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出版局关于右派分子著译的出版和重印问题的临时性规定   (上海市委宣传部:)   反右派斗争开展以来,文化界先后揭发了一些右派分子。这些右派分子中,有些是有著译在上海各出版社出版的,他们的右派面目在报刊上公开揭露以后,有些读者要求对他们的著译加以处理(如读者安徽师范学院戚香玉要求禁售徐中玉著的“关于鲁迅的杂文、小说及其他”),有些单位向我局请示右派分子著译的出版社和重印问题,(如新文艺请示孙大雨著的“论诗歌的内容与形式”、新华书店上海发行所请示王若望著的“上海来的人”等上)。估计各出版社在工作中都可能遇到这个问题。为避免工作中发生混乱并考虑到群众的影响,在中央尚未规定右派分子著译处理原则之前,似有必要作出临时性规定,使各单位有所遵循,我们初步竟见:   1、过去出版社在书店发售的右派分子著译,一般暂不处理,但原出版单位应再审阅,如论点反动、错误,应结合反右派斗争组稿进行驳斥和批判;   2、右派分子尚未出版书稿,不论已否付印,不论用本名或笔名,皆暂缓出版。   3、右派分子已出版的著译,一般暂不重印。如读者急需,其内容经审阅无问题,过去系用笔名出版者,可酌量重印。   作以上处理的暂已/以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已列为右派分子的为限。报刊上未公开揭发,或只作为右派思想批判的,暂不处理。但出版社亦应注意其著译的思想内容,必要时对其错误论点组稿批判。   以上是否可行,请迅予指示。    上海市出版局党组 汤季宏(印章)1957年8月12日   抄送: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 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文艺工作组   注:拟同意出版局党组意见,各出版社们因对所出版的右派分子著译写一审阅报告,并组织力量批判其中的错误论点。   刘 15/8   来源:上海市档案馆,A22-1-305,第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