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公判大会宣传材料 ## 坚决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做出新贡献!   在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团结战斗,乘风破浪,奋勇前进,形势一片大好。我旗同全国、全区一样,一场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深入发展,工农业生产蒸蒸日上,欣欣向荣。但是,一小撮阶级敌人也决不甘心于自己的失败,他们采取各种卑鄙手段进行破坏和捣乱,严重地破坏了“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顺利进行,扰乱了社会治安,危害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要百倍地提高革命警惕,狠狠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保卫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保卫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顺利进行,保卫“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蓬勃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各条战线落实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遵照旗委指示,根据党的政策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我院于1977年7月2日在察素齐镇召开了全旗有线广播公判大会,依法公判了现行反革命犯张文正等10名罪犯。现公布如下:   现行反革命犯张文正,又名国帅,男,21岁,汉族,本旗哈素公社人。   张犯思想反动。1976年初中毕业回村后,厌恶农业劳动,曾多次向大队、公社要求去学校当教员,未被批准,遂产生不满情绪,辱骂大队、公社干部,诬蔑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散布反动言论。1976年冬季张犯向人索要炸药4包,导火线2根,雷管1个隐藏家中,扬言要身带雷管炸药与公社书记同归于尽。更为严重的是于1977年3月10日、11日中午在本村学校教室的黑板上和旧作业本上两次书写反动标语,极其恶毒地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   上述罪行,证据确凿。张犯扬言杀害我公社干部,书写反动标语,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实属现行反革命,罪恶严重,但在押受审中能坦白认罪,故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依法判处张犯文正有期徒刑10年。   强奸幼女犯阎二来官,又名阎二官,男,41岁,汉族,本旗大岱公社人。1973年因强奸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阎犯品质恶劣,道德败坏。1975年刑满释放后,本应改邪归正,重做新人。但继续进行同样犯罪活动。于1976年2月10日上午,阎犯以给炒豆子为诱骗手段,将7岁幼女XXX哄骗到其家中,乘无人之机进行了强奸。   上述罪行,经查证属实,本人供认不讳。阎犯强奸幼女,屡教不改,罪行严重,手段恶劣。为了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严厉打击流氓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阎犯二来官有期徒刑10年。   鸡奸犯陈雷,男,41岁,回族,原籍北京市人。住本旗沙尔沁公社。   陈犯流氓成性,道德败坏。于1973年至1975年在西此老大队业余剧团教戏期间,经常给青少年以讲故事、写词、说笑话为名,散布资产阶级低级下流的言论,腐蚀青少年。特别恶劣的是在1974年6月份,对晚间与其作伴的韩XX多次进行流氓猥亵活动,并在一天夜间,乘熟睡之机对韩进行了鸡奸。又在1975年9月份,以同样的手段对李XX多次进行流氓猥亵活动,并两次进行鸡奸。   上述犯罪事实,证据确凿。陈犯鸡奸青少年罪行严重,影响极坏。在押受审中态度恶劣。为了打击流氓犯罪分子,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依法判处鸡奸犯陈雷有期徒刑8年。   神汉郭兴发,外号赖兴发,又名郭守忠,化名周斌,男,45岁,汉族,本旗察素齐公社人。1963年因逃蒙投修判刑一年半。   郭犯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1973年因搞神汉黑医活动,骗取群众钱财,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2次。教育释放后,恶习不改,继续搞神汉活动。从1974年7月至1975年7月流窜到达茂旗坤兑滩、石宝、大苏计公社等地大搞神汉黑医活动。以抓鬼弄神、逼邪等手段骗取温秀琴等17名群众人民币600多元、白面120斤、羊肉40斤、粮票30斤、皮袄皮裤各1件,以及纸烟和各种票证。脏物已全部挥霍。   上述罪行,经查证属实。郭犯大搞神汉黑医活动,骗取群众钱财,危害人民,危害社会治安,性质严重,影响很坏。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判处郭犯兴发有期徒刑5年。依法没收延安牌手表1块。   偷盗犯田双全,外号二黄毛,男,42岁,汉族,地主出身,系坏分子,本旗塔布赛公社人。   田犯1966年因乱搞两性关系,被戴坏分子帽子,本应改恶从善,接受群众监督劳动,但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于1976年11月24日下午,利用放羊之机,将三两公社忻州营大队王梅林等5户社员的绵羊10只,裹入其羊群,赶到北园子村北,填入机井内淹死4只,用树梢勒死3只,活捆住3只。因失主追查,田犯畏罪潜逃,后又投案自首。脏物已全部退还失主。   上述罪行,经查证属实。田犯利用放羊之便,偷盗杀害他人绵羊,性质恶劣,影响很坏。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判处田犯双全有期徒刑5年。   流氓犯徐老根,男,26岁,汉族,本旗大岱公社人。捕前任大队付主任。   徐犯道德败坏,品质恶劣。1971年以来依仗治保会、打井负责人等工作之便,长期进行流氓活动,乱搞两性关系。先后和有夫之妇周XX、陈XX,多次乱搞两性关系,破坏他人家庭和睦。特别是与5名姑娘多次乱搞两性关系,致使2名怀孕,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上述罪行,经查证属实。徐犯长期进行流氓活动,乱搞两性关系,扰乱社会治安,性质严重,影响很坏。依法判处徐犯老根有期徒刑4年。   打架行凶犯吴华德,男,23岁,汉族,上海市人,捕前系本旗予制厂工人。   吴犯多次打架斗殴。在上海市耀华玻璃厂当工人期间,曾因打架受过拘留教育。1975年7月分配到我旗予制厂工作后,又先后和本厂郭占华等3人争吵打架。特别严重地是1976年12月12日下午6时许,吴犯将牛生殖器(治病用)放在与赵建云伙用的菜窖内,赵得知后,嫌不卫生,让拿出去,吴犯不拿,而互相争吵起来。争吵之间,赵进窖内将牛生殖器扔了出来。吴犯气极败坏,脑羞成怒。首先打了赵一拳,随后又从宿舍拿起赵准备切菜做饭用的小刀,向赵扎了4刀。左肩部、左颈部、右上臂外侧各一处,均皮肤刺破伤。左下肋部一处刺透腹壁达腹腔,未伤及腹内脏器。经抢救缝合3针,已痊愈。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吴犯打架行凶,情节严重,影响很坏。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身安全,依法判处吴犯华德有期徒刑3年。   拦路强奸未遂犯肖安荣,男,23岁,汉族,本旗塔布赛公社人。   肖犯于1976年11月9日早晨7点在塔布赛通往铁旦板村的大路上拾粪,碰见铁旦板村女学生XXX(17岁)去塔中上学,便起了不良之意。将女方抱住就亲,后拉到路旁渠内准备强奸,由于女方极力挣扎反抗,加之肖犯害怕来人,强奸未遂。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肖犯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企图拦路强奸女学生,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影响很坏。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少女的身心健康,依法判处肖犯安荣有期徒刑3年。   妨害婚姻家庭犯云振兴,又名云大宝,男,38岁,蒙族,本旗白庙子公社人。   云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道德败坏。在任大队党支部书记期间,于1974年8月以来采取派轻活、小恩小惠等手段,对下乡已婚女知识青年XXX、XXX多次进行奸污。妨害了他人家庭和睦。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本人供认不讳。云犯多次奸污已婚女知识青年,妨害他人婚姻家庭,已构成犯罪。为了保护他人婚姻家庭,维护社会治安,依法判处云犯振兴有期徒刑3年。   奸污女知识青年犯贾计拴,又名贾柄俊,男,26岁,汉族,本旗把什公社人。   贾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道德败坏。1976年春与下乡女知识青年XXX借谈恋爱之机,对XXX进行流氓猥亵。特别是于同年6月在其家中2次对XXX进行了奸污。又于同年6月20日夜间趁XXX送电灯泡之机,企图再次奸污,被群众当场发现。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贾犯借谈恋爱之机,奸污下乡女知识青年,性质严重,影响较坏。为了保卫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伟大革命运动,依法判处贾犯计拴有期徒刑3年。   我们严正警告一小撮阶级敌人,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只要悔过自新改恶从善,人民是给出路的;如果执迷不悟,继续与人民顽抗到底,终究逃不脱无产阶级专政的惩罚。   全旗各族革命人民,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百倍提高革命警惕,严防阶级敌人的破坏和捣乱,坚决打击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查的群众运动,为抓纲治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做出新贡献。为我旗1977年建成大寨旗而努力奋斗!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1977年7月2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