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华县“文化大革命”志(内部版)   <华县“文化大革命”志编写组>   1962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的指示,华县从12月起,以149个生产队为重点,在全县农村进行以巩固集体经济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旨在刹住农村的所谓分散副业,包工到户等一些“单干风”。   1963年夏至1966年5月,华县先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称“前十条”),《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称“后十条”)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称“二十三条”)等文件精神及中共陕西省委的有关批示,在农村开展了点上(重点、系统搞)和面上(初步搞)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下简称“社教”)。运动的内容是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故又称“四清运动”。   点上社教。从1963年7月21日在东赵公社试点始,华州、少华为第一期;柳枝、莲花寺、毕家、下庙为第二期,至1964年8月结束。   面上社教。华县从1963年冬至1966年春,在全县范围内分期进行,并对在“后十条”、“二十三条”下发前开展过点教、面教的公社,进行复查补课。   “社教运动”,对解决农村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积极作用。然而在运动中,混淆了大量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1966年2月依据文件精神,明确提出这次运动是以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重点,“大反和平演变”、“夺回他们的领导权”。在执行中,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四不清”问题无限上纲、上线,阶级斗争扩大化,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仅东赵公社捕办6人,管制6人,19%的大队、生产队干部被撤职,5%的党员被除名。华州、少华两公社被整的基层干部、群众有4人自杀身死。   1966年6月中旬,华县跟全国一样,按照中共中央的战略部署,解决所谓农村的阶级斗争等问题,以“社教”这种形式暂告结束,而又以另一种全民性的急风暴雨式的动乱——“文化大革命”所代替。 ## 第一章 动乱发生 ## 第一节 贯彻“五·一六”通知   1966年5月16日,中共华县县委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指示,发出了《关于迅即组织干部和工农兵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的紧急通知》,要求每个共产党员、革命的工农兵群众,立即动员起来,投入“文化大革命”中去,各地都要声讨批判邓拓、吴晗等“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同时,揭露本地区的“邓拓”、“吴晗”,把这场斗争搞深搞透。翌日,县级机关举行声讨邓拓、吴晗大会并进行实况广播。18日,县级领导干部,党员部局长、公社党委书记,集中在县委学习讨论中央、西北局有关文件,要求带头批判邓拓、吴晗、廖沫沙“三家村”。28日,中共华县县委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决定在常委会领导下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理文化大革命运动的一切事宜。   从5月中旬开始到7月上旬,华县各地已形成所谓“批判声讨”的高潮。县委抽调干部125名,经集中学习后,下到各公社开展工作,全县所有机关单位和19个公社都训练宣传员,写大、小字报,揭露所谓“牛鬼蛇神”的问题。   8月,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明确规定“文化大革命”的斗争目标是斗垮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把领导权夺回到“无产阶级”手中来。华县县级机关自上而下进行选举,分别成立了3至9人的“文化革命小组”,揪出了“当权派”和有“其他问题”的共22人。   华县咸林中学,贴出了揭发党支部书记兼校长赵玉玑所谓历史问题的大字报,顿时震动全县各校。未几,在各中学揭批各种问题的大字报布满校园,声讨会、批判会不断召开,“上挂黑主子”,“下打活靶子”,矛头直指学校党政组织。至7月14日,全县5所中学共贴大字报46666张,揭发问题48614条。此间,“革命师生”“造反”,学校党政组织开始不能行使权力,教学秩序混乱。6月21日,县委派出工作组分别进驻咸林、少华、瓜坡、高塘、莲花寺等5所中学。以县文教局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进驻咸中,宣布学校文化大革命运动由工作组领导,代行学校党政职权,对学生进行整顿。是时,该校初六六·二班学生揭批该班班主任的问题,工作组教育学生不要贴大字报,学生不满,将“工作组镇压学生运动”的大字报贴在工作组长门前。继,学生获悉工作组将贴大字报的学生内定为“右派”,一些师生迅速把矛头指向工作组,认为工作组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对工作组长几次进行大会批斗。一时,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驱逐工作组的大字报、标语贴满了咸中校园和县城大街。8月中旬,工作组奉命向学生作检讨,宣布撤销,县委换工作组为联络员,了解咸中运动情况。   中共华县县委根据省委安排,于7月21日始,举办全县中、小学教师为期46天的集训会,其中教师1459人,中学生代表194人,贫下中农积极分子158人,集训会由县委直接领导,4名常委亲临指挥,抽调127名干部具体组织,用“齐鸣齐放”、“同鸣同放”、“自我检查”、“互相揭发”的办法,揪出了50名所谓“长期钻进文教队伍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对犯有“不同错误”的62人,分别给予了行政和组织处分,对所谓问题严重应该戴政治“帽子”的50人,另办集训班继续集训。会间,金堆公社石可大队耕读小学教师万生民,因对同校教师万瑛揭发他贪污和体罚学生问题不满,于8月18日用抬水棍将万瑛打死(后被依法处决)。   1967年2月,县委根据中央紧急批示精神。对教师集训会上错误处理的部分教师及工作组在各中学内定的“右派学生”宣布予以平反。 ## 第二节 “红卫兵”和“三大派”   “文化大革命”中,全国范围内“红卫兵”运动铺天盖地。在华县,咸林中学高三·一班学生首先建立了红卫兵组织。接着,各学校、机关单位、农村的红卫兵组织纷纷成立,“赤卫队”、“纠察队”、“忠心”、“火炬”等象征“革命”化的名称繁多。至1966年9月30日,全县共有红卫兵13725人。   1966年8月中旬,在县委的指导下,咸林中学成立了“文革筹委会”,领导该校的文化大车命运动。筹委会以一名教师为主任,高三·一班两名学生为副主任,下设政工、宣传、后勤3组。该校绝大部分师生参加了筹委会。9月17日,筹委会有几名成员在某些问题上持不同意见,退出筹委会,另立“文革临委会”,由为首的两名学生担任正、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红卫兵连、对内部和对外部。此时,咸中围攻校内“走资派”的声浪愈来愈高,该校代理副教育主任梁元武于9月18日上吊自杀。   1966年8月18日,林彪在首都庆祝文化大革命胜利大会上,号召红卫兵大破一切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要求全国人民支持红卫兵的敢闯、敢干、敢造反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从而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破四旧”运动。华县“红卫兵”亦不甘落后,成群结队,鸣锣击鼓,开始了抄、砸、没(收)、批(斗)、打(人)的“革命行动”。凡他们认为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东西一概视为“四旧”而被抄收、砸烂、破个彻底。据不完全统计,至9月30日,全县共查抄金子247.61两,银元10155枚,银子292635两,铜20335斤,布匹13321.7丈,棉花2574.6斤,古旧书籍149633本,拆毁牌碑945个,搬砸塑像4457尊,没收财物12374件……,乃至房上的脊兽、猫头檐瓦、故庙前的石狮、石人以及县内的文物古迹大都被捣毁。   在破“四旧”中,“红卫兵”仿效北京、西安等地进行“革命化”的经验,大搞地方更名活动,即把原来的地名用带有政治色彩的名称所代替。一时间,华县19个社镇均被更名,城关镇改为防修镇,华州、杏林、少华、莲花寺、柳枝、毕家、下庙、侯坊、辛庄、赤水、东赵、瓜坡、圣山、高塘、东阳、大明、全惠、金堆等公社被依次改为:跃进、红林、红卫、东风、东方红、曙光、星火、旭阳、朝阳、向阳、卫东、红旗、红光、永红、红阳、红星、红原、金光公社。全县各大队、生产队亦不例外。赤水公社街管会的几人,于8月28日联写了一张倡议把赤水公社改为向阳公社的大字报,赤水大队群众表示支持,遂即敲锣打鼓给公社报喜,人群中不知谁说“向阳笙是黑帮邓拓的笔名,倡议者是别有用心!”顿时,报喜队伍变成造反队伍,涌向公社,把写倡议大字报的几个干部围攻斗打,罚跪地下,脖子挂上砖头臭鞋,同时勒令公社撤销街管主任的职务并开除党籍。   “破四旧”中,传统的春节也被涂上“革命”色彩,美其名曰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正月初一要群众吃野菜煮豆渣的“忆苦思甜”饭,要群众照常下地劳动。红卫兵在各路口设立检查岗,不准群众探亲访友,送礼拜年,礼馍(亲朋往来以花馍做礼物)当即被没收。元霄节亦在“破旧”之列,灯市被取缔,花大遭禁止,结果变成一派冷冷清清的“革命化”。“破四旧”中全县被批斗的农村干部、群众、“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1339人;被带高帽子游街(乡)的661人;非正常死亡的4人(上吊3、跳井1)。   10月13日,华县选出学生代表555人,教师代表54人,赴京参观、串联。11月26日代表回县,县委、县人委领导率领群众敲锣打鼓在车站迎接,听取了代表们关于首都“文化大革命”“经验”的传达。在这“经验”指导下,次日,忽见“砸烂旧二委(县委、县人委),彻底闹革命!”的标语、大字报布满县城。   12月中旬,在全国性“大串联”的影响下,华县“大串联”骤起,教学秩序本已混乱的学校,从此发展到“停课闹革命”。大串联的浪潮由中学波及到小学,由城镇波及到农村。有的利用交通工具“北上”、“南下”,有的肩负背包徒步“西进”、“东征”。红卫兵们打着“革命”、“长征”的红旗,或三俩结伴,或八九为队,各自向选定的目标地进发。串联者乘坐车船不花钱,食宿到处有人管。在“大串联”中,华县各机关单位及公社奉命没有接待站,负责安排串联者的食宿,供应写大字报用的笔墨、纸张、浆糊等物资。1967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再次决定,停止全国“大串联”。华县的“大串联”至1967年5月才基本结束。   1967年元月,上海的工人和学生“造反派”夺了中共上海市委权力,即所谓“一月风暴”。“一月风暴”刮到华县后,咸中“筹”、“临”两派即把各自认为需要打倒的对象(县级各领导人)统统揪出来进行“批斗”、“罢官”或“靠边站”。当时,“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请看×××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思想的滔天罪行”、“把大叛徒×××揪出来示众”、“强烈要求罢×××的官”等大字报和标语贴满街头巷尾。咸中临委会首先夺了舆论工具——华县广播站的权,通过广播,大造舆论,压制对方组织咸中筹委会。而筹委会亦五次冲击广播站进行反夺权。在元月12日至2月4日的20多天里,中共华县县委书记张涛被揪斗,“靠边站”,副书记孙万章、副县长贾金堂以及文教、移民、公安、粮食、民政等局和银行、法院的领导人,均被先后“罢官”,交群众揭发批判。元月22日,县委部分干部参加的“造反派组织”——“反修队”,配合咸中筹委会于当晚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同日,高塘公社“造反派”组织“高总司”一些人,以公社不支持他们的“革命运动”为由,于当晚冲击公社,破门砸窗,捆绑一社工人员(公社造反派头头,县政法机关据报逮捕了“高总司”的一个头头,捕后,“高总司”聚众百余人,在县府大院静坐示威至3天3夜,不久,这位头头被释。11月15日,县政法机关在高塘为逮捕的“高总司”头头召开平反会。是日金惠公社一造反派组织前去参加,被对立面造反组织阻拦,在王圣村发生武斗,10余人重伤,1人死亡。元月27日,华县公、检、法部门的“造反派”——“捍卫毛泽思想红卫军”和“捍卫无产阶级专政一一零战斗队”宣告:“元月27日零时30分夺了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华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副局长的权,其权力由本单位的革命左派履行,同时查封县检察院的印鉴”。未几,农村公社势力较大的“造反派”也夺了公社级的权。大队主要负责干部大都被当“走资派”处置,全县的权力机构自上而下陷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农业生产无人过问。为此,华县人民武装部和驻军,于2月28日,召开了有县(未受冲击的领导)、社、大队领导干部及造反派负责人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解决基层干部怨气大,躺倒不干的思想。通过协商,县级建立了生产领导小组,并向全县人民发了抓革命促生产的通令。   在这“一月风暴”的“夺权斗争”中,县级各领导干部,多次被进行弯腰、弓背、揪头发、挂牌子等体罚性的大会批斗,每逢集会,被迫穿上白大褂,手提铜锣,出县城北门,经大街、西关,游街示众。其中县委书记张涛、副县长贾金堂、县委常委王世贤等被持续进行这种游斗达两月之久。   元月28日,人民解放军奉令“坚决支持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争取和团结大多数,坚决反对右派,对反革命分子和反革命组织实行专政”。随即,全国各地军队分批开进工厂、机关、学校,实行军管、军训。华县人民武装部和驻军3730部队,组成支左委员会,派军队代表开展“三支两军”(即: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工作。此时,以咸中“临委会”、“筹委会”为首的华县两个“造反派”组织针锋相对,斗争尖锐,各标榜自己是“真正的造反派”,攻击对方是“保皇派”,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在这种尖锐对立的情况下,支左委员会主任石太山(县人武部副部长),竟贸然公开表态支持“临委会”,顿使“筹委会”处于“是保皇派”的指责声中。“筹委会”对石不满,斥石支“派”不支“左”。继而,“打倒石太山”、“石太山反对毛泽东思想一百例”的口号、传单、大字报和标语到处可见。此后,由于华县人民武装部和驻军对一些问题认识不同,支“左”亦各有对象,形成各派鼎立。   2月11日,华县人民武装部对华县公、检、法部门实行军事管制。   三月中旬,党和国家一些领导人谭震林、陈毅、叶剑英等,在一次会议上对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人文化大革命以来的一系列祸国殃民做法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江青一伙把这次斗争诬为“二月逆流”,遂即在全国掀起所谓反击“二月逆流”的狂潮。此时华县咸中筹委会一方认为华县支左委员会和咸中临委会,说他们“保皇”就是否定“造反派”成绩,就是替“走资派”翻案的“二月逆流”,必须反击。临委会亦罗织问题,指责筹委会是“二月逆流”派。两派互相辩论,大肆攻击。一时间,反击“二月逆流”的大字报和标语铺天盖地,“筹委会”打倒石太山的言行也愈演愈烈,双方矛盾日趋尖锐。支左委员会派政法工作队进驻咸中整顿筹委会,未几,政法工作队被学生“轰出”,继又向“筹委会”检讨认错。4月2日,华县支左委员会再次动员民兵,调动军队,组派政法工作队在“工农中学”(1967年3月1日临委会改咸林中学为“工农中学”)大操场,召开万余人参加的所谓“粉碎反革命逆流大会”。会上,一位县委副书记公开表态支持“临委会”,说他过去受了“筹委会”的蒙蔽,站错了队,并振臂高呼:“彻底摧毁工农中学筹委会,筹委会是反动的保皇组织,流毒全县,影响极坏”等口号。会后,筹委会几百名师生对“保皇”之名如负重压,强烈要求为“四·二平反”的声浪极高。“四·二”大会后,筹委会一部分学生参加了临委会,一部分高中学生成立了“野战兵团”,一部分初中学生成立了“野马激战兵团”。咸中筹委会不复存在。   4月3日,华县成立以县人武部副长石太山为主任委员,以3730部队营长贺思明、县人武部政委田子波、华县县长吕成科以及“造反派”组织头头等为副主任委员的15人“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下设政治处和办公室。处下设宣教、组织保卫组。办公室下设秘书、工交、农业、财贸、文卫5个组。欲借此临时行使已瘫痪了的县委和县人委的权力。   6月,“野马激战兵团”高喊“踏平公检法”的口号,把公检法部门的牌子砸烂在地。围攻工作人员,要求交出“整学生的黑材料”,张贴“公检法助纣为虐、镇压学生运动”、“彻底砸烂公检法”等大字报和标语。此时,以“野马兵团”和“野马激战兵团”为核心成立了“工农中学统一指挥部”(简称“工农统指”)。8月,“工农统指”先后与西安“造反派”“西统指”和渭南地区“造反派”“渭红联指”挂勾,成立了“华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华联指”),郭建民任司令,统领华县社会上的“工联”、“农总会”“中统指”、“机总指”等“造反组织”。   咸中“临委会”早在1967年3月,成立了“华县造反派统一指挥部”(简称“统指”)。“统指”与渭南地区“造反派”“渭工联”挂勾后,成立了“华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总部”(简称“华联总”),“华联总”由5人组成所谓核心领导小组,王双田任司令,下设“武卫司令部”和“总办公室”,又聘有所谓“政参”、“军参”各一名,办有非法舆论刊物《人民华县》,统领“华工总”、“华农总”、“华红总”、“宣教兵团”、“财贸总部”等华县社会上的“造反组织。”   6月,咸中“临委会”的个别成员,因对临委会的某些作法有意见,退出了临委会,成立了“井岗山兵团”,后又成立了“华县联合指挥部”(简称“华联”),以冯安善为头头,统领华县社会上的“农总司”、“学联”、“工造司”等“造反组织”。此时,华县三大派组织形成。 ## 第三节 打砸抢和武斗   1967年8月28日晚,“华联指”纠集30余人,以抄“黑材料”为名,冲进县公安局,抢去有关材料30余卷。30日,“华联总”百余人,以保护国家档案为借口,抢走县档案馆国家档案46箱,计5200卷,当晚又抢走县检察院部分档案。   9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在革命的大批判中大力促进革命的大联合》的社论,公布了毛泽东“在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工人阶级内部,更没有理由一定要分裂成为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的指示。23日,中共华县县委机关各“造反派”实现了表面的“革命大联合”。未几,复又分裂。   11月17日,“华联指”鸣锣击鼓,大造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的反,高喊“砸烂‘第一线’”的口号,并张贴类似标语。又于12月聚众数千人游行示威,高喊“打倒石太山”口号。同时,“高总司”在高塘召开数千人参加的“砸烂公检法大会”,华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被押到会,接受“教育”,后将3人扣留半月之久。   1968年元月4日晚,一“造反派”组织在大明公社上河村搜查对方组织枪枝,误将同派1人打死。9日晚12时,“中统指”与“农总会”在县委、县人委发生武斗,学生10余人、工人、农民8人受重伤。10日,辛庄公社“造反派”头头代平智等2人将对方组织的魏天水抓住,私设公堂,捆绑吊打一夜,次日魏天水死亡。11日,金惠公社“造反派”20余人,抢去华县工交局仓库炸药60斤,雷管20多个。   14日,“高总司”趁“大明总团”召开成立一周年庆祝大会之机,对元月9日“农总会”人被打事件进行报复,于13日召开了4个公社的“战斗队长会议”,作了布置。14日中午,“高总司”纠集400余人,携带步枪20多支、机枪2挺及自制手榴弹、木棒等凶器,分3路包围了“大明总团”会场(大明小学)。开枪向开会人群射击,当场打死1人,打伤1人。接着,持木棒者冲入会场乱打,百余人受伤,重伤4人,抓走4人,并趁机枪走大明医院1100元存款支票及其他财物。当日,“华州农造司”头头伙同“渭工联”的干将,抢去3730部队步枪96支。   16、17、18、19日晚,“华联总”先后抢走3730部队和县人武部“八二”迫炮一门,机枪5挺,步枪40多支,手枪1支,弹药1500余发,枪栓50多个,在县委、县人委驻扎7天后,接着为煊耀实力,又进行“武装游行”,路经杏林公社南之西潼公路时,拦抢了青海省供销社解放牌汽车1辆。“华联”也于18日晚抢去县人武部子弹100发;小口径子弹3000;小口径枪栓10个;步枪栓110多个。   4月1日和10日,“华联指”头头带领一些学生3次冲入县人武部,抢去步枪1支,子弹700余发,又要县人武部交出所谓整群众的黑材料,并抢去人武部的有关简报、会议记录、笔记本、公章和部长、政委私章。   4月29日,“华联总”有人抢走华县副县长贾金堂,“华联指”学生将中共华县县委副书记狄志善、县长吕成科,拉去痛打一顿。   “华联总”一骨干于4月下旬在刘家原召开会议,密谋抢赤水粮站。5月1日晚,“华联总”武斗人员越墙而入,抢去该粮站粮票18094斤,油票1123.2斤,面粉12950斤,现金380元。当晚,负责警戎的武斗人员,向去西安参加成立“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大会归来的8075部队的一辆军车开枪射击,打死解放军战士1人,打伤4人。   “华联指”4月26日召开常委会议,策划抢华县看守所武器。5月2日,在“华联指”勾结下,“渭红联指”王长安、李大明率30名武斗人员由渭南乘车至华县,先从县人武部绑架了副政委和助理员,继冲进看守所,抢去子弹1万余发,手枪30余枝,枪栓200多个。同日,东赵公社张村民兵的步枪10支、机枪1挺亦被一派“造反派”抢去。   5月3日晨,“华联指”武斗人员40多人,砸开华县面粉厂仓门,抢走面粉200袋(1万斤)。同日,“华联总”武斗人员20多人,乘武装车从大明公社来华县参加武斗,行至赤水火车站西与“渭红联指”武斗车相遇,双方对打,当即打死1人,打伤1人,并将农村一个小孩打伤致残。   这一时期华县的三大“造反派”组织(“华联总”、“华联指”、“华联”),面对“华县革命委员会”的即将成立,各造舆论,互相攻击,企图摧垮对方,实现自己一派掌权。“支左”部队虽曾在西安、临潼给三派办过学习班,希望三派联合,但因“华联指”坚持不给“四·二大会”平反决不联合而夭折。随着渭南地区两大造反派(“渭红联指”和“渭专联”)斗争的激化,华县成了他们争夺的军事战略要地。4月30日晚,“渭红联指”、“兰田八八”和“华联指”等“造反派”,以办学习班为名,武装占领了中共华县县委和县人委,控制了县城周围交通和邮电局,抢了枪支和面粉,冲击了华县广播站,向全县广播了所谓“告全县人民书”,企图把“华联总”赶出华县,使渭南、华县、华阴连成一片,致“渭专联”在渭河以南无立足之地,无力攻打渭南。而在此之前的4月23日“渭专联”在大荔召开会议,扬言:“要夺取渭南必须先控制华县”、“要武装华县造反派——华联总”。会间,“华联总”从大荔搞回46支枪筒。4月26日,“大荔联指”派人来华县和“华联总”交谈了华县斗争情况,提出要抢看守所的枪,并窥探了中共华县县委、县人委和看守所的地形。4月30日至5月2日,“华联总”紧张地召开了几次会议,到各公社动员力量,并去大荔搬兵,准备武斗。“大荔联指”遂纠集了合阳、澄城、铜川等地区的300多名武斗人员,由王耀祖任总指挥,罗士龙任副总指挥,史印生带队,乘14辆汽车,从华县毕家渡过渭河,于5月3日凌晨5点到达下庙。按早已制定好的“围点打援”的作战方案,命令“华联总”在赤水阻击“渭红联指”,金堆矿所属组织在敷水阻击华阴对立派。其主力从县城东南包抄,由西南迂回而上,经两次攻打未能拿下。一面电告大荔,要求炮、重机枪和链轨拖拉机增援,一面把主攻人员撤回大荔准备整休。当晚武斗队撤到毕家,适遇“大荔联指”一个重机枪班,又携“八二”迫击炮、手榴弹、炸药、链轨拖拉机等前来支援,故又重返华县进行第三次包围攻打。5月4日上午9时开炮,先控制了华县广播站,向对方喊话,进行所谓政治瓦解,后炮轰“华联指”控制的制高点——华县看守所岗楼。中午2时,“华联指”败退突围。   双方对打死亡25人,被抓住枪杀者24人,受伤30余人。损坏财物无数。此即“华县五·四武斗事件”。   当晚,“五·四”武斗战败者“华联指”纠集10余人,抢走高塘公社柿村医院药品7箱,折价3千余元。又发生“华联指”所属“大明筹”抢高塘粮站粮票1750斤等事。   5月5日晨,“华联总”勾结中共华县县委干部抢走县委组织部人事档案52箱,运至大荔存放。   “五·四”武斗结束后,“渭专联”积极筹划攻打渭南。“华联总”武斗人员于17日下午到渭南,准备参战。后在渭南通用机械厂、渭南老火车站等地参与武斗。为了炸毁渭南纺织大楼,事先“华联总”受“大荔联指”罗士龙之命,令人在金堆铝矿抢去炸药8箱,雷管200个,导火索300米。5月19日,“华联总”为扩充武力,抢去看守所手榴弹1箱,炮弹3发,机枪1挺,半自动步枪10余支,手枪5支,子弹20余箱。   “五·四”武斗后,“华联总”掌管了华县县级及各地大部分权力。5月28日,向全县发出所谓《关于狠抓三夏对公社进行临时接管的通知》,规定:(1)政权落在“保守组织”的公社必须接管。(2)接管的公社及企事业单位汇报“华联总”批准后,才能行使权力。(3)对表现不好的干部根据不同情况扣发其工资的全月、20天、一半或四分之一。“华联总”还发出命令,通缉中共华县县委书记张涛。   5月30日,“华联总”武斗人员,抢去人民银行高唐营业所现金1万三千余元。同日,“华联总”毕家公社造反派头头杨辉挟嫌报复,将拾村大队的军队退休老干部杨逊卿捆绑吊打而死,并抄其家,制造假现场。   6月2日,“华联总”的“圣山联总”和“大明总团”抢去601库汽车1辆,汽油40余斤,电话机1部及铁丝、黑皮线若干。   6月5日,“华联总”发出〔1968〕华联总字14号所谓《关于对有关单位进行临时接管的补充规定》:(1)“对被叛徒、走资派操纵的单位,保守势力专权的单位,对华联总通知、通令拒不执行的单位立即进行接管”。(2)“干部处理:对九种人(叛徒、特务、走资派、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等)长期外逃时满三个月者,一律揪回批斗后开除公职,交当地群众监督改造;对保守组织坏头头长期逃窜不归,时满四个月者,开除公职;对一般职工无正当理由离开工作岗位,时满五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至此,华县各级政权基本上归“华联总”掌管。华县各地处在“造反派”专政之中。   6月6日,“华联总”决定成立高塘、赤水、柳枝、金堆、城关分部及武斗司令部直属连。此后,搞枪支,泄私仇和强迫人们“站队”(即立场站到“华联总”一边)的抓打事件不断发生。7月中旬1000多名教师被集中办“学习班”,大搞“站队”。弄得人人自危,有的逃外避难,流离失所,全县也因之鸡犬不宁,   6月10日,“华联总”将柳枝公社南关对方组织的奕保全,抓到华县武卫连,私设公堂,捆绑吊打致奕死亡。   7月,“华联总”勾结县委干部抢去民政局档案两箱,后交回时,查缺5卷。   8月4日,“华联指”80名武斗人员,随华阴一个造反派组织由兰田出发去华阴取枪,当日晨到达敷水,与另一派组织发生武斗。“华联总”闻讯,数十名武斗人员乘车前往参战,至敷水后原武斗已结束,即行搜索战场,其时将张春华、罗思敏抓住枪杀。次日,“华联总”又派武斗人员去华阴押解先一天被抓的“华联指”武斗人员,返回途中,行至华阴武旗营南停车,将5名被俘人员枪杀。此次敷水武斗共打死12人。   8月7日晚,“华联总”的“赤水分部”,去收侯坊公社铺背后(村名)“临委会”的枪,被当地群众打伤4人。“华联总”又派出两辆武装车,载40多名武斗人员,前去报复,枪伤3人;捆绑、罚跪、毒打54人,其中有10岁以下的孩子6名,60岁以上老人7名,孕妇3名;22户群众的粮、钱、衣物被抢;2户的门窗及生活用具被砸;还有几个人被绑到“华联总”的“武卫司令部”拘禁拷打6日之久。此事件后,全县各地闻者皆惊。   8月12日,赤水公社郭村大队的一派组织游行,另一派组织向游行人群开枪,死1人,伤3人,用小刀戳伤4人。   “五·四”武斗之后,“华联指”的一些头头和武斗人员逃到兰田,决定在合阳武斗人员配合下打回华县高塘。8月13日早,纠集70余人,配备50多支步枪、2挺机枪、200余枚手榴弹,分编3个分队,途径箭峪向高塘进发。“华联总高分部”住高塘中学,闻讯后,准备反击。14日凌晨4时,“华联指”武斗人员,一分队忽到高塘中学,越墙而入,又包围了南门,三分队从中学北门冲进学校,集中火力袭击“华联总高塘分部”,岳复元被炸死,电话员李景壮和学生王满堂被刺死,田贞祥被打死,学生4人被炸伤,7人被俘虏。“华联指”武斗人员押上“俘虏”并带上早被“高塘分部”抓来囚禁的李孟文(中共东阳公社党委书记)、吕生春、高百成、王振全等4人出南门行经张岭子与“高塘分部”的阻击队——“高总指”武斗人员孙英杰等人相遇。孙误对方为自己人,“华联指”武斗人员将孙带到处仁口山上刺死踢落山下。“高总指”其余武斗人员猛醒,当即将李孟文等4人用枪击毙。14日晨“高塘分部”武斗人员到高塘吉河大队将“华联指”一派的王仲华拉到“分部”,开3枪击毙。这次武斗双方对打死5人,抓住枪杀9人。   8月,县委一干部(参加华联总),带领工农中学学生数人,赴韩城抓中共华县县委常委王世贤、财政局长孙长印未遂。在搜查王家时,殴打王的爱人。 ## 第二章 动乱继续 ## 第一节 成立“革命委员会”   1968年9月5日“华县革命委员会”宣告成立,由田子波 (县人武部政委)任主任。石太山(县人武部副部长)、刘乾龙(县人武部副政委)、吕成科(县长)、狄志善(县委副书记)、朱怀玉(副县长)、古辉(华联总成员)、王甲生(华联总成员)、冯安善(华联成员)、张武俊、刘粉侠(女)、王双田(华联总成员)、郭建民(华联指成员)、冯文潮(华联总成员)等13人为副主任。下设办事、政工、政法、生产等4大组。全县所属19个公社(镇)于9月23日前也成立了“革命委员会”,387个基层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各大队)中,有336个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   9月19日华县革命委员会召开全委会议,决定“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推向新高潮”。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大力开展“三忠于”(永远忠于毛泽东;永远忠于毛泽东思想;永远忠于毛泽东的革命路线)、“四无限”(对毛泽东无限热爱、无限崇拜、无限信仰、无限忠诚)活动;建立雷打不动的“天天读”、“早请示、晚汇报”、“讲用会”的学习制度;建立不同形式的县、社、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搞好环境革命化,做到“一化”(毛主席语录化)、“三突出”(突出毛主席光辉形象,突出“红宝书”(毛主席语录本),突出“忠”字。一段时间内,不论职工、干部、农民,每天在上班(工)后,下班(工)前,都要列队站在毛泽席像前,诵读毛主席语录,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祝林副统帅(林彪)身体永远健康!接着男女老少都要跳献“忠”心的“忠字舞”,很多年事已高的老头和老太婆被逼得丑态百出,哭笑不得。全县农村和机关单位许多门、窗和用具上都用红色涂写或用红纸剪贴一个“忠”字。以示“无限忠于伟大领袖毛主席”。“红小兵”(少年儿童皆称红小兵)在各路口设“语录岗”,查问行人,背诵不出一段毛泽东语录者,则难以通过。机关、学校、单位及农村社队,普遍修建高大亭壁,描绘毛泽东巨型画像,并“敬购”毛泽东的石膏塑像,恭置于会议、办公之所。各处墙壁上大都写着毛泽东语录。仅1968年,全县发行毛泽东著作12万多册,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学习班遍及各处。对毛泽东的每一“最新指示”,连夜传达,敲锣打鼓庆祝,时称“宣传毛泽东思想不过夜。”   9月21日,华县革命委员会发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彻底上交武器,制止武斗的通告》,至10月底共收交各种武器2433件,弹药29216发,武器、弹药基本收交完毕。 ## 第二节 清理阶级队伍   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1968年9月23日,华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搞好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的意见》,成立斗批改办公室。《意见》称,华县民主革命不彻底,漏划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不少,在“清队”中要补上这一课。《意见》要求开展革命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把阶级敌人统统揪出来,巩固革命委员会,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完成全部斗批改任务,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意见》规定,批判“中国赫鲁晓夫及其在华县的代理人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全民国家”、“全民党”和“阶级斗争熄灭论”,批判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宗派主义、小集团主义。文件发出后,军宣队、工宣队、贫宣队纷纷进住各机关、单位和社社队队。一时间,“清理阶级队伍”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遍及全县。在学习班内,私设公堂,刑讯逼供,其情景在人们中悄然传播,恐怖气氛笼罩全县城乡。有的人由于疏忽,或说错一句话,写错一个字,或把毛泽东像章及印有毛泽东画像的报纸佩用不当,即被视为“现行反革命”而批斗甚至捕办,有的则是与“造反派”有什么私人恩怨而被罗织罪名批斗挨整,甚至死于非命。   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又把“文化大革命”进程中揪出来的九种人和“文革”前的“五类分子”再“清理”一遍。凡被“清理”出来的人,每天早晚要“请罪”,穿上标明自己身份的白大褂或戴上白袖章,参加劳动,接受批斗。在农村被清出的“阶级敌人”或“有问题”的人,每天早起清扫巷道,经常外出做义务活,年终决算还要按实做劳动日再扣15%至25%的“义务工”。   清理阶级队伍运动进行了一年有余。据1969年12月15日统计:全县共清出揪斗对象5993人,经查实定案为九种(实为13种,如下)人的2296人,其中所谓叛徒103人,特务128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7人,地主分子470人,富农分子116人,现行反革命分子195人,历史反革命分子969人,坏分子109人,右派分子25人,阶级异己分子11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42人,其它分子(包括新生资产阶级分子110人。新挖出的所谓反动集团30个,漏划地主479户,漏划富农122户。这些人中,交群众管制的970人,戴政治帽子的315人;帽子拿在群众手里的(意群众拿着政治帽子,随时可给戴)75人,送政法机关管押的135人,运动中自杀的63人,逃跑的16人。这次运动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整死了不少无辜的干部和群众。例如:   白雪亭,华县高塘人,前曾任华县副县长,后任陕西省林业厅种子公司经理。“清队”中,硬把白搞党的地下工作说成“有劳不劳”,把向政府报告反革命组织——“和平救国军”说成是白参加该组织,给白家庭订为地主,戴上“地主分子”帽子,并打成“现行反革命”。华县把材料寄到长安县(白工作所在地),该县军管组判白死刑,其时白因病动手术住院,被“造反派”从病床上拉起来,推上武装车,拉回华县批斗,致白含冤而死。   刘永祥,华县食品加工厂党支部书记,是解放前搞党的地下工作的老革命,“清队”中给他家补订成地主,刘被订为“地主分子”和所谓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交农村监督改造。在多次轮番批斗中,严刑拷打,含冤而死。“造反派”不准埋葬,对准棺材连开3枪,劈棺扬尸,拿走葬品,情景极为悲惨。   王化民,又名王松年,华县高塘供销社主任,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华县地下工委书记,中共陕西省候补委员和西安市委书记,1928年参加“渭华起义”。“清队”中,把另一个同姓同名的“王松年”的问题竟说成是他的问题,不容分辩,戴上“叛徒”帽子,进行残酷揪斗,直至折磨死去。   雷启龙,东赵公社孔村人,因家庭被补订为地主不服而上告,故又被视为阶级报复,叛刑7年,死在狱中。又怀疑雷的16岁儿子雷志广写所谓“反动标语”,给志广判刑10年。   王进善,柳枝公社南关大队人,系精神病患者,因在毛泽东像前以质问口气讲话,被判刑10年。   李步华,东赵公社李托大队人,在补订“漏划地主”成分中,被毒打而死。   田俊杰,华州公社温家巷大队人,因不承认自家是“漏划地主”,被迫到铁路卧轨自杀,死后被在路旁立竿,倒挂尸体,开会批尸,以示“惩罚”。   10月4日,“华县革命委员会”在3730部队营房举办“旧二委”(中共华县县委、华县人民委员会)干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班在县革委会直接领导下设“学习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一切工作。中共华县县委书记、副书记、县长、副县长以及各部局被“罢官”和“靠边站”的所有领导和一般干部共168人参加了学习班。学习班以“清理阶级队伍”为重点,彻底揭旧二委的“阶级斗争盖子”,把所谓混入革命队伍里的叛徒、特务、顽固不化的走资派以及地、富、反、坏、右分子统统揪出来,从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把他们批深批透,斗倒斗臭、彻底肃清其流毒,从而纯洁“革命队伍”。至1969年6月,在莲花寺公社原竟成中学旧址,建立了占地50亩、厦房14间的生产基地,所有学员开始了“劳动锻炼”的生涯。1970年8月,因二委学习班的干部陆续被解脱,生产基地也改为“华县县级机关‘五·七’农场”,10月在农场的基础上成立了陕西省华县革命委员会五·七干校,分别对农村干部、脱产干部、寄存的劳动锻练干部进行轮训。至1976年12月,7年共举办51期,轮训干部6914人。   1969年元月26日至7月下旬,华县革命委员会先后分三期举办了落实中央1968年发布的“七·三”、“七·二四”布告学习班。参加这三期学习班的对象系各“造反派”组织头头和参加武斗的主要人员共100多人。通过学习文件,内外检举揭发,基本弄清了华县文化大革命中所发生的武斗及打、砸、抢等重大事件。   1970年2月5日,华县革命委员会为了贯彻中央颁发的“三·五·六”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三、五、六办公室”,从2月7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镇压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至1971年2月结束,为时一年时间,有扩大化的错误。据统计,全县检举揭发有问题的共8294人,政治案件涉及1549人,其中属于通敌叛国的10人,阴谋暴乱的11人,刺探军情的2人,盗窃机密的5人,杀人行凶的116人,纵火放毒的22人,反攻倒算的62人,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402人,抢劫国家财产破坏社会治安的217人,其他702人;经济案件涉及6745人,其中属于贪污盗窃的4473人,投机倒把的2272人。经查证落实已定案处理的8051人,其中:属敌我矛盾的606人,按敌我矛盾处理的84人(杀11人,法办29人,戴“帽子”36人,“帽子”拿在群众手里的2人,监督改造的6人。);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300人,(免处270人,开除党籍1人,开除公职10人,行政处分19人。);未定案的222人。这次运动造成的冤、假、错案亦为数不少。   12月4日,中共华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这是“文革”期间由县革委会中共核心小组主持召开的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由委员27人组成的县委。田子波、鱼笃、朱怀玉、吴怀祖、杨维、康伍乐、贺成儒、阎正欣、拜根林等9人为常务委员会委员,田子波为书记,鱼笃、朱怀玉、吴怀祖为副书记。   1971年8月30日,在中共中央关于清查“五·一六”(“五·一六”是北京一个称“首都红卫兵五·一六兵团”的组织,主要张贴攻击周恩来的大字报)的指示下,华县开始在县属机关、工厂、学校、企事业共65个单位开展“批清”(批极“左”思潮,批资产阶级派性,批无政府主义,清查“五·一六”分子)运动。参加“批清”运动的县级各单位,公布“五·一六”罪行,扩放“姚登山”(外交部夺陈毅权的“造反派”头头)反革命罪行录音,联系华县“文革”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上挂下联,狠批资产阶级派性,狠批极“左”思潮的罪状和无政府主义的种种表现。 ## 第三节 斗批改   1968年中共中央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2月,华县成立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开始办理知识青年的安置工作。全县自1968年至1980年的13年中,先后共安置知识青年上山下乡4391人,其中接收西安下乡知青1137人,本县3254人。全县18个公社的131个大队、416个生产队承担了安置任务。为有利于知青的管理教育,各社队先后办知青场、队4个,“三集中”(集中吃、住、学习)点5个,为知青建房2491间,计26262平方米。上山下乡的知青们,远离父母,生活孤单,饮食粗劣,劳动痛楚,渴望返城之念与日俱增。有的知青则精神空虚,懒于劳动,结伙打架,偷盗奸淫,走上犯罪道路。全县知青中,有1人志愿在农村安家落户,有5人死亡,14人判刑。至1982年4月26日,计13年时间,通过招工、升学、招干、参军、转外地与回城等形式安置4371人。至此,知青上山下乡一事告结。   1972年8月16日,中共华县县委召开394人,参加的为时15天的县委扩大会议。会议传达利用“文化大革命运动”,篡党篡国的反革命集团头子“林彪”,1971年9月13日乘机外逃叛国,于蒙古温都而汗机毁人亡的“林彪事件”和中共陕西省委“批林整风”汇报会议精神。会间,曾以杏林公社三溪大队作试点,向群众传达“林彪事件”。之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批林整风”运动,以批判林彪在政治理论和组织行动上的反党叛国罪行为主,结合清查整风。此运动经历一年多时间。   1974年2月1日,《红旗》杂志发表了《广泛深入开展批林批孔斗争》的短评。此乃“四人帮”(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在批判“林彪”中加进批判孔丘内容,其矛头实指周恩来的阴谋。在这场运动中,华县的干部群众也不明真相的把“林彪”和“孔丘”捆在一起批,大反“否定文革思潮”,遂使“左”倾错误,继续蔓延。   7月,县革委会第二次全委会扩大会议召开。会上,“造反派”头头进入“革委会”领导成员的闹派人物,搞串连,开黑会,伸手要官、要权、要党票。提出要他们的人修改大会报告,否则不工作。并要求把会上批判“右倾回潮”、“复辟倒退”实况向全县广播。会间,他们张贴大字报.把矛头指向县委,说县革委会是“老庙”、“老神”、“老摊子”,是“旧政府”,指责“县社两级没有一个完整的革委会,三结合(老、中、青)变成了两结合、一结合”,“群众代表(即“造反派”)有名无实,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又说“当时县委对群众代表不重用,群众代表象装在口袋挂在墙上的种子,你不用他,他永远不会生根、开花、结果”。提出要给他们“压担子”,发挥他们的“作用”。他们打着“造反派”受压的牌子,再度提出“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口号,把“一打三反”运动中揭发检举他们的材料说成是“黑材料”、“黑证据”;把依法捕办杀人犯、武斗祸首,攻击为“镇压造反派”。他们扬言要发扬“反潮流”精神,和当时县委“对着干”,要求县委“交权”。“造反派”头头在这次会上的表演,是又一次的大暴露,而县委未作实质性的让步。   天津市宝坻县小靳庄大队在“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运动中,以歌颂江青为题做了所谓十件新事,得到“四人帮”的尝识,遂即在全国掀起了“学习小靳庄”的活动。10月1日县委发文,把毕家公社学习《小靳庄十件新事》活动的意见向全县推广,很快象一股风,全县各生产大队都办起了“政治夜校”,培养什么“理论骨干”,辅导农民学习《哥达纲领批判》、《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三本马列和毛泽东著作;贫下中农登台讲家史、村史、阶级斗争史,儒法斗争史所谓“四史”,“评论千秋功罪,把反动派歪编的历史再更正过来”;一时,唱样板戏(江青推崇的8个现代京戏)竟成为“革命派”的标志,农村设立赛诗台,举办赛诗会,不少人胡诌乱谈,闻者捧腹。   1975年元月后,在毛泽东的支持下,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华县根据中央部署,对各方面工作进行整顿,社会局势日趋安定,人民群众稍得以安生,农业生产得到恢复。1975年虽然水、旱、雹灾成灾面积高达全县粮食作物总面积的30.7%,但总产值仍增至3439.06万元,比本县动乱最大的1968年增长83.7%。   9月4日,中共华县县委发出《关于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开展对“水浒”评论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评论《水浒》的重大意义,善于识别在革命队伍中出现的“叛徒”、“投降派”。这一运动在华县只局限于文件上写写,口头上提提,并未抓出“宋江式投降派人物”。其实评论《水浒》是“四人帮”影射攻击周恩来和邓小平的又一阴谋。   1976年3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翻案不得人心”的社论后,县委随即举办学习班,对各部门、各公社作了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统一部署。22日又召开了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公社党委书记会议,进行所谓经验交流。这次运动主要运用大标语,召开座谈会、辩论会,办批判专栏,写批判文章等办法,批判所谓“阶级斗争熄灭论”、“唯生产力论”,矛头直指邓小平。并联系一批人和事,进行大检举、大揭发、大批“资本主义”。这再次使一些蒙冤者受到打击,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折。   哈尔滨公社创办“社会主义大集”和渭南县固市公社兴办“社会主义大集”的“经验”公布后,华县遂即组成“组织社会主义大集办公室”,决定用所谓新型的社会主义大集,全面代替农村的集市贸易。“大集办公室”,发通告,印条例,指令各级革委会,利用各种形式,批判“阶级斗争熄灭论”、“组织大集与己无关论”、“自由贸易有理论”、“卖给国家吃亏论”和商业界的“利润挂帅”、“业务第一”等所谓错误思想和修正主义的经营方针。每逢旧集日,各地派人分兵把口,对赶集群众既挡又赶,不许上“旧集”,硬让上“社会主义大集”,结果压了正集,背集交易;压了城里,城外交易。   7月25日,县委在高塘公社试点组织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大集”,至8月29日,全县18个公社都先后仿照高塘举办了这样的大集活动。“大集”之日,公社组织群众敲锣打鼓,高举红旗,鸣放鞭炮,指派生产队和社员,把农副产品用车拉、肩挑、手推,成群结队送到“大集”,卖给国家。高塘公社枣园大队党支部书记赵拉锁,在公社安排大集后,继续让生产队将所产西瓜串村销售,结果公社给其召开了所谓路线分析会议,认为赵拉锁走资本主义道路,并予以停职反省处分。“社会主义大集”,终因与民心相悖,仅活动一次而告结。 ## 第三章 拨乱反正   1976年10月18日晚7时30分,中共华县县委常委听取了华国锋10月7日打招呼会议上关于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的讲话提纲,立即作出:把县委成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以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的号召上来,一切听从党中央指挥;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毛泽东“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的指示);坚持执行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伟大方针等四项决定。19日,县级机关召开了7百多人的党员大会。22日。又召开了3万多人的群众庆祝大会,分别传达了华国锋的讲话和中央文件。24日,全县各地党政机关,组织群众收听北京天安门广场庆祝大会实况广播。华县人民和全国人民一样,蹦紧十年的神经,顿时解除了枷锁,奔走相告,尽情议论,到处呈现出一派自由欢快的景象。他们举红旗,呼口号,写标语,敲锣打鼓,鸣放鞭炮,兴高彩烈,游行庆祝。可是在华国锋的“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要坚持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要始终不渝的遵循”。)的指导思想下,华县仍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致群众反对文革动乱的爱党爱国热情受到压抑。1977年,华县辛庄公社信用社,青年职工张治民,因说:“天安门事件(即1976年4月5日“四人帮”镇压群众悼念周恩来活动)是二十世纪的五·四运动;文化大革命以来,中国是独裁政治,没有民主”,即被视为“现行反革命”,逮捕入狱,坐牢一年。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全面地拨乱反正,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建国以来的冤假错案。华县经过8年的努力,至1986年12月,对补订的地富成份全部予以改正;查抄群众924户的财物已按现价折价清退;干部职工被扣发的工资全部补发,“文革”前后的各类冤、假、错案99.5%已作了平反昭雪等不同处理;摘掉了“地、富、反、坏、”分子帽子;改正了错划右派;对“文革”中打砸抢分子及杀人犯142人,均按其犯罪事实和情节分别作了判刑和其他处理;对所有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造反派”头头及不适宜人物均已淘汰和清理。   1980年9月27日,中共华县第七届党代会召开,会议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的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来。   1981年3月10日,华县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选举法》规定,改“华县革命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 ## 华县“文化大革命”动乱有关情况表   (类 别 情 况)   (A.抄家共1300户,查抄财物涉及924户 共查抄)   1,黄金及其制品 1729克   2,白银及其制品 25673克   (金银两项折价 193512元)   3,财 物 41570件 折843355元   4,房 屋 144间 折 38740元 (各项折价均按时价以人民币计算)   (四项共折价 1075607元)   (B.抢档案8起,共抢国家档案46箱计5200卷,县委组织部和民政局档案共54箱。)   (C.四抢案件共24起:)   (1, 抢武器弹药10起,共抢各种枪支176支;各种子弹20箱又5000发)   (2, 抢银行1起,抢去现金15000元。)   (3, 抢仓库5起,共抢面粉20000斤;粮票500斤以及汽车、自行车、被子等物。)   (4, 大型武斗3起,共死亡87人,其中:对打死38人;抓杀死49人,参与武斗分子54人。)   (D.武斗事件共19起:)   (1, 零星抓1起,共死亡14人;致残4人。参与主要分子44人。)   (2, 武斗、抓杀共死亡10人;致残4人。参与主要分子98人。)   (E.对参与打砸抢104人的处理)   (1, 杀 (5人))   (2, 判 刑 (59人))   (3, 捕而未判 (1))   (4, 报捕待批 (1))   (5, 武斗死亡 (8))   (6, 免刑 (16))   (7, 教释 (13))   (8, 无罪释放 (1))   (F.补订地富成份 共43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