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认识公私关系和赎买政策?工商界人士发表各种不同意见 (第九次座谈)   <《人民日报》>   本报讯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工商界座谈会于昨日(25日)举行第九次座谈。麻新泉、黄祖康、黄炎培、温少鹤、徐崇林、向德、吴家荪、孙孚凌等八人在会上发了言。另外还有王达夫、李忠义、陈炳煌三人提出了书面意见。 ## 黄炎培发言: 帮助共产党种牛痘   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黄炎培说:我们才从上海、无锡、南京视察归来,正在“百家争鸣”的时候,我也应该“鸣”一下,可是我的“鸣”,主要是“鸣人之所鸣”。   “鸣”是和党内整风运动结合起来的。我向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国务院第八办公室提出意见以前,先说一下我对整风运动的看法。   我在1945年从重庆到延安,见了毛泽东主席,临走的时候,他曾经向我征求对延安所见所闻的意见。我答:现在很好,我想,“很好”之上又加个“现在”,对方应该有所刺激的。因为我所亲眼看到的,任何事业,初办时吃尽艰难困苦,从万死中求得一生,后来环境好转了,骄傲了,懒惰了,不团结了,最后是失败了消灭了。我希望找出一条新路,跳出这周期性的支配。毛主席答: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才不致于象你所说的演变。这次党内整风运动,这样做法,我到几处地方接触一下,感觉真是必要。我们小组从南京回来,恰好在车上碰到盛丕华同志。闲谈中间,他说:“党的整风,等于种牛痘”。这句话妙极了,越想越有道理。我们年轻的都种过牛痘,年老的也许种过土痘。我的手为什么曲而不伸呢,就因为土痘的毒没有很好发泄。我尝过不种牛痘的苦!一个人生下来应该及时种牛痘。帮助党整风,等于帮助亲爱的人种牛痘,有痘毒在内而不种,结果一定是浑身满面“天花乱坠”。这几年来,我对党的政策、方针是完全拥护的。但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偏差,我是常常毫不客气地以“诤友”自居,来对党提意见。这次我到上海、无锡、南京三个地方视察,深切体会到党和政府在工作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无论如何要承认。但是,同时也发现了不少缺点和毛病。现在且就我们工商界同志所最关心的两个问题,拿出来说一说。   公私关系搞得好,生产一定搞得好,公私关系搞不好,很难希望生产搞好。   第一、我们工商界同志目前最关心的,就是怎样搞好“公私共事关系”的问题。   就目前的“公私共事关系”来说,一般还是正常的。我们这次视察,采用开矿下钻的办法,在上海看了四个厂,在南京看了一个厂。其中有些工厂搞得特别好。例如我们在上海曾经参观过有代表性的震旦铁工厂、上海机床标准零件厂、美光织造厂和华成电气厂。这四个厂的公私关系都比较好。因此,在生产上也都有较好的成绩。在南京,我们也曾经去参观过一个大同被单厂。这个厂在南京的公私合营企业中,就“公私共事关系”来说,可以认为比较突出地良好。由于“公”“私”关系好,生产水平因此也很迅速地提高。1956年总产值比1955年增长了44.9%。质量也有显著的进步。就我们所知,大同被单厂搞好“公私共事关系”的方法,有这么几点:一、公、私双方的职责划分得很清楚,私方有了一定的职责,就可以主动地发挥积极性;二、重视对私方人员的教育工作,同时也重视对党员对职工干部进行统战政策与赎买政策的教育;三、能充分发挥民建支部和民建会员的作用,组织私方人员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真正做到以企业为基地来对私方人员进行改造。   这三种办法,别的工厂当然也是可以做到的。有些工厂搞得不好,因为所采取的办法和上述方法相反。例如一、分工不明确,私方人员没有一定的职责权限,对私方人员采取歧视的态度;二、只片面地对私方人员进行教育,而对党内干部或职员群众很少进行教育,管了一面,丢了另一面,双方的关系因此就搞不好;三、不重视发挥民建的组织作用,不懂得在私方人员中培养骨干分子带头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性。而在这三种缺点中,最严重的乃是第一点,即对私方采取歧视的办法。   我在这上边看出一条似乎可以认为规律的,就是在企业中间,凡公私关系搞得好的,如没有特种因素,生产一定搞得好;而相反地,如公私关系搞不好,很难希望生产搞好。   必须纠正公方对私方的歧视;人事问题民主党派要共同负责。   我在这次视察中,发现不少合营企业是对私方人员存在着歧视的。其中有些歧视的办法甚至到了荒谬的程度。例如在南京就有一个厂,今年清明去祭扫烈士墓的时候,到了祭扫完毕,工会的负责人要报告烈士的生平事迹的时候,就要求私方人员走开,因此引起了私方人员很大的反感。无锡有一个协新毛织厂,今年春节,私方正厂长值班,到车间去巡查,厂内保卫科长竟然要求厂长拿出工作证才许进车间,而对公方副厂长就没有提这种要求。可见这个厂保卫科的工作人员对于私方的歧视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这样的事情,我也碰到过。我在轻工业部工作五年,关系搞得很好。当部长总想做些部长的事,我管八九十个厂,我想把局长、厂长的名单抄一份在办公室挂出来。秘书说,党总支不同意。后来,有两位青年党员同志说不能挂,要保密。我说政务院还要公布名单呢,这有什么保密。不久,我在一位党员司长办公室看见一个名单清清楚楚挂出来了。经过说明工作需要,我的办公室里才挂上了局、厂长的名单。当然,他们都很年轻,他们都尽忠于党,很难责怪他们,因为教育不够,所以思想偏到一方面去了。另外,对于人事制度也是如此。目前有好多公私合营厂的私方人员,不论是正厂长也好,副厂长也好,差不多对于厂内的人事任用,都完全不能过问。这就大大地使合营厂的人事任用、干部考核带着片面性,这是很不好的。一般私方人员不   (敢说话,怕打击报复,原因就为人事大权由党方单独掌握,如果得罪了党,隔了一时,掌握人事的只须轻轻地把你一调,调到你所万不愿意的职位上,使你一点没得办法。去年,我接到一封人民来信,要求调动工作。信写得文理通顺,我把他的信转到江苏省教育厅,该厅不加思索层层下转,结果,他所在的单位竟因此把他调去扫地。(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他已经到农村当教员去了。)——以上这些对私方人员所采取的歧视办法,党和政府必须迅速有效地加以纠正。我建议这些人事机构可以由党、行政、工会、民主党派合组委员会来共同负责。我从报纸上看到李维汉部长主张对工商联内部人事问题不应由党包办。这是非常好的主张,可以推广开去。)   提前考虑给中下层“摘帽子”。   第二、眼前我们值得大大关心的又一问题,是工商界中下层的生活福利问题。我们必须承认:目前有些工商界同志们的生活的确是很困难的。他们顶了一个“资本家”的帽子,可是生活却相当艰苦。有些人的定息少到只有几元钱、几角钱,可是他们却因此就不能享受“劳保”。他们虽然也愿意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可是由于有顾虑,还怕一旦病倒的时候,反而要减扣工资,所以总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我认为,对于这些已经在实质上是依靠工资劳动维持生活,而同时在工作上又有积极表现,在思想上已有显著转变的“私方人员”,政府应当提前考虑他们的“摘帽子”问题。这点愿向政府郑重建议。   早就决定的病假工资办法迟迟不公布,充分表现了“八办”的官僚主义作风。   至于私方人员的病假工资问题,就我所知,贾拓夫同志老早在今年3月间对工商界同志作了决定。可是我这次在上海、无锡、南京,特别是在南京视察时,已是5月中旬的末了,工商界同志们却普遍地还在为这个早已解决了的问题苦恼。我们查问的结果,才知道贾拓夫同志虽然早作了决定,可是国务院第八办公室却并没有趁早把这个决定用公文下达,也没有把这个决定在报纸上公布,以致引起了工商界的普遍混乱。希望以后各部门的所有和人民生活有关的命令、通知,最好全文在报上公布。最近人民日报上登载的卫生部提倡避孕的通知,仅仅作了摘要发表,我们就没有机会看到全文,如果能全文刊登就好了。在这一问题上,我认为国务院第八办公室实在是充分地表现出不关心工商界人士的疾苦,高高在上,十足官僚主义的作风。我认为今后党和政府实在有改变这种作风,切实注意关心工商界中下层生活的必要。   根据以上种种,我们可以看出,在目前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还充满着问题。由于这些问题还没有能够完全得到解决,所以在如何使工商界进一步发挥积极性、贡献自己的才能这一点上,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阻碍。就我所知,眼前绝大部分工商界人士要求进步都是很迫切的。如果党和政府能够在这次整风运动中切实地改进了所有工作上的缺点,克服了它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那么,我相信工商界同志们的积极性一定还能够得到更大的发挥!   但我们必须明白:我们所以要这样做,正是象我们在开头所说的那样,是为了给共产党种“牛痘”。种牛痘这一个譬方,是很正确的。如果它身体中间没有毒素,种下去的牛痘不会出的。这还不是毛主席说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么!我们的目的是积极的,是为了要能够更好地让党领导我们大家早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个人相信:眼前虽然有很多党员在作风上有官僚主义、组织上有宗派主义、思想上有主观主义的毛病,但从整个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来说,是完全正确的。就看这一次整风运动吧!这样广泛地让大家“鸣”“放”,同志们!不问古今中外,还能找出那个空间,那个时间,象中国共产党毛泽东主席在今天的中国,不但允许大家“鸣”“放”,而且要求大家“鸣”啊!“放”啊!就这一点来说,不能不认为伟大吧!我很反对某些人看法:说人家好,简直有百是而无一非;到翻过来的时候,又是有百非而无一是。   中国的私营工商业能够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这一点,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贡献,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的发展。我们工商界同志们在这次伟大的党的整风运动中,完全没有理由在帮助党进行整风的同时,放松对于自己的改造。   我还要谈种牛痘。牛痘是人人要种的,没有例外的。而且隔了一年二年还要种,直要种到没有反应,就是“无则加勉”为止。我想从婴儿长大起来的人,没有不懂的吧!怎么党员被整风,我们不要自我改造呢!相反地正因为我们要帮助党整风,克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我们就更应该虚心地向党的整风运动的精神学习,认识我们自己的阶级本质所带来的局限性,进一步地在“破资本主义、立社会主义”的方向上努力。   我们民建会过去在代表工商界的合法利益上,以及帮助党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问题上,都没有把工作做得十分足够,这些我们要坦白的。今后,我们必须好好地努力,在这一点上,也希望中央统战部不要放松领导。我们民建会如果在思想上、在组织上有错误,党还是应该“当仁不让”地纠正我们的缺点和错误。如果实行“互相监督”,我们在批评党了,我监督你,为什么你不监督我呢?我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叫做真正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同志们!牛痘人人要种的。共产党在种牛痘了。千万莫忘记自己种牛痘。 ## 麻新泉认为: 资产阶级交出企业,外因起主导作用   黑龙江省工商联秘书长麻新泉就民族资产阶级到底有没有两面性的问题发表了意见。他说:有人认为不要再提两面性和阶级关系了,也不要再划什么阶级界限了,他们认为民族资产阶级的立场观点和工人阶级只有共同之处,没有差异之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求同存异的问题了,认为民族资产阶级同是国家主人,可以和工人阶级共分天下,平分秋色,并驾齐驱了。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我认为这种说法,实质上就是不需要工人阶级领导,这对工商界的进步是危险的。还有的人以交出了企业作为资本,来向党讨价还价,夸耀于人。当然资产阶级能交出企业是一种进步的表现,但不能因此就骄傲起来。民族资产阶级并非天生就是社会主义者,而是由于国内国际的影响和政府一系列的安排改造措施,在社会上造成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才把企业交出来的。我认为是外因起了主导作用。有人说“甘心情愿”把企业交出来,倒不如说“不太勉强”更为确切。   他认为资产阶级还有两面性,只不过在全行业合营之后,资产阶级的进步一面成为主要方面,而消极方面也与以前有所不同罢了。不承认这一点是不行的。现在有些人不是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服务,而是三心二意,甚至对社会主义还有抵触情绪。有人认为企业不是自己的了,就产生了松劲情绪。有的说:“厂长厂长,床上一躺,半月借薪,月末开饷”。有些人认为合营后有三不自由:一,花钱不自由;二,按时上下班,人身不自由;三,经营不自由。还有些人盗卖物资,造假帐、开假发票,私收帐款等等。尽管这些人是少数,但毕竟是出在我们工商界,又和我们的阶级本质相联系,因此,认为和工人阶级没有差异之分也是错误的。   李部长提出工商联党员副秘书长要不要的问题,我的意见是要,不能撤走,若撤走对工作不利。在不少市县中,党员秘书长或秘书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如对主委的职权尊重不够,有些包办代替的现象。有的市工商联党员秘书长单独作主行事,象要在市联会员代表大会上聘请几位工商界兼职的副秘书长,这样有关人事的重要问题,事前不和主委协商,直到他在大会主席团的准备会上提出名单时,主副委们才知道。也有的县工商联党员秘书长,开工商业者会议,事前不通过主委,到开会时写个报告材料,临时叫主委念一下,结果主委不愿意当传话筒,就没给念。这种包办代替的作风,在少数市县工商联中还存在着。我认为党员秘书长应当很好地按照工商业联合会的章程规定,在正副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处理会务,尊重主副委的职权,并且认真地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应该承认,非党秘书长有他不可代替的作用,党员秘书长也有非党秘书长所不可代替的作用。所以党员秘书长撤不得。 ## 黄祖康说: 并厂并店,要考虑华侨投资的特点   上海前先施公司副经理、民建委员黄祖康说,我是一个归国华侨。华侨历来就是热爱祖国的,由于过去在国外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把在艰苦工作中所挣来的钱,汇回来办实业或买房子,希望能够早一天回到祖国安居乐业。因此,每年的侨汇一直是很可观的,最近上海成立一个华侨投资公司,虽然时间不久,但汇回来的侨汇数已经不少,对祖国的建设有一定贡献。   这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一方面争取华侨投资,另一方面在合营后,又把解放前华侨投资的企业并掉了,这对争取华侨投资是不利的。我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个例子:上海南京路有一家中国内衣公司,是二十多年前华侨投资的,合营后,有关领导公司把这家公司并到北站区,连牌号也去掉了。这个公司有两个经理,一个在檀香山,一个在上海。如果在上海的经理将这件事情告诉国外的经理,那末就可能引起华侨对于向国内投资的顾虑。   另一个例子: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先施牙膏厂,共有三个厂,一个在香港,一个在广州,一个在上海,产品远销南洋、新加坡等地。但在合营以后,把先施牙膏厂并掉了,厂名也取消了,先施牙膏也不生产了。   他说,我并不反对并厂并店,只是希望在合并的时候,要考虑到华侨的观感,不要引起他们对投资的顾虑。我建议政府很好地考虑这个问题,照顾华侨投资的特点。 ## 徐崇林说: 非党人士有职无权是普遍现象   民主建国会重庆市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崇林说:在机关、企业、学校中,非党人士有职无权现象相当普遍。我是重庆市人民委员会委员,由于不了解全面情况,开会时很难发言。每次开会半天,讨论问题很多,这些会实际上是走过场。有些事情,做完了才在会上追认。有时党员委员不来开会,因为会上要讨论的问题党组早决定了,不来也没关系。我当公用局局长,要人事科汇报肃反情况,他们不汇报。我召开过一次关于缆车安全问题的会议,决定了一些安全措施,至今也未办。要是我是党员,可能就办了。我认为,从“设计”到“施工”,从“编导”到“彩排”,民主党派都应参加,这样非党人士才能搞好工作。周总理在重庆作报告,资本家的人民委员就听不到。重庆公用局党员干部有宗派主义,有特权思想,提拔升级都是党员占先,非党干部很难得到提拔。公用局非党干部冯克熙,水平高,有能力,干了好几年还是个计划科长。我是市城市建设委员会的委员,正副主任是党员。这个委员会从未开过会,我提了几次意见也不开,可见对非党干部的意见不重视。   他说:非党人士有职无权的现象,跟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以及很多党员思想落后于形势的发展,看不到党外人士的进步是分不开的。党政不分,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我怀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指示是否恰当。重庆市有些工作也是党政联合发指示。这种以党代政的做法,会给人以错觉,好象行政单独发的指示,就不是重要的工作。   他批评重庆市统战部对民建会干部的配备、支持、协助不够。他还认为统战部统上不统下,统男不统女,接触面狭,了解情况不全面,对人的安排有时就不够妥当,有时反映问题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下文。   他说,重庆市合营企业中私方人员有职无权的现象也很严重。公方代表对私方人员是“信任不足,支持不力,使用不当,关怀不够,分工不明;私方人员关不倒火(即做不了主),公方人员点头作数。”他说绝大部分私方人员是愿意继续接受改造和参加增产节约运动的,但有的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不到支持,有的人不能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看不到与自己业务有关的文件。有的公方代表和支部书记管的事太多,使私方人员无事可做,在群众中毫无威信。有的公方代表、党员干部的宗派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民主作风差,协商时,真主意,假商量,摆出一副改造者的面孔,使人望而生畏;作风粗暴,过分强调阶级关系,偏听偏信;对私方人员缺点错误过分挑剔,但自己有错误不检讨。公方代表对私方人员家属参加生产,没有一视同仁。如民建会会员于坤裕的爱人在明亚机器厂超额完成任务,没受到表扬,有人提意见,公方代表说:“要站稳立场,还是不表扬好。”   他认为党与非党人员之间确实有墙有沟,现在是拆墙填沟的时候了。他建议:一、今后用人要根据德才的标准,不分党派、阶级成分,大胆使用,对党与非党干部提出同样要求,不称职的都要撤换。二、不要党政不分,不要以党代政。三、在合营企业中,订出公私共事制度,信任和支持私方人员。四、对中、小户放弃定息、加入工会问题,以及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龄问题、病假工资问题、资方代理人问题等,都要有明确的办法,才能各得其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五、要加强党内外的统战政策教育,宣传民主党派的作用,党员与非党员要交朋友。六、有些制度,如保密制度、会议制度等,要根据新形势作相应改变。他很同意安徽省委在整风计划中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业讨论政策方针的时候,请民主党派有关人员参加的意见。 ## 湖南省工商联主任委员向德在发言中首先介绍了湖南工商业者最近讨论什么事情什么原因阻碍了工商界的积极性的发挥的问题。   阻碍工商业者发挥积极性的主要原因是党的宗派主义。   他说,阻碍工商业者发挥积极性的主要原因是党的宗派主义。它表现在提拔干部上,党员不懂业务也提拔得很快,而非党干部却得不到提升;党员有特权思想,不遵守制度,评奖不公,不愿接受批评,党员犯了错误,不公开处分;党员对别人不信任,遇事不同非党员商量,不重视非党员进步;党员与非党员互不往来,看人说话,分别对待,等等。他说:这些缺点所以发生,往往跟上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缺点是分不开的。比如今年1月湘潭市人民委员会召集副职以上财经干部会议,布置一季度工作的时候,手工联社公方在通知上批明要私方副主任去参加,可是私方副主任到会场以后,有人就要他退出会场。在公私共事关系上,强调阶级关系,不信任和支持私方,以致私方有职无权。又如有些小企业主生活困难,特别是在合营企业中的私方死后,家属生活无着,也没有得到解决。病假工资没有规定。有人要求摘掉帽子也没有被重视。   讲到工商界中的矛盾问题的时候,他说:我认为工商界中的矛盾跟一般人民内部的矛盾一样,但又有它独特的矛盾,即阶级矛盾。这一矛盾主要表现在公私共事关系上和定息问题上。   第一, 公私关系的矛盾,已集中表现在要不要公方代表的问题上。定息存在,私方就存在;私方存在,企业就是合营性质的。   有人说:现在的公私合营企业,实际上已经不是公私合营企业了。因为人权、财权、经营权已不属私方,盈亏与私方无关,只有一点定息,再把它叫做公私合营,就是教条主义。   我的看法不同。我认为虽然私方的三权没有了,企业利润的大小同私方的关系也少了,但这只是私的量的变化,还不是质的变化,只要有一点“私”的量存在,就仍有“私”的质存在,就不能说不是公私合营了。这一点“私”是什么呢?就是私方所得的定息。定息是根据私方在企业生产资料的定股来的。如果说有定息而没有私方,那末定息又是谁拿去了呢?既有私方又说不是公私合营,那末是谁同谁合营呢?   定息存在,阶级就存在;谁拿定息,谁就是资产阶级分子。   有人说,私方交出了企业,没有剥削工具了,因而也就没有阶级关系存在,也不需要改造了。   我认为不能这样说。首先,要弄清阶级的存在是有条件的。条件是什么?就是资产阶级还拿定息,定息是剥削性质的收入,因此,有定息存在就有阶级存在。从具体的人来说,谁有剥削收入,谁就是资产阶级分子,那怕他的工作岗位不在原企业,甚至不在合营企业,而在国营企业,在行政性质的局,在政权性质的人民委员会。一句话,阶级存不存在,谁是不是资产阶级分子,不能以是不是公私合营,是不是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工作来划分,而是以剥削收入的有无和多少来划分,不承认这一点就不能说服人。   放弃了定息,合营企业变成了国营企业,思想还需要改造。   其次,关于改造问题,特别是思想改造问题。资产阶级分子的思想改造,就是改掉资本主义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思想。思想问题,不能以阶级结构、基础及工作的变化来衡量。即使放弃了定息,没有了剥削,合营企业变成了国营企业,思想改造还是需要的。因此,我认为资产阶级的思想改造,是脱胎换骨的、长期的工作。民主党派、工商联“万岁”,就是因为有这一个改造任务。提“万岁”,不是奉承你,使你开心,也不是笼络你的假心肠,而是向你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更大任务。就是说,前面的路还长着啦,不要急于下马,还要加油干。就是说,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事业是共同的事业,要求大家共同负责,长期负责干下去。   既是合营性质,就要有公方代表;要解决企业里所有的矛盾,还要   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   有人说,要发挥私方人员的积极性,把企业搞得更好,就要撤出公方代表。   我也不同意这个意见。企业既然是公私合营性质,就要有公方代表(但必须注意要发挥私方的积极性,使企业搞得好)。合营企业不仅有公方,有私方,还有工人,撤出了公方代表,即使解决了公私矛盾,但是还不能解决领导和工人的矛盾。所以,从合营企业要求来看,我认为要成立一个管理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它的成员有政府派来的代表,即现在的公方,有工人,有干部和私方。主任或主席由公方代表当,因为他是代表公有制的,即代表全民利益的。委员会有一套制度,照制度办事。有人说这样会不会削弱党和公方代表的领导呢?会不会放松对私方的改造呢?我看都不会的,相反的会加强。   领导,不是“我说了算”;真正的领导是发动群众的积极性,贯彻   国家和党的政策。   对领导问题,有三种看法:一说,所谓领导就是事事都管,而且非我点头就不算;一说,谁对某一件事提出一个意见和看法,即是包办,即是领导示意,即是真主意假商量(当然也确有如此的);一说,有事和群众商量,接受了别人的意见,改变了自己的意见,就是放弃领导。这是从事务主义、教条主义、宗派主义的观点来看领导问题。   我以为,真正的领导,就是发扬民主,发动群众的积极性,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完成计划。所以,领导不仅不怕群众,相反的要找群众。民主管理委员会正是克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最好的组织。私方人员的思想,只有通过民主管理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通过有职有权有责的具体工作,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和若干经验教训的反复锻炼,才能改造好。   有人不好意思在被剥削者面前拿定息,就想出了金蝉脱壳之计,建   议把定息变成存单或公债。   第二,李康年提出定息二十年,还有人提出发赎买存单或公债券,由银行发款。长沙工商界讨论了这个问题,有的同意二十年,多数不同意,但绝大多数认为用存单方式由银行发款为好。   我的看法恰好相反,李康年提出要定息二十年,他有自由,但不能用存单方式或公债方式,也不能由银行付款。为什么?我认为:大家都承认赎买政策是对的,但每每在口头上承诺了,转一个弯又想不承认了。   赎买就是承认生产资料、资本,实际是工人阶级的,工人阶级不愿强行拿回去,而愿意出钱给我们,所以叫赎买。   工人阶级的东西为什么到了我们手里呢?是我们剥削来的。剥削是不光荣的,可耻的。这点大家同意,但是有些人可能说定息不是剥削,湖南就有人这样说。这种说法当然站不住。人家只要问一句话:“定息既不是劳动收入,那么,不是剥削又是什么呢?”回答不出。有些人不好意思在被剥削者面前去拿定息,于是就想变一变,穿上另一件外衣,如存单、公债等等,象其他存款的人一样到银行去拿。   私方人员的病假工资比工人的还高;工商界是否想到这个规定也是赎买政策呢?   李康年提出定息二十年,他有这个自由。国家现在还没有法律说定息几年,那就可长可短,各人可有发表意见、提出要求的自由。我看这是各人对赎买政策的看法和觉悟不同的问题。何以说对赎买问题看法还各有不同呢?可以举例说明:私方人员的病假工资,国务院规定按困难情况、病假长短,定为50%到70%,不管非会员,不管工龄。这件事在长沙就伤了脑筋。叫私方病假工资少,是我们;现在说伤脑筋也是我们。问题在哪里?问题在于,长沙工人实行劳保条例的有四万多人。病假工资,是会员的六月以内领60%到100%,六月以上领40%到60%,都要算工龄,非会员对折。只实行劳保合同的有五万多人是会员的,病假工资为40%到80%,不算工龄,非会员对折。此外还有无劳保合同的约二万人。以实行劳保合同的工人中的非会员来讲,病假工资只有20%到40%。就是说,最高只有40%,抵不上私方的最低数50%。实行劳保条例的非会员,只有30%到50%,最高数等于私方最低数。难道非会员的工人还抵不上资本家么?同在一个厂工作,彼此相处,待遇不同,请问如何处得下去?市人委和统战部、工会和我们商量,国务院这个规定不执行是不行的;要执行,又要看到这样做会使阶级关系更不好,工人对私方人员的观感更不好,从资产阶级着想,政治上是很不利的。我们商量好久,结果只有一条赎买政策大道理来向工人说服。难道除了这一条,还可以说出其他理由么?在私方人员是不是想到病假工资这个规定也是赎买政策呢?打不打收条呢?假如这个座谈会里还有工人,就不能只由我们讲话。难道他们就不怕病了无人理么?当然也可以说:“他们的病假工资也加上好了”,问题在于企业支持不了。现在还有不少企业连劳保合同都不能执行,如长沙建中织布厂,会员连30%病假工资也没有。所以说,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不然矛盾会更加尖锐。   又要拿定息,又说“阶级关系不存在,你莫喊我做私方”,这不能服人。   末了,对定息问题,我不反对别人要二十年;但要求别人不反对其他的人不要;要求政府大公无私,一视同仁,要的就发,要放弃的就接受。这样,大中户就各得其所了。如果要了,又说“阶级关系不存在,你莫喊我做私方,不能以阶级成份看人”,那是不足以服人的。这里我还要说明两点:一、定息是剥削性质的,因此它是阶级关系和鉴别谁是资产阶级分子的标志;二、定息是根据企业资金定股来的,因此,要列作企业经济核算的支出,要在企业里发,不能作存单,不是公债,不能由银行付款,那样做会模糊事实和是非。   以上两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一个根子。就是说,定息是根据私营工商业者在企业的资本来核算息金的,因此,它既是剥削,又不能和金蝉脱壳一样脱离开企业。也因此,还是有私方的存在,有公方的必要;有阶级存在,有改造的必要。但全行业公私合营实行定息制度后,与过去的公私合营不同了。在新情况下要有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才能把企业搞得更好。   (其他发言将陆续发表) ## 合营企业里要不要公方代表?工商联里要不要党员秘书长? 工商界在统战部召开的第九次座谈会上的发言 ## 温少鹤建议在公方领导下,实行行政集体领导   重庆市工商联代理主任委员温少鹤在会上反映了重庆工商界对公私共事关系、思想改造、定息及加入工会等问题的意见。他并提出了下列几点建议:   (一)在公方领导下,建立企业行政的集体领导,实行行政负责制。企业的政策方针由公方领导,公私双方的行政负责人按行政职务各负其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二)中小户工商业者要求放弃定息的问题,只要条件成熟,应当个别的加以解决,并应责成合营企业的公方负责办理。资方代理人只要条件具备,也应该让他加入工会。   最后,他要求工商联继续帮助工商业者进行思想改造,继续代表工商业者的合法利益,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工作中生活中的困难。 ## 吴家荪认为:公方代表制度现在不能取消将来可以取消   苏州市民建工商改造辅导处长吴家荪对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是否需要公方代表制度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当前私方人员对社会主义改造,有很大的积极性,本身还有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才能,一般都想搞好企业。但是还不能说他们已经完全没有资产阶级立场、观点、思想方法。有不少私方人员由于薪水已定,明哲保身,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些人对社会主义事业,偶然还会出现怀疑和动摇态度。在这个思想状况下,他们是不能担负双重改造的领导责任的。   合营企业要以社会主义原则作为改造企业、领导群众的根本方针,私方人员更缺乏这种能力。   从当前客观条件来看,公方代表制度已受到全体工人阶级的拥护。合营后,工人热烈欢迎公方代表下厂,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今天要取消公方代表制度,必须考虑这一方面情况。   同时当前阶级之间的矛盾,虽然已经基本解决,但不等于说完全解决,工人对资产阶级长期以来所进行的残酷剥削的印象还很深。虽然工人阶级大公无私,从社会主义长远利益着眼,不念旧恶,但是阶级感情,不是马上就可以迅速转变的。在这一方面,还需要私方人员主动努力,通过工作积极缩短双方距离。我们不能忘记在合营前,企业中的主要矛盾就是劳资纠纷,今天所以劳资关系较好,相安无事,一方面固然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改变了,另一方面,也由于企业中有了公方代表,使公私关系掩盖了劳资关系。我们能否设想,取消了公方代表制度,就能保证劳私之间不会发生矛盾?发生矛盾的时候,再请政府仲裁,再请公方代表回厂,不是更麻烦?   从以上情况来看,目前取消公方代表制度,对生产、对企业改造、对私方人员的改造都是不利的。公方代表制度是有利于双重改造的。现在的问题在于一方面提高公方代表的思想水平和能力,一方面在于发挥企业的集体领导,既发挥公方代表在企业中的领导作用,又能发挥私方人员社会主义积极性。因此,研究企业中集体领导制度倒是一个非常具体而切合实际的问题,也就是研究如何健全民主管理委员会,加强监督。   现在不能撤出公方代表,那末将来是否可以呢?也就是将来是否可以让私方人员全部担当企业的领导责任呢?我认为是可以的,否则,就等于说和平改造不可能。如果将来不可能撤公方代表,那是执行政策有问题,即没有把私方人员思想改造好。私方人员改造到什么样程度才算好呢?我认为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对社会主义有无限的坚定信心,在社会主义事业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仅不动摇,而且协助党克服困难,这也就是在思想意识方面,对社会主义只有积极的一面,而没有消极的一面。二、与工人阶级有共同的思想、共同的语言,就是在企业里只有一种同志关系,没有阶级关系。三、具备按社会主义原则领导职工群众的能力。   他说:提出取消公方代表制度,不单纯是消极性的表现   吴家荪说:有些工商业者,甚至是积极分子,为什么提出现在取消公方代表制度呢?我认为这正是目前合营企业中公私关系不正常的反映。(如对私方信任不足,关心不够等)具体表现如下:   这些人提出取消公方代表制度,本身就带有积极因素,即表示他们敢于担当企业中的生产经营责任。看不到这一点,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就会犯错误。有些关起门来研究问题的经济学家,是不能体会私方人员的苦衷的,因而认为是消极性的滋长,或者是私方人员的轻狂、夸大和不要社会主义等等。因此,在肯定当前不能取消公方代表制度的前提下,必须满足私方人员要求有职有权的合理要求,这样才有利于双重改造。   最后,他建议:一、所有公方人员必须信任私方,让私方有职有权,消除一切人为障碍,充分给以工作上的条件,通过工作实践改造私方。今天指出公私合营企业中存在两重关系,为的不是要永远保存两重关系,而是更快消除两重关系。为了推动和督促公私双方贯彻以企业为基地进行双重改造的方针,建议市、县成立公私关系检查委员会,或者公私合营企业业务改进委员会,以党为领导,吸收公私双方代表以及民建会一起,负责协调公私关系,检查企业统战方针执行的情况,调动私方人员的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改造工作。二、在生活、福利等方面,对私方人员进行适当照顾。希望在疾病医疗、病假工资等方面适当由二千元的界限提高到五千元。   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孙孚凌建议,在不违背政策的原则下,公私双方意见有分歧时,不管正厂长是公方还是私方,都应听从正厂长的意见。   他认为李康年提出定息二十年的建议是不可能实行,也不应该实行的。 ## 王达夫认为“思想改造到顶”的说法不符实际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王达夫在书面发言中说,全行业公私合营以来,民族资产阶级的积极性不断增长,消极性不断减少,但消极一面仍然存在。消极的一面,已经不是利用生产资料在经济方面的不法活动,而主要是表现对工人阶级的领导不服气,患得患失,只看到自己是“财富”,看不到自己的缺点,骄傲自满,放松改造;有些人对定息七年还不满足,想要延长到二十年;对社会主义经营管理方法的优越性认识不足,而习惯于资本主义的一套;争名夺利,私私不团结。所有这些消极性,虽然在党和政府的不断教育之下,逐步减少,但仍然是从民族资产阶级的本性所产生的,因此,否认消极性,认为“改造到顶”的思想,是不符合事实的。即使将来阶级消灭了,资产阶级思想残余还会长期存在,还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思想改造。 ## 李忠义发表书面意见:反对“工商联不要党员秘书长”的主张   四川省工商联组织部长李忠义在书面发言中说:工商联的党员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是由执行委员会选举或聘任的,党员是他个人的政治身份,他的职务是工商联给他的,不是共产党给他的,他在工商联的主张、建议,只能代表他个人的意见,不是代表共产党的意见,他应当接受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的领导,遵守工商联的制度。因此,我认为党员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在工商联应当是居于工作人员的地位,同其他工作人员是一样的。   不可否认,有的党员秘书长严重地存在着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自以为是共产党派到工商联来的钦差大臣,骄傲自满,独断专行,在工商联至高无上。但应当指出这是缺点,工商联应同对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而不应采取“不要”的办法。   现在反映的党员秘书长的缺点:一种是没有把同主副委、非党员秘书长关系搞好,即是没有做好团结工作;一种是在工作中包办代替。我认为,凡是关系问题,两方面都有责任。一般来说,关系没有搞好,党员秘书长负的责任应当多些,但是,不能因此就主张“不要党员秘书长”了。否则,假定有人问,“工商联的工作人员或非党员秘书长中,也有把关系没有搞好的,未见主张‘不要’,党员秘书长没有把关系搞好,为什么就主张‘不要’呢?”至于包办代替,当然是缺点,但这是在做工作中的缺点。社会主义改造是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在工作中难免不发生缺点。何况存在这些缺点的只是少数人,而且有的已改正了呢。   因此,我不同意有人所主张的“工商联不要党员秘书长”。   他还举了几个事例,说明党员秘书长在下面是受欢迎的。   四川绵阳专区十五个县,工商联的秘书都是党员、团员,大多数同主副委的关系都搞得好,不大好的只有一个县。重庆市、宜宾市工商联的党员秘书长同主副委、非党员秘书长关系也搞得很好,重庆市工商联的党员秘书长调走时,主副委、非党员秘书长都曾一致挽留。四川省工商联也有党员任副秘书长的,四年来,他同主副委、非党员秘书长之间关系很好,尊重主副委的意见,尊重非党员秘书长的职权,一切事情协商办理,统战部找工商联研究、布置工作,也是找主副委同秘书长,并不直接找党员秘书长而迈过主副委这一层领导,因而,关系既搞得好,工作也很顺利。   上海提篮桥区舟山路有兴面馆的私方陈炳煌在书面意见中,反映有些小户生活困难,原因是合营前,为了克服企业困难自动减了薪,合营后工薪没有恢复,定息又少。他要求政府帮助解决。    ---- 原载1957年5月26-28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