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51-3-31 作者:《天津日报》社论
《天津日报》社论天津市人民政府接受广大人民的要求和控诉,并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惩治反革命条例”和津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在今天处决一批美蒋特务、反动会门头子、杀人凶手、恶霸和惯匪。这些反革命也在日伪或美蒋统治时期充当汉奸特务,残杀人民;在解放以后怙恶不悛,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其中有捕杀抗日英雄吉鸿昌的军统特务吕一民,有帮助日寇制造潘家峪大惨案的朱世荫,有蒋匪大特务苏吉亨,有身负六十余条命案的汉奸高铁侯,有杀人不眨眼的恶霸王士姜,有阴谋暴动的“世界新佛教会”首领王紫泉,他们都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的反革命分子。对于这些“国人皆曰可杀”的罪犯处以极刑,不但是为无数的被害人民伸雪仇恨,而且也是保护一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所必需的。
我们坚决拥护人民政府这一措施,镇压反革命匪徒,就是忠实保护国家和人民。因为只有严厉镇压这些反革命罪犯,才能消除反革命的破坏活动,才能巩固广大人民多年艰苦奋斗和无数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所换来的胜利,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不至于继续遭受反革命分子的残害。如果有人以为对于这些反革命也可以不杀,那便等于要使人民群众永远受这些特务、恶霸、反动地主、会道门头子的宰割与压迫,永远不能翻身了!前天在各界代表会议的扩大会上,刘老太太控诉特务恶霸井义江,一字一泪,因为迫害太重,刺激过深,当场晕倒,后经急救无效,终于死去。如果不把像井义江这些罪犯坚决杀掉,就是对刘老太太这些善良的人民的残忍,就是对冀东潘家峪一千二百余死难人民的残忍!就是对生产建设的残忍!难道这还不明白吗?
有人说:良好的政治不应杀人;现在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就不应杀人。这种说法是不切合实际的,因而也是错误的。只要帝国主义在世界上存在一天,只要蒋匪残余势力尚未被彻底消灭,只要国内还残存着封建余孽,总之,在反革命的社会基础未被彻底击碎之前,反革命的破坏活动是不会终止的。为了不使这些反革命分子危害人民的生存,就必须用严峻的手段,彻底加以消灭。对于反革命的首恶分子必须处以死刑,正如像对付武装的敌人,必须以革命战争的方式予以消灭是一样的。这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利、保障国家建设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只有当着反革命的社会基础彻底被摧毁以后,也就是说,当着人类彻底解放以后,那时死刑就自然而然地废除了。我们今天实行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正是我国人民革命几十年来的一项重要经验。因为只有正确地实行了对于反革命首恶分子坚决严厉的镇压,才能使那些罪恶不重而又可能改造的反动分子老老实实悔过自新、立功赎罪,获得从轻处理的宽大待遇。今天杀掉一个,是为了明天争取十个。如果我们姑息养奸,不仅会助长奸人的气焰,使人民群众继续遭殃,而且可能使那些罪恶不大而又可以改造的反动分子,也走上不可救药的绝路上去,其结果将会杀掉更多的人。所以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是我们的正确方针,是不应有丝毫怀疑的。
这一次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对人民是一个很好的教育,使大家清楚地认识到反革命分子卑鄙毒辣的手段,和种种血腥罪行。从这里我们可以认识到如果不提高警惕,不严厉镇压反革命,让敌人活下去人民的生命就必然要遭到严重的威胁。还是让敌人活下去呢?还是让人民生命财产得到安全保障呢?两条路必须选择一条。现在我们肯定地说,我们人民要活下去,要幸福的活下去。革命与反革命是势不两立的,是你死我活的严重斗争,过去的事实,不是已经十分明白了吗?但是,必须指出,暗藏的敌人不会因为这最近几次严厉镇压而销声匿迹,停止活动,它们仍想用最凶狠的手段来对待我们,作垂死的挣扎。镇压反革命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所以决不应采取“高枕无忧”的态度,而松弛了应有的戒备;我们必须时时刻刻提高警惕,分清敌我,加强防奸保密工作,协同政府来完成这个长期艰巨的政治任务,彻底肃清反革命分子,坚决无情地镇压反革命活动,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新中国建设事业,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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