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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斋:思想改造学习中的自我检讨

日期:1952-7-14 作者:河南大学秘书长, 王毅斋

河南大学秘书长、王毅斋

第一部分 错误事实及其分析批判

个人英雄主义

个人英雄主义在我的思想意识中是占着主导地位的。它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但主要的突出的我觉得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我“自高自大”:在思想上,过去我是抱着“虽大人则藐之”的思想的。我常诵:“彼丈夫,我丈夫,吾何畏彼哉?”“将相宁有种乎”等句。到了新社会,我这种思想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或纠正。去年随同吴芝圃主席访问老根据地,在杞县讲话时,有些同志就觉得我讲的什么“吴主席拿枪杆革命,我拿笔杆革命”,有自高自大的气味,这种批评是对的。

自高自大的人必定“自以为是,好为人师”。1949年有几位先生初来开封,我常到他们那里夸夸其谈,甚至自己带着小册子给他们朗诵,俨然有教人的样子。内中一位先生说:“很好,明天请王先生再来讲道吧。”这句话使我感到刺激与惭愧。我常听到有人说我:在任何场合讲起话来,总是使人有在说教或训人之感。最近我的孩子在开封第一中学因旷课过多,学校勒令休学,我到该校和班主任讲话,说苏联教师对学生怎样负责,意在言外:你这个班主任对学生不够负责。使他认为我是训教他的,引起他的反感。我之所以屡屡表现这样狂妄幼稚的丑态,就是由于自己“自以为是,好为人师”,满足于一知半解的自满情绪使然。

自高自大,自以为是的人,又必然不能虚心接受批评。每遇到同志们给我提意见,我总是多方解释、或加重客观的原因,甚至于拒绝批评,恶意报复。例如:1949年春,我在中原大学研究小组时,有一位同志批评我,说我“甚于个人英雄主义”,当时我认为他是侮辱我、藐视我,自此敬而远之。在参观土改复查时,有一位同志批评我生活特殊化,我认为他有意与我为难,并伤害了我的“威信”,于是我就盛气凌人地给以反击,犯了错误。其实我的生活不够艰苦,在群众中特殊化,都是事实。只因认为有损自己的面子,就怒不可遏地蛮横报复。我全没有考虑到这一行动能有破坏团结、影响工作,对人民是很不利的后果。再者,假使有人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我是不是也怒不可遏地和他作斗争呢?我想是不能的。可见自己在群众利害面前,可以麻木不仁,对于自己的利害或生活琐事却又敏感得很。这错误,不但说明了自己拒绝批评不能进步,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的偏急狭隘,不能处人。

“偏急狭隘”在我身上是很突出的,而且是一贯的。责人严,待己宽;能原谅自己,不能原谅别人;只觉得人家对不起自己,不觉得自己对不起人家;好指责别人小节,而自己则又不拘小节;好说别人短处,好夸自己长处,不能谦逊地和气地待人,感情容易冲动,动辄盛气凌人。说话尖酸刻薄,讽刺挖苦,使人难堪,失掉同情。对人对己,都无好处,且会影响团结。凡是和我接触过的人,也都知我有这种毛病。我此刻才体会到:一个真正革命者,把个人利益与革命利益完全一致,个人与革命溶化在一起,除了革命外别无他务,惟有这种人才能有伟大的胸襟。

我最“讲虚荣,爱面子”:我自幼已经种下好名的孽根。“名”在我的一生中,如同附骨之疽。过去珍视:“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士可杀,不可辱”这几句话,我在下意识中觉得:我是“为名而生,为名而死”。有一位同志说我是“名重于利”。我也觉得:“我什么都可以牺牲,而名不能牺牲,什么都可以不求,而名不能不求。甚至于贪。”正因为我有自私的好名思想,所以我的行动差不多都以有利或有害我的“名”为出发点。

因为我好名心切,就必然要有名位计较,大事固然要计较,就是小事,也从不放松。例如:河大重建时,发表嵇文甫先生为副校长,我为秘书长,我心中就起了一种波动。当时我的思想情况是:“从今以后,我居他之下了,他成婆婆,我成媳妇了。”后来选他为本省副主席时,在候选人名单上我迟疑了好久,才在他的名字上头圈了一个“○”。对于以上这两件事,我都立持镇静,无所表示。然而在三反运动中,嵇先生为了帮助我,曾亲自对我说:“那时我已窥见你内心的秘密了。”现在检讨起来,自己不但惭愧,而且痛心。我一向不从工作上和人民利益上考虑问题,不检讨自己尽到职责没有?而专门在那里计较自己的名位,这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向上爬的卑污的心理和行为。如果能满足自己的名位欲望,尚可以表示积极,否则,就一定闹情绪,消极怠工。像我这几年进步不大,不正是中了名位观念之毒了吗?试问人民要我这一号的人干什么?给我这样优厚的政治待遇又是为什么?想到这里,真是万分痛心!

总括起来看:个人英雄主义在我身上几乎无空不钻,而且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阶段了。它使我只知有自己,不知有群众;只看见个人利益,看不见群众利益。这样就必然脱离群众,无法工作。现在我了解到个人英雄主义本质上就是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它是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也就是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的对立物。因此,为了真正建立无产阶级思想,发扬集体英雄主义,就必须首先彻底肃清个人主义,个人英雄主义。

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

在1949年夏,我初担任河大秘书长时,主观上要求把工作作好,作的漂亮。于是天天召集秘书室系统几位科长秘书开会,甚至一天开两次,更成为笑柄的是:我盲目的乱下条子,而且条子上照例像煞有介事的批着:“火速”“万急”字样,其实都是些平常的事,有的同志这样反映:“王秘书长不接近群众,不了解下边情况,终日关在屋内。闭起眼睛,瞎下条子。”又听总务科同志接到我的条子时说:“圣旨下”,当时我认为这是我的“奇耻大辱”,然而在当时我还不懂得这就是官僚主义作风,因而也没有改变。

我在民盟支部方面一开始就犯了同样的错误,乱发命令,且偏于事务方面的小事,例如办公室会议室如何布置,各种家具、用具如何购买。甚至指示工人同志如何擦地板、如何倒痰盂、如何打扫院落……见地板没擦、痰盂没倒、或干部置买的家具不好,就乱指责申斥。这样一来就使得群众束手束脚、情绪不安。

现在我认识到,我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事务性质的命令主义作风。但是我的工作岗位——无论是在河大或是民盟——都要求我多考虑全面的重大问题。然而我却大处不看小处看,结果使人民的教育文化事业和人民的民主革命事业都无形地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但是我为什么不考虑全面的重大的问题,而专注意细小末节?以前我只认为是由于自己的工作经验不够,没有学会一套新的工作方法,是由于自己的理论水平政治水平都差,不会运用唯物的观点和辩证的方法,于是只得应用从旧社会带来的东西——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热情及大半辈子养成的无休止的追求生活细节的坏习惯。现在检讨起来知道主要的原因并不在此。假使我没有特权思想和个人英雄主义,我就能够重视群众,走群众路线,对人民负责,从而也就可以克服或弥补以上所说的:“工作经验不够,政治理论水平都差……”种种缺点。“作风不是从形式上学得来的,必须在思想意识上彻底的改造”。

总之:我一贯是妄自尊大,把自己看成特殊人物,遇事总觉得自己应该享有特权,我可以不尊重别人,但别人不能不尊重我。总觉得自己站在群众之上,而不屑于站在群众之中,不愿当人民的勤务员,而愿当群众的“老爷”,总是追逐自己私利,而不关心人民痛痒。总觉得自己可以为所欲为,遇事不喜欢和别人商量,专喜欢极端独行。不喜欢别人命令我指挥我,专喜欢命令别人,指挥别人。像我这样有特权思想的人,若听其无止境地发展下去,遇着适当的机会和条件,就可能对群众由藐视而压制,以至于残民以逞。这种惨重的教训在中国近代革命史中不乏先例,而最近戴季英、李文甫的事件,更是我的一面镜子。这一次在我的自我检讨中,在许多同志的大力而耐心的帮助之下,又经过自己长时期艰苦的思想斗争,终于把我的特权思想恶霸作风捕获。我一定要把它看为我的致命伤,看成我自己最凶恶最危险的敌人,所以我一定毫不犹疑地坚决予以扑灭。

自由主义

我在河大所犯的最严重的错误之一,是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主义。主要的表现在我不尊重领导不服从领导这一错误事实上。

张柏园同志是本校副校长和党委书记,学校是党在领导,事实上也就是通过张柏园同志来领导的。而我偏无视上下级的领导关系,长期地抱着抵触情绪。影响了团结,影响了工作,所以我承认:我的错误是严重的。兹举几个例子于下:

1949年冬我想藉秘书长职权,绿化河大,我认为这是我职权以内的事,尤其是想藉此表现我在工作上的伟大成绩。后来听说张副校长不同意,使我的计划化为泡影。这件事引起我的极大不满与灰心,因而就常发牢骚,说:“我当秘书长连一个种树权都没有。”张副校长虽一再给我解释,而我始终不能释然。

张副校长为了团结我帮助我进步,不时来我室讲些工作方法领导艺术等问题,每次我都有所感受。但一接触实际,我的无组织无纪律的原形,照样出现。有一次在秘书室会议上对张副校长大发牢骚。像我这样目无组织,毁谤领导,确实是一种极严重的错误。

我在张副校长领导下,从事教育工作,已有四年之久,我所犯的错误绝不止此。

由于我平日对于领导同志有那样的抵触情绪,所以背地我也常发“有职无权”一类的牢骚话,并且对于他也抱了一定的成见,凡是他的报告、讲话、他所主持的会议、乃至对于学校的任何事情都不大重视,以至后来索性放手不管。时间久了,就引起同志和同学的惊讶与关怀。纷纷提出意见,如:“我认识王毅斋先生,不认识王秘书长”,“王秘书长究竟在学校作些啥事?”等等……这都是给我的教育与启发。说句实话,我也明知抵触领导、放弃责任、一日三餐、无所事事,是不对的,心中经常感觉万分的无聊、苦闷和焦虑。

现在我把我的错误事实作检讨于下:

1949年夏我初接受河大秘书长任务以后,在主观上我是积极负责的,但是我不会新的一套工作方法,又缺乏组织观念,而只运用旧社会旧大学的那一套:认为我既有职有权有责,就可以独断独行,这是所谓“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那种腐朽思想和作风,而这种情形在新社会的人民大学是绝对不能容许的。我们河大在党的领导之下,有组织,有领导,有民主,有集中,因此,秘书长虽有一定的职权,但绝不能把这职权孤立起来看,而我把它孤立起来了,对上不请示报告,对下不走群众路线,实行民主,所以有时我觉得是辛辛苦苦积极负责,而群众觉得我是高高在上,独断独行。这样,就渐渐在脱离群众,在团结上发生问题。

自己对于秘书长的领导工作,既不内行,而遇事又不虚心,不能采取商量态度,动辄坚持自己的意见。自己做错了,不但不能接受批评,连校长的解释也表示不满(如上边所举的例子),认为不能贯彻自己的意见,就是“有职无权”,就表示消极、抵触、闹情绪、发牢骚。使得领导和干部很为难。张副校长始终没有说过不让我负责,相反地,他一再让我负起责任来,并且常嘱咐冯秘书主任说:“一切公文,必须先请秘书长批阅,否则我不看”,又说:“秘书室的重要会议,必须请秘书长主持”。由此可见抗拒领导,放弃职权,造成同志间不团结现象并给学校带来不应有的损失,都应归我负责。以上还只是从经过的事实来分析的,现在再进一步检讨我犯错误的思想根源。我觉得校长和秘书长职位都差不多,我在任何地方,党政军高级首长对我都是客客气气的,我不是一个普通的秘书长,你当校长的对我也必须表示客气、尊重、迁就,否则,你若以领导者自居,把我看成被领导者,一定让我循规蹈矩地服从、就范,那我就觉得有些勉强、委曲,在这种情形之下稍有不如我意,便发生抵触情绪,形成一定成见,久之,就产生消极、牢骚,以至负气、完全放弃职责的后果。回想起来,当初我有“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作风,后来发展到“合则留,不合则去”的想法,这都是严重的无组织无纪律的思想行为。经我长时期的反省,深深体会到这是无耻的、可恶的作客思想、名位思想、自封功臣思想、分庭抗礼思想的综合表现,也就是自高自大的个人英雄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

毛主席在他的“反对自由主义”著作中所指出的11种自由主义的表现,我可以说没一条不犯。几年以来,我不能认真学习,求进步,不能踏踏实实地做些具体工作,“心目中没有集体的生活原则,只有自由放任主义”与个人名位计较,以致使人民教育事业遭受损失,这回检讨起来,很沉痛地感到:对不起党对于我的帮助和教育,对不起祖国和人民所付/赋予我的工作任务,对不起同志和同学。

教条主义

但在我的思想中成为最突出最严重的问题的,是教条主义。因此,我这里特别把它提出来,加以检讨。

我的教学态度和学习态度是分不开的,学什么,就教什么;怎样学,就怎样教。有时是现发现卖。我的学习态度是教条主义式的,就是对于阅读一本马克思主义名著,是循章摘句,粗枝大叶,浅尝辄止,向来不能联系实际,深入钻研,以求融会贯通。至多是把书本上的一般的抽象的原理原则大致弄明白了,就算完事。我的教课态度,是事前先搜集一些有关书刊和资料,采取其中自己认为可用的论点或结论,东拼西凑、生吞活剥,很粗糙地硬往一块堆砌罗列。同时还好引用马恩列斯的原文。马克思列宁主义本来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我只是讲一些抽象的空洞的概念,不能拿活生生的具体事实,说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原则。这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变成了空洞的死教条。而死教条是要害死人的,因为它使学生不能正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能很好地作实际工作,因而也就不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然而我反以为“教条不坏,教条主义才是坏的”,因而就大讲特讲教条,以为唯有这样才能表示我讲的东西有根据有力量,有丰富精彩的内容。我讲的课是否能结合学生的思想情况,是否合乎中国革命的需要,究竟解决什么问题?达成什么目的?我都不管,只是机械地盲目地乱讲。所以群众给我提的意见:“空洞无物”,“无系统,无重点”,“政治思想贫乏”,“典型的教条主义者”等等,都是十分正确的。像我这样的人,名义上也是挂着光荣称号的“人民教师”,实际我不钻研业务,不认真负责,严重的犯着教条主义的错误,不能培养青年一代成为新中国的建设人才,想到这里,内心实在万分不安。我认为我所犯的错误,不仅是思想方法的问题,而且是严重的思想意识问题。

我所以犯着严重的教条主义,原因甚多:(一)在思想上存着主观主义思想方法;(二)深入实际与革命实践不够;(三)理论水平与政治水平不够;(四)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不够,等等。除此之外,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我的思想——个人主义、个人英雄主义。一有个人主义,就专在自己的利害上考虑问题,限制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情。我经常强调身体不好,脑力衰弱,丧失了教书的自信心,因而松懈疲塌,没有克服教条主义完成教学任务的决心。一有个人英雄主义,就不免有一鸣惊人思想,就要自高自大,自以为是,这样就不会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良好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因而也就不能不犯教条主义。

还不止此,若再进一步追究,便可以发现我的另一严重的错误。如上边所说:由于个人主义、个人英雄主义表现在教学上使我只去计较个人问题(如个人健康,一鸣惊人)而不关心如何满足学生要求,如何完成教学任务,正因为如此,所以一遇困难(如开会忙)或挫折(如同学提意见),叫苦连天,病呀!忙呀!以掩饰自己不愿意认真负责,不虚心接受批评的可卑心理。一年多以来,遇到困难,而不设法克服,遇到批评而不虚心接受,反而置学校制度学生课业于不顾,索性自行停止开课,这不是又犯了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主义和超阶级超政治的错误思想了吗?!

第二部分 错误思想形成的原因

(一)我于1895年生于住在城市内的一个破落地主家庭,十岁丧母,常以“人皆有母我独无”为终身憾事。想藉读书成名,报答亲恩。在任何学校都拼命争取名列前茅,为社会人士所称赞,因而自己更加努力与矜持。从此以后,一切作为,一切打算,几乎都是为了名誉,种下了好名的孽根。

1915年刚从学校走进社会,就被当时封建军阀镇嵩军统领刘镇华聘作家庭教师。这是我与万恶军阀发生社会关系的开端。一年以后辞去,在中学教几年书,但认为教书没有多大出息,又依山西省长刘镇华当职员,以便谋得一官职。谁知我在一群老腐败官僚政客当中,更吃不开。悲观失望,达于极点。终日往故纸堆中钻,想求得些精神安慰,这就更强化了自己的封建思想意识。适逢1923年马克跌价,乃请准刘镇华带薪赴德留学。

从我这一段历史可以看出,我的统治思想,名位观念,都已经有了萌芽。而顽强抵抗的性格和矜持好名的习气,也都在这一历史阶段初步养成。

(二)我出国留学的动机,是因为那时爬不上去,幻想着到外国镀镀金就可飞黄腾达。同时,选定学习社会科学,是为了将来做官,发号施令,支配别人,还梦想藉此实现自己的“理想”“改造”社会。从现在看来,无疑,这是盲目崇拜欧美文化的洋奴思想,也是“劳心者治人”一类的封建意识和特权思想。在德奥多年,没有学到一点实学,倒沾染了不少旧民主主义思想毒素,如: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铺张浪费,享乐腐化等等。1929年回国,旧河大给我以讲师名义,不就,一心想当教授,这就是我的自高自大计较名位心理的表现。但不久,刘镇华派我作济源县长,而我倒马上上任。当时自己在口头上也标榜着什么“三民主义”,“人民公仆”一类的话,事实上充当了军阀的工具和帮凶,成为骑在人民头上的统治者了。幸而不到3个月,即被另一军阀韩复渠撤职。不然的话,如果官运亨通,以后我的反动罪恶行为,不知要严重到什么地步?!1930年充河大教授,“九一八”事变发生,在狭隘的爱国主义鼓舞之下,参加了反日救国热潮。我受国民党反动派的仇视自此始。

从我这一段历史中不难看出:我的风头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封建家长作风、封建统治思想都开始打下基础。

(三)卢沟桥事变发生,我从事于抗日运动,想凭个人的努力,造成自己的政治地位,所以基本上仍是个人英雄主义、风头主义的表现。1940年,充经济系主任,见当时该系的(当然不仅该系)进步学生蓬勃活跃,非常可爱,又认为自己之功居多,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1944年我在旧河大动员青年从军,在客观上帮助了反动派,而当时反以为替校方完成任务。“六二”学潮,我被伪教育部解聘。到解放区后还夸耀:“我是光荣的解聘”……从以上这一系列的事实中,可以看到:在这一历史阶段我的个人英雄主义与盲目的狂妄的自高自大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同时自己也背上了“进步包袱”。

总之,我的一生,在解放前,没有得到党的领导与教育,没有了解马克思主义的精神与本质,也没有正确的革命人生观,只凭个人的主观主义的思想方法与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盲人瞎马,横冲直撞。所以除了在自己思想深处潜伏着封建统治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以外,还加在自己身上一个沉重的“进步包袱”。其实过去自己参加了抗日工作,作了一些民主运动,这都是一个国民应尽的天职,即令有其一定的进步性,然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正义感和热情的出发点,仍在达到自私的目的,同时在新社会而背“进步”包袱恰是一种固步自封,死不进步的表现。

(四)从解放到今天已经整整4年了。在客观条件上,我本有充分学习和彻底改造的机会,然而由于自己背着害死人的“进步”包袱加之人民给了我一定的政治地位,助长了我的自满情绪,因而就安于现状,停滞不前,没有觉悟到自己有主动争取自我改造的必要。直到这次三反运动中,才检查出来自己的思想上作风上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继续不断地犯着严重的错误。现在恍然如大梦初醒,真正认识到:我已达到错误的悬崖的边缘了,今天就是我猛回头的日子了!

第三部分 改正错误的办法

经过这次我的自我检讨,我认识了我的种种严重的错误事实,认识了这些错误事实的思想根源,又认识了这些错误思想和作风对于人民和自己的危害性,最后也认识了自己已经走到错误悬崖的边缘,所以我现在下了最大的决心改正我的错误思想与作风。兹提出改正办法如下:

一 我首先正视我的错误,忏悔我的错误并坚决保证改正我的错误。我要把我的错误思想看成残害我自己残害祖国和人民的大敌人,我一定经常地和它作激烈艰苦的斗争,不彻底把它消灭决不停止斗争。另一方面,我绝不存一点和平过关的思想,更不企图混过关去的自欺欺人的可耻心理。这是我的一个决心。

二 我尽最大的努力,放下我的“进步”包袱,甘作小学生,一切从头学起,建立和巩固革命人生观,作为人民的一个忠实勤务员,划清思想界限,踏踏实实地做革命的具体工作。处理一切问题,都从人民的最大利益出发,绝不再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的又一个决心。

三 我所考虑的和应用的思想改造方法,仍不外以下三种主要的方法:(一)掌握理论的武器。(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当然还要看自己的具体条件,再进一步作具体计划。

四 关于我所犯过的错误事实和存在的问题,现提出改正的保证如下:

(一)对于我的上级领导同志,我今后一定诚心诚意地尊重、服从、辅助。在工作上,我遇事和他们商量,决不再犯抵触、消极、不团结等错误。

(二)对工人同志们,我一定尊重他们的人格,都看成是革命大家庭中的同志。亲切地和帮助他们,把我过去的一切坏作风完全改掉。

(三)对干部同志一定多加关怀、帮助、团结,不再犯滥用、压迫、讽刺打击等类的家长作风。

(四)对于自己的工作,在河大帮助校长多考虑全面的重大问题,在民盟方面,加强思想领导与政治领导。

(五)在教书问题上,今后争取担任一门课程,一定分出大部份精力,投入教学业务中,并贯彻集体教学精神,接近同学,联系实际,力避教条主义与客观主义,努力尽到一个人民教师所应尽的责任。

(六)关于自己的私生活,也一定本诸增产节约与“三反”精神,严格的约束自己。

我的自我检讨,暂到这里为止。——我觉得我的检讨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刻。希望同志们仍本诸一向帮助我的那种耐心、热情,继续给我提意见,再进一步的来帮助我!

来源: 摘自1952年7月14日“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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