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组织部转发贵州省委《关于平反纠正因刘少奇同志问题造成的冤假错案,善始善终地落实好党的政策的通知》 ## 中央组织部批语:   现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平反纠正因刘少奇同志问题造成的冤假错案,善始善终地落实好党的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请转报党委。   根据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平反因刘少奇同志冤案受株连的案件和文化大革命中其他冤假错案的工作,务必争取在今年上半年结束,以免造成被动。请你们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把这项工作抓得很紧很紧,做到善始善终。 ## (一)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作出了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认真贯彻执行这个决议的精神,抓紧平反纠正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善始善终地落实好党的政策,对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同心同德搞四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各级党组织平反纠正了大批冤假错案,解决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才刚刚开始,就是已经复查过的案件中,也还有相当一部分留有尾巴;复查过的其它冤假借案,也有约百分之十至十五的定性偏高,处理偏严。   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在党内外认真传达五中全会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尽快摸清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的情况,不论是受党、政纪律处分的,或是被逮捕判刑的,都要迅速进行平反纠正。对已复查过而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留有尾巴的案件,都要改正过来。这一工作,要在今年六月底以前完成。   在平反纠正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的同时,对文化大革命、“四清”、反右倾、反右派运动审的冤假错案,尚未复查平反改正的,也要在今年六月底基本搞全。对建国以来的其它审诉案件,要本着实枣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复查审理。 ## (二)   在平反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中,当前要注意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思想不够解放,没有完全冲破林彪、“四人帮”设置的禁区,对应该复查纠正的案件,往往推诿拖延,迟迟不予纠正,或留有尾巴,纠正不彻底。   二是有的领导干部坚持搞派性,阻碍落实党的政策;有的对自己过去搞的冤假错案,软拖硬顶,不予纠正。要教育这些同志自觉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那一级组织、那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倒。对那些教育不改,以各种手段抵制落实政策的,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离,情节恶劣的要严肃处理。   对被落实政策的人员及其家属,也要进行耐心的教育和解释工作,使他们识大体,顾大局,不纠缠历史旧帐,不计较个人恩怨。团结一致向前看。 ## (三)   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对平反纠正冤假错案的情况认真进行研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具体指导,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后进单位和工作中的簿弱环节。在工作未结束前,班子不要撤,办案人员不要调走,工作量比较大、办案人员不足的,要进行充实加强。要注意从那些被落实政策的同志当中,选调一些适合做这一工作的同志参加。   落实政策中,有关审查材料的清理和工资补发等问题,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复查工作由各级党的组织部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复查工作基本结束时,要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一九八O年三月二十九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