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富春给全国总工会四个组织的信   <李富春>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文工团、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红旗公社、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国际红旗》公社、革命的同志们:)   看了你们二月二十八日的信和“红旗”第一期,我和康生同志有下列意见向你们建议:   (一)刘宁一同志,中央认为不是“三反分子”。因此,你们的“红旗”第一期材料不能公开散发。   (二)你们不能把马纯古等人所谓揭露刘宁一同志的材料,作为你们的材料,来揭露刘宁一。   (三)希望你们好好学习《红旗》杂志四期社论,和人民日报发表的《我们鲁迅兵团向何处去?》等重要文章,来提高政策水平。   (四)你们的报刊不要用”红旗”的名义,以免与中央的红旗杂志混淆起来。等待你们把文件学完后再找你们。   (无产阶级文化革命敬礼!)    富春三月三日   · 来源:   1967年4月北京玻璃总厂红卫兵联络站编《中央首长讲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