线和四千一百公里的公路线正在施工,一九五三年已完成新建铁路线五百八十九公里。在农业方面,去年有些地方虽然发生了相当严重的灾害,但粮食的总产量仍略高于一九五二年的水平。组织在农业生产互助组和合作社中的农户一九五三年已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三,其中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一万四千多个。供销合作社已有社员一亿以上,它在农村商业中的阵地日益增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和城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开始有了发展,渔业、牧业和林业生产的互助合作组织也在开始建立。一九五三年冬季,我们为了保证国家粮食的供应和市场物价的稳定,为了克服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并与资产阶级的反限制的活动进行斗争,已开始由国家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政策,并展开了巨大的工作。这个工作正在胜利进行中。这不但是党在粮食战线上的胜利,而尤其重要的是我们经过粮食统购统销的运动,向城市和农村的人民进行了一次极广泛而深入实际的社会主义教育,因而帮助了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和国家计划经济的实施。此外,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有计划有系统地来进行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于一九五三年也有了重要的进展。

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经济战线上,由于全国劳动人民的努力和苏联的援助,是获得了巨大的成就的。

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除开进行了伟大的抗美援朝斗争、各项社会改革运动和经济恢复与建设工作而外,还在其他许多方面进行了巨大的工作,获得了不少的成绩。例如:在学校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和出版事业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并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改革。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统一战线工作有了重要的进步。全国范围的贯彻婚姻法的宣传运动,有力地帮助了妇女地位的改善。在各少数民族中的工作包括西藏和平解放后的工作,获得了不少的进展。在外交和国际活动方面,进行了不少的工作。全国各地普遍地推进了人民民主的建政工作,召开了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于一九五三年三月公布了选举法以后,全国各地展开了基层政权的选举运动,预计今年三月可大体完成基层选举的工作。

三中全会以来,党内教育、干部学习和整党建党工作也获得了不少的成绩。一九五○年底党员总数已达五百八十万人,从一九五一年进行整党以来共接收新党员一百二十万人,被开除出党及自愿或被劝告退党者四十一万人,在朝鲜战争中英勇牺牲者四万三千余人,现有党员六百五十余万人。现在党员成分已有改善,党员的觉悟程度和党的战斗力已有提高。调动干部到经济部门工作和培养、训练、提拔干部的工作,过去已进行了不少,今后仍将继续进行。在今后将在中央统一管理下逐步建立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工作,并将对各类干部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查。

中央政治局认为: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所执行的路线是正确的,工作中所获得的成就也是巨大的,但在各项工作中并不是没有缺点和错误,例如:在财政、金融、贸易工作及其他一些部门的工作中曾经表现了一些资产阶级的思想,并在某些个别问题上违反了二中全会所规定的原则;在基本建设工作中曾经发生过一些盲目冒进的倾向;在党和政府的各个组织中曾经存在过严重的分散主义;在许多工作中还存在着严重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但这些缺点和错误都由于在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以及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展开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而得以及时地纠正和克服或正正纠正和克服着,没有发展成为严重的错误。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乃是我们各项工作获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之一。

以上就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工作情况的简要的说明,请求四中全会予以审查和批准。

二、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这个问题只需要很少的说明。

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而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胜利完成是一个决定性的关键。为了讨论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及有关的各项问题,中央政治局曾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一日决定:在一九五三年二月五日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根据中央的决定,各级党委参加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已全部选出。但由于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纲要及其他有关文件没有准备好,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未能如期举行。现中央政治局决定于一九五四年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中央政治局的这个决定,请求全会予以批准。

三、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

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党中央政治局的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建议。政治局一致同意了毛泽东同志的建议,并根据他的建议起草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现在提交党的七届四中全会讨论。

我们的党必须是团结一致的,我们党的团结必须不断增强,这是大家都知道,大家都承认的。那么,有什么必要通过一个专门的决议呢?这是不是表示,在我们党的外部和内部,有些什么不利于团结并且还没有引起全党注意的东西,因而中央必须提出警号,以便及时地动员全党的努力来克服横在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任何危险呢?

同志们!正是如此。中央政治局当然不是无的放矢,而正是考虑到目前党外党内的具体情况,才认为有向全党着重提出这个问题来的极大的必要。

我们在前面简要地叙述了党从七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得到的成绩。成绩无疑是巨大的,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忽略了两个基本的客观事实:第一,帝国主义的包围仍然存在着。这种包围不但是军事上的,而且首先是政治上的。在东京、台湾、香港和其他地方的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们并不是在那里睡觉的,他们无时无刻不在企图破坏我们的事业,不在企图在中国制造反革命的复辟,这种企图决不会因为他们在朝鲜战场上的失败而有丝毫的减弱,相反,政治上的破坏还会被提到更重要的地位。第二,我们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说,我们正在采取步骤来逐步地消灭剥削制度,消灭依靠剥削制度生存的剥削阶级。我们知道,任何剥削阶级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还在我们宣布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前,资产阶级已经向我们举行过猖狂的进攻,不过这种进攻基本上还是经济性质的;在这以后,资产阶级中的许多人为了抵抗本阶级被灭亡的命运,不会不向工人阶级进行更激烈的斗争,并且这种斗争的一部分必然会带上直接的政治的性质。将被消灭的和已被消灭的阶级中的坚决反革命分子必然要和帝国主义相勾结,共同进行反革命的破坏活动。而这些敌人的破坏活动的首要目标,就是我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力量,就是我们的党,我们党的团结。

敌人破坏我们的党当然会采取许多不同的方法,而对于无论什么方法的破坏阴谋我们都必须有高度的警惕,对于这一点,我们之间是否都认识清楚了,是否没有不同意见呢?政治局认为,并不是所有中央委员和高级干部对于这个问题都认识清楚了,也并不是没有不同意见的。政治局认为应当严肃地指出:对于党最危险的,乃是敌人在我们党内制造分裂,制造派别活动,利用某种派别(如果敌人真能造成一种派别的话)作为他们的代理人的危险;因为敌人和我们同样明了这个真理: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诚然,设想和讨论这种危险是很不愉快的,但是如果中央没有预先认识、警戒和努力防止这种危险,以致当这种危险实际发生的时候党竟处于无准备的状态,那就是更大的不愉快了。同志们!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不能否认阶级斗争的事实和阶级斗争必然会在我们党内找到某种反映的事实,而既然如此,我们也就不能否认帝国主义者和资产阶级或者已经或者可能在我们党内找到代理人。谁要是否认这一点,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是一个空想家了。正因为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的政党,正因为它在人民中间有极高的威信,敌人才要集中力量用最狡猾的方法来寻找可以破坏它的任何缝隙。列宁在一九二一年三月起草的俄国共产党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党内统一的决议草案中曾经给我们一种具有深刻意义的教训:“白党分子极力并且巧于装扮为共产党人,甚至装扮为最左的共产党人,只求削弱和推翻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支柱。……现在,这些敌人已经知道在公开的白党旗帜下进行反革命活动是没有希望的了,所以他们拼命抓住俄国共产党内部的意见分歧,设法使政权转归表面上最像是承认苏维埃政权的那些政治派别,借以推进反革命势力。”事实上,大家知道,俄国和国际的反革命势力不但找到过托洛茨基分子、季诺维也夫分子和布哈林分子,而且在这些叛徒被消灭以后,还有过像贝利亚这样的反党反苏的罪恶集团作为他们在苏共党内的代理人。在中国,敌人也找到过他们的代理人,其中最著名的是陈独秀和张国焘。陈独秀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在党内成立反党的派别,并和托派相结合,进行反革命的活动,因而被驱逐出党。后来又出现了张国焘的分裂活动。张国焘的分裂活动在国内战争最紧张最困难的时候达到了高峰;我们都记得,这个分裂活动曾经给革命事业多么严重的威胁,并且造成了多么令人痛心的损失。所以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力求卷土重来的帝国主义者和坚决抵抗社会主义改造的资产阶级分子要在我们党内制造分裂、寻找代理人是什么特别奇怪的事;不是的,如果敌人不想分裂我们,不想利用我们队伍里面的分歧,不想利用我们队伍里面的不忠实、不稳定以至别有用心的分子作为代理人,那才是真正奇怪的事。当我们正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当我国的阶级斗争正趋于紧张化复杂化的时期,我们的任务决不是用万事大吉的精神来解除全党的警惕性,而应当是相反,应当用阶级斗争的现实和历史的教训来提高这种警惕性,使全党处于清醒状态,并且用增强团结的实际行动来答复敌人的阴谋。这就是中央政治局提出这个决议草案的根据的一个方面。

为了使全党处于清醒状态,在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考察一下目前党内的情况。很明显,如果我们的党的状况、我们党的团结的状况是绝对地十全十美(这种状态,任何时候也是不会有的),那么我们就用不着担心敌人在这个方面的破坏,也就用不着增强那已经强到极点的党的团结了。我们既然提出增强党的团结的问题,这就是表明,中央政治局认为我们党的团结的状况是有缺点的,中央政治局认为我们不应当讳疾忌医,不应当隐藏矛盾,而应当揭露和克服这些矛盾,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的团结真正得到增强,才能使敌人失望,而使全体党员、全体工人和劳动人民高兴。

我想我在这里无须详细说明。[以上未收入《刘少奇选集 (下卷)》的部分——编者注]

[以下部分冠以〈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收入《刘少奇选集(下卷)》——编者注]

我们的党目前在基本上是团结一致的,是巩固的,是健全的。这不但我们自己承认,全国人民承认,就是我们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我们提出增强党的团结的要求,我们揭露党内的缺点,并不妨害这个基本事实,宁可说正是从这个基本事实出发的。党在基本上的团结、巩固、健全,并不是说党已经没有缺点,而是说党已经有了很好的条件来考察和克服自己的缺点。政治局所提出的决议草案〔1〕分析了目前我们党的状况的两个方面。我以为这个草案所指出的党的缺点值得我们在座所有同志的深刻注意,值得省(市)委员会以上的负责干部和武装部队的高级负责干部的深刻注意,值得全党各级组织的深刻注意。

草案说我们目前还采取着和资产阶级联合的政策,小资产阶级还像汪洋大海似地包围着我们,说我们的党很大,党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还很不够,一部分干部中的思想政治情况还相当复杂,这些是不是事实呢?我们中间大概没有人怀疑这些事实,但是这些事实有什么意义呢?这些事实的意义之一就是它们威胁着我们党的团结。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既然包围着我们,他们的思想作风就不会不在我们党的薄弱部分传布起来,而他们的思想作风和我们党的思想作风是不可调和的,因而这些东西就不会不在我们党内起一种腐蚀、瓦解和分裂的作用。我们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的不足和一部分干部思想政治状况的复杂,就助长了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对于我们党的侵蚀。

草案又说一部分干部甚至某些高级干部对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对于巩固和提高中央威信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党内相当多的一部分干部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他们因为工作中的若干成绩就冲昏了头脑,忘记了共产党员所必须具有的谦逊态度和自我批评精神,夸大个人的作用,强调个人的威信,自以为天下第一,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甚至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和部门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同志们!所有这些是不是事实呢?究竟我们党内对于党的团结和集体领导的重要性是认识得很够,还是认识得不够?究竟现在是不是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干部骄傲了起来?如果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刚才开始,就已经出现了这种骄傲的、不能接受批评和监督的人们,那末几年以后,十几年以后,他们就要骄傲成什么样子呢?历史上曾经有过无数的事例,表明胜利者的骄傲怎样危害着他们的团结而得了可悲的结果。他们的团结在共同受敌人压迫的时候还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而当敌人的直接压迫被推翻了以后,许多胜利者就骄傲起来了,因此就使团结不能继续保持下去了。这种情形在旧时代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历史使命同旧时代的胜利者都不一样,我们是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的党,我们的最后目的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随后也就消灭国家权力和党本身,因此我们的团结是可以巩固的。我们从来反对任何党员由满腔热忱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方面去;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召开的党的二中全会,曾经特别告诫全党干部在革命胜利以后严防骄傲,因为骄傲就可以引导到个人主义的发展,就可以引导到党的团结的损害和破坏,就可以引导到党的事业的严重损失。我们应当时时刻刻都记得,我们的万里长征才走完了第一步,而且凶恶的敌人还包围着我们,等待着利用我们的不谨慎不和睦来损害我们,而只要有可能,他们就要来消灭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团结就是党的生命,对于党的团结的任何损害,就是对于敌人的援助和合作。只要党内出现了个人主义的骄傲的人们,只要这种人的个人主义情绪不受到党的坚决的制止,他们就会一步一步地在党内计较地位,争权夺利,拉拉扯扯,发展小集团的活动,直至走上帮助敌人来破坏党分裂党的罪恶道路。因此,中央政治局认为自己有绝对的责任,哪怕只是发现了这种状况的萌芽,就必须敲起警钟,动员全党来克服这种危险,并要求犯有这种错误的同志迅速彻底改正自己的错误;而如果等闲视之,任其蔓延滋长,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

中央政治局考虑到党外和党内的各种状况,认为中央通过这个决议是适时的,并且是绝对必要的。决议将极大地提高全党的觉悟、警惕性和战斗力,这是和全国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利益完全符合的。决议草案中提出了增强党的团结的各项具体办法,这些办法可以有效地增强团结,并且可以使破坏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受到全党的鄙弃、抵制和制裁。

为着增强党的团结,政治局认为应当指出,在我们党内的某些同志中有一种说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即他们认为,只要他的意见自以为是对的,就可以不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不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就可以不服从领导,不按党的章程办事。这些同志应当认识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破坏党的纪律,就是破坏党的团结,而破坏党的团结,就是破坏党的最高利益,危害党的生命。因此,这些同志必须深刻认识他们这种说法和做法的错误,并且立即改正这种错误的说法和做法。至于对那些坚持这种错误的说法和做法而不愿改正的人,我们党就应向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以便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的纪律不致遭到破坏,以便使党的团结不致受到损害。

毫无疑义,党的团结必须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团结,必须是在正确的政治原则利正确的组织原则的基础上的团结。只要我们的同志真能按照党的章程办事,只要我们的同志切实遵守决议草案中的各项规定,党是允许党内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讨论的,党是保证党内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讨论的。为了增强党的团结,我们党不但不允许缩小党内民主和缩小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而且必须保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展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我们每个同志都需要别人帮助,每个同志如果有了缺点,犯了错误,就都是党的损失,大家就都有责任来帮助他克服缺点,改正错误。而党的团结正是为了发展这种同志式的互相帮助,使每个同志都能在我们这个团结和睦的大家庭里得到共同的进步,共同把党的工作做好,共同把革命的事业推向前进。

但是如政治局所提出的决议草案所说。在我们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还不是在所有的环节都能畅行无阻的。这种情形必须改变,因为它危害着我们党的进步,危害着我们党与群众的联系,也危害着我们党的团结。党的任务就是要继续在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历来所指示的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轨道上前进,从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出发,发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压制批评的现象作斗争,坚决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2〕这些原则,以克服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提高我们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觉悟水平,提高党性,增强党的团结。毫无疑义,这样的团结才是真正的团结。这样的团结就能够大大地增强我们全党的战斗力量,改进我们的工作,以达到新的胜利。

当然,我们党内也有这样的人,他们口头上并不反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可是在实际行动上却认为批评和自我批评只能适用于别人,只能适用于别人工作的范围内,而不能适用到自己,不能适用到自己工作的范围内。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当然,也还有这样的人,他们不是想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来巩固党的纪律,来促进党的团结和帮助同志的进步,而是想假借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名义来削弱和破坏党的纪律,从而削弱和破坏党的团结和党的威信。这样的态度是党所完全不能允许的。我们需要正确地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地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同时应该使那些有上述这类错误想法和错误态度的人能够及时地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

政治局认为: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必须遵循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历来所指出的并且是行之有效的正确的方针,这就是“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的目的。”〔3〕因此,对于那种具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缺点或犯有在性质上比较不重要的错误的同志,或者对于那种虽然具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缺点、犯有严重或比较严重的错误,但在受到批评教育以后,仍能把党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愿意改正并实行改正的同志,应当采取“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他们的缺点或错误必须按照情况进行严肃的批评或必要的斗争;但是这种批评或斗争应当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或斗争达到团结的目的,不应当不给他们改正的机会,更不应当故意将他们的个别的、局部的、暂时的、比较不重要的缺点或错误夸大为系统的、严重的缺点或错误,因为这种态度就不是从团结出发,就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就不利于党。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对于那种有意地破坏党的团结,而与党对抗,坚持不改正错误,甚至在党内进行宗派活动、分裂活动和其他危害活动的分子,党就必须向他们进行无情的斗争,给以严格的制裁,甚至在必要时将他们驱逐出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的团结,才能维护革命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

为了增强党的团结,反对破坏团结的言论行动,为了粉碎帝国主义者和反革命分子破坏我们党的团结的各种阴谋,为了反对混进党内来的各种敌对活动和敌对思想,为了正确地区别党内斗争的不同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方针,都需要全党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有充分的革命警惕性和政治敏感。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的演说中曾经号召全党同志提高嗅觉,“对于任何东西都用鼻子嗅一嗅,鉴别其好坏,然后才决定欢迎它,或者抵制它”。〔4〕这仍然应当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同志们!党的中央委员会和省(市)委员会以上负责同志和武装部队的高级负责同志的团结,是全党团结的关键。在增强党的团结的事业上,这些负责同志担负着主要的责任,因此,他们应当以身作则,增强相互间的团结,并且在党的所有组织和全体党员中进行积极的工作,为增强全党的团结而斗争。只要我们的党是团结一致的,协同动作的,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整个工人阶级,团结全体劳动人民和全国人民,战胜内外敌人的任何破坏阴谋,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事业的胜利。

注释

〔1〕这里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见本书《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一九五四年二月)。

〔2〕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六月第二版,第1096页。

〔3〕人民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八月出版的《毛泽东文集》第五卷中,这段文字为:“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达到团结的目的。”见该书第326页。

〔4〕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六月第二版,第8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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