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教育部高等师范司司长李实的信   <北京师范大学、胡明>   (胡明:俄语系教授、系主任)   (高等师范教育司司长李实同志:)   根据四月十二日在何副校长办公室谈话的结果,我觉得有几点要向上级有所申述:   何锡麟同志在专家报告会上的总结发言与事实有很大的出入,虽然记录不完全,但何校长本身是不能否定的,归纳当时的谈话及日常的一切工作情况,应当指出:   (1)何校长是只听汇报没有进行分析的,因此不能真正掌握事实的真相。   (2)何校长虽然不是只凭单线反映,但充分证明了他的偏听偏信,因此失去了原则而有意或无意包庇了犯错误的党员。   (3)何校长虽然是搞理论工作的,而且革命斗争经硷也很丰富但在俄语系的事件上却没有正确分析事物的能力,不能鉴别什么是唯物主义和什么是唯心主义。   (4)何校长在他自己的指导中有意或无意地鼓励或支持了俄语系内的唯心主义的教学路线。   (5)何校长在他自己的指导中有意或无意地鼓励或支持了俄语系内的分散主义和极端自由主义的工作路线。   (6)何校长在他自己的指导中有意或无意地主张单纯的惩办主义。   (7)何校长是只能听颂扬而不能听批评的,所以在指出了他的错误时不能诚恳地承认错误,而尽力逃避推卸。   (8)何校长是感情冲动意气用事的,当我按组织系统向检查组提出五十二个问题时,何校长是气势汹汹准备各种办法来对我加以打击的,幸得有教育部的制止才未能继续发展,但何校长的个人意气是不能消除的,因此在专家报告会上带有浓厚的意气成分。   (9)何校长在各种总结发言或报告中,几乎都是采取“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方式进行,忽视基本情况,对个别现象或偶然现象加以夸大或渲染,以期高下在手,随心所欲。   (10)何校长的办事原则是不尊重组织系统的,(至少在俄语系是如此),系主任处于毫无作用的地位,同时也不能按组织系统进行从上而下的纠正或指导,而是有意或无意地鼓励下层来反对系主任。   (11)何校长不了解党与非党的组织界线不能成为工作上的界线,党与非党在工作上应当是没有界线的,应当都是按照党的世界观和人员政府的法令政策来办事的。   (12)何校长对他自己要求是不严格的,习惯于发号施令,常常作轻率的发言,不认真考虑他自己的地位会对群众起什么样的影响,对校部也是要求不严格的,发生责任事故时一律往下推,不管校部的指示前后矛盾,人各矛盾,而把一切的错误都算在下级的账上。   总而言之,我觉得何校长犯了自高自大官僚主义的错误,而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又没有消除主观唯心论的因素,用此只能依靠党的威望来工作,而不能通过自己的工作来为党增加威望。对不少事故由于缺乏鉴别的能力所以不能及时处理,长期拖延不决,一切听其自流,而造成工作上很难补偿的损失。至于这些是否由何校长个人负责或另有原因,那么我就无法知道了。   在这样的具体工作环境中,我深深地感到万分困难并且毫无保障,因为一切工作都是要及时进行的,一切工作决不能都等待教育部的检查组和费拉托夫专家来解决,教育部的检查组走了以后我们怎么办,我们是要在校长领导下来进行工作的,在无力鉴别,是非不明的情况下怎能进行工作,何况还有或多或少意气的成分。因此,我郑重提出请教育部重新考虑我的工作问题,党号召科学工作者都回归到自己的研究工作岗位去。我虽然不是一个什么象样的科学工作者,至少自己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进行了二十年的学习,也少写了二——三十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著作或译作,当然,以一个非党的身分,谈到党的世界观时,或多或少不可避免会犯一些错误,但就基本情况来说总是站在辩证唯物主义方面来进行自己的研究工作的,即使过去有错误,也可以通过党的领导和帮助来改正自己的错误,即使过去学习得不够,也可以在党的领导和帮助下来重新开始从头学起,所以,我虽然是一个不象样的科学工作者,却迫切盼望党——一切科学工作的母亲和最高指导者能给我一个继续研究的机会,把我调出北京师范大学,免得使我在俄语系的工作中铸成大错而百身莫赎。   请李司长把我这封信转呈柳湜副部长,如教育都解决有困难,则请柳副部长逐级转呈党中央,我愿耐心地暂时继续进行俄语系工作直到党中央批准了我转移工作的时候为止,虽然我自已是象大旱望云雨一样时刻不宁地在等待着教育部和党中央的指示。   (致以同志般的敬礼。)    北京师范大学俄语系系主任胡明   1955年4月14日(此件系摘要发表,见《北师大反右资料汇编》)   来源:《“阳谋”下的北师大之难》(真相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