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内斗争要正确进行   <张闻天>   正确解决无产阶级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正确解决党内矛盾。如果不能正确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正确解决无产阶级内部的矛盾问题,也不可能正确解决无产阶级同其他阶级的矛盾问题。   无产阶级内部矛盾的产生,有其社会根源。这种矛盾反映到党内,就产生党内的矛盾。党生活在阶级社会中,党员的成分也不可能是清一色的。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党,过去一直生活在小资产阶级的汪洋大海之中,有相当数量的小资产阶级分子,尤其是农民和知识分子,党内容易产生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倾向,是不足为奇的。当然,党内也有资产阶级的思想倾向;这种思想的传染者,主要地仍然是小资产阶级分子。   为了正确解决党内矛盾,首先必须懂得,解决这种矛盾,只能采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即思想批判或思想斗争的方法。党内矛盾不仅是人民内部的矛盾,而且是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革命同志之间的矛盾,因此决不能用镇压的办法去解决。党内的各种错误思想和党的工作中的各种缺点错误,只有靠思想批判去纠正。党内的思想分歧,步调不齐,只有靠思想批判去统一。一个正确的观点,一条正确的路线,只有在批判错误观点和错误路线的过程中,才能巩固和发展。所以,党内同志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好像人的呼吸对于人的生命一样,是党生存、巩固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党内的思想斗争,是党内生活的正常现象,是党内民主的主要标志,是党富有生命力和战斗力的具体表现。不敢或害怕在党内进行思想批评的和平主义、自由主义、调和主义倾向,是错误的;压制民主和取消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专制主义、军阀主义、家长主义倾向,也是错误的。这些倾向,都只能使党死气沉沉,思想僵化,丧失团结一致、共同战斗的力量,对党非常不利,必须坚决反对。   党内思想斗争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的团结。思想上的一致,是党的团结的基础。因此,党的团结,是思想斗争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的目的,即遵循“团结——批评——团结”①的公式,是毛泽东同志历来教导的党内斗争的一条根本原则。抱有这样的动机和目的的思想斗争,必然是光明正大的,因为这里除了党的利益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私利。反之,那种从个人主义、宗派主义或其他不可告人的动机出发,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来达到其陷害、打击或打倒革命同志的目的的所谓思想斗争,是同党的这一基本原则相背离的,其中必然包含有程度不同的阴谋诡计。这种所谓批判,只能在党内引起纠纷,制造派别,造成对立和分裂。   ① 见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人民出版1965年版,第332页)。   党内思想斗争,涉及到两个方面,即批评者方面和被批评者方面。为要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领导同志和领导机关处于尤其重要的地位。   批评者方面必须重视的问题,是思想批判必须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只有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的批判,才最有说服力,最能教育同志、团结同志。那种夸张的、武断的、主观主义的、吹毛求疵的或人身攻击的思想批判,是既没有说服力,也不能教育同志、团结同志的,即使对于有错误的同志,也只能说服教育,决不应该动手动脚,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既然被批评者所犯错误大小不同,那末就应该进行具体分析,批评也应该有轻重之分。在不影响大局的个别问题上犯错误,叫做个别错误,是小错误。在许多问题上犯错误,如果这些错误没有内在联系,仍然不过是个别问题上的错误,也属于小错误。如果这些错误有内在联系,则这种错误叫做有倾向性的错误,是较大的错误。如果这种有倾向性的错误进一步发展,就会成为右的或“左”的机会主义倾向的错误。这种错误如不纠正,最后会发展成为路线错误,这就是大错误了。一般说来,大错误不是突然发生,而是由小错误发展起来的。如果小错误能及时批评、及时改正,就不会发展成为大错误。如果小错误没有受到批评、批评的内容和方法不正确或被批评者坚持不改,那就可能发展成为大错误。把小错误说成大错误,或把大错误说成小错误,都不是实事求是的批评。   是不是可以把党内犯有机会主义思想倾向的错误的同志,说成是“党内资产阶级代理人”呢?虽然这种倾向的结果,有利于资产阶级,不利于无产阶级,但是不能说有这种倾向的同志,就是“党内资产阶级代理人”,正像党内有封建主义思想倾向的人,并不就是党内地主阶级代理人一样。只有对犯有这种思想错误,造成严重的政治后果,并且坚持错误和在行动上违反党的决定和纪律的人,才能说他实际上成为党内资产阶级代理人,成为机会主义者或修正主义者了。这种人是不能允许其继续留在党内的。但是,一个人实际上是党内资产阶级代理人,同一个人本来是党内资产阶级代理人,是钻进党内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还是有区别的。前一种情况有可能从人民内部矛盾、党内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后一种情况则本来是潜伏在党内的敌我矛盾。那些人是资产阶级派进来或拉出去的内奸、特务,不管他们怎样貌似革命,对他们和对党内犯有思想倾向错误的同志,不能等同看待。当然,在这种犯有倾向错误的人中间,也可能藏有内奸、特务,对此应该警惕,但是没有经过严格认真的审查,没有确凿的证据,就轻易地怀疑或断定犯有这样那样错误的同志,即使是犯有严重错误的同志,为党内资产阶级代理人,为阶级敌人,为内奸、特务,是不能允许的。这必然会导致把人民内部的矛盾夸大为敌我矛盾,把同志当做敌人,给党造成极大的危害。至于把本来不是机会主义当作机会主义,把并无错误或犯有某些错误的好同志,诬陷为“党内资产阶级代理人”,那更是颠倒是非,混淆敌我,是对党的严重破坏。   毛泽东同志教导我们,即使对党内犯有倾向错误或路线错误的同志的批评,也还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①,而不是为了一棍子打死。对这种错误,既要批判,弄清是非,又要团结同志,一道工作。使同志们在思想上彻底了解错误的内容和性质,产生错误的原因和环境,以及改正错误的办法,避免重犯同类性质的错误。这是教育同志、团结同志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当然,对犯有大错误的同志给以恰如其分的纪律处分,有时也是必要的。但在此之前,必须进行说服教育工作,而且这种工作做得越充分越好。这不但对犯错误的同志,而且对教育全党,提高全党的思想政治水平,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① 见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4页)。   不实事求是,不用以理服人的方法进行党内斗争,对错误的批评,就会成为批评的错误。认为批评者可以不犯错误,或者批评别人就表示自己总是正确的想法,是不合实际的。事实上,批评者批评错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批评者是有党性的,就应该进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纠正错误,并且给受到打击迫害的同志平反甄别。如果批判是不正确的或不合事实的,受到批判的同志完全有申诉和要求“翻案”的权利。怕因此使领导丧失威信的想法,是多余的。其实,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正是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的正确态度。这种态度,只会提高领导的威信。   被批评者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和批评者方面是不一样的。当然,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的批评,对别人需要,对自己也需要;批评者同时应该接受批评。被批评者应该虚心倾听批评,但是必须唯理是从。特别是在一般同志和下级组织对领导方面提出批评时,即使不完全合乎情况,不完全正确,甚至完全不正确,也应该虚心倾听,决不能自以为是或借口别人批评得不合情况而听不进去。压制和打击报复更是错误的。应该仔细研究对方的批评,分析其合理的与不合理的部分,勇于承担责任,接受合理部分,对不合理的部分则耐心地加以解释。即使对完全不正确的批评,也要研究其发生原因,采取措施消除这种原因。在听取批评的时候,尤其是领导者对下级同志和下级机关,不应该提出过高的要求,否则,就谈不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党内常常出现的知而不言、言而不尽的情况,同党内那种言者有罪、闻者不戒的家长作风、军阀作风有直接的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须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但是,同时又一定要切实保证他们向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人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党内有不同意见,有争论的对立面,应该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正确思想得到发展,错误思想得到纠正。这是促进党内思想活跃,提高思想水平的唯一有效办法。每个党员,不论其职位高低,在党内都有发表不同意见和相互批评的平等权利。为了坚持真理,每个党员都要有不怕撤职、不怕离婚、不怕开除党籍、不怕坐牢、不怕杀头的气概。必须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错误作法,特别是同诬陷同志、妄图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目的的错误作法,进行坚决的斗争。   为了正确解决党内矛盾,弄清楚“左”倾和右倾的同异及其联系,是很重要的。关于右倾的危险和必须同右倾作斗争,现在大家懂得比较清楚,但是关于“左”倾的危险和必须同“左”倾作斗争,则似乎还有许多人不大明白。有的同志甚至认为“左”倾比右倾好,右倾是立场问题,“左”倾是方法问题,右倾危险,“左”倾保险,干脆来一个宁“左”勿右。当然,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右倾表现为害怕阶级斗争,害怕群众革命运动,只要改良不要革命,只讲联合不讲斗争,搞阶级调和、阶级妥协、工联主义、经济主义和尾巴主义。“左”倾表现为玩弄响亮的革命口号和革命词句,只讲斗争不讲联合,搞冒险主义、无政府主义和宗派主义。应该看到,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都是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对于党的正确路线的背离,都是立场问题,也都是方法问题。   党内两条路线的斗争,即正确路线和错误路线的斗争,必然要表现为既反对右倾又反对“左”倾的斗争。当然,在不同情况下,何种倾向是主要的,并不一样。当右倾成为党内的主要危险的时候,应该集中主要力量反对右倾,同时注意防止“左”倾。“左”倾也可能成为党内的主要危险,那就应该集中主要力量反对“左”倾,同时注意防止右倾。如果不顾社会条件的变化,把党内两条路线的斗争,只是归结为反对右倾的斗争,因此只反右不反“左”,“左”的倾向就势必会受到鼓励而发展起来,在一定条件下甚至成为主要的危险。在“左”倾成为主要危险以后,还要继续集中力量反对右倾,就可能把正确的东西也当作右倾,极大地伤害同志,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的后果。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党内还有一种两面派分子,他们表面上好像拥护党的正确路线,实际上则尽量利用党内右倾、特别是“左”倾的错误,来进行反党、反革命活动。那些混进党内的真正的资产阶级代理人,就是这样干的。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对他们保持高度警惕。   党内的“左”倾或右倾都是比较严重的错误。但是,只要进行及时的、正确的批判和斗争,还是可以克服的。犯这类错误的绝大多数人不是坏人,而是能够改正错误的同志。经过批判和斗争,坚决不肯改正错误的机会主义者、修正主义者也是有的;那不过是已经在政治上被孤立了的极少数人,是容易对付和处理的。党内发生“左”的或右的倾向,既不奇怪,也不可怕。共产党人正是在两条战线的斗争中得到锻炼,增强识别真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能力,并提高理论思想水平的。党正是在这种斗争中,发展、壮大和巩固起来的。   为了正确解决党内矛盾,党内的思想斗争必须严格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来进行。党是根据这一原则组织起来的,它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是由它的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的。违反或破坏这一组织路线,是组织上的错误,也是政治上的错误。当然,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比起来,不能不占首位。没有政治上的一致,就谈不上组织上的一致。但没有严格的民主集中制,党在政治思想上的一致,也就无法实现,无法保证,无法变为革命的行动。所以,那种认为只要政治路线正确,可以不照组织原则办事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保证正确解决党内矛盾的组织原则。我们党历来主张,必须在广泛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作出决定,在相当的党员群众或其代表的会议上讨论通过,然后付诸实行。居于领导地位的党员,必须勇于负责;但是我们所要的,是集体领导,而不是个人专断,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定,少数持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也必须执行党的决定,同时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党的领导组织,首先是党的中央机构,有广泛的权力处理各种问题。但是,这种权力不应该是在党员群众之上,而应该是在党员群众之下。一则,这些领导组织的成员,应该是由党员群众或由其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是受党员群众的委托来工作的,是党员群众的勤务员。二则,这些组织的所有重要决议,都必须得到党员群众或其代表的批准,领导机构在其工作过程中,必须按期向党员群众及其代表做工作报告,听取党员群众或其代表的批评和建议,接受他们的监督,及时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三则,领导组织要定期改选,排除不称职的人,选进德才兼备的人,并对犯有错误的人提出批评或作出组织处分。这些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使党内矛盾能在党的组织范围内顺利地解决。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解决党内矛盾的唯一正确的形式。任何把民主和集中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只有认真实行这样的民主集中制,才能在党内形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片面夸大民主,反对集中,就会犯极端民主化、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主义和宗派主义的错误。片面强调集中,无视民主,就会犯专制主义、军阀主义、家长主义的错误。为了认真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在组织问题上,必须反对这两种错误的倾向。   对犯错误的同志的处理,同样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般党员犯有比较严重的错误,首先必须在党的支委会上,必要时则在支部大会上讨论解决。地方党委委员犯有比较严重的错误,要在地方党委会上,必要时则在地方党委扩大会或地方党的代表大会上讨论解决。中央委员犯有比较严重的错误,应该先提到中央政治局,必要时则提到中央全会或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讨论解决。对初犯错误和重犯错误的同志,对愿意承认并改正错误和不愿承认并改正错误的同志,处分应有所区别。在批评某个同志的错误并给予组织处分时,一般应该允许他参加会议,听取批评,接受教育,他也可以对错误做自我批评或为自己辩护,不同意时还可以上诉,要求翻案。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党对自己的党员,决不能采取镇压的措施。党员违反国家法纪,应由国家司法、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党内斗争同党外斗争,在组织上也是应该有区别的。党内斗争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向党外公开,使群众知道,什么是党的正确路线,什么是错误路线,借以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思想政治水平。许多党内的争论,是不必向党外公开的。有时,党内斗争可以吸收非党群众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作为党的参考,最后决定权仍应属于党。党内的问题不能由群众任意决定,由群众说了算。如果那样,党就不成其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组织,而成为群众的尾巴了。这只能对党起瓦解和破坏的作用。因为群众一旦失去无产阶级先锋队的统一的、有组织的领导,反动分子就可能利用某种自发性和盲目性,制造、煽动群众中的无政府主义、无组织、无纪律的倾向,来达到他们反对党的目的。这是非常危险的。   我们党已经有了五十多年的战斗历史,有了进行党内斗争的丰富经验,形成了一套真正能够弄清是非、团结同志、纯洁党的组织和提高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的优良传统。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忘记和抛弃这些传统,都必须同一切破坏党的团结、践踏党的原则的错误倾向,进行坚决的斗争。   【选编说明】 本文是《论我国无产阶级专政下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一些问题(学习笔记)》的第七部分《关于正确解决共产党内部的矛盾问题》。《人民日报》于1979年8月27日以现题刊出。本书根据1985年出版的《张闻天选集》版本排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