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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县木刘村盲目组织“集体农庄”

日期:1952-7-2 作者:[待确定]

【西北总分社二日讯】陕西省渭南县丰原区木刘村盲目组织“集体农庄”。该村共有九十五户,男全劳动力三十四人,半劳动力四十七人,女全劳动力五十八人,半劳动力四十三人,共产党员四人,青年团员三人,牛三十一头,驴二头,马一匹,大车三辆,小车四十七辆,土地一千三百三十亩,共组织了十个互助组,其中除个别组较好外,大部流於形式。刘玉才(优属组长)、刘白鹏(转业军人)、刘学儒(党员)等於五月十三日召开全村村民大会,提出“组织集体农庄,实行社会主义”,他们的计划是:把全村土地合并在一起,大家做大家吃,今年麦子收在一块,设两个仓库保管,按每人需要多少,由负责人发给;牲口喂在一起,农具变为公有,并把磨子集中安置,麦收后即盖房子;每天每人劳动十小时,休息八小时,学习六小时。刘玉才在会上征求意见时,群众不发言,他们便说:“谁若不愿意,就是没立场,就是对共产党没认识,不爱护祖国。”部分群众被迫表示同意,他们以为就没问题了。结果,脱离了群众,脱离了实际,如农民刘白顺、刘化运等不满的说:“那是胡想呢,楼梯才上了一层,就想组织‘集体农庄’,不是那样容易!我们不愿意加入,他们就说不加入不行,我们没法只得答应。”

刘玉才等为什么要组织“集体农庄”?他们主要是由於浓厚的风头主义和名誉思想作祟,正像刘玉才所说:“我要把我们村子搞得经常在报纸上登载,还要比张明亮互助组更好。”

丰原区区委会、渭南县县委会发现这一错误后已予以纠正,渭南地委、陕西省委并於六月初旬和下旬先后通报各地:如发现类似情况,应立即说服纠正。

来源:1952年7月8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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