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大规模地展开热烈的拥军爱民运动   <《人民日报》编辑部>   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取得了伟大胜利。   我们正在胜利地前进着。在前进的道路上,形势一片大好。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进行的革命。它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必须有利于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而决不允许破坏或削弱这个专政。   毛主席亲手缔造、亲自领导和林彪同志直接指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最坚强的柱石,是保卫我们社会主义祖国的国防安全、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支柱。   毛主席说:“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没有人民解放军,就没有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没有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在我国,能够进行这场史无前例的、规模广阔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并且能够取得彻底胜利的根本保证,就是有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英明领导,有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就是有对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忠诚、无限热爱、无限崇拜的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地支持无产阶级革命派,保护无产阶级革命派,虚心向无产阶级革命派学习。他们把毛主席关于人民解放军应该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伟大教导,作为部队“三支”、“两军”工作的行动指南。他们与无产阶级革命派同呼吸,共命运,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在对敌斗争中巩固和发展了军民之间的战斗友谊。   伟大的人民解放军,不仅在完成毛主席交给的“三支”、“两军”的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中,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杰出的成绩,而且在保卫祖国的边防、海防、空防以及内地治安的伟大斗争中,作出了新的贡献,建立了新的战功。   为着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推向前进,为着让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前进的道路上取得更辉煌的新胜利,这就需要人民解放军同一切无产阶级革命派、一切红卫兵革命小将和一切革命群众,更紧密地团结起来;这就需要全国各地军民更大规模地展开一个热烈的拥军爱民的运动。   全国广大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一定要遵照毛主席的教导,高举拥军爱民的旗帜,永远相信人民解放军,拥护人民解放军,依靠人民解放军,学习人民解放军。   拥军爱民,是推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战略口号,是正确处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军队和革命群众关系的总原则。对这个口号,我们一定要作全面的深刻的理解。理解了这个口号,就能正确地分析与认清当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形势,就能正确处理军民之间的关系,牢牢掌握斗争的大方向。   在人民解放军里,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享有绝对的权威。特别是林彪副统帅主持军委工作以来,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坚持四个第一,大兴三八作风,开展四好连队运动,整个部队更加无产阶级化了,更加战斗化了。经过一年多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人民解放军经受了极大的锻炼,军队和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了。这样一支举世无双的人民军队,广大无产阶级革命派和革命群众,是无限信赖的。   人民解放军是我国人民的子弟兵。人民解放军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血肉相联的关系,是鱼水相依的关系。   人民解放军要尽一切责任,爱护无产阶级革命派、红卫兵革命小将和革命群众。同样,无产阶级革命派、红卫兵革命小将和革命群众,要尽一切责任,拥护人民解放军。   人民解放军同无产阶级革命派、红卫兵革命小将和一切群众组织,必须根据当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具体情况,制定新的拥军爱民公约。   拥军爱民的公约,必须体现毛主席的思想:要相信和依靠群众,相信和依靠人民解放军,相信和依靠干部的大多数。   拥军爱民的公约,必须体现毛主席的思想:人民解放军应当坚决支持无产阶级革命派,支持红卫兵革命小将,支持革命群众。   拥军爱民的公约,必须体现毛主席的思想:人民群众必须协助人民解放军搞好“三支”、“两军”的工作,必须协助解放军搞好备战和巩固国防的工作。   拥军爱民的公约,还必须体现毛主席的思想:双方面各自实行公开的、群众性的自我批评,处理自己发生过的缺点和错误。对待他方面,在必要时也可以提意见,但必须按照毛主席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有利于团结、有利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方式。双方有问题争执的时候,必须用协商的方法解决。   绝对不能混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界限,用对待敌人的办法来对待自己的同志。   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无产阶级的敌人,最害怕人民解放军,最害怕人民解放军同无产阶级革命派紧密团结。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进行挑拨离间,进行破坏。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一切革命群众组织,千万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上敌人的当。对于现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必须采取专政措施。   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指导下,军民紧密地团结起来!一切无产阶级革命派,一切红卫兵革命小将,一切革命群众,一切爱国的人们,团结起来!掀起一个伟大的拥军爱民的新高潮。    (载《人民日报》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社论)   · 来源:   载《人民日报》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八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