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伟在燃料化学部谈清查“五·一六”   <陈伟>   现在的中心是深挖林陈反党集团的罪行。中央给陈伯达戴的头衔是“五·一六”黑後台;给林彪戴的头衔是反党乱军的罪魁祸首。林彪的自我爆炸,对清查“五·一六”的工作是有利的,有利于把这一斗争进行到底。   清查“五·一六”的斗争一定要搞,要坚决搞,搞到底。“五·一六”是毛主席定的性,在清查过程中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直接抓,作指示。毛主席亲自作指示,总理也有很多指示。外交部的同志深有体会地说:如果按总理的指示搞,进展就快。他们的四大案件基本上查清了。通过查重大事件,把各种人员、幕後操纵者、主犯、从犯、被胁从、受蒙蔽的,都区别出来了。绝大多数是受蒙蔽的。   一是研究组织问题,把罪行基本查清了,组织问题还是要查。说组织问题不要查了不一定完全对。组织问题不查不行。当然要实事求是,是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是一种什么手续就是什么手续,不一定按别单位的套。别的单位填了表,你的单位就不一定。很好的加以分析,但首先把罪行查清。   外交部现在确定的主犯,在组织问题上也是在幕后搞秘密串联的主要人物,罪行和组织是一致的。林陈反党集团被揭露出来,对搞清“五·一六”问题更有利了。要搞到底。   现在还是按照十三号文件的精神办事。林彪的那个“一个也不能漏掉”肯定是有阴谋的。他的这一条与毛主席的指示,与总理的指示不是一回事,不一样。他的这一条肯定有阴谋,我们过去不认识,路线斗争觉悟低。   人证也是重要的证据。说人证没有用也不一定完全对。毛主席讲要保存活证据,就是人证。最近一个家伙死了,还挨了批评。   阴谋部分可能没有物证。当然物证是最科学的,最可靠的。但有的物证确实毁掉了。可能到最後结案也找不到物证。我们是唯物主义者,物证不存在了,靠人证也可以定案。面对“五·一六”的特点,他搞真真假假,不要上他的当。人证肯定可以作证明的。但要慎重,要很好研究,不要上当。过去我们说有三个五个人证明,就可以定。不能受这个限制。要分析研究,如果是假的,串了供的,再多也要上当。   案例问题,主要靠本单位自己搞,别的单位在没有把握时是不愿拿出来的。我们那个报告,报上去後正好出了林彪问题,中央没时间批了。登奎、先念同志都看了,提了意见,送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