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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关于第三阶段镇反运动基本总结报告

日期:1953-12-7 作者:[待确定]

根据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我省第三阶段镇反运动,紧密结合土改复查、水上民改、保卫生产,以搜捕农村漏网残敌、水上镇反、取缔反动会道门为主,并进行了整顿管制、追捕外逃、清查八方面和镇反判定等一系列的工作,以不彻底的地区和不彻底的方面为重点,全面深入地进行了肃清五类反革命残余的斗争。至目前为止,在全省范围已经基本上解决了镇反遗留问题、彻底地打击了五类反革命残余,改变了过去镇反地区和方面的不平衡状况,从而使伟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已经基本完成,为转向经常斗争,保卫国家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同时,并结合全党转入生产建设,保卫生产,进行了与现行反革命破坏和刑事犯罪的斗争。此外还开展了经济保卫和其他工作的业务建设,进行了取缔“圣母军”的准备工作,兹以第三阶段镇反的基本情况为主总结报告如下:

第三阶段的镇反是在不同方面、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有重点的交错进行的。整个时期正处在全党结束社会改革转入生产建设的时期。自全国五次公安会议到中南5月省(市)厅(局)长会议,主要的是全面深入地进行了肃清反革命残余的斗争,紧密结合土改复查、搜捕漏网、追捕外逃、整顿管制、整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并开展了群众性的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5月以后,全省社会改革基本结束,全面转入了紧张的生产运动,我们便转向大力保卫生产,并结合保卫生产继续解决镇反遗留问题。水上则作为一个专门方面与水上民改结合进行。

自1952年12月到1953年10月,全省共逮捕了各类反革命分子12953名,占6月修订计划的98.6%,杀了1876名,较前段前进了3.8%,完成了6月修订计划的2260名的83%强;关了7566名,较前段前进了9.6%;管了33649名。至此打击敌人已占应打击能打击到的96.7%,较前段前进了37.3%弱。前段遗留的14.5%的1912个不彻底乡,及40%的5231个基本彻底乡,其中96.84%已上升为彻底乡。现全省只有283个不彻底乡,占总乡数的1.65%。兹将各方面工作的主要情况分述如后:

1、搜捕农村漏网残敌是密切结合土改复查,结合取缔反动会道门,结合镇反判定,结合保卫生产进行的,全省共计捕了漏网在乡的反革命分子7977名,其中包括八方面及分不开的外逃数,斗争的高潮是在今年2、3月土改复查全面开展之际,当时即捕了4535名,占全部逮捕在乡的56.8%强。4月取缔反动会道门又逮捕了一大批,8月镇反判定使斗争进一步深入,新发现一批反革命分子,新补充一些材料又逮捕440名,至此除个别隐蔽较深者外已经全部捕起。

2、水上工作过去很长时期未来得及很好进行,特别是一直没有发动群众,镇反极不彻底,不少地方则呈死角。自去年12月,即抽调训练大批干部(全省调训公安干部1157名),建立机构,组织工作队,密切结合水上民改的每一步骤,与建立行政管理和活跃运输相结合,于4月底全面完成登记定港工作。自6月中旬分三批开展了镇反斗争,7、8两月是斗争高潮,9月底即基本上完成了长江,襄河干线支流的86个港口和20个大中湖泊的镇反运动,共计登记定港各种船支150989支,人口385966名,在运动中杀各类反革命分子126名,关了806名,管了456名,自杀、病亡19名,转外地处理124名,共计打击1531名,占原有五类敌人5064名的30.3%,连同运动前打击的3143名(杀852,关1202,管757,自杀、病亡332),共计打击了4674名,占原有敌人的92.3%。这就基本上摧毁了江河湖上的反动统治势力,肃清了反革命残余,象长湖的“三山一支虎”,沙市的“李家五虎”,宜昌之“南坪五虎”,荆州的“四大金刚”“八大天王”等,都受到了严厉惩办,从而也就鼓舞发动了群众,群众反映:“跟着共产党走,江河的混水也会变清”“过去水上坏分子逞凶没人管,这次才算晴了天”,同时,在群众发动的基础上,普遍的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全省共建立136个,有委员1051人。

水上任务荆州专区最重,孝感、襄阳次之,黄冈、宜昌又次之,恩施系山区水上问题不大。

3、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是在4月份内作为全党的突击运动,在全省范围分两批全面展开的,仅麻城、红安、胜利、应山、孝感北部因系灾区,未搞取缔运动,只逮捕了一批反动会首,会门严重的地区是黄冈、孝感、襄阳、荆州次之,宜昌、恩施又次之。虽然由于当时全党生产任务繁重,运动时间较短,但由于准备工作充分,经过4个月的调查,基本上掌握了反动会首名单。行动以前,各县都普遍地深入地集训了乡以上的干部,不仅使他们明确了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意义、目的、政策、作法,而且解除了他们的顾虑,使有会门问题的人,卸下了包袱,化阻力为助力。行动中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广泛组织了巡回宣传,深入农村,用“现身说法”,就地取材真人真事的方法,教育了广大会众和群众,同时多数地方都集训了中小会首,进一步分化瓦解了敌人,取得了更多的材料。因此,成绩仍然是很大的,基本上对一贯道、同善社、大刀会等13种主要会门及其他35种反动会门达到了摧毁组织的目的。共计逮捕反动会首2913名,杀了24名,关了2749名,管了1444名,连同一、二阶段共计打击了8661名,占原有反动会首的95.33%。在第三阶段取缔运动中,打击反动会首前进了40.9%,中小会首大约有80%已经登记(据23县统计,已登记11829名,占应登记的85%)。大部会众已经退道或受到教育,运动中破获了93件专案,缴获了大批证件及一部分武器弹药、金银、物资。

4、保卫生产、保卫中心、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是5月以后的工作中心。全省自结束土改复查转入生产以来,以革命破坏又有抬头,刑事犯罪、治安案件亦不断增多,特别是春夏之间,全省旱象普遍严重。应山、荆门、钟祥等少数地方则发展成灾;其后圻春、襄阳等个别地方又蒙受水害,反革命则乘机破坏,煽惑群众,扩大纠纷,制造骚乱。此外抢劫、偷盗、赌博亦各处发生,计旋元月到9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发生各类治安案件1608起:其中群众性骚乱、殴打干部、包围区乡政府、互相械斗等46件;较大规模取神水、求神药的事件14起;抢劫28件,偷盗522件。为了有效地保卫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公部的指示及中南5月厅局长会议的布置,我们作了专门的布置,各地对此工作亦引起了足够的注意。一般均加强了情报工作的建设。主动破获与及时打击了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特别是在结合中心、参加中心、保卫中心上取得不少成绩与经验,各地均抽调了一批干部直接参加了中心,仅荆州13个县在秋征中即投入691人,到9月为止的9个月内全省共破获了各类治安案件857件,打击各类现行反革命和其他治安破坏分子886名,鄂城、沔阳、嘉鱼等地,千人以上较大规模的取神水事件14起,均经过专门工作及时平息。7月以后,全省治安情况已经基本好转,在保卫生产中结合打击了未曾打击的现行破坏的五类反革命分子。

5、追捕外逃取得了很大成绩,虽然经过两期镇反,敌人隐蔽较深,多已取得合法掩护,但经过深入调查,特别是外逃排队,镇反判定发现了不少外逃地址,补充了不少材料。更由于正确的执行与普遍宣传了“捕回从严自投从宽”的政策,争取了一批外逃分子,并采取专人专办,专案侦察,就地审讯,追根找窝等等办法,已捕回大批外逃反革命分子,据到10月底止,不完全统计全省共逮捕回1131名,占应捕能捕的1637的69%,同时并查清逃亡海外的分子984名,连同应捕能捕到及应捕但尚不能捕到的共4101名,大多已建立了档案。给继续追捕外逃准备了条件。

6、整顿管制是结合土改复查全党动手加以解决的。过去管制面过宽,方法过严和若干严重混乱现象已经基本解决,现在全省管制数为42640名,占总人口的1.61‰,大约有78000名解除了管制,形式主义,限制过死,无偿劳役自今年3月即基本取消,这就基本上达到了集中力量管制主要分子,争取教育多数的目的,同时并结合建立与整顿了6513个乡治安保卫委员会,较前段增进了47.9%。

7、经济保卫工作和机关保卫工作已经开始加强,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内部又作了进一步清理,现全省主要工矿企业的保卫机构均已建立,已配备干部211名,一年来在工矿企业内部逮捕了各类反革命分子669名,现省直三市的重要厂矿除沌口造纸厂等6个单位外,其余19个单位已基本清理完毕,省直、黄石市、沙市48个单位已建立了50个治安保卫委员会,现有专案4件,线索30件。

8、镇反判定工作在8月份全面进行,对于摸清情况,发现遗留,扫清残敌,巩固胜利有重大作用,进一步教育提高了干部群众,最后把解决镇反遗留,具体地推向前进,全省在判定中,发现了漏网在乡须捕777名,外逃须捕能捕回507名,八方面须捕114名,漏管4604名,查出并证实了不彻底乡283个,随后经过查实对证已逮捕在乡440(包括个别八方面)在逃116名,管了944名,又消灭了183个不彻底乡。

同时还查实校对了过去的材料,对五类敌人的了解更加接近实际,发现了不少线索,建立了档案,找出了今后斗争重点,为经常斗争提供了有利条件。

9、结合上述各方面的斗争,建立与开展了侦察工作,这一时期掌握了9件专案和77件重大线索,并整理与发展了特情,为今后的隐蔽斗争提供了有利条件。

10、逮捕的反革命案犯,由于事先掌握材料较充足,一般均及时作了恰当的审理,并迅速投入劳改生产,但直至现在还积压一批难处理的案件,有少数地方抓的不紧,积案较多,10月以后进行了突击清理,现全省共计有积案1697名,劳动改造工作已取得很大成绩,全省县劳改队已撤销,大部分集中在沙洋农场,一部分在省直另外三3个农场,现仅荆州、黄冈专处尚直接掌管劳改工作。

结合清理积案、镇反判定检查发现了错杀案件49件,错捕965件,错押407件。

11、取缔圣母军的调查准备工作,在有“圣母军”活动及线索的地方,3市、27个县均自5月开始即积极结合天主教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了侦察调查工作,42个县,市共组织了近300名干部专门进行重点调查,最初一般有孤立侦察的缺点,进展不大,经7月扭转在宣传统战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已取得了很大成绩,现全省有一个“圣母军”区团、30个支团,指导司铎19名,支团部一级的职员骨干分子153名,团员557名,已基本上掌握了组织分布和罪恶活动情况。

12、政治工作在全省已经基本建立,县以上政工机构已经大体建立,共配备了140名干部,为了支援工业建设,加强经济保卫,为今后经常斗争作组织准备,进行了组织整编与干部排队的工作。全省已上调处级干部3名,县级干部23名,区级干部12名,提拔处级干部9名,县级干部24名,区级干部168名,结合各项工作贯彻了新三反,贯彻了反官僚主义、反分散主义的斗争,从政治上、思想上提高了干部。

以上成绩的取得,主要是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全体公安干部积极努力,依靠全党,依靠群众,正确贯彻执行了五次全国公安会议的决议所取得的。

1、党委统一领导,全党动手,依靠与发动群众,仍是这段取得各项成绩的主要原因。各项全面性的斗争,如水上镇反、取缔会门、搜捕漏网、整顿管制、保卫生产都是党委领导,全党动手,依靠群众完成的;各项专门工作也是在党委统一安排全党配合之下完成的,并在具体斗争中解决了具体作法,取得了具体经验,如结合土改复查和水上民改的各批点、各步骤,提出了不同要求,作到了有机的结合,在结合中心、保卫中心上亦取得了初步经验。

2、正确地、完满地、深入地贯彻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精神和交代具体政策界限,是取得镇反成绩的另一重要原因,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的传达,比历次公安会议决议的传达都深入透彻,首先在全省县公安局长会议上,组织了系统的学习,并一直贯彻到广大区乡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身上,各县均召开了几百人治安代表会议。五类敌人界限的具体解决,对深入细致地打击敌人作用最大。结合摸底排队,克服了左右摇摆的盲目情绪,特别是克服了当时主要的盲目多捕多杀情绪,这是准稳地将镇反运动进行彻底的决定环节。

3、在各项工作中均采用了摸底排队的方法,深入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工作,因而使各项工作基本上能够心中有数地、有准备、有计划地进行,保证了运动的健康发展。通过摸底排队,找出了打击敌人的重点和地区的重点,特别是提高了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作风,从工作方法上保证了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

4、深入检查重点指导的工作经验,在这一段各地在各方面更加广泛地运用起来,省、专、县特别是专、县经常地在一项中心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之后,或在传达贯彻时,组织力量到重点地区,具体指导,督促检查,作试点,作典型调查,经验证明这是具体地帮助下层,了解实际,丰富领导,改进工作,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最好方法。

从总的情况来看,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的贯彻和执行,是全面的、深入的、细致的,打击敌人是坚决的,捕杀的掌握是严谨的,调查研究是深入的,因此第一、二阶段的若干草率粗糙现象,已经基本上得到克服,据15个县统计,本段只有可捕可不捕和错捕者32名,比以前一、二阶段典型调查的材料减少了93%,所以基本上执行了全国五次公安会议所规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路线,但我们在工作上还存在以下的缺点:

1、管制工作的整顿尚不全面:结合土改复查整顿管制时,当时主要是解决了多管一般地主及“伪杂”人员的问题,但使一部分反动党、团、特务骨干漏掉,在批判了管制方法混乱之后,未能迅速解决正确的管制方法,对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领导和整顿抓的不紧,从而使管制工作有某些自流现象,对反革命社会基础的教育改造工作,未能有计划地、全面地、系统地进行。对反革命家属及其他反革命社会基础的动态了解掌握均注意不够。

2、保卫生产、保卫中心的具体经验,省厅未能很好地、及时地总结,因而这方面的具体指导也不够。农村工作应以治安工作为重点的指导思想很不明确,直至第二次全国民警治安会议才解决,打击现行犯问题,各地对反革命现行犯都很重视,而对刑事犯罪作斗争则注意不够,加上客观上镇反遗留较多,对现行破坏分子的打击尚不够主动,不够有力;而有的地方在转生产以后,结合中心、保卫中心的方法未能正确解决,有迷失方向,放弃业务工作的现象。

3、反动会门的调查准备工作,最初在不少地方曾有神秘观点,未能很好的依靠群众。某些地方对反动会门的组织活动还掌握不足,逮捕会首个别地方有些扩大。同时由于取缔时间较短,宣传揭发不够深透。

4、结合镇反斗争进行各项业务建设工作作的不够,尤其是侦察工作,很多有价值的材料,未能很好整理,对隐蔽敌人活动掌握不足,打击不够。

以上各项缺点,虽然与客观上任务繁重有关,但省厅亦指导不够,某些地区在执行上亦抓的不紧。

全省目前镇反运动的基本情况,结合一、二阶段综合考察,打击敌人已经基本彻底。镇反运动在全省范围、在主要方面已经基本完成。

全省三个阶段共逮捕了各类反革命分子131362名,杀了48631名(此数缺1950年10月前处决数),占全省人口的1.83‰,关了78906名,占总人口的2.96‰,管了42832名,占总人口的1.61‰,其中五类反革命分子杀了44820名,关了63056名,管了23553名,连同自杀、病亡之10417名及镇反以前杀掉数,实际已打击145833名,占原有五类反革命分子的84.5%。如果将应打击到但不能打击到的4495名(占原有的2.6%)及不须打击的17241名(占原有的9.99%)除外,则实际应打击能打击到的已有96.7%受到了应有的打击。从杀、关的数目来看,五类敌人中已66.5%受到严重的打击,其中26%已经杀掉,管制只占原有的13.7%。

五类敌人中以恶霸打击的最重,土匪亦较重,特务次之,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又次之,因为恶霸和土匪罪恶明显,民愤均大,特务和反动党、团骨干少数人在群众中直接罪恶不多,反动会门头子有少数人原属劳动成份,仅有一般迷信活动。因此,有些人便不须打击,下面便是各类敌人已打击和不须打击的情况:恶霸原有77299名,已打击70438名,占91.1%,不须打击3327名,占4.3%,土匪原有54019名,已打击46674,占86.4%,不须打击为4186,占7.7%,特务原有12176,已打击9672,占78.6%,不须打击1426,占10.9%,反动党、团骨干原有15512,已打击10301,占66.4%,不须打击4086,占26.3%,反动会道门头子原有13487,已打击8748,占64.8%,不须打击4216,占31.26%。

各专区对敌打击均已达到95%上下,襄阳有一部分是老区半老区,已打击到98%,宜昌、沙市、黄石市三市对已掌握材料敌人的打击已达到99%,各专区本阶段打击敌人前进比例如下:荆州28.5,孝感24.5,襄阳22.7,宜昌21.7,黄冈19.2,恩施13.2。

对敌打击彻底,群众发动充分的县有22个,打击敌人均在95%以上,洪山、远安、宜昌三县最为彻底,各县已无不彻底乡,除少数漏管及外逃以外,已无多少遗留问题。对敌打击较彻底,群众已发动,仅有少数乡尚不彻底的县有48个,共计有不彻底乡256个,打击敌人一般在95%上下。遗留问题多镇反尚未彻底有五县,红安、沔阳、汉川外逃数量很大,会门取缔亦不彻底,襄阳部分地区群众发动不充分,在乡均有遗留、漏管很多,长阳至今对敌情掌握不足。

以乡为单位全省13813乡已经彻底,占总乡数的98.2%。现有不彻底乡283个,占总乡的2%,各乡遗留的问题和程度亦不相同。据104个乡的统计:(1)在乡有该捕未捕和该管未管的乡64个;(2)外逃严重的乡23个;(3)组织严重不纯,群众发动不充分的乡13个乡;(4)社会治安不好,敌情不明的乡4个,这些都是根据8月判定的统计,其中有些已经解决,但由于当时判定不深入,今天又发现了若干不彻底乡。

经过第三阶段的镇反,全省治安情况日趋稳定,虽然自转生产以来,各地发生一些大大小小的群众性骚乱案件,取神水事件以及抢劫偷盗凶杀拐骗等刑事案件,但从历史情况对照来看,则可以说目前社会治安已空前稳定,人民民主专政已经巩固,全省本地股匪活动已基本消灭,除已证实京山有个别惯匪潜藏外,鹤峰、竹山、郧西、红安、罗田、阳新等县与湖南、江西、河南交界处有外地土匪偶尔窜扰外,已无土匪活动,历史上土匪活动严重的鄂西北恩施地区大山中治安情况空前安定,在取缔反动会门后,会门活动大为敛迹,较大规模的反动会门操纵群众的暴乱骚动从未发生,取神水事件大为减少,水上民改完成以后,抢劫事件从未发生,当然这绝不是说社会治安已经没有问题,自转生产以来,治安破坏事件还不断的发生,特别是群众性的骚动、取神水、偷盗、赌博、凶杀、拐骗较前都为突出,沿长江、襄河交通沿线部分城镇、沙市及鄂城、江陵、沔阳等18县反革命破坏亦有发生,如沙市曾连续发生三起坏分子操纵工人请愿,抢购等事件,反革命分子公然两次张贴“中国国民党反共军沙市支军”的反动布告。但这主要说明是对敌斗争情况日趋复杂,说明对隐蔽很深、外来的和新潜入的敌人打击还不够,同时说明对很多牵涉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山林水利等改革遗留问题解决的不尽妥善,我们在对敌斗争上产生了松劲麻痹情绪。

广大群众在新的斗争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动,水上群众普遍反映:“翻了身,晴了天”,并有40%到60%在斗争中组织了起来,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是又一次极其深刻的镇反与反封建的教育,在其他搜捕残敌整顿管制中进一步从政策思想上教育了群众,大大提高了政治警惕性。广大群众与敌人的思想界限是明确的,对敌斗争也是坚决的,正因如此,艰苦的追捕外逃的工作才获得很大成绩。但由于我们转生产后缺乏经常的政治警惕性的教育,在群众中也较普遍地滋长了轻敌麻痹情绪。

全省镇反运动虽已基本完成,但由于整个斗争任务繁重,土改复查时间短促,在转生产后从思想认识上工作方法上产生了一些新的困难,干部群众中滋长了轻敌麻痹情绪,对敌斗争情况亦日趋复杂,因此镇反争斗/斗争仍有若干遗留问题极待继续深入解决。

全省镇反遗留的主要问题是外逃和管制;其次是反动会道门,八方面,水上、城镇亦有若干遗留问题,遗留的情况是不平衡的。

1、根据镇反判定及以后查证解决新发现的遗留问题看来,全省该捕必须捕能够捕但尚未捕到的反革命分子约有1000名,该杀必须杀尚未杀的约有400名,今后计划捕的主要是外逃,少数是八方面,个别在乡,要杀的也多是在逃,一部在押。

从地区来看遗留问题多的主要是群众发动不够,情况掌握较差的乡镇,一般的仍是边沿山区,全省共有283个不彻底乡,星星点点地分布在47个县。

2、外逃反革命分子全省尚有该捕必须捕能捕到者506名,已捕回116名,该捕必须捕尚不知地址者262名,逃亡海外者984名,须转材料经外地处理者2721名,可争取自投者2656名,外逃分布亦不平衡,从专区范围看,以孝感、荆州最多,各在3100人以上,黄冈有2500人,襄阳795人,宜昌、恩施最少不到200人,以县范围看最多者是红安等11个县,均在300人以上,其次100至300者23个县,50至100者11个县,50名以下者30个县。另据37个县6269个乡的统计无外逃的乡有3693个乡,占58.9%,外逃严重的乡有478个,占7.8%,外逃一般的乡有2098个,占33.3%。目前外逃一般均隐蔽较深且有不少混入工矿企业基建单位。

3、管制反革命工作,目前主要是管制松懈和漏管、多管问题。据判定初步查出全省漏管4604名,已管起944,占全省已管41889名的10.9%,错管420名,可管可不管和不够管制条件的一般地主、伪军政官吏无全面统计,但数目较大。

管制遗留情况亦不平衡:襄阳、宜昌经过判定已基本解决。全省基本解决了的有25个县,漏管在100人以上者有14县,其他每县均在50人上下,因此也不是每乡存在的问题,目前严重的问题是管制松劲,被管制分子拒绝改造顽抗破坏者各地均有发生,郧县、谷城10月份即发生12起,有的竟至接到管制通知书后破口大骂,甚者竟至撕毁。

管制工作不强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不健全,除尚有2648个乡占总乡数的19.2%未建立以外,大多缺乏经常的领导,个别的也有组织不纯。兼职过多的情况仍未彻底解决,乡治安员的质量不强,治安保卫委员会多由农会主席或乡长兼职,因此工作未能很好开展。据罗田等七县1154个委员会的统计有组织不纯的21个,占1.8%,另有30%到40%不起作用。

4、反动会道门:红安、麻城、胜利、应山、孝感北部,因当时是灾区,尚未开展取缔运动,对反动会道门的具体情况尚掌握不够。此外,尚有已宣布取缔的21种反动会门。在一些地方因当时未发现或未掌握具体材料未予取缔,据11种的不完全统计分布在15个区,53个乡,9个镇,会首有19个,会众约万人,同时还在7个县发现钟吕坛、大同会等9种新的反动会门。据6种统计有会首83人,会众5840人,分布在5个县的9个区一镇,26个乡。现有未取缔的反动会门一般分布面均较小,无显著反动活动,会首罪恶不明显,逮捕对象不多。此外在13县二市发现性质不明的会门31种,发现某些反动活动。已取缔的反动会门一贯道、大刀会又发现新的活动。

5、八方面,特别是专县以下的机关、学校内部遗留问题较为普遍,据镇反判定的统计尚须逮捕224名,清洗232名,合计456名,虽然其中有一部分尚缺乏具体罪恶材料,不够逮捕条件,亦可说明内部情况的严重。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县以下未进行系统地清理中层的工作。新建或扩大的财经企业、文教部门新混进来一批,加上过去社会镇反任务较重,不少地方认为领导控制较严,材料不易搜集,未能积极清理。

6、水上、少数地方准备不足,时间短促,群众发动不充分,因此镇反尚未彻底,在运动中有外出运输和逃避改革的船支800支,其中尚有问题须继续清查。另外,还有170名逃窜漏网的反革命分子未归案法办,沔阳县的簰湖尚未进行改革,天门、江陵等县的成湖、珊湖等五个湖,因改革时间短促亦不彻底。

7、集镇因未进行民主改革,过去长期工作中心又在农村,因此,遗留问题亦较多,一般情况都是掌握具体材料不足,现在逮捕对象不多,但反革命分子则较集中,破坏事件较多,据6个县统计有不彻底集镇20个,应城城关及长江埠镇有一匪团长、中统特务须逮捕,另有9名须加管制。

以上各项镇反遗留主要是根据8月镇反判定的材料,其中有的已经解决,有的正在解决。

目前全省已全力投入保卫粮食的斗争中,根据当前的情况,应分别情况开始或加强经常工作的建设,特别应加强转经常的思想教育,首先必须大力贯彻二次全国民警治安会议的决议,加强农村治安工作,加强对刑犯事/事犯罪的斗争,并应在城镇交通要道,有重点地加强侦察工作,大力加强经济保卫工作,以及时地打击隐蔽敌人的破坏,镇反遗留问题仍必须结合当前斗争及今后经常工作,认真地积极地解决。

漏网在乡和漏管、错管问题结合保卫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基本可以解决,余下的问题,结合普选可以解决,已知地点的外逃正在继续追捕,近期仍可捕回一部,在押未杀的于12月前一般均可杀掉,八方面问题对已掌握材料的应积极慎重清理,并应有重点地进行调查摸底,至于系统地全面的清理工作,则可结合审干工作进行。反动会道门问题,当前主要是加强调查、侦察搜捕漏网会首及时破案打击有组织的现行反动会门的破坏活动。其他一时不能捕回的外逃问题,清查城镇隐蔽敌人的问题,则主要是结合今后经常斗争加强调查,侦察逐步地妥善地解决。

来源:湖北省公安厅编印:《九年来省委有关镇反斗争的指示及历次省公安会议文件汇编》,195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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