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委农村整风简报(第一号)   (中央:)   兹将我省农村整风情况和初步经验综合报告如下:   (一)根据中央的指示,考虑到我们秋收紧迫,问题又多,干部毫无经验情况,我们把农村整风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打击地主、富农、反革命的破坏。现已在多数地区结束,正在开始第二步:以粮食问题为中心的社会主义辩论,结合进行秋收分配和整顿市场等工作。第三步是秋后到明春,结束整顿合作社,展开农村全面鸣放。为了吸取第三步的经验,省委、地委秋收前选择部份县的部份乡试验全面鸣放。   不论在粮食辩论的面上,或者在全面鸣放的试点上,在全国鸣放的推动影响之下,农村中各种意见基本上都能放得出,这两种放法所放出来的问题,都说明:当前农民内部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内容极其复杂;涉及粮食政策,统购统销,生猪、油料,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民族关系,合作社内部的财务和分配、经营管理、劳动纪律、组织整顿、干部作风,以及对县级财经贸易、政法关系,对供销、信用社的意见等等。不但放出了许多富裕农民的资本主义思想,甚至有的是很恶毒的煽动、诽谤,而且的确也烧到了许多干部的缺点。同时也说明:不论那种放法,粮食问题又是意见和争论的中心。如:试验全面鸣放的宜良永新社,836户提了1675个意见中,831户提了粮食的意见,其中确认的232户。其余844个意见涉及的是:肥猪派养派购159户,合作社经营管理368户,说合作社不好41户,干部作风191户,劳动纪律150户,对国家机关20户,对供销社、信用社106户。另一个试验全面鸣放的曲靖王三屯社,放出的意见也有70%属于粮食问题。这个社的一个队,177人提了434条意见中。粮食问题占65%,其余占35%的154条意见是:副业收支问题88条,干部作风11条,对经济部门意见14条,对社内经营管理41条。其他以粮食为中心来鸣放的社,除了80%以上关于粮食的意见之外,也涉及社内其它一些突出的问题。鉴于秋收紧逼,粮食分配是一个最迫切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而且在粮食问题是所表现的两条道路的矛盾最为尖锐、突出,是与自发势力斗争的一场主力战,所以就是全面鸣放的重点乡社,也是在大鸣大放之后,首先抓住粮食问题争透吵透,立即组织秋收分配。其它问题放在秋后继续辩论。有的社在试验全面鸣放中,为放出的很多问题迷惑起来,没有首先解决粮食上这个决定性战斗,而企图先去解决劳动纪律、组织整顿等,群众在两条道路斗争中的劲头不是那样正,觉悟提高不是那样顺。   因此,我们体会到,这场农村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斗争,似乎其规律是:首先从政治打击敌人,初步把群众动员起来,然后取得以粮食问题为中心的思想上的阶级斗争的决定性的胜利,群众的队伍得到基本是的整顿与加强,有利于最后和风细雨地全面整顿合作社。整个过程都贯串着辩论、说理,批判和改正缺点,每个不同段落应该有其比较明显的主要内容。这样的发展顺序,对于我省农村基础,干部情况以及时间很紧等条件来说,似乎比较有利。   (二)不断地对各种人进行摸底排队,是使干部树立坚定的阶级观点和相信大多数的根本方法。各地一般都按匹类排队,即:第一类积极拥护社会主义的;第二类基本上拥护,个别问题上有些不满或不了解的;第三类消极动摇的;第四类是严重抵触的。各地在鸣放开始的排队结果是:贫农下中农在第一类的一般在70%左右,属在第二类的20——25%,说明90%以上的贫农下中农是社会主义在农村的可靠支柱。5——6%的人有些消极,每每是农村中的“落后层”。中中农属于第一类约30%左右,第二类约50%以上,占农村人口5——10%左右的富裕中农(系指土改时的富裕中农),他们之中属于第三类的一般占50——60%,属于第四类的一般占15——20%甚至还多一点,下余的20%左右基本上入社后生活并未下降或者有所上升,因而基本上拥护社会主义。只有极个别的富裕中农,入社以前基本上没有什么剥削,入社后生活未降低,再加上子女当了干部、解放军、劳模,受到较好的教育,而一直表示积极拥护社会主义。这说明:富裕农民基本上是社会主义的动摇阶层。   在排队中,对农村各种人在合作化之后经济生活的变化状况,进行分析,是有必要的。从有3年左右的合作社的基础的地区看来,如果与土改后未入社前生活状况比较,贫农下中农生活条件根本上没有停留在原来水平的了,这个阶层得到好处最大,50——60%上升到相当于当时中农的水平,极个别上升到当时富裕中农的水平,5——15%的人还有点困难,欠点账,缺少家具铺盖或手头用的劳动工具等等。中中农的85%左右保持原来水平,5%左右上升为富裕中农的水平,显然比老贫农快;不到10%的人生活稍为有点下降。而富裕中农则75%以上保持原有水平,25%左右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地主分子则由于管制劳动得好,50%左右相当于当时中农或下中农的水平,个别有上升到相当于富裕中农的水平的。而富农则普遍下降,75%左右的人相当于富裕中农的水平,20%以上下降到中农或下中农的水平。这说明合作化越巩固,越有力地阻止了阶级分化。这几年来,引起农村各种人的经济生活的变化的原因,除了天灾人祸以及个别从事投机活动之外,主要是:第一,家庭的劳动力与吃饭的人口成反比例;第二,家庭副业开展得好坏;第三,会不会勤俭持家。如果三个条件都具备,生活上升就特别快。分析这些情况,有助于今后有计划地指导农民生产,和指导他们计划消费。   在进行阶级分析时,干部中每每对待这三种人有糊涂观点,一是把新上中农与老上中农混同起来。我省的富裕农民层,主要还是土改时的老上中农,原贫农、中农上升的新上中农还是较少的,而且即使上升了一般还是拥护社会主义的,不应当把这些社会主义轨道上生活富裕的人,与老上中农等同看待,其中个别因有自发倾向而抵触社会主义,作为个别看待。二是把地主富农的守法,基本上是守法,有一般的违法,严重的违法破坏的这四种态度,与农民中积极的拥护社会主义,基本上拥护社会主义,一般的动摇,严重的抵触的这四种态度混同起来。三是的把游民这个游离阶层没有另外划出来,以致往往使稍有一点缺点的农民与游民分子不分。这些都是“合作化后没有阶级界限了”的右倾思想的一种表现。鉴于像云南这样的新区,土改之后紧接着开展合作化运动,基本上来不及有一个阶级分化的空隙,所以我们认为:进行阶级排队时必须按照土改时的划分去排队,个别的人个别对待,以免混淆了阶级界限。   (三)鸣放、辩论的过程,一般是:第一步:党内骨干中先动员,主要是县的三级干部会谈,到了乡(社),则是乡和社的支委和主要社干的会谈,也用鸣放、辩论的方法,基本上弄清运动的目的、性质、思想界限,初步进行对各种人排队,大体上达到心中有数,把领导队伍组织起来。主要是解决三种人和思想:一是自己平时短处不多,受够了气,想趁此时机狠狠整一下富裕农民和自己认为调皮捣蛋的群众,二是有缺点的人怕烧到自己而反对鸣放,三是多数好心肠的人,怕“过去这一段没有鸣放都受不了了,现在什么意见都放出来,一人一条心怎么办?”或者怕“在农民内部放,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又乘机煽动怎么办?”必须强调相信大多数,强调既要改造富裕农民,提高群众,又要切切实实克服我们的缺点,强调干部要沉住气硬着头皮听下去。只要领导骨干的思想通了,就能够放得好放得透。目前暴露的情况:除了落后乡(社)之外,一般的乡(社)中,基层干部和农村党员70%左右是积极的,20——30%不同程度地有些习惯思想或动摇情绪,也是可以教育提高的;只有1——2%(团员大体上多一倍)变坏或本质上不纯,所以农村基层组织还是有战斗力的。   第二步是:通过队的、小组的会议与串连相结合,队和组的提意见和个别交谈相结合,达到各种人都把心里话说出来。其规律是:群众看党团员和积极分子,中农看贫农,富裕农民又看群众。一般群众特别是中农每每怕“说出来受打击”,或者“可是只说说不算数”,富裕农民怕“开站会”(像斗地主富农那样),怕叫做“右派”(在靠近城市的地区)。但是,只要反复交代清楚是人民内部民主讨论的性质,当积极分子带动群众,贫农带动中农鸣放开发之后,60%左右的富裕农民跟着放,而且也每每先由一般的讲下面应付话,逐渐到心里话,最后到少数恶劣分子起来煽动。越是基础差、群众没有准备的社或队,放得越彻底,甚至是富裕农民带头煽动。越是基础强,群众有准备的社或队,每每是贫农下中农一面放一面把富裕农民拉出来。为了放得彻底,仍旧要随时说服个别干部和积极分子不要急于顶回去。   第三步:集中辩论一些共同性的问题或突出的问题。这时候在贫农和中农中的串连,小规模交谈,田间酝酿,小组酝酿等活动更为重要,主要是依靠这些活动去提高群众和组织力量。有时在一个问题上也要一两个回合才能驳倒富裕农民的观点,例如:他们利用群众中个人主义、习惯势力的影响,叫嚷必须修改“三定”标准;“每人要七百斤干谷子才够吃,你们说可是?”“粮食嘛,把国家仓库开放出来就都够发”,每每得到不少群众赞同,积极分子干着急,而临时陷于僵局;但当经过酝酿重新辩论时就又扭转。在辩论中,对于大多数群众,应当有批评也有自我批评,便于提高,对于少数自发倾向严重的富裕农民,主要是批评和揭发;对重点人物的批判揭发,是辩论深入自然发展的结果,也是思想斗争达到高潮的表现。一开始就集中斗争重点的富裕农民,对运动并不利。这种最后要重点批判的富裕农民,一般占其人口2%左右,其中百户以上大实可以全社性的批判一两个到两三个,多数在各队中进行批判;全社性的批判辩论大会只在必要时召开一两次,主要在生产队中批判辩论或者两个队合并进行。回忆算账对比,是启发农民觉悟的有效办法。但是,如果只停留在这种朴素的水平上,不容易使群众把切身利益与两条道路的大是大非联系起来。因此,除了支部、社管会的发言之外,县委或工作组至少必须作两次报告,一次在进行辩论之前,一次在总结辩论时,算国家的大账与当地的小账相结合,讲大道理与当地的具体生动的事例相结合,才能系统地启发提高群众。   第四步:在总结辩论的基础上,讨论秋收种和分配,具体地制定方案。并且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正式通过。边整边改最为迫切的问题,也集中在秋收秋种和分配上,如:清理和公布账目,合理解决收、种的定额、包工等问题,粮食怎样分配等等。   在一个合作社,以粮食问题为中心的鸣放、辩论,大概需要二十天,全面鸣放结合整社,看来至少需要一个月以上。   (四)对富裕农民的思想斗争,涉及许多现实的经济工作,所以,在鸣放、辩论中,包括着极其复杂的思想问题和政策问题。而少地方已经开始暴露,干部中每每分不清社会主义的原则与自发倾向,与小私有者落后的习惯思想的界限。不能够把思想上必须彻底批判与经济上要按政策办事统一起来,每每是思想上右而经济上左。例如:揭发富裕农民非法套购粮食和进行黑市投机时,主张像土改时对待地主那样出题目作文章,予以重罚多赔,而不管是否损害到他的正当劳动的收入,批判富裕农民不卖肥猪给国家而去卖黑市,但又不去肯定其多养肥猪本身的好处,甚至立即急于强迫其卖出,而养猪消极只等国家或合作社分配猪肉的人,却未受到教育,批判人农业社的铁匠由于收入较多,囤积粮食进行投机,但又甚至连他家庭多养猪扩大再生产也加以否定,诸如此类。因此,十分必要不断地使干部分清,正当劳动致富与投机剥削人利已的界限,共同富裕与平均主义的界限,纯商业活动与合法的自产自销农民贸易的界限,以及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等界限。以达到发扬正确的、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而不发扬别的积极性,最后有利于促进生产,而不打击生产。   (五)在辩论中的几个特殊问题   一、有的乡(社)在前段打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的末期,处理得比较草率,或者在辩论中他们又有所举动时,可以在辩论中另行处理,或在总结辩论时单独处理,以免与农民的内部问题纠缠在一起。   二、游杂分子作为一个游离阶层,确是农民特别是基层干部感到辣手的一个方面,总的说来,这些人在合作化以后大多数是在逐步改造的,但是也确有一部分习染很深品质太坏的人,成为社会主义的消极力量。例如宜良几个社的统计:完全改好的25%,基本上改造好偶尔犯老毛病的35%,基本上未改造的22%,反而变得更坏的18%。对待这些人,没有必要专门集中去处理他们,但必须在打击地主富农反革命的政治阴谋中,在批判富裕农民的自发倾向中,以及在整社时整顿劳动纪律中,去分别对待他们,好的予以表扬,还有些毛病的批评教育并且加强监督,坏而屡教不改的集中劳动教养,犯罪的依法判罪。   三、落后社有两种不同性质:一是群众基础不好,骨干软弱,为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实际操纵。主要是彻底打击敌人,进行正面教育,在扶持群众正气的基础上,树立民主的风气,去正面地解决粮食问题,统购统销,巩固合作社等等。二是合作社的领导权掌握在富裕农民手中,不但自发倾向与前一种社同样严重,社内生产与分配问题同样严重,而且与党内不纯、未真正树立领导骨干的贫农优势,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必须在强有力的工作组主持之下重新组织队伍,对原来的领导骨干,可以放到鸣放中考验,既不能完全依靠他们,又不能粗暴地一脚踢开。经过考验之后,除了党内问题按党的原则办理之外,应当根据其表现,在调整社内职务上作必要的适当的照顾,如:正职降为副职,副职降为一般委员,有实权的职务(掌握财政、副业、畜牧等)调为没有实权的职务等等。此外,在比较大型的合作社,每每有个别或部分的落后队,多属并社前比较落后的小社。其性质与落后社并无区别,可以在整社中由支部加强领导去解决。   落后社的面,在基础较好的地区(如宜良)占10%,在基础一般的地区(如富民)占12.5%,估计基础较差的地区可能更大些。落后队的面,随着每个社的基础与规模不同,有的不存在,有的有10——30%。在整社中需要认真地解决。这方面的具体情况和系统的经验,需要积极地探索。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中央指示。    云南省委195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