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右派言论——“中国根本没有法制”   <中国人民大学、杨森达赖、黄世君、韩运德、陈丘民、濮仲文、韦齐>   “中国可以说根本就没有法制。”   “惩治反革命条例可以随便使用,幅度很大,愿意让你死就让你死,愿意让你活就让你活,很难说有客观标准。”(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杨森达赖)   “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在实际生活中难以理解。三反、五反、肃反运动为侵犯人权、破坏法制。三反、五反、肃反等运动,一有怀疑就进行斗争,象斗争地主一样,运用肉刑,扣押……什么刑都有,一部分人就被逼迫而死,运动中死了不知多少人,在斗争时最大的问题是不准被斗人争辩,只准说‘我是错误,我贪污更多……’来剥夺公民权就限制了自由,监视行动,还有很多变相的人身搜查、压制。”并以他当时工作单位为例:“三反运动在一个小单位里自杀了三个人,打出了一只假老虎,这是运动的成绩?在小机关(指基层机关)、在农村,破坏法制的情况更严重。如农村的粮食统购统销,农村干部就是强迫命令,吊打农民。”   “我同意林希翎关于法院没有独立审判权的观点的说法。法院审判处理的案件,由党委书记批准才能最后生效,这使有的人就趁机歪曲、利用法律;这也造成了打击报复的可能;审判员没事干,就助长了官僚主义,这是法制上的不合理。”   “高饶反党联盟在党内是不允许的,应该处理。但从报纸上公布的材料,未看到他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把高岗由国家副主席职位就撤下来了,难道公民就不能当国家副主席吗?这是法制上的不合理。”(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黄世君的材料)   “解放后没有‘民法’,‘刑法’,共产党只重视政治不重视法制,又说:由于我国没有健全的法制,宪法只是纯粹的形式,所以干部不受到法律的制约,认为,政府工作全凭领导干部的意志办事,是三害产生的根源,所以目前关键性的问题是要为健全‘民主’和‘法制’(资产阶级的民主和法制)而斗争。”(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研究班 韩运德)   “一定程度上没有法制,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我国没有做到,干部缺乏法制观念。”(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陈丘民)   “我国没有法制,象公安等机关随时有人身搜查的权力,镇反到处过火,我国的领导者是受了斯大林公式的影响,人权的侵犯是普遍的现象,特别是某些基层干部,认为反对他的就是反党反人民,这当然是他们知识浮浅的悲剧,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民的行为和自由。这种现象比资产阶级的民主还落后,是封建的残余,因为人权的保证是资产阶级革命提出了的。我国的宪法制定后对某些党员来说是无所谓的,我们在法律上应该求得人权的平等。我们的运动是经常有过火现象的,今天对李新的斗争也是有过火现象的,领导者可以尝试一下这种过火的滋味,我们为什么过火对人采取心灵的摧残呢?”(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学生 濮仲文)   “法制不健全,下边乱揸人的违法现象很多,外面讲遵守法制,内部不执行法制。有些领导喊法制。对人马列主义,对自己马虎主义。”党委对法院某些具体案件加以指导或提出处理意见就是“违犯法制”,“妨碍独立审判”,同时他认为这是一种变形法规。且说我国民法等至今仍未制定出来,就是“中央不重视法制的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韦齐的材料)    来源:《高等学校右派言论选编》(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195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