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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区党、政、军直属机关铺张浪费现象严重

日期:1950-5-10 作者:[待确定]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与中共皖北区党委会,於四月间检查了该两机关及直属各机关的严重铺张浪费现象,对贯澈执行政务院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意义极大。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与中共皖北区党委会在过去数月中曾领导人民大力进行生产救灾,获得很大成绩,但由於领导上对全国财政困难和皖北当前严重灾情仍认识不足,未能掌握“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应该停止”,“凡是可以暂时缓办的事都应该缓办”的原则,加以财经制度混乱,无组织无纪律现象没有及时克服,因而产生了严重的铺张浪费。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交际处,原经区党委同意将该处接收敌产一栋加以修理,至多加盖几间勤杂人员宿舍,但该处自去年十一月以来,购买新建平房共五十五间,修理楼房一所,连同买傢俱费用折合大米七十四万余斤,且傢俱都购自南京(机关在合肥),布满各屋后尚余甚多。在傢俱中,交际处处长王养吾主使下属共同贪污二百十五万元。王并擅自挪用公款七百万元,与商人“合夥”“跑马车”,来往交际处的客人包括王的私人亲友,王一律给以中灶招待,仅两个月即浪费三百余万元。皖北人民法院原来区党委只知建造监狱,后来该院自行署分出去,新建院舍六十四间,但全部人员仅四十余人。行署忆有一公用大礼堂,但财政处又另建一小礼堂。皖北公路局原有房屋十八间,新建十九间后已够,但又另砌大楼一座。总计行署直属十八个单位、机关(总务科、交际处、会计学校、法院、财政处、教育处、荣军管理局、公安局、托儿所、邮政局、公路局银行、电信局、合肥碾米厂、电灯厂、卫生局、人民医院、直属医疗所)共购屋五○三间,建屋五一五间,修屋七六九间,用米七、八二三、七二八斤及人民币二五一七万元。其中除行署修理漏房事先曾经区党委同意,银行、电信局系由各该行、局直批准接呈准上级批准者外,其余均系行署自行处理,既未告知区党委,亦未经财委讨论。在批拨手续上也很混乱,例如交际处用米由行署主任宋日昌、副主任郑抱真、财委秘书长梁绪修三人分批,财政处大部由审计室自批自拨,荣军管理局由行署主任宋日昌、副主任郑抱真及财政处长罗平三人分批,托儿所由民政处长刘秀山批,行署内部某些修建由秘书长张格等批。皖北公路局、行署教育处、工矿处修建房屋均超过批准数,未经请示即擅自动支事业费抵补。

中共皖北区党委会在去年十一月即计划建一大礼堂,后鉴於皖北灾情严重而决定停止,但至一月上旬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主任宋日昌,与财政处长罗平出席华东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回去,以华东财委已批准皖北区一九五○年度的财政概算,礼堂建筑费用已列入概算中的地方开办建设经费项内,并由於前已购到木料一部,因此终於动工兴建,费用折合大米一百五十万斤之多。区党委并新建办公房屋、宿舍十二间,及修理漏屋(包括党校)等共支用大米二十八万余斤。皖北日报社建筑机器房与库房四十余间(楼房、平房合计),亦属太多:且为了整齐美观,竟将饭厅前墙拆掉,仅仅放宽一尺而重砌一道新墙,以及增建戏台一座(已有一座),修铺甬道等均属浪费之列。以上均经过区党委同意,由行署及财委批准者,但皖北日报社超过批准数七十一万五千斤大米,透支三十万斤大米,竟擅自动支事业费抵销,后仅以口头报告行署副主任郑抱真,并经审计室同意。总计共支用大米二七九万余斤。

人民解放军皖北军区方面,曾新建营房二○七间,住房二○间,共支用大米一八二万斤,系经过区党委同意由行署及财委批准认为必需者。

皖北总工会购买房屋三十二间,支米九万斤,亦经区党委同意由行署及财委所批准。

皖北师范为了演出,亦特地赴沪买古装、乐器,并请三个工人到校做工二十五天,共用大米十一万斤。

上述属於铺张浪费事例,下级同志皆适时地有过反映,有些则通过支部对某些负责人提出过一些意见,但未引起区党委很好重视和采纳,直至中共中央华东局严加指出和中央人民政府救灾视察团抵达合肥团长刘景范给予提示后,始引起严重注意。现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与中共皖北区党委会已於四月二日、九日、十日三次召开党委会议,十二日又召开直机关部、局长以上干部党员会议,进行严格检讨与教育。行署主任宋日昌、副主任郑抱真及区党委全体委员,已分别报告华东军政委员会及中共中央华东局,请予应得处分;区党委报告并发至县、团级干部,以更好教育大家。至铺张浪费最烈且贪污有据的行署交际处处长王养吾已予撤职查办,其他各直属机关仍在继续检查,分别处理中。

另据新华社皖北分社社长章南舍来函称:皖北此次检查铺张浪费重点在区党委与行署本身,对下面检查虽然进行了,但不严格,亦未做结论。因此,区党委报告中所说分清责任,分别处分的事还没有,各机关虽都有报告,可能不予处分了。

(华东总分社五月十日)

来源:1950年5月17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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