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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除安竹轩党籍的决定

日期:1953-2-19 作者:[待确定]

安竹轩,男,现年49岁,山东临城人,中农成份,中农出身,1937年入伍,同年10月入党;曾任抗日游击队中队长,县征牧主任,县工商局长,国营商店副经理,中国粮食公司华东区公司储运室主任等职,现任中国粮食公司上海市公司副经理。

错误事实:

(一)安竹轩在未参加革命时已结婚,妻子是1938年的党员,但他自1941年起即与品质极端恶劣的女流氓齐乐思姘居,1947年因他零星贪污和乱搞男女关系受行政上撤销工作的处分。1948年后,他继续与齐乐思姘居。1950年又带到上海,并欺骗组织说是自己的老婆,由公家供给生活 。

(二)安竹轩在1950年去北京开会时与招待所附近之失业妇女赵丽卿相识(赵政治面目不清,其丈夫在敌伪时代做过看守所长,国民党统治时做过法院推事,解放后被开革),为了达到个人腐化目的,以赵丽卿和他结婚为条件(赵当时未离婚),答应替赵寻找职业,此后安竹轩就和赵不断通信,1951年2月赵丽卿由北京来上海,由安竹轩起草了一封假信,替赵丽卿揑造了一个名叫赵杰的哥哥,说是安竹轩的老战友,现在四野工作,托安替他妹妹介绍职业。此信写好后,交赵丽卿本人照抄。然后再拿到公司找安竹轩介绍工作,安即批交人事科办理,因而赵被任用为公司的化验练习生。后因赵丽卿不愿和他结婚,就借故将赵辞退,由于怕赵丽卿告发,最后又要赵回粮食公司工作。

(三)傅成义及其妻傅秀英是安竹卿介绍到粮食公司器材仓库的临时工。工作后,安竹轩经常要傅秀英到他家里洗衣烧饭,在1951年9月到11月间,先后强奸她二次。第一次傅因顾虑失业及个人名誉不敢声张,第二次即向她丈夫哭诉经过,傅成义虽曾数次准备检举,终因顾虑失业未敢进行,直到1952年6月25日才检举出来。

(四)安竹轩知道傅成义要检举他后,即企图找寻借口先发制人,当他听到齐乐思说傅成义当过还乡团时(介绍傅工作时齐未反映),就派齐回家乡收集材料,齐为了庇护安竹轩,到乡间后,四出活动,散布傅成义有血债、有罪恶的谣言,并要当地村干写证明材料,动员傅成义的岳母写信伪称傅的祖母有重病,要傅离沪回家,又动员企图来上海找职业的斐鸿珍诬告傅成义有血债。1952年7月齐乐思回上海,向安报告傅成义当过还乡团,如何拉人拉牛,有人并被他们打死等材料,安竹轩意存报复,即不加分析的将一些不能肯定的血债,全部加到傅成义头上,写了二封检举信,一寄平原当地公安局一交公司保卫科。

老闸区委及粮食公司支部为慎重起见,曾派调查小组至当地群众中实地调查,并取得当地县委、区委、公安局证明:傅成义仅是一般的自首变节分子,没有血债,群众对他也没有意见。

安竹轩上述违法乱纪行为,经群众揭发后,组织上曾几次和他谈话,要他彻底交待,但他采取阳奉阴违隐瞒欺骗的态度,在第一次书面检讨后,仍对诬告傅成义的斐鸿珍说:“有人问你,你说这些事情你知道,你别说不知道。”当组织弄清真实情况再次要他坦白时,他还以头来保证傅成义有血债,并避重就轻的说傅秀英引诱他因此成奸,直到支部大会提出要开除他党籍时,才被迫承认错误。

安竹轩伪造信件,欺骗组织、生活腐化、强奸妇女、挟嫌诬告的错误十分恶劣严重,违犯了党纪国法,造成党在群众中极坏的影响,已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条件。为了严肃党纪、纯洁组织,决定开除其党籍。

来源: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县委书记以上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汇编(二)》(党内文件·注意保存),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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