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批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帮助各民主党派整风的意见”   (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军委各部门)   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帮助各民主党派整风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央一九五七年八月二日 ## 中央统战部关于帮助各民主党派整风的意见 ## (经过七月十一至十四日统战工作会议讨论和讨论后的修改)   各民主党派中央已经接受我党建议,决定在他们的党内进行整风,并宣告当前反右派斗争就是他们整风的开始。   反击资产阶级右派的斗争指明: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以来,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知识分子的政治分野(过社会主义关的分野),已在各民主党派的政治面貌和组织状况上深刻地和集中地反映出来。在政治上,各民主党派都有左、中、右三派。左派分子坚决拥护社会主义和共产党领导,他们在政治上已经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但他们为数较少。占多数的是中间派,他们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领导有不同程度的动摇,他们没有完全解决或者没有真正解决的,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这个根本的政治立场问题。少数右派分子,站在反共反社会主义的立场上,他们中间的骨干分子,即坚决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极右分子,则积极阴谋推翻共产党和人民民主专政。在组织上,各民主党派的各级领导机关,有一部分是左派起着核心领导作用,但是另一部分,尤其是民主同盟、农工民主党、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九三学社的许多领导机关,是右派分子占优势,或者虽然不是右派分子占优势,却因为我们工作上的缺点和其他原因而被右派分子所控制。一年多以来,大多数民主党派都有很大的发展,发展是大势所趋,也是需要的;但是右派野心分子借此搞“大发展”,吸收了一大批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心怀不满的分子,被斗争过的反革命嫌疑分子,被处过刑或者管制过的反革命分子,扩大了反共反社会主义的组织基础。   鉴于各民主党派的这种政治面貌和组织状况,各民主党派应当认真地开展一个普遍的深入的整风运动。这个整风运动的方针和目的应当是:按照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所指出的六条标准,经过反右派斗争和自我教育,巩固、提高和扩大左派,争取、团结和教育中间派,孤立和分化右派;改造政治立场,使大多数人向左转一大步,改造组织,使左派和中左取得领导优势,真正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各民主党派要在这次整风运动中实现这个方针和目的,才能够成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获得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基础。   为了争取完满地实现这个方针和目的,应当适当地处理如下的有关政策、步骤和方法的问题。   (一)必须胜利地开展和深入反右派斗争。反右派斗争是各民主党派整风运动的主要关键和决定性步骤,只有坚决地开展和深入反右派斗争,才能教育多数,帮助他们改造政治立场,并为改造组织创造条件。也只有坚决地开展和深入反右派斗争,才能为今后在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推进思想革命的工作,扫除阻力,增加助力。我们必须首先帮助各民主党派把反右派斗争深入各级组织(深入到基层。在没有发现右派分子的组织中也要进行反右派斗争的教育。),贯彻到底,并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基本的胜利,然后在这个胜利的基础上,进行一般的整风和改造组织的工作。在反右派斗争中,有几项重要的政策和策略值得提出:   (1)要正确地划分左、中(又分中左、中中、中右)、右(又分极右分子和一般右派分子)。要注意区分中右分子和右派分子,不要把中右当成右派(可以划为右派也可以划为中右的,划为中右),以利于稳定中间派;还要区分极右分子和一般右派分子,以利于在斗争中对这两部分右派分子采取不同的策略,加以分化。   (2)要很好地组织队伍,以左派分子为核心,竭力争取和团结中间分子一道进行斗争,对中右分子至少要争取他们对斗争的同情。反右派斗争深入的关键和主要标志之一,是看我们争取中间分子的成绩如何,看我们能否争取大多数中间分子到我们这方面来。要根据中央的历次指示,经过左派分子,并由我们直接出面,从各个方面、各种工作,认真地、反复地、耐心地争取各类中间分子。这主要的有三个方面:(甲)要多同他们接触(个别的和分批的),帮助他们识别和分析右派分子,认识斗争的必要性,认识斗争的政策,消除怀疑和顾虑,积极起来参加斗争。不耐心地作这些工作,而简单地要求甚至强迫他们参加斗争,以至简单地责备他们不积极,都是不对的,也是无效的。(乙)要正确地掌握反右派斗争的策略、方式和方法,使之既有利于孤立和分化右派分子,又有利于争取和教育中间分子。(丙)要实行“边斗边改”,一方面坚决地反击右派,一方面坚决地改进我们的工作,特别是要注意改正统战部门和左派分子过去疏远、看不起以至歧视中间分子的宗派主义。   (3)资产阶级右派是资产阶级的反动派,是人民的敌人,所以必须向右派进行坚决的彻底的斗争。另一方面,在策略上仍然要把目前反击右派的斗争当作统一战线内部的斗争来进行,当作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自绝于人民的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又当别论)。总的说来要采取坚持说理,揭露事实的方针,不要采取而应避免简单粗暴的方式(在斗争中,由于右派分子的恶毒阴谋的暴露而激起的简单粗暴方式,应当加以适当领导,及时地改变过来)。采取这样的策略,主要是为了有利于争取中间分子。对一般右派分子,在适当范围内经过适当方式进行批判。对极右分子则需要狠狠打击,打击的基本方法是对他们的反动言行进行彻底的揭露和批判,揭露和批判越是彻底,就越能够达到扫除他们的影响的目的。但是揭露要力求根据事实,批判要依靠经得起反驳的说理。揭露的重点应当放在最近期间的反动言行上面,揭露极右分子的历史是为了指明他们的思想、历史根源,指明他们拒绝自我改造,而不要使人觉得我们是在算旧账(许多民主人士有旧账,在同我们合作和接受我党领导之后,就不要算旧账了,所谓“既往不咎”;揭发极右分子的历史,也不是为要算旧账,这点可公开说明)。要注意查明反革命分子和反动组织,在指证反革命分子,反动组织或者某人同反动组织有联系的时候,必须有充分的根据。在斗争中要允许他们进行辩论和反驳,经过辩论和反驳,更有利于分别是非,揭露反动,更可以提高左派,教育中间。极右分子要求同我们谈话,可以同他们谈,督促他们彻底交代,不要自绝于人民。在民主党派里面,存在着某些无原则的个人纠纷和宗派纠纷,我们要注意不使这种纠纷卷入到反右派斗争中来,以免是非不明,陷入被动。   (二)一般的整风运动在反右派斗争胜利的基础上进行。某一组织在批判和揭露右派的斗争已取得基本胜利的时候,那里就可以开始一般的整风。一般的整风要以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学习反右派斗争的经验为基本内容,要利用右派作教员,把他们的言论和行为拿来进行系统的讨论、分析和批判,并联系到自己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扩大和巩固反右派斗争的成果,进一步改造政治立场。左派分子还应当主动地检查和改正自己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虚心地听取一切善意的批评。在经过激烈的反右派斗争之后,接着来进行一般的整风,特别要注意采用和风细雨的方法,采用小型座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依靠细致的思想分析和说理来解决问题。   (三)在反右派斗争胜利和一般整风运动的基础上,进行整顿和改造民主党派的组织。对右派分子的组织处理,一般地放在整顿和改造组织的过程中结合着进行。整顿和改造组织的目的,是要达到以左派和中间派的联盟成为各民主党派的组织基础,并使左派和中左分子的联盟在各级领导机关中占优势,以保证各民主党派真正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和监督,真正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各民主党派今后长期适用的组织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条件之一(另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政治立场)。在各级领导机关中由左派和中左联盟占优势,决不是不要中中分子和中右分子,相反地必须使他们占适当的数量。以左派和中间派联盟为组织基础,也不是不要包括右派分子。在领导机关中还会要保留某些不能不保留的右派分子,在成员中还需要保留一部分右派分子。保留多少,保留什么样子的人,要根据斗争的发展情况来考虑,目前不可能作出具体的决定。(各民主党派整顿和改造组织的工作估计要在今年年底到明年三月底以前的一段时间内完成,以适应明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关于整顿和改造组织的办法,关于处理右派分子的办法,当在最近两三个月内制定。)   (四)为了深入反右派斗争,为了摸清各民主党派的底细,要分别专案进行调查、研究和整理的工作,可以一党一案,其中又包括若干重要右派分子的专案。可以分成若干小组来进行,人手不够的,临时补充一些力量,使能够用。   (五)反右派和一般整风的学习文件,以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为主,参考人民日报有关的重要社论,参考当地反右派斗争的材料,并要利用反面材料。   (六)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各省、各大城市的组织,可以同时开始进行整风。基层单位什么时候进行整风,应当同我党基层组织整风步骤一致。   (七)各民主党派的各级领导机关采取何种方式领导整风,由他们自己决定。为了保证整风和反右派斗争顺利进行,左派应当联合中左在整风领导组织中取得优势,同时吸收相当数量的中间分子参加。   (八)各级党委对于各民主党派的整风运动必须积极地加以领导和帮助。领导和帮助不是包办代替,也不是强加于人,而是要密切地指导民主党派中的左派和中左分子去进行工作,要同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人进行必要的协商,要多向中间分子直接进行工作。各级统战部必须坚持地这样作,以努力克服自己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同时,还应当继续欢迎各民主党派向我们提出善意的积极的批评和建议,并且及时地接受正确的批评和建议,实现党所提出的“边整边改”的要求。(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包括同业公会在内的委员会和机关人员中的反右派斗争和一般整风,大体上也可以参照这个文件进行。关于工商界的整风问题将另行提出意见。)    (一九五七年七月二十日)   已发: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不发西藏),在京中委、候补中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总政,驻外使馆党委。共印三一五一份。   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   1957年8月3日发出   来源:陕西省档案馆:123-43-4 P.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