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关于填报“三种人”及犯严重错误人员卡片的一些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委、柳铁党委整党办,区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党委(党组),防城港区工委:)   现将一些单位在填报“三种人”及犯严重错误人员卡片工作中,提出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在“处遗”、清理“三种人”中,因“文革”中的错误被定为“三种人”、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和犯严重错误的定性结论不是政治帽子,不向外宣布,由组织内部掌握。   二、在“处遗”、清理“三种人”中,已结论为“三种人”、犯严重错误的,要如实填入《卡片》的“结论处理情况”和《名册》的“定性处理情况”的栏目中。在结论处理时只给予处分,没有定性为“三种人”的,不再定性,凡已作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公职处理的,均填入“三种人”登记卡片。   三、属于“文革”中打死人范畴的,已结论为严重违法乱纪或严重违法乱纪分子的,均填入括弧内注明“严重违法乱纪分子”的《“三种人”登记卡片》。结论为严重违法乱纪的,在“结论处理情况”一栏写明。定为严重违法乱纪。在结论处理时只给予处分,没有定性的,不再定性,凡已作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公职的,填入括弧内注明“严重违法乱纪分子”的《“三种人”登记卡片》。   四、对严重错误和犯有错误之间结论处理时没有定性的,不再定性,以以往的统计表为依据,凡过去统计在严重错误一栏的就填写《犯严重错误人员登记卡片》,统计在犯有错误一栏的就不填卡片了。   · 来源:   ( 《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清理“三种人”文件汇编》,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整党办公室,一九八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