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富治在北京政法学院作的八点指示   <谢富治>   一、向全体革命师生员工问好。   二、派工作组就是方向、路线的错误。   三、刘富元同志不是反动学生,说他是反动学生是完全错误的,他是个好同志。   四、工作组没有听完少数同学的意见就回来,是不对的。我告诉他们到“少数”同学中听取意见,他们不听。第二次回去后,没有听完“少数”同学的意见又回来了。回来后不回去,是完全错误的,应该批评。   五、法院(按:指最高法院)对工作队处理不好,怕这怕那(我看怕什么,就有什么),怕字当头,你们批评他们,我支持。工作组是市委派的,但是,人是法院的,法院有责任。   六、在法院批评,还是回到政府学院批评呢?请你们讨论决定。我个人意见,在法院批评是可以的,但是主要还是回到学院比较好。你们离得那么远,时间长了不合适。   七、赞成你们文斗的方法,要文斗,不要武斗。叫沈兰村站起来,可以站起来回答问题,不要站得太久,回答完了再坐下。沈兰村我不认识,他怎么样,你们比我清楚。   八、对多数派要做工作,坚持原则,坚持团结,逐步把他们团结起来。在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十六条纲领下团结起来。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反动的资产阶级学术“权威”进行斗争,实行一斗、二批、三改。   ((注:沈兰村为原政法学院工作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厅副厅长))   · 来源:   一九六六年北京化工学院《红色宣传员》战斗组、北京经济学院无产阶级革命团、北京市东方红印刷厂革命造反联络处、化工部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厂联合汇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参考资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