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金少英问题的审查报告 (机密)       姓名 现名 金少英 原部职别 洛阳地委第一书记 曾用名 金正远 民族 汉 工资级别 8级 出生年月 1914年 性别 男 家庭出身 地主 本人成份 学生 文化程度 高中 参加革命时间 1937年2月 入党时间 1937年 籍贯 河南省汝南县留盆公社金赵大队 主 要 经 历 1928年至1936年在本县县师附小、开封高师等校上学; 1937年2月至1937年7月在我山西太原军政训练班受训; 1937年8月至1940年5月任临县牺盟会特派员、太原中心区秘书; 1940年至1941年秋在延安中央组织部陕北公学学习; 1941年9月至1945年任中央西北局组织部秘书室主任; 1946年至1948年任嫩江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安达县委书记; 1949年至1963年2月任江西省委委员、地委书记、中央农村工作部处长; 1963年3月至文化大革命运动前任河南省委委员、洛阳地委第一书记。 ## 中共洛阳地委关于金少英被捕自首问题的审查报告   金少英,1934年在河南开封师范上学时,参加了我党领导下的“青年反帝反法西斯蒂大同盟”。1935年3月,被国民党逮捕,入开封反省院,审讯中金除供认自己参加“青年反帝反法西斯蒂大同盟”外,还供出了敌人已经知道的“青年反帝反法西斯蒂大同盟”成员王友琴等6人。同年11月取保释放。1935年9月,金少英同张浚、李河滨3人在国民党《河南反省院特刊》上发表了《告河南省立开封师范全体同学书》,诬蔑我党“是破坏中国国民革命,分裂民族战线的蟊贼”;胡说什么他们是在“共匪的种种诱惑”下“走进了黑暗的墓道中……”。并表示“要在青天白日旗帜之下,接受国民党的领导……建立起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纪念塔”等等。1936年元月,金同吴春岫等36人在国民党《河南民国日报》上发表了“反共宣言”,诬蔑共产主义“是一条悲惨的绝道”,诬蔑我党是“一个含毒素的赘疣”,是“全民族争取解放的国民革命的以前路上的障碍”。诬蔑“青年反帝反法西斯蒂大同盟”是“反动组织”等等。   根据金少英被捕后,供认“青年反帝反法西斯蒂大同盟”身份,并发表“反共宣言”和“告河南省立开封师范全体同学书”,背叛了共产主义,背叛了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组织,投降了国民党的事实,定为叛徒,清除出党。鉴于金参加革命队伍后,做了一些工作,可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每月发给100元生活费用。    1973年7月21日 ## 关于金少英问题的主要证明 ## 被捕自首发表反共宣言问题 ## 1、《告河南省立开封师范全体同学书》节录:   (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自脱离母校的怀抱,至现在已经几个月了,……过去我们跑至人生的岔道上,曾有一个时期沈(沉)落在错误的泥沼中,……中国所需要的是三民主义的革命,不是共产主义的革命,……在以前我们是把共产党认为真正领导中国革命的党了,但是事实昭示给我们,它只是破坏中国革命,分裂民族战争的蟊贼,……在共匪的种种诱惑,我们不知不觉中,便走进了黑暗的墓道中,使我们光明磊落的初志一变而为祸国殃民的大罪,……要在青天白日旗帜之下,接受国民党的领导,建立起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纪念塔。……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捧给你们诚挚的年青的心,希望你们接受下它!    张浚 李河滨 金正远同启   注:金正远即金少英。张浚与李河滨已死。此材料摘抄自1935年9月伪河南反省院特刊。 ## 2、吴春岫与金少英等36人《联名反共宣言——唤醒彷徨迷途青年及早回首坦登道岸》节录   (河南社讯)省反省院反省人,吴春岫、李建人、马鸿恩等36人自受三民主义洗礼后,深觉过去误入歧途,颇受痛悔,近特联名拟具反共宣言,以期唤醒徬徨迷途之青年,促其觉悟,及早回首,坦登道岸,……兹将该宣言及略历分述如后: ## 宣言   我们认为共产主义在中国已是一条悲惨的绝道,共产党在中国已成为一个含毒素的赘疣,它不仅不能担负起现阶段民族解放的任务,相反的却成为全民族争取解放的国民革命的以前路上的障碍。正能担负起这个艰巨任务的只有三民主义与实践此伟大主义之革命集团的国民党。……   正远汝南人,于23年春,被同学王友琴诱惑加入青年反帝反(反)法西斯蒂大同盟,加入后才发现它为反动组织共产党的外围团体,并于是年10月自行消极脱离,因未正式表示,又在24年春被捕,移入反省院,……   我们坚决的转换了政治立场,从迫害民族的匪队式的共产党中转变到为全民族争取解放与自由的三民主义旗帜之下,……我们敢诚重地宣誓永生要站在三民主义的阵线上,……把生命付与三民主义的信仰,……我们把这些痛苦的经验,献给你们。(完)   注:文内“正远”即金少英。   此件摘抄于南京图书馆伪河南民国日报,中华民国25年1月27日至2月8日。 ## 3、裴建章关于金少英的被捕及身份的证明节录   我与金少英于1933年暑假,同考入前开封师范一年级语文组念书……   1934年,……新支部由王友琴任支书,张增敬任支部组织委员,我任宣传委员。5、6月间,曾开过两次支部扩大会议,韩绍愈、金少英都参加了。我当时知道金是“青反”的小组长,韩绍愈是团员,金是否曾参加团,我的印象很模糊,因他参加的时间、介绍人我都不清楚,也没听张增敬、王友琴两人向我明确谈过。再在张、王离开学校后,34年10间组成的支部会议上,仅有韩绍愈、时光源、我,三人参加,而金却没有参加。这也是我对他团身份引起疑惑的一点,但是在34年5、6月间,他两次参加支部扩大会(或团员会),却似乎在当时他也是一个团员。由于以上这些情况,因此,在我近几个月来的回忆中,对金的团员身份曾采取肯定而受惑疑的态度,关于这个问题,现在我经过反复思索,我记得在1935年元月我被捕后,在敌第一次审讯时,曾出卖的4个人张增敬、王友琴、韩绍愈、时光源都是共青团员。同年2月底入敌反省院,3月间给敌写材料时,曾又出卖了3个人,即金少英、李河滨、张浚。这时是把金作为“青反”盟员的身份向敌供认的,而没有说他是团员。   ……    裴建章1967年7月1日 ## 金少英的交代(摘抄)   1935年春节后,我从家回到学校,……在我被捕前一天,王友琴从外县回开封,我见到了他。告诉王:“裴被捕了”我以后怎么办。“王告诉我说:我才回来,也找不到人,裴已被捕,你要小心。”我和王谈后,回到学校,即被捕了,和我同时被捕的还有同班同学张浚、李河宾。当天即把我们3个弄到开封第四巷街禁闭室受审。敌人审问时说到:“你是共产党员。”我回答:“我不是共产党员。”敌人说:“裴建章已把你说出来了。”……在禁闭室里,我见到张浚,张说:“我已承认参加了”。“青反。……”   1935年6月,我们来到河南反省院,在里面我见到了裴建章。他见我就说:“你怎么没跑了”我告诉他:“没有跑”,裴又说:“河南出了叛徒,整个组织都被破坏了,敌人什么情况都知道,比我们还清楚。我都说了,不说也没有用了。”这样,我知道了裴都说了,敌人也全清楚。在反省院敌人审问我时,我承认了是王友琴介绍,裴建章领导。我也说了敌人所知道的张浚,李河宾(这时,他们在这以前已向敌人招供)我这次也说出已被裴建章供出的张增敬,韩绍愈。   我在反省院住了6个月,……在期满出院时,我向敌人办了手续,即:交一遍学习心得,我写的是三民主义唯心论心得,大意是:“三民主义适于中国”,唯生论的:“忠恕之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反动封建东西。出院的演讲会敌人规定:讲学习心得和出院后的志愿。我讲的内容是:……参加“青反”误了学习,对不起父母,出去以后什么政治活动也不参加了。只愿好好读书。再是登“脱离启事”,李河宾替我写了脱离“青反”启事,我当时没有看,他既交院方了,出来后我在报上见到,大意是:经王友琴介绍参加“青反”脱离“青反”等。还有张浚写了一遍“致开封师范学校同学的一封公开信”他写完后,把同屋住的几个人名子都写,叫我们按指印,我也按了。……我在反省院里,除了在张浚所写的“公开信”上按过手印外,我再没有在其他反共宣言或“公开信”上签名或按过手印:也没有和任何人研究和发表过反共宣言或“公开信”,……出反省院要家保和铺保,我的家保是我姐姐,铺保也是我姐姐找来的,办了这些手续以后我于1935年11月间出了反省院回到家中。    金少英1971年8月5日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1937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1500份)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