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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开除傅文坛党籍的决定

日期:1955-6-10 作者:[待确定]

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的帮助下,市委对市委候补委员、一区区委书记傅文坛的问题作了全面的检查。从已经证实的材料看,足以判明傅文坛是个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长期以欺骗手段,进行包庇反革命、贩毒吸毒、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罪恶活动。

傅文坛自混入革命队伍后,一贯工作消极。1942年他从冀鲁边区一地委被调往二地委工作时,因斗争环境残酷,贪生怕死,动摇逃跑回家,虽经组织再三劝导,仍坚持不归。后来也只是由于他的敌伪关系已调离,在家有被捕的危险,才又混入革命队伍。当时区党委曾对他给予警告处分,并减去党龄2年。当革命胜利后,他更胆大妄为,作出了许多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事情。他的罪行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包庇反革命,勾结坏分子,严重危害革命利益

傅文坛包庇过汉奸还乡团暗杀队长庞振东。庞振东曾杀害过我村干部5人,沧县解放时逃津,天津解放后经人介绍与傅文坛相识,来往密切。1949年沧县人民法院逮捕了庞振东以后,傅文坛曾写信给沧县人民法院,捏造事实,说庞振东是我地下关系,为之求情。但终因庞振东之罪恶严重而于1950年被处死。他遂即将庞妻杨淑英安置在津,往来频繁,关系暧昧,曾替她筹款600万元(旧币)开办手工业社。

傅文坛还包庇了叛徒吕鉴,并以蒙蔽组织的手段达到与其结婚的目的。吕鉴在1938年参加革命,1942年与其前夫邢朝兴一道,随邢仁甫叛变投敌。吕鉴投敌后,作了许多污蔑我党、瓦解革命干部等反革命活动。1945年被我俘虏,混入我部队工作,48年被清洗。傅文坛明知其罪恶,却与其姘居,并在天津解放后,把她介绍到华北革大学习。吕鉴毕业后被分配至天津女一中工作。在此期间傅曾申请与吕结婚,被市委组织部批驳。1950年吕鉴申请入党,女一中支部向她了解她的历史问题时,傅文坛隐瞒了吕鉴的主要罪行,说她投敌“是受骗不是有意的,没给敌人作过具体工作”,使她混入党内(后又被清洗),在吕鉴混入党内后,傅文坛骗取组织批准于1950年与她结婚。

傅文坛还包庇了另一个叛徒——吕鉴之弟吕君然。吕君然在抗战时期携枪投敌,曾带领日伪破坏我沧县印刷股与交通站,逮捕我交通站长;日本投降后参加了国民党,在伪大乡当文书,后潜伏于津。傅文坛知其罪恶,不但未予检举,且时常给以经济援助。并于1949年给吕君然及另一反革命分子仝鸣岐开具空白证明信,至使吕、仝二犯冒充民政局干部外出诈骗。

傅文坛并且还包庇他的父亲——恶霸地主傅寿亭。1950年傅寿亭被捕后,傅文坛即给宁津县委书记写信,大意是:村中有仇人,所反映傅寿亭的罪恶是否真实,应加考虑。

傅文坛一贯以特务、流氓等坏分子为自己的亲信,互相勾结,互相利用。在沧县时,即将三青团分子、流氓韩杏村视为“最可靠的人”,与其经营投机生意,跟吕鉴姘居其家;并将“渤海公安”等许多机密文件存于韩杏村家中。天津解放后,经庞振东介绍,傅文坛结识了大特务、中国新佛教会会长王紫泉(已处决)。王紫泉对他百般拉拢,不断请他吃饭,并行贿一块手表。当时王紫泉想利用傅文坛的关系逃往香港,傅文坛想利用王紫泉的资本搞投机经营,后因故均未成。不仅如此,他还勾结了恶霸。青帮头子张慧生,伪称表兄弟,把张家作为进行罪恶活动的场所,并将一箱子入市前的党内秘密文件存于张家达6年之久,直至最近逮捕张慧生时,方被我查获。

傅文坛还利用职权把国民党军官、三青团分子及资本家的小老婆等多人,介绍在一区合作社,市百货公司等部门工作。

(二)贩毒吸毒,腐化堕落,淫乱放荡

傅文坛多次贩毒,经常吸毒,并且成为一个贩毒吸毒集团的主犯。1949年他与何树德、赵振寰(特务、毒贩,现劳改)、赵云生(远东行经理,已逃往香港)合伙买得烟土一批,一部运往香港销售,傅文坛从中分得利润5桶柴油;另一部经何树德手内销,卖钱由傅、何瓜分。1950年郭浩(原一区人民银行办事处干部、党员)、托他出售烟土40余两,他转托奸商侯宝珩代卖一部,被查获,18两半烟土亦被没收,侯被判徒刑。在侯宝珩服刑期间,他唯恐暴露自己,积极设法保释,并亲自给法院秘书处长边作山写信,将侯宝珩保出10余天,并订立了攻守同盟。其余20余两则又经孙炳衡(给张慧生管帐的)和赵淑珍(妓女)转托张寿臣(日本特务,大烟鬼)售出,卖得200余万元(旧币),傅文坛并经常和这些人一起吸食毒品。

傅文坛在私生活方面的腐化堕落,不仅表现在吸食毒品上,而且嗜酒成癖,极为淫乱放荡。他曾与何氏姘居,又与张慧生之弟媳骆淑华及妓女赵淑珍不断通奸,并且与岳淑君(资本家的小老婆)、高氏(已处死的反革命分子的妻子)、邢贵华(国民党军官之妹)等妇女关系暧昧。

(三)贪污受贿,勾结奸商,投机倒把

入城前,傅文坛担任渤海区天津工委书记时,即从机关生产中贪污北海币100多元。后又将天津工委的结余及变卖“家底”款项共北海币200多万元全部贪污。来津后将此款交何树德为其购买布疋、面粉等物,囤积于张慧生家等处,倒卖获利。1949年傅文坛曾委托金城贷栈沈茂轩代卖灯塔牌纸烟3箱(来历不明)。傅文坛在清管局工作时,闻知该局要拍卖皮革,立即告诉奸商侯宝珩去买,并算傅一股,从中分得人民币10万元。傅文坛还帮助奸商王竹轩(日华皮革联合会会长)以祖产名义,经法院判决发还房屋213间,借此,他数次向王索要人民币70万元。

(四)一贯欺骗组织,施行资产阶级的政治手段,掩盖其罪恶活动

傅文坛为了掩盖其罪行,骗取组织上对他的信任,一贯对上级蒙哄欺骗、看风使舵;对同级拉拉扯扯,从不批评,以换得别人对他的姑息;对下级则吹嘘自己,有时装出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以讨好别人,树立自己的威信。他一方面勾结坏分子,过着腐朽透顶的生活;一方面极力伪装自己。他把区委的许多重要工作推给别人,美其名曰“放手”,实则为了在发生问题时推卸责任。

对上述罪恶活动,傅文坛一直向党隐瞒,“三反”运动中亦因其订立了攻守同盟,混过关去。最近当他得悉中央及市委检查他的问题后,就更加紧暗中活动,准备对策,与有关者订立攻守同盟,并曾亲自赴沧县找沧县地委书记探问他给庞振东所写的求情信的下落。离职反省时,仍主使其妻吕鉴四出活动,分散脏物。在反省期间,经组织再三教育,虽然不得不交代一些无法掩盖的事实,但在关键问题上,仍避重就轻,企图蒙混抵赖,不肯彻底交代,毫无悔悟之意。

傅文坛之所以如此卑鄙无耻,自有其历史根源。他在参加革命以前就是无赖,自幼即随其恶霸地主的父亲为非作歹,而混入革命队伍后,虽经党的长期教育,仍未改变其剥削阶级本质,当革命胜利后,他爬到较高的地位时,则更能依仗其权势,为所欲为。

傅文坛的罪行虽然尚未全部彻底弄清,但仅从上述已经查实的问题,就完全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傅文坛是个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他披着革命的外衣,勾结了一些反革命分子,长期进行反党、反人民的罪恶活动,在他身上已经找不到丝毫共产党员的气味。

为纯洁组织,市委决定:将傅文坛清洗出党,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对其违反国法的一切罪行,建议人民政府继续追查,依法惩办。

来源: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县委书记以上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汇编(二)》(党内文件·注意保存),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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