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第一批肃反运动总结报告   (中央并中央十小组:)   遵照中央的指示,我省于1955年6月间,在声讨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基础上,发动了肃清暗藏在机关内部反革命分子的运动。第一批投入运动的是:省直属机关区党委、地(市)委的直属单位,共131,135人。运动分为小组斗争、专案斗争、甄别定案、组织、思想建设和复查五个阶段,已于1956年底胜利地结束运动。由于各级党委坚决的贯彻了中央的方针、政策;充分发动了群众,因而,运动获得了很大的成绩,表现在:   第一、把暗藏在我们机关内部的各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清查出来了,使我们内部进一步的纯洁,组织更加巩固。根据复查定案结果,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1,812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1.37%。其中特务间谍224名,反动党团骨干分子239名,反动会道门头子5名,恶霸27名,土匪52名,汉奸67名,蒋匪军政警宪中的反革命分子307名,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1名,敌对阶级中的反革命分子69名,其他进行现行破坏的反革命分子158名,其他坏分子444名,刑事犯罪分子219名。运动的结果证明确有不少反革命分子已经钻进了我们的内部,有些并窃取了领导职位。据统计,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当了我各级领导机关科长以上职务的有84名,混入我党、团组织的211名。如裴晋三是有罪恶民愤有血债的叛党分子,当了我广州市公安局预审处的付处长。田英是一个被我判刑10年而越狱逃跑的日本特务分子,而当了我华南垦殖工会的付部长。黄家齐是一个负有4条血债罪恶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分子,当了我粮食厅的付科长兼工程师。运动还追查破获一些重要的特务派遣和有组织的现行的反革命案件。如:广州铁路机务段查出以江赛荣为首的特务案件,1950年以来,在我内部发展了3个特务,曾先后向香港特务机关送过情报19次。又如:黄锦章是一个双料的特务,1954年在港参加中委会二组和内调局两个特务组织,企图以我广州海关为立足点阴谋策反我一高级民主人士。通过运动把暗藏在我地专以上的领导机关中的反革命分子清查出来加以处理,就是一个很大的成绩。如果不搞出来,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危害是极大的。   第二、通过运动揭发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及其罪恶活动事实,教育了广大的职工群众,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和革命警惕性,积极参加了肃反斗争,运动中经揭发检举各种性质材料有47,513分,查出20多个反动的、落后的流氓性质小集团,使广大干部在活生生的事实面前受到一次生动的实践的阶级斗争锻炼,出现了大批积极分子,原不少的落后分子通过运动的教育变成积极分子了。如汕头医院许重庆原是复员军人,一贯对党不满,工作消极,发牢骚,并唱“我是一个兵,缺乏维他命,革了几年命,闹了一身病”,运动后觉悟提高了,工作积极了。原X光室4人经常出事故,现只有他一人不仅完成任务,而且不发生事故成了积极分子。机关内部的歪风邪气、发牢骚、讲怪话、谩骂组织、小广播、制造不和、拨弄是非的现象大大减少,使上下之间、互相之间更加团结,党与群众之间进一步密切了,发挥了工作潜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建设社会主义的热忱大为提高。如广州铁路局工程师魏懿过去工作不大胆,领导上交的任务必须签了字才干,通过运动后,工作干的特别有劲,一个人担负两个人的工作,并提了两条很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又如统计处工作效率与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客货运统计资料1955年12月最高是247,658张,到56年10月就达到了354,843张,增加了43%。   第三、弄清了10,363人的政治历史问题,帮助他们放下了包袱。一方面,由于这些长期背着历史包袱,对组织怀有戒心,工作消沉。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对这些人不了解,而长期怀疑,不敢轻易信任和大胆的使用他们。通过运动把这些人的问题弄清楚了,发挥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消除了与组织隔阂,划清了敌我界限,使反革命活动基础大大缩少和分化,使敌人在今后进行破坏活动时更加困难了。如广州市公安局去年在破获五宗向我内部策反的特务案件,其中有四宗是我们干部向公安机关检举协助而破获的。   运动的结果事实证明,我机关内部敌情是严重的,实行党委领导、全党动员,充分发动群众,开展一个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运动的收获是很大的,成绩是主要的,运动发展整个过程基本上是健康的。但还有少数的人和个别单位对运动的看法与此还不一致,他们认为运动是“倒三七”“劳民伤财”“化不来”理由是“斗乱了”“伤害了好人”,“下降的很多”“搞出反革命分子多是历史的,没有几个是有组织的现行特务”。总之,认为运动不需这样大搞,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不全面的,没有对运动进行深入具体分析。应该认为在地专以上的各级领导机关搞出这样多的反革命分子,如果不实行全党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只靠专门机关,要想肃清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又要群众受到实际的阶级斗争锻炼和教育是根本办不到的。同时运动的成绩不仅仅表现在搞出一批反革命分子,还有重要的一面是提高群众觉悟,学会同敌人作斗争的本领,并弄清大批干部历史问题,因此应该肯定运动是搞得对,化得来的,成绩是主要的。运动斗争面宽了,错伤了一些好人,运动中出现了一些乱子,自杀了一些人,这当然是缺点和错误,但对这些情况也必须进行客观的全面的分析;我们认为对发动群众开展肃反可能出现某些偏差,领导上头脑是清醒的,当发现运动高潮期间,曾出现了某些过火行动时,省委便及时地坚决地作了纠正和防止。由于第一批运动是在反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基础上,没有进行也来不及进行充分的材料准备工作,然后再开展运动。对象确定的不够准确,有些人因嫌疑确实很大,被列为对象,后来调查的结果弄清问题,不是反革命分子,这种情况运动中是很难免的。从现在定案的情况来看,完全斗错的还是极少数,其中许多人确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政治嫌疑,决不能把所有的下降对象都看成是错误。同时由于我们坚决地贯彻了中央大部不抓,一个不杀的政策,实事求是的作了结论。这些暂时性部分性的错误都进行了修正,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   下面是经过复查后的情况:   1、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1,593名,占已甄别定案对象总数的18.9%。   2、刑事犯罪分子219名,占2.6%。   3、反革命嫌疑分子336名,占4.2%。   4、过去算反革命分子,因政策界限改变,不以反革命分子论处的380名,占4.52%。   以上四项应该认为是应该斗争的,合计2,528名,占30.22%。   5、有反革命分子的身份,运动前做过交代但表现不好或在某些问题上交代不够清的192名。   6、属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3,839名。   (这两项是属于可斗可不斗的,共4,031名,占48.45%。)   7、平素思想反动,品质作风恶劣的1,311名,占15.6%。   这些过去多是讲怪话,谩骂党,播弄是非,制造不和,运动发动起来群众揭发了他们,追查他们的思想和斗争他一下是不可避免的。   8、完全斗错的好人有533名,占6.3%。   运动中自杀已死的180名中,属于反革命分子105,反革命嫌疑分子36,有污点的好人39。这些人多是不明党的政策或我们宣传解释政策不够而死的。   运动的缺点和偏差,主要是:   (第一、打击面宽;错斗了一些好人,运动高潮时某些单位曾出现一些非法斗争的现象。全省总共列为肃反对象的8,765人,占运动总人数6.68%。个别地区和单位确定肃反对象就更宽一些。如北海市占12.6%,省土产公司达到23%。运动初期,对高级知识分子中确定肃反对象控制不严,产生斗争面大于一般部门。如省直属单位参加运动的高级知识分子共1,469人,被列为肃反对象的就有152人,占10.3%。产生打击面宽的错误,主要是由于我们对敌情不摸底,估计高了一些,认为广东解放较迟,内部又未进行系统清理,而又毗邻港澳,比内地省问题要大;对于内部人员政治情况复杂,缺乏深入具体的分析,往往是将这种情况看成敌情严重,把这种不同性质的问题混而为一。对于中央提出5%左右的政策理解不够全面深刻,没有把它看成一个既反“右”又防“左”的政策防线,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作风,有盲目围绕5%的比率转圈,凑数的现象。虽然肃清反革命分子总的方针政策是明确,但一些具体政策不够明确,究竟那些是反革命分子,那些是属政治历史问题,区别不甚清楚,加之,运动是在反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基础上展开的,缺乏充分的材料准备,特别是反革命分子的活动是隐蔽的,采用两面手法,以积极面目出现,现象本质不一;而我内部又有一些对组织不忠诚老实,隐瞒政治历史问题或一贯对组织不满,甚至谩骂领导,制造是非,搞宗派集团,在工作上发生事故,而将他们作为反革命言论和破坏事故加予追查。)   (第二、定案工作初期粗糙,结论偏高,处理偏严,如:第一次定案定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4,185人,占总人数3.1%。处理情况是:逮捕839人,劳动教养2,212人,两项合计占72.9%。产生处理偏严原因,是从上到下各级领导都想通过运动把内部搞干净、搞纯洁,认为几年来内部的清理,都是清而不理,对于已被揭露出来的反革命分子究竟放在什么地方改造他们更为有利、考虑不全面、不周到。对于反革命分子的本来面目被揭穿之后,绝大多数留在机关改造更为有利这一点当时认识不足。加之,我省运动进展的快,结束的早,当时中央政策界限尚未发下,无具体处理的规定。便暂时按省委领导小组自己规定界限来定的,而省的规定较之中央批准中央十人小组的政策规定稍严了一些。)   发生上述错误和偏差,无疑的是造成一些损失,给运动带来了一些付作用,但就其错误性质来说,是暂时的,局部的。省委为了圆满的结束运动,克服运动所产生的错误和偏差,消除付作用,加强内部的团结,以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我们在运动结束之后,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细致的复查工作,从去年5月开始至年终结束,共有7个月时间集中了许多干部,单省属单位,就抽了261名干部(其中厅级3、处级16、科级67),复查了4,005个案件,最后定为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1,812名,比第一次定案减少56.65%,还发现漏掉13个反革命分子。这样就纠正了结论偏严的错误,更好地贯彻了“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政策,和“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通过复查解决了处理偏严的缺点。最后处理情况是:捕209名,占11.5%,比第一次捕的减少75%,劳教825名,占45.5%,减少62.7%,留机关684名,占37.7%。   善后工作,我们曾发出专门指示,并在省属机关党支部书记会议做了动员报告,强调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对于错定、错斗、错捕的对象,作了实事求是的书面结论,并向本人宣布,根据不同的情况向他们进行解释和赔礼道欠,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恢复名誉,适当的安置工作,补发工资,并布置积极分子主动团结被斗对象,教育积极分子不要歧视他们。由于进行了这一系列工作,运动的付作用已基本消除,出现新气象,改善了关系,做到思想满意,积极工作,有的立了功,得了奖,留机关的反革命分子表示感激党对他们的宽大。如华南医学院小儿科教授曾立胜看到自己的结论,很满意并写信给党支部书记表示感谢。广州铁路局张绍康说:“定我历史反革命的结论是正确的,处理是非常宽大的,今后要很好贡献自己的力量,来报答共产党”。朱傅琰由于思想落后,生活腐化,被清洗回家半年,回原单位复职后很感动,工作积极钻研,运动前摘录货运卡片每小时60至70张,现在达到90张,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了物资奖励。又如糖业公司平反对象黄健、陈学思因工作积极都获得物资奖励。   据我们了解,至今尚有个别部门善后工作进行得不够,当督促进一步做好,既使做得较好的单位,也可能会有个别的还有意见,已指示列为机关党的经常工作去注意妥善解决。    中共广东省委员会1957年4月10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