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私双方在法律面前是否平等? ## 民建召开座谈会揭露工商业改造中的矛盾 上海代表举例批评某些干部狭隘阶级成见   本报讯 “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在法律面前是否一律平等?”民建上海市委会工商改造辅导处处长杨锡山昨天在民建中央召开的工商改造辅导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这个问题。   杨锡山说:上海工商界在开展鸣放、揭露矛盾的过程中反映,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在公私共事关系上,比较集中地表现在有些干部存在着狭隘的阶级成见,对职工的问题处理得轻,对私方人员的问题就处理得重。他说:上海黄浦区四明堂药酒局私方经理陈济,今年七十六岁,公方代表蒋业(此处一字打不出)原来是他的徒弟,两人相处很久,感情并不融洽。陈济一向不习惯按时上班,蒋业(此处一字打不出)曾向区店反映,区店把陈济叫去,批评了他一次,于是双方感情更加不好了。3月11日,陈济借故指责蒋业(此处一字打不出)两人,争执起来。蒋业(此处一字打不出)从身上掏出小刀戳刺陈济,陈徒手招架,手腕受伤,后来一起到了公安局派出所。按理说,干部用刀伤人,违犯法律,就应处理,但是区店派公方人员到派出所以后,派出所就不管了,只叫区店自行处理。然而区店并没有及时处理,至今两个月也没有下文。陈济不敢打官司,也不敢到店里去。他要求退休。杨锡山说:因为伤人的是公方干部,所以派出所就把案子交给区店当做公私关系问题处理;如果反过来是私方人员,那还了得!他说:工商业者对这一类不公平的处理是有意见的,因此,他们也就怀疑两个阶级在法律上是否平等?   谈到干部的狭隘阶级成见,杨锡山还反映了上海制笔公司经理吴羹梅的意见。前年11月间,上海的报纸揭发了中国铅笔公司合公营私的事件。吴羹梅说,当时看到报纸,对他是一个晴天霹雳,很多工商界人士为此怀疑他,为他惋惜或恨他。这一事件在去年已经调查清楚,虚报成本、违抗上级命令等事实,应该由当时的公方代表负责,不能牵连到吴羹梅和私方第一副厂长吴永铭,吴羹梅本人当时不在上海,而是在北京。结论已经做了,问题并没有做最后交代;吴羹梅同时认为报纸报道的片面性和主观主义也应当检查。杨锡山说:民建上海市委会曾对这个问题提出书面意见,也曾向民建中央提出报告,但到今天还没有得到政府的答复。   民建中央常委会这次召开工商改造辅导工作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要大家代表工商界的合法利益,尽量揭露工商业改造和合营企业增产节约运动中的矛盾,研究和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参加会议的有全国二十个省市民建地方组织的代表。这个座谈会和中央统战部正在举行的工商界座谈会结合起来,与会的全体代表将交叉参加工商界座谈会。   在昨天会上发言的,除杨锡山外,还有民建北京市委会工商研究处副处长萧心之、民建重庆市委会工商改造辅导处副处长李汉湖。他们反映了当前工商界对开展鸣放的思想顾虑,揭露了当前影响私方人员发挥积极性的多方面原因,并对统战部的工作缺点提出批评。中国民主建国会副主任委员胡子昂在座议会开始时讲了话,鼓励大家大胆鸣放。    来源:《大公报》195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