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十人小组办公室《肃反情况简报》(第26号) ##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会议情况(之六) ## 1957.05.16 ## 江西省委组织部长吴允中同志汇报   江西省第二批20万5千人,至四月底,甄别定案已完成95%,在已甄别定案案件中,下降只占15.2%。运动已基本结束。经过几次复查,案件质量较好,但估计仍可能有5%左右的案件有些问题。有些是性质错了,多数是因为工作粗糙,性质虽不确定,有些重要情节尚未查清就定了案。也有个别漏掉的。错的主要是有些解放初期的反革命地下军案子,原因是由于轻信口供,指名问供和轻率对质而搞错了的。(如新建悬蔡福生案,由于轻信口供牵连内部四人,造成假案,已平反。)漏的是个别的,主要是这几种情况:(1)对敌特组织不熟悉,把特务组,当作一般组织;(2)一般破坏和反革命破坏划分不清;(3)把运动前只交代过反动职务,而隐瞒了罪恶活动的人误算作已交代清楚。为此,省委决定把县委五人小组甄别的案件,都集中到地委五人小组,把现行反革命案件,都集中到省委五人小组复查一次。   第三批运动四月底已结束群众运动,估计到8月可搞完。   目前主要问题是有草率图快的现象,某些单位领导有松劲情绪。为了把运动进行到底,省委再一次强调固定肃反人马。妥善安排肃反与整风运动,因为第三批肃反主要是县区文教卫生系统,省委决定县级机关的整风推到十一月才开始,目前,省直医院系统正在进行群众运动,这些单位的整风我们意见在搞完群众斗争后进行。强调保证案件的质量,县委五人小组成员每人分工亲自搞几个案子;总结第一二批调查、证据工作经验,反复学习政策界限。   党内外现在对肃反的反映也有,主要是第一批。党内有人说,“下降”数字很大,怀疑是否算基本健康,搜查面宽了,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党外有个民主人士,他是农工民主党吉安市委的一个党员,运动初期被我们逮捕了。据此,他的组织给他开除了党籍,最后甄别,不应逮捕而释放了,我们没有及时告诉他的组织。此人出狱后,对没有恢复党籍很不满,而他的组织又埋怨我们没有告诉他们。高级知识分子有人说,搜查不合法。个别也有反映好的。总的看来,全省还未“大鸣”起来。 ## 湖南省委政法部长尹子明同志汇报   全省参加运动人数488,195人,目前定案为反、坏分子的有3,171人,占0.64%,估计定案结束,定为反、坏分子的是3,400多人,占0.7%左右。整风运动六月底可以结束。 ## 几个问题:   1.整个肃反运动看来,肃反清查对象数字下降较大。一、二、三批共下降了7,027人,占11,044人的67.4%,说明原确定的对象不够准确。但下降情况是复杂的,且一批比一批都有改进,如第一批下降是75.4%,二批是66.8%,三批则为32%。在斗争方式上也有显著的改进,第一批绝大多数对象斗了;第二批斗争后下降数只占18%;第三批斗争后下降的只是个别的。因此,付作用很小,伤害感情不大。但总的来看,下降数字是大的,对团结善后工作应特别引起重视。   2.错漏问题。经过反复排队摸底和复查工作,对错漏问题基本上作了纠正,但在部分地区和单位错漏现象仍然存在。常德区按政策界限补充说明(草案)进行了一次摸底,发现有24人应定未定上。一九五六年上半年定的案件错的多,但运动发动的较深,漏掉的少。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因政策界限不清,与发动群众不够深透,漏的较多。   3.遗留案件问题。全省还有629起未定案件。这些案件,多为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对这部分案件的处理,省委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不要拖拉;二是不要草率;三是不要任意推交公安挂起来。如帮助解决疑难案件,确定要加强县级定案工作的领导,对县里定案有困难的案子调地委研究解决,地委有困难的调省研究解决。务求作到件件有着落有交代。   4.申诉案件的处理问题。全省九个地区(缺株洲)共有申诉案件251件,尚有45名未作处理,估计整风运动深入后,申诉案件可能还要增多。   5.善后工作问题。有些单位对下降对象进行工作时,往往强调下降对象思想,作风上某些缺点和强调斗错的某些客观原因,对我们的错误勇于检查不够,缺乏实事求是的自我批评精神,结果进行工作后本人仍然不服。如矿冶学院一个对象在结论见面时质问说“你们肃反是搞政治还是搞思想,如搞思想那我还有,你们也有”,为此三次不看结论,修改后才无意见,不满的情况据湘潭地区对九个县的检查,经过工作后的下降对象,在117名中,表现不好有意见的32人占27.2%,常德地直机关96名下降对象,积极工作的29人,工作消极的61人,占63%,思想不满的6人占6.3%。 ## 广东省公安厅长王宁同志汇报   广东肃反运动已基本结束,先后分三批开展的,参加运动的总人数61万,共查出反革命分子及其他坏分子3,831名,占运动总人数的0.62%。按去年计划如果农村的一部分完小教员不搞的话,运动就已经全部搞完了。今年二月省委扩大会议确定学校未搞的还是搞一下,三个专区尚未搞的约有两万人,确定继续搞,现在正进行准备,领导小组几个同志交换的初步意见是在暑假期间加以解决,解决的办法打算将摸出来的问题,经过研究证实领导批准后,按照肃反政策界限分别进行处理,并在群众揭露,进行警惕性教育,划清敌我界限。   目前遗留的主要问题是:(一)第一批逮捕的200多名和确定劳动教养的一些应该判处刑事处分的,现在还有一批该判未判决。这批案件虽已定案,但法律手续不够完备,需补办法律手续。(二)省直机关尚有162名申诉案件尚待处理,现正由原单位复核材料和研究结论。这些申诉的案件归纳有三类情况:一类是对案情性质结论有意见的;二类是对结论某些词句情节有意见要求修改的;三类是对案情结论没意见只是要求从宽处理的。(三)善后工作,因省委一再强调有许多单位都认真进行过,但还有少数单位没有引起重视至今尚没很好进行,据检查省直财经战线还没认真去做。复查后有的结论没有和本人见面,只给本人看过领导小组的批示,而本人要求看结论。   以上问题省委领导小组开了一次会,已组织力量在进行解决。 ## 民主人士对肃反的一些反映   (1)最近许宝骙(民革中委)到广东视察工作,在中山大学找了七个人谈话,听取了学校给他的汇报,在交换意见时他说:“曾思涛(肃反中是对象)对恢复名誉,没有公开摘帽子有意见”。“我认为既然过去中大校刊报道过,大会上宣布过,今天错了就应该公开在群众中宣布结论”“承认错误”。曾思涛还提出对搜查有很大意见,搜查中丢失了东西。许宝骙认为“这是忽视法制的问题,所丢东西不但要赔偿,而且要追查清楚”。许和中大党委书记在谈话结束时问:“肃反运动是全部错,还是部分错?成绩表现在什么地方”?又说“据我知道在肃反运动中搞的七个人都错了,都要平反”。学校党委书记给他全面说明了肃反情况,共搞出多少反革命之后,许宝骙表示:“我了解的是不全面的”。   (2)民革的罗翼群在省政协会上发言:要求迅速制定刑法、民法诉颂/讼法,因为法制不健全,现在干部办事常“失出失入”“故出故入”意思指由于没有章规,下面干部无意或有意的违法乱纪并举例肃反中把一女的抓错了,后宣布无罪释放。   (3)在政协会上医生联名发言,在肃反中查事故,把医疗事故当成反革命破坏,致影响医生不敢大胆治病,治病时不敢独立工作要求会诊。以避嫌疑。   (4)工学院教授冼玉清对肃反不满,作诗一首名“肃反叹”全文如下:   日来省政协全体会议讨论人民内部矛盾,谈至肃反偏差,人有余愤,因将具体事写成小诗,聊示惩前毖后之意耳。   (一)大胆怀疑三字狱,冤沉海底几时伸?可怜肃反偏差者,竟把亲人作敌人。   (二)书生造反谈何易?威逼围攻势大猖,“士可杀身难受辱”,两尸三命廖鸾扬   (1)华南师范学院廖鸾扬教授,被诬为特务,夫妇愤极自杀。   (三)“有偏必纠”成空谈,人死莫能得复生。凄绝二十龄幼学女,冤魂优作不平鸣。(2)   (2)中山大学生物系四年级女生,被诬披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在女宿舍坠楼死。   (四)诬告从来须反坐,如今法外任逍遥,私人恩怨开攻讦,■长嚣风咎孰招。   已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仲勋、鼎丞、林枫、子文、瑞卿、从吾、钱瑛、克林、楚离、国斌、江震、孟飞、金祥、之琏、龚子荣、维汉、平杰三、徐冰、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公安部党组。(共印94份)    中央十人小组办公室1957年5月16日印发   · 来源:   根据文件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