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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罗定县“地下军”暴动案

日期:1953-4-11 作者:[待确定]

广东省人民检察署从1952年底至今年1月中旬,先后接到罗定县中等学校学生来信一百十余件,控告罗定县公安局严重侵犯人权,酷刑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经广东省检察署会同有关机关彻查,证实该县公安局违反政策刑讯逼供,在该县几个中等学校中追出庞大的“地下军暴动案”假案,共计27个反革命组织及27个外国组织,牵涉1,000余人,逮捕56人,并发生了人命事件。这一事件在1952年10月间经广东西江公安处检查,但未解决。

1951年1月12日晚,罗定师范学生童居义回宿舍时,发现有人睡在他的床上,即大喊有贼。经校长谭炜基、教育主任梁惠佳等前往检查,发现19岁的学生黎德振在楼下正欲躲藏,从其身上搜出锁钥5条,水笔3支。在恐吓威逼之下黎德振供认“企图爆炸学校……陈文龙(查无此人)是领导人,炸药埋置校园。”公安局闻讯后即将黎逮捕,连夜审问逼出“地下暴动军”组织。

据此公安局即主观认为学校是特务的大本营,通令各校进行镇反教育,号召坦白检举,同时根据黎德振的口供逮捕了学生谭旬生,引起各校师生恐慌不安。1月13日在罗定师范教员谭泽基处获得学生凌巨钧开玩笑的一张“公审叶克仁(少年儿童队长)请签名”的纸条、经再三追逼,凌巨钧被迫说出:郁南二中转来的学生都参加过“结社”“花名委员会”,学生吴兴银(年17岁)为“学生总司令”。其后又在罗定师范学生谭登才身上搜出一瓶“哥士的”认为是毒药(实际不是)。即根据吴兴银、谭登才的口供将教员张穗东、朱詠逮捕。因为各校发现有问题的多是郁南二中转校的学生,故在寒假期间,公安局将有“嫌疑”的65名学生集中管训。经过刑讯、假枪毙等恐怖手段,历时59天又逼出反动组织“广州绥靖公署西江指挥所第九路军第九团”。扣押集训学生17名,另逮捕25人。

2月5日公安局召开特务家长座谈会。3月2日经县委批准召开“各界人民控诉特务分子罪行大会”,当场逮捕7人。6月7日,又召开一次约七千余人的收音广播大会,又当场逮捕6人,管制3人。公安局侦查股长彭光在会上带头打人,教员吴振球被打后回去跳楼自杀。自此以后,被押者多畏刑认供。仅19个人即供出27个反革命组织和27个外国组织。其名目有所谓“新中国青年救国军总司令部”、“中国青年救国军”等,其下并设有委员会、指挥部、军、师、军分区、团等庞大组织。

在这一事件中,公安局干部违法乱纪的情况极为严重。刑讯的种类有:跪砖头、跪扁担、跪碎玻璃、假枪毙等。并有的坏教员强迫在女同学阴户内找炸药。公安局长徐文华说:“不坦白者南门岗上赏风景,义塚(刑场)地下闻臭骨”。公安局将犯人口供、“特务名单”交给历史复杂的校长、教师,任其在校内进行非法斗争。如罗定师范校长谭炜基(三青团区队长)公开宣布:“全校特务教员有60%,特务学生有80%。”并擅自制定“管制学生十六条例”。

此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署等机关检查后,已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提出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署4月4日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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