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转发山东省委批转联合工作组关于调查处理“五一”农场和群众关系问题的报告(摘要)   兹将山东省委批转的中央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山东惠民地委等机关联合工作组,关于调查处理“五一”农场和群众的关系的报告摘要转发给你们。这个报告中所反映的农场同群众关系的情况和农场干部的思想情况,有些是违法乱纪的行为,应该严肃处理,值得严重注意。请你们把这个报告发给所属农场、牧场党组织,并且领导和督促他们注意检查同群众的关系,如果有类似的缺点和错误,应该加以切实的纠正。    中央1957年4月 ## 山东省委批语   省委同意联合工作组关于调查处理“五一”农场的场、群关系问题的报告,兹摘要转发各地。“五一”农场任意占用群众的土地、房屋,拉走农业社的柴草,随便扣押群众,借用群众的东西不归还等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这种违法乱纪,脱离群众的行为之所以长期未被察觉和处理,是与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作风分不开的。各地都应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地检查和改进与群众的关系。并望公安厅督促“五一”农场认真执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意见。    1957年3月附原报告 ## 中央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惠民地委等机关联合工作组关于调查处理“五一”农场和群众关系问题的报告(摘要)   山东省“五一”农场(第二劳动改造管教队),自从1954年接管经营以来,曾不断发生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该场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对这些严重问题熟视无睹,对于干部缺乏加强群众观念的教育,对于违犯群众利益的事件亦未及时进行处理,以致旧的问题未解决,新的事件又发生,于1956年11月29日打渔张工程放水时,该场一分场和前进农业社因灌溉发生争执,引起群众极大不满。当时王卓如付省长闻悉此项事件后,曾召集农场附近乡、社干部座谈,大家提出“五一”农场很多违犯群众利益的问题。王付省长当即面示农场立即进行检查,广饶县委亦派出工作组在整社工作中结合调查处理“五一”农场和群众关系问题。1957年1月8日公安部十一局、省公安厅亦派出工作组会同惠民地委派出之干部,到该场与县委工作组联合组成了调查处理“五一”农场场、群关系工作组。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调查和协助处理。在整个工作中,贯彻了上级指示的:“加强干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弄清是非,该赔偿的赔偿,该道歉的道歉,挽回影响,改善场和群众关系”的方针。   经过检查批评、赔偿、道歉等一系列的工作后,现在看来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以往存留下来的问题。干部思想觉悟有了一定的提高,群众对农场的不满情绪已经有了改善,从而基本上挽回了不良影响。现将事件基本情况,产生原因和处理意见分述如下: ## (一)“五一”农场侵犯群众利益的基本情况   该场自1954年以来,曾先后与群众发生争执的事情共60件。经过调查证实的53件,和实际情况有出入的7件。在已经查实的问题中,大体可分为以下二类:   一、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应当进行赔偿的14件(共约赔偿2,000元)。其中最突出的是侵占群众的土地,没有经过协商即随意耕种了群众的地,甚至耕翻了群众的庄稼,种上农场的作物。群众提出意见,有的干部竟说:“拿出土地证来看看”。对调换给合作社的荒地,没有按时给群众开垦,影响了群众生产。有的虽然耕了,但是质量很差。九分场在挖渠时,为了取暖,带领几百名犯人烧群众的秫稭、黄宿菜达18,000斤之多。还有的干部带领犯人找群众的秫稭留作自己烧。至于拖拉机、牲畜以及带犯人出工损坏了群众庄稼的事,各分场都有发生。群众提出意见,有的干部蛮横地叫群众把“土地搬搬家”。更严重的是耕地平了群众的祖坟三处,群众提出意见,农场干部还骂群众“顽固”,说:“这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在干部的影响下,犯人也胆敢侵害群众利益,有的犯人把群众割下的草背回来冒充他的“成绩”。   二、作风恶劣,违犯群众纪律。其中较普通的是借物不还或还得不及时。四分场借群众的隙轴20个,二年多未还清,群众屡次向该分场索要,都互相推诿,群众拿出借条去要,竟说:“借的人已经调走了,我们不知道”。农场干部家属仅在六户村先后借住群众房屋的即达84户,共124间,其中除五户付租金外,其余不仅白住,房子坏了都不肯修理。但是群众到农场附近种地,向农场借锅烧点开水喝,农场都不借给。当地群众吃水非常困难,农场引来黄河水,群众挑点吃,农场有的人员就讽刺群众,甚至不准群众挑。群众有了病无法医治,到农场医务单位请求治疗(自付药费),曾有一个时期(约一月余),场部借口“不对外营业”规定不准给群众看病。后来虽然取消了这个规定,但有些医务人员仍认为是“额外负担”。农场帮助群众做的事情或借给群众的东西,就计算“成本”,但是农场用了群众的东西就不提。如五分场帮助群众割了200亩麦子,该场即向合作社每亩要一元的工资(犯人一天割三亩),而在索要工资时,对用了群众的马粪20,000余斤却一字不提。有的干部带犯人推着车子不给赶大车的群众让路,还说群众不懂交通规则,汽车司机对挡车的小孩,斥骂是“小劳改”“小反革命”,要往车上拉,吓的小孩把屎拉到裤子里。对于有些群众到农场附近拾粪,就说是“偷粪”,把粪筐给扣起的即达十几次,直到现在还有未发还群众的。群众为了作土坯在场区内挖了几个坑,干部就用手枪威迫群众从外边挑土填平,并要群众每天向他汇报填坑的情况。至于群众在警戒线附近耕作和通行,被武装和干部留难的事件也经常发生。   由于上述这些严重问题的不断发生,长期得不到纠正,因此农场周围的群众说:“五一”农场“不讲理”、“惹不了”,农场是“新恶霸”是“窑王”;甚至有的还说“五一农场是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 (二)产生这些严重问题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有关领导机关对农场应注意搞好场、群关系问题,虽曾有过指示,但是缺乏经常深入地检查了解和及时地对干部进行政策思想教育工作,存在着官僚主义一般化的领导作风,满足于表面的工作;特别是领导上对于农场的指导思想不够明确,有时过多的强调了业务系统的领导,而对于农场必须在当地党、政部门领导与监督之下,才能办好农场的思想强调不够。虽然以往有关部门对农场脱离群众的情形提出过意见,但对于这些意见并未引起重视,没有认真的进行过检查和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这样就促使该场长期的脱离了群众和不愿接受当地党、政部门的领导和监督,助长了农场干部骄傲自满思想情绪的发展。在农场扩建工作中,在场界和场群插花地问题上,有关领导机关事前缺乏慎重考虑和控制,事后未及时合理处理,这也是造成场、群关系复杂化的原因之一。   其次是该场自1954年接管以来,在领导上就存在着严重的脱离群众的特权思想。该场的领导者曾公开的对干部讲:“不要去找群众商量,越找他们事情越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等他们找我们,事情就好解决了”;并说:“在县人代会那些场合就要摆摆我们的特殊性”。由于存在着这种错误的指导思想,对于县党代会议有的代表批评农场侵害群众利益的意见,农场领导上采取了对抗的态度,认为专员的意见是“片面的群众观念”,背后说县长是“说人话不办人事”。在这种错误的思想影响下,农场干部对于区、乡干部更是瞧不起。魏区长要借电话用都不借给,有的干部背后骂区干部是“区狗子”,乡支部书记到场部交涉点事情叫几声场长都漫不理采。群众给农场提意见,有的干部认为是“小事情”。对于个别群众的偷窃行为不是积极教育,而是骂群众“落后”、“不顺眼”。用手枪威胁群众的干部竟被吹嘘是“有办法”、并未受到任何批判。这些思想和表现,在犯人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妨害了改造犯人的工作,使那些未改造好的就业人员和正在改造中的犯人,也敢于胡作非为起来。五分场赶大车的就业人员,大车损坏了群众的东西,群众质问他,而他即蛮横地说:“你去告吧!俺掌柜的是公安厅长”;干部和群众争吵,犯人就在旁边骂群众“不是东西”。   从这一严重的事件中,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经验教训,就是必须坚决纠正特权思想,牢固地树立依靠群众的观念,虚心接受当地党、政的领导和监督,才能办好农场。劳改农场是有它的特殊性的,这种特殊性表现在农场的劳力是犯人。农场的重要任务是改造犯人,而且必须通过劳动生产,才能改造好犯人。但这一特殊性不仅没有理由使农场脱离群众和不接受地方党、政的领导和监督,相反的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接受地方党、政的领导和监督,才能完成改造犯人的艰巨任务。 ## (三)对该场今后进一步改善巩固场、群关系的几点意见   一、必须加强党的领导,经常重视对干部和全体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思想建设工作是今后能否改善和巩固场、群关系的关键所在。对于目前在“八大”文件学习的基础上,已经开展起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场、群关系的工作,应当进一步的深入下去。健全党、团的组织生活,加强组织性与纪律性,对今后发生违犯群众纪律的事件要作到及时地严肃的处理;对于关心群众,坚持遵守群众纪律的同志,要进行表扬奖励,树立榜样;对于那些曾经有过特权思想和作风恶劣的同志,要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使他们认识那些错误的严重性,树立起勤勤恳恳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革命思想。   二、农场必须接受县委会和县人民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被吸收参加县委和选作县人民代表会代表的同志,应当坚持参加会议,关心地方上的工作。必须缺席时,应于会前说明理由进行请假。对于农场的各项主要工作,应该争取向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汇报请示,并经常征求县的领导上和乡、社干部对农场的批评和意见。必须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改进农场工作。   三、农场今后在进行规划、确定场界、处理群众在场内的插花地和群众共同用水等方面,必须积极主动的和群众商议,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尽先照顾群众的利益,在不使群众吃亏和自愿的原则下,求得妥善解决。   四、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学习,关心群众的疾苦,帮助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农场领导上和政治部门要把这一工作,作为经常的重要工作之一。把农场曾经对群众关闭的大门打开来,把场、群之间的情感融洽起来。为此要经常组织干部参观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社员开座谈会,邀请社长或老农给农场干部作报告、学习群众的勤俭办社和生产经验。农场在农业技术、医疗卫生和文化娱乐等方面有责任帮助群众。群众也应该监督农场,协助农场警戒犯人。总之,场、群之间应当是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社会。    1957年1月   · 来源:   根据中央文件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