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右派言论——反对党委制   <中国人民大学师生>   “党委制必然产生以党代政,与有职有权有矛盾。”(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 田放)   “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的,但是上下不接气,我们学校的党委制与人代会制度不协调,所以才提出民主办校这个问题来。“党委制有许多缺点,克服这些缺点就需要有制度来保证。党委制的缺点表现在党的决定不能包括党外人士和老教授的意见,主观主义大一些,如评副教授问题,党委有一个角度,教授则有另一个角度,如改为民主办校,则可减轻危害。”   “党委可向校委会提出建议,校委会有决定权,党委的意见在校委会被否决后党委可以上诉”。当时有同志和他争论说“在学校如何实现党委的领导呢?党委是司令部还是参谋部呢?”他回答说“党委对校委会来说应当是参谋部的地位,只可提建议”。并举例说“如人代会不同意党中央的意见,难道还能取消人代会吗?”   “党委制不如校委会更易接受群众监督,所谓监督就应给监督者以权力。”   他还提出学校各级组织从教研室主任到校长可由选举产生,他解释说:“在总理任命校长时,很难知道该校长有无官僚主义,从下面提名,上面批准相结合比单纯由上面任命要好一些,这是群众与领导相结合,不是不信任政府。”(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讲师 展广伟的材料)   “党委制的产生一是在部队中,一是在地下工作中,因当时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对党员的要求是从政治角度提出的而不是由业务方面提出的。”“现在揭发出来的很多缺点如评学衔工资高低却和业务有关。党委委员懂业务的不多,这种情况容易使得管理学校搞成运动方式。”   “加强党委制并不是管的事情愈多愈好,执行的权利人人都有,现在党管的太多了管的太多反而会出毛病。”“现在党把监督置于一身,抓的多了一些而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监督。”“不要党委制党委委员都参加到决策机关中去另外再吸收老教授、工会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统计系讲师 徐前)   “党委制民主性不大,……党委负主要责任就不能不对行政进行干预,这就会产生以党代政,因此,贺安的双轨一贯代表大会制,值得研究。”(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讲师 朱澄平)   他主张取消高等学校党委制,说“教授治校应该考虑”。(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讲师章超的材料)   “要克服三害,不光是要改变思想方法,更重要的还必须改变学校制度,改变学校体制,要取消以党代政,取消校长负责制,由全校教职员工选出代表组成校务委员会,并邀请有特殊意见的人作特约代表参加校委会,校委会的职权是讨论议决学校一切重大措施,决定学校的方针、任务、工作计划等交由校长执行。”“现在是集中太多,民主太少,大小事都找校长。取消现在的业务组长,组成教学研究会,由群众自由选出负责人,现在的业务组长也是培养领导上官僚主义的温床。”(中国人民大学工农速成中学语文教员 白枫)   “取消学校中的党委制,并建议取消预算中党、团补助费。”(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教员 刘绍之)   “党委制就是家长制,一长独裁制,都是独断独行,这在组织上使宗派主义产生,应成立校务委员会,吸收非党民主人士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系教研室助教 章奇顺)   “行政领导一定要第一书记,会造成缺点,前几年党政统一是必要的,现在如果坚持则是后退了一步,意味着对群众不信任,有些人业务不精,作出决定会削弱党的领导。不同意党委制并不等于反对党的领导,不会削弱,而会加强,这样可使领导竞竞业业,更好地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助教 陶文达)   “党委制领导不好,教授治校多好。”(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朱公灏)   “党的领导不是命令,也不是硬贯,领导什么就应当懂什么,不懂就容易产生教条主义、命令主义。在不懂业务的条件下,党委制有一定缺点,不如民主办校。”(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助教 李树屏)   “既然党外人士的意见那么多,他们又多是教授专家,党可以考虑试行校务委员会形式,实行民主办校。”(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助教 卢冕持)   “在和平环境里,军队也应该取消党委制,只有在战争环境里它才起作用。(接受贺安的双轨一贯制的观点)其他部门工作更不需要党委来领导。任何时候都是这样的。”(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资料员 崔志敏)   “党领导不一定作出决定叫行政执行才是领导。”他说党作出决定交行政执行就是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他指出党委制的“缺点”实行党委制对于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就成问题了。“党委制使许多人不能接受,老教授也产生了作客思想”。   从理论方面看:(1)党委不应当有决定权,因为党是阶级的代表不等于国家,而行政是代表国家进行文化活动的,所以党不应直接给行政下命令。(2)党的主张贯彻不是靠命令,而是靠宣传教育和党员的模范作用。(3)党委制是以党代政,表现在:第一,党直接向群众发号施令;第二,向行政发布命令交行政执行。党委制在学校里不能实行在机关企业中也不宜实行。   从实际方面看党委制的缺点:(1)党委制不能作出全面的决议,因为党委不懂业务,作出决议难于切合实际。(2)不能发挥群众特别是老教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党作决定只是征求一下党外人士的意见。(3)党作决议使党外人士有职无权。(4)形成了以党代政。(5)削弱了党的政治思想领导。(6)党委制使党外群众无法监督,而且党员享受了权利不等于党外人士也享受了权利。”周育才指出他的方案的出发点是:   “(1)加强党的领导。(2)发挥群众的积极性。”   因此主张“取消党委制,实行代表大会制,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学校各阶层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是学校的决定机关,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委没有决定权,只有建议权(党委对重大方针政策可以讨论),提出建议案,若意见分歧,校行政应执行代表大会的决定党委保留意见。通过党员校长向高教部提出更改,或者向代表大会里的党员要求代表大会更改。   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由代表大会选出行政委员会(管理财政人事及行政等工作)和学术委员会(管理教学研究和学衔等工作)行政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是执行机关,这两个机关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但是这两个机关作出的决议,校长必须执行。   校长由国务院任命。校长一方面对国家负责,另一方面要对代表大会负责,受代表大会的监督,向代表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系有系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和办公室,系主任可选可派,教研室主任可选可派。   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和行政委员会都要照顾统一战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周育才的材料)   “党委插在高教部与学校行政之间,组织系统不合理。”“党委有决定权就不能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党委不懂科学。党委讨论问题,涉及到具体教学上,是否能保证其正确性是有问题的。”(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研究班研究生 陈复之)   “党委制是我们革命经久考验,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军队中立过汗马功劳,是高度集中高度民主的产物,但是在具体部门,实行党委制应当具体研究。   党委制按自己的了解,就是行政管理机构,即是决议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制度,一切由党委决定交由行政执行,假若党委制是如此的行政管理制度,就值得考虑了。如果党委制直接发号施令,那就更糟了,那就是以党代政。   实行党委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工作须要和任务上的须要,即工作本身要求党直接领导的工作和比较艰巨复杂的工作都应实行党委制。如军队就有这样的必要性。   2.工作上的可能性,即党委不仅具有高度的政治水平而且有高度的业务水平。如:党对军队的领导,不仅政治上坚强,同时又富于作战经验,故有条件实行党委制。但在高校实行就有困难。这种可能性又表现是能为群众所接受。   总的来着,在高校中,解放初期,社会主义改造以前,可以实行党委制。因当时处于改造阶段,一系列的运动必须党来领导,同时高校要大发展党必须直接抓起来,党的干部也有经验抓起来。当时教授们有超阶级观点,党领导与否,对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领导了他们也不在乎,目前党实行党委制是有困难的,因目前高校是提高质量和搞科学研究阶段,党的科学水平低,是难以胜任的,将来党委科学水平提高了,即可实行党委制。   现在如果实行党委制则产生一系列的副作用:   1.外行领导内行会造成工作上的损失,当前党的领导干部的业务水平低,来搞业务,或者领导不起来,或者是搞糟了。   2.影响党外人士的主人翁感和形成他们有职无权,高校是高级知识分子的集中地,作为他们的工作很重要,首先要他们把事情办好,另一方面大部分知识分子觉悟提高了,他们不是为了和党平分领导权,党必须给他们民主,他们对形式上的民主是十分器重的,否则事情尽管办的很好,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他就觉得不民主,因此,当前高校实行党委制是不合适的,硬搬别国的经验会给工作带来损失,更重要的是不能发挥高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3.因缺乏组织制度监督,发展了三害思想。   4.由于党直接管理行政工作,必然会放松政治思想工作和放松了对重大政策方针的研究、决定。 ## 从几年的事实说明,过去的工作成绩,不能归功于党委制,因为他只不过实行了几个月,可是又不能认为党委制不存在缺点,因为报纸上登载了许多学校的党外人士有职无权,而党的干部却很好。因此说明党委制是有问题的。 ## 解决办法是实行校务委员会制,党委委员参加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关。校长对校务委员会负责,党委的领导意图通过党委委员在校务委员会中具体贯彻,党委机构仍然存在,以研究工作方针和重大问题及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 刘文华)   “学校党委制有毛病,高等学校中取消党委制没有多大影响,系、班党委制没有必要,实行党委制好象什么工作都要党领导,班上党支部高于一切,党在政治、思想上领导,组织上不一定党领导。”(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刘平)   在反对“以党代政”的口号下,他又提出了“师生代表大会”治校方案。取消,否认党在高等学校中的领导。   “师生代表大会的具体内容:   1.师生代表大会的产生。首先成立(以党委为核心,由高教部全权代表参加和有代表性的师生代表参加)筹备委员会。由筹备会拟定选举规则,全校师生选举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是全校的最高权力机关。居于最高的领导地位。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闭会期间,由大会选出的常委会负责日常工作。闭会后,代表回到系里,组成代表小组,监督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反映意见。大会职权:   (甲)有关全校的大政方针的决策。   (乙)讨论研究高教部的决议,命令,指示。   (丙)选举系主任级的人员。   2.校务委员会,是全校的管理机关,向师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校长由国务院任命,具体领导校务委员会,向国务院,代表大会,校委会负责。   (4.党委在学校的地位:)   党委作为辅助性的机关存在,和民主党派平列,各党派都可以提出提案(如民盟支部)。党可以通过向代表大会提提案的方法,建议的形式,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采取统战的工作,党员的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   师生代表大会,能保证施行广泛的民主,又能保证党的领导。其所以能保证党的领导,是因为党的提案正确的话,民主党派和大会就能接受,再加上统战和党员模范作用,从而也就保证党的领导。”   此方案提出后,大家和他辩论,提出很多问题,他作了解答。   (1)将师生代表大会性质变成最高管理机关,将校委会变成谘议性的和管理机关,学校有高教部领导,代表大会的决议不能超过高教部指示的范围。   (2)有的同志提出的贺安的生产院,区域院是排除党的领导的,他说:没有实行,怎么知道?实行看看,为他的提案作辩护。   (3)有人提出他的方案不能保证党的领导,他说:“1.教授、讲师都承认党的领导,在选举中各党派不会竞争。2.党的提案正确为什么通不过呢?国家的五年计划党提出,全国人大都通过。3.党的威信高,其他党派不会争夺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贺毅的材料)   在讨论高等学校的领导问题时,他同意党委领导下“民主治校”主张,由学校选举产生的校务委员会相当于最高权力机关。校长相当于国务院,党委相当于党中央。他不同意校务委员会中共产党员占50%,只要进步势力占优势就可以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戴逸樵的材料)   (1)认为“过去一长制是校长决定一切,在建国初期是合适的,但是现在已过时,党委制比一长制好些,但仍有问题,否则为何产生三害。所以对党委制发生怀疑”,认为党委制不是十全十美的,“这种制度是以党代政因为党委决定并未经过什么组织批准,党的决定应经过全体讨论才行,党的决定仅是某几个人的决定。最后决定权应交给人民,人民不同意就应提出修改”。   (2)认为“应当扩大校务委员会的权利,学校校务(行政)工作由校务委员会决定,另外关于学术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决定,这两个委员会属于校代会,有关全校的根本问题由校代会决定。校长们由任命产生,上面两个委员会是校代会的常设机关,有关任命教员,提升,课程等都由学术委员会决定,同时还要设立监察机构,有关决定都送它去审查,有违法情况时就提出弹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助教朱华荣的材料)   (“学校不要党委制,用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的最高权力机关来治校,根本重大问题由它决定,这个机关是常任制,任期一年,由教师党、团、工会、学生会系统选举产生,这个机关与党委意见分歧时,由高教部决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张殿鸦))   他认为“高等学校实行党委制会阻碍科学的发展”“实行党委制会影响百家争鸣方针的贯彻”。他对党委有决定权表示不满,他说:“党委决定一切问题,校长只是执行,不能发挥群众积极性”他说:“我主张取消党委制”他提出了自己方案来代替党委制。   他主张“学校设立校代会和系代会”“校代会和系代会对学校重大问题可以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然后执行”。他说“系代会,校代会下可设学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委员会下面根据需要设立小组”“教务部将来归纳在行政管理委员会”。   “他主张选举产生”他说“校代会,系代会由教职员工来进行选举,学生不能参加。学术委员会可直接选举,其他委员会可间接选举,由代表大会产生”。   “学术委员会一定要选真才实学的人来组成,这样才能领导科学,目前一直到系主任都是外行说内行话。”   “今后党委会讨论的问题,要经过校代会讨论再通过行政下达。”(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讲师王向明的材料)   “党委制指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工作外,对学校的重大方针有决定权,它的缺点是不能作出全面的决议和不能充分的发挥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出发点是:(1)党委制对学校的力量尤其是对老教授的力量不能很好发挥;(2)适应当前扩大民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3)动员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如讲师、助教。因此现行的党委制要加以取消。   校委制即在高等学校设校务委员会,校常务委员会,党委是主谋机关,提出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校委讨论和作出决定。讨论是党委全体参加,作出决议,后由校长提请学术委员会和行政委员会执行。校委会的地位是各高等学校的决策机关。校委会的产生,一部分是党委委员为当然委员,一部分是根据各高等学校的具体情况吸收必要的人参加:(1)民主党派,(2)无党派人士,(3)教授,(4)青年教师。任期不定,必要时根据大家的意见,由校长调整,校务委员会一年两次,由校长主持召开会议。职权:根据党委或校常委的意见,确定学校重大方针,如学校的发展问题,学术科学方针等。   校常委的地位——是校委的常设机关,经常的领导机关,校常委的产生是(1)校党委的常务委员,(2)校长、付校长、教务长,(3)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教授等,人数是校委委员的十分之一为宜。产生的办法:由校长根据以上原则,经校务委员会通过,校常务委员会的组织由在任的校常委会全体委员选若干人组成核心小组,主持常委的工作,根据需要,校常委会内部作适当的分工。常委的职权:(1)贯彻执行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2)总结过去,指出今后工作方向。   相互关系,校长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家负责,校委在校长领导下工作,为什么呢?不能将校委会看成是最高机关,否则就否认了校长由国务院任命,校委会是决策机关,校常委是经常领导机关行政学术委员会,分别管理学校行政事务和科学研究工作。校委与党委意见发生分歧时,校行政应执行校委的决定党委保留意见,校长根据高教部的意见可以撤销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党如何领导校委制:(1)校党委对学校的重大方针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意见,不排斥其它党派提意见;(2)党委委员是当然委员;(3)校委和校常委的决定与党委不同并错误时党委可提意见,通过行政(校长)来更改或撤销;(4)在学校的各级领导机构中,还有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马孝樵)   “我对党委制不够了解,但党委制如果是党委决定,校长执行,就会助长三害的滋长,在一定程度上妨碍群众路线的发挥,就容易产生以党代政。”“学校是政权性质的机关,党和政权机关不是一回事,如实行党委制就会产生矛盾。北大马寅初校长是高教部任命的,但党委则是北大的最高机关,究竟马服从党委呢?还是服从高教部?究竟马领导呢?还是党委领导?”   “党委制应退出学校;应由以党为核心的代表大会制来代替。代表大会制与党委制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代表大会制可以使民主范围扩大。”   “党对学校的领导应该是通过党员的模范作用及向代表大会提出自己的方案进行领导,另外,党还可以对代表大会进行监督,至于方案采纳与否代表大会有最后决定权。”   “对代表大会的监督权:如果代表大会有违反国家政策的事情,或违反党员利益时,党委可以向学校的上级机关上诉,但党委不能改变代表大会的决议,只有上级才能这样作。党委改变代表大会的决议就是以党代政,就是回到了党委制。   为了保证党的领导,党员可以在代表大会中占一定比例。参加代表大会的党员必须是懂学术的人。   代表大会代表的名单可由党提出。但党委不能自做决定,应与民主党派及工会协商提出,而且名单要加以公布,让全校成员讨论,然后才能决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助教 胡大展)   “党权、人事权、行政命令权、学术权都集中在一个校党委手中,这样不能发扬民主的,党委应存在,但应吸收各方面的人组成最高决策机构,领导全校。”贺安反动方案发表后,郝竭力颂扬,并说:“学校领导可以选举,高教部也可选举。两院制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讲师 郝正宇的材料)   “学术上党领导后,学术空气不浓,教育上是教条主义,应该取消党委制,或以其它各类型委员会(群众能参加)辅助之。”(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傅铁城)   “学校应该扩大校务委员会的组织和权力,吸收熟悉自然科学,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教研室主任和学生代表参加,讨论和决定教学计划和关于自然科学的领导。而党委在校中专管政治思想领导,人事调配和财经管理,党委会和校务会的关系应相同于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朱荣庭)   “党委当作最高权力机关是不好的,全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大学生不会那么愚蠢,我同意党委领导的校务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统计系学生 王树才)   “要把职工代表大会贯彻到学校……学校可召开全校代表大会,由校长、职工、教研室、学生参加……代表大会的常任委员会为校务委员会,主要贯彻校代表会的决议,校务委员会可分设经济福利、学术研究、专业教学、招生毕业生分配,学校内部矛盾调解,人事监察等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贯彻与监督上级的意图监督各部门……校务委员会监督校领导与决定重大问题,校代会决议首先党委应采用具体措施保证执行,校代会为最高权利机关……”(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学生 洪维政)   “班里由选举产生班委会,设班主席为最高领导,主席下设委员,军体委员受学生会领导,不考虑党的领导。”后改为“班委会由选举产生,党,团不能参加,班委会和党、团是并行的,班委会研究决定工作,党、团可以参加,班主席领导班委会,班委会受系办公室和学生会的领导。”   “集体制(会议)办校,最高权力机关校务会,由各方面的人选代表组成,其下设教学、学术委员会,搞教学与学术研究;行政会议、党委放在这里(即把党委放在行政委员会里)研究行政工作。校长由国务院提名,由校委会选举,校务委员会三分之二通过决定再贯彻执行,党作政治思想工作,但不能作决定,党保证决定执行。”   “校务会议是决策机关,党委不是,最高权力机关相当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校长相当主席,党委相当党中央……”“党的领导是思想工作,而对某些重大问题没有决定权。”(中国人民大学统计系学生 林忠仁)   “在科学部门,高等学校里,党领导思想行政工作,科学家专家教授领导业务。”(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张芝文)   “等条件成熟时,取消党委制,由职工大会选举的工厂管理委员会来领导或者党委名单要在职工大会上由群众通过,群众有权罢免。”(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鲍子津)   主张在高等学校中采用“民主办校”,“政党与政权不是一回事,决定权完全放在党委,这个民主形式还有缺陷,并不十分民主,如人民代表大会既民主而且也贯彻了党的方针政策,决定权完全放在党委,在高等学校中是不恰当的。今后高等学校如何办?我的意见是在不违反高教部的方针政策下主张‘民主办校’这并不是把党看成在野党了,关于党的方针政策是否能贯彻不等于要由党委作出决定……因中央有控制权,校代会的权利是有限制的,且党员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也会贯彻党的意图。”(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资料员刘运梓的材料)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妥,生产、文化、经济建设上的事情,牵涉面广,关系多,只有党来搞,就会发生很多问题,我们学校的独立思考开展不够,就和党委制有关,它没有系统的很好的吸收群众意见。我们学校到苏联搬了一套,结果使学生质量大大降低。(意思系指同一专业毕业的学生解放后质量大大不如解放前——原编者注)从目前情况来看,民主办校是最恰当的形式,可以吸收老师和学生的意见,党委对学校中的重大问题,只能作建议。”(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学生 徐上迈)   “加强学校领导应取消党委制代之以校务委员会。过去非党校长无权由党员付校长包干。”“党委制存在很多矛盾,目前人民大学教学质量差”就是因为党委制的存在不能发挥教授、民主人士作用因而也不能改进教学。”   “历史系党总支,根本不懂教学,提不出教学计划来。”谩骂党总支委员何干之乱搞男女关系?李中秋靠老资格、喊口号吃饭,刘经宇不学无术,王万军只能搞行政领导,高庆永出身微贱。他大叫道:“这样的总支委员怎么能领导教学呢!”所以他主张必须“以校务委员会代替党委制领导”“党的领导可以通过党员个人来贯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学生 陈战生的材料)   “我不同意党委治校。党的领导不一定每个岗位上放一个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学生 于云鹏)   “党在学校中不能有什么权力,唯一的道路是通过党员起模范作用。现在革命胜利了,搞建设了,党一定要做根本的改变。党员不应该在上面发号施令,党首先退出学校。”(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学生 李德)   “对贺安的双轨一贯制,两院制我没研究,不过我认为在基层单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对克服官僚主义,发挥群众积极性是好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应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去。”“对贺安的批评一方面要以真凭实据揭露其面目,另一方面可讨论他提出的形式有无可取之处,我认为学代会本身并不消弱党的领导。取消党委制并不等于取消党的领导,党委制是领导的形式问题,按其原来之意,并不等于党的领导,在党委制下再加群众监督会更好,所以学工代表大会并不消弱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学生 李民堂)   “为了加强民主,学校应有一个学工人员代表大会,这是个好形式。”“应有一个制度来保证学生、工作人员能够参加学校的管理,并监督学校工作,学代会有权对学校重大问题通过决议。进一步发扬民主,从制度上给人民权利,保证使人民从各方面监督国家工作,坚决克服以党代政,否则人民感不到主人翁作用。”   “学代会的性质:   (学代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利机关,党委可向学代会提建议。)   在我们学校里,党委的意见一定要经过学工人员代表大会讨论,而且不要走形式,不能党委决定了就算。   党的决定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拿出来,不能由党直接拿出来,如果党委的意见和学代会的意见不一致,可以辩论。   学工人员代表大会是全体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参加学校管理和对学校行政领导有权利进行监督的机构,代表可以分别按一定的比例,由学生、教师、工作人员选举代表向选举他的单位负责,代表如果不称职时,选举单位的群众可以有权随时撤换。   学代会的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   (2)审查和讨论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研究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及与此有关的重大问题,讨论高教部工作的提示及学校执行的具体办法。   (3)审查和讨论与校教师和干部使用情况,级别待遇,工资调整情况,对工作优秀的教师、工作人员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大会通过以校长名义发布)。   (4)审查和讨论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和全体学工人员的集体福利问题,如房子分配,医药卫生,伙食管理,文化生活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一定非在大会上讨论,也可以交于一专门组织研究)。   (5)在不违反上级机关的指示、命令的条件下,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就上述讨论的范围作出决议,交学校行政和其它有关方面执行。   校长若对大会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可报上级机关决定。……如果行政领导不称职,代表大会不仅有权给以批评,而且还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建议上级机关撤销他的职务。   校长也可由群众选举产生,学术机关的领导人或教研室的主任都由群众选举。”   “学生会应扩大权力,管理学习、教学、考试、科学研究。组织年级学生会。学生会要有选举权和罢免权。象李教条(指李桂荣老师——编者),姜迷糊(指姜秘书——编者)这样的可以罢免。把学生会改为学生代表大会,每二月定期召开,系主任向大会报告工作。党团今后搞思想,学生治校。”“贺安提出的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吗?党委制只是一种形式,取消党委制并不等于取消党的领导。用发展眼光来看,将来不一定要党委制,双轨一贯制是新问题,暂时行不通。”   “实行‘理想国家’的具体制度。林希翎感到不是主人翁,我想学校中学生应当成为真正的主人,当时想过学生治校和校务委员会治校,教授治校相比较。学生治校学生委员会掌握全校权力,行政机构要向学生委员会报告工作,此外,工厂中也要由工人委员会管理,和农民一样自己掌握生产管理权,这样才是真正的民主。选上台后当四年,下台当老百姓,这样人民才有积极性,自己考虑当个学生委员会的委员还可能,再高一点选上国家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学生 殷九如)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本身的提法就不对,因为非党校长没有向党委负法律的责任,党委的决定,只能通过党员付校长和非党校长商量办事,如果党委决定,非党校长必须执行,就是以党代政,一长制不会产生独裁。我主张以党委通过校长治校,我的主张是一长制与党委的折衷办法。”(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学生 孙全)   “党委制是过渡形式,而最好形式是代表大会制。”“过去党发动群众不是发号施令,今天党成为执政党后,中央未变,而基层变了,这就容易形成命令主义,为了克服此种现象,在基层(企业、学校)有必要实行代表大会制度。”主张在班上成立“五人小组”,而不是党来领导。党是“建议性质的党,党委和党支部只有权提出建议交代表大会或班的五人小组讨论通过决定,这种建议性质的党不但不会取消或削弱党的领导,反而会加强党的领导,因为党不应进行形式上的领导(即指组织上的领导——编者),而应进行真正的马列主义的领导,就是通过党员模范作用和马列主义教育提出建议来实现党的领导。若在代表大会或五人小组中,党员选不上,说明党员工作的不好,在群众中没有威信,对党员也是教育”。(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学生顾佩弦的材料)   “我同意党委制,但以后要扩大民主,属全校性的问题,应该公开给全校师生讨论,吸收群众监督,不了解情况无从监督起,宗派主义提党内还是党外?不清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学生 陈祖武)   (“贺安提的共产党‘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是对的。‘先天不足’是指共产党没有建设的经验,没有搞科学的经验。许多教授也就因此觉得党委治校改为民主办校等等。”(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学生 何国芳))   “据我的看法如果党员少,群众多的情况下,党员不得不听听群众的意见,可以实行(党委制)。但党员多,群众少,象我系就不能实行党委制,因为党员不能反映群众的意见,党内决定了算……”(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助教 徐增明)   “党委制是一种领导企业,学校的方法,不是目的,既然是方法就不是不能改变的,不要党委制不能就说是要推翻社会主义。什么事都由党员去做,必有偏差。”(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学生 唐若萦)   “这样的(党委制的)争论不必要,很显然,是党员和非党员争论,党员赞成党委制,非党员就赞成民主办校。”(中国人民大学统计系学生 林忠仁)   “党委决定后,校长一定执行就是以党代政,就是宗派主义。党委制是以党代政的根源,因为人民代表不能直接检查党委工作,他是有职无权。”   (“党委制是党内直接民主,对党外是间接民主,同意贺安提出的党委制的四个缺点。我校党员占半数以上,党委制代表群众意见,但党员少的地方,党委制就不一定能代表群众意见。”(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学生 荣斌))   “我同意双轨一贯制,这并不削弱党的领导……中央有人大,但基层没有,只有几个党委委员决定,为了扩大民主,在各单位有党委存在,另还有校委会,它有决定权,党可建议,中央人大可以建立各个院(教育监察等),校务委员会,可选些民主党派成员,这也可以促进党员的模范作用,不一定要把党员都放在领导岗位上,把他们放在附属机构去,而让一些懂技术,懂业务的人来领导。”(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系学生 朿洪涛)   “明确一下领导性质,教学,学术机关,政治思想是不能忽视,高教任务是培养建设人才及研究人才,而方针政策已贯彻了党的领导,贯彻到具体学校中,党委决定一切已产生了一系列缺点,党委治校是有这种说法,成绩当然是肯定的,而满足于现在成绩会妨碍科学的进展。”(中国人民大学统计系学生 林忠仁)   “民主治校,把党摆在一边,我也这样主张,如果不是批判了贺安,我写文章也会把党放在一边。”(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杨学民)   “党委制有缺点,不能充分发挥群众的极积性,特别是老教授的积极性。党委制也不能做出全面的决定,因为它不懂业务。”所以吴漱玉和马孝樵等人主张取消党委制并且制订了校务委员会的方案,作为小集团向党进攻的纲领。   他说:“说务委员会是决策机关,党委是高等学校的主谋机关,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没有决定权,并和其它民主党派一样,只有建议权,党的建议必须通过校委会讨论作出决定才能施行,若校委会和党委会意见有分歧时,学校行政应执行校委会的决定,党委可以保留意见。”(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吴漱玉的材料)   “党委治校就是民主治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时间很短,八大后才提出没有负于时期的考验,从哲学上讲不能把这种办法否认,将来党委治校一定和现在不同。”认为“贺安提出‘双轨一贯人民代表大会制’是缺少法律知识的提法,有些小题大作,从思想上说有点极端民主化”。并提出加强党委治校的八点建议:   “1.党委决定大政方针的问题,一些小的问题由行政部门决定,一切问题应征得校务委员会的同意,加强学生会,工会的权力,把权力下放。   2.应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在重大问题上应取得各方面的协商(民主党派、青年团、工会、学生会)取得一致意见,它并不妨碍党委治校,在各方面的问题应分别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   3.建议党委会定期检查学生会、系行政与教师的工作,克服官僚主义。   4.一定要人尽其才,正确贯彻党的德才兼备的政策,知识分子不被重用是很有意见的,总之要发挥他们的才能,事实也证明这一点,如李景汉老教授。   5.工会、学生会一定要代表老师与学生的意见,不能把学生会变成文工团。   6.拟定规章制度将具体的东西以规章固定下来。   7.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后,一定要通过行政系统下达,以便跳出烦琐的事务中,有些事交给学生会、工会去搞。   8.对学术领导应交给有学术的人去领导,学术委员会由有本领的人去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孙毅刚的材料)   他提议在学校实行“校务委员会”制度来治校,在他所主张的“校务委员会制度”中,党委的决议只是建议性质,校委会有最后决定权;但在校委会中,他又认为没有必要保证党员的比重。他主动找出科学院学部委员会和科学规划委员会中党员很少的例子,供给和他意见相同的人在大会发言,论证校委会中不必考虑党员多少。(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研究班学生陈复之的材料)   “假如党愿意自绝于人民,继续坚持自己统治,那干脆就把学生会,系办公室……必要的组织取消好了,为什么要这么多没有实权的傀儡组织呢?   遗憾的是党现在还一股劲地加强统治,居然要实行党委制,这是值得考虑的,共产主义社会要消灭党派,今天的统治已造成了三害后果,请勿再加强统治了——‘老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学生 政军)   “党委制领导有六大缺点:   1.宗派主义:党员不懂科学,没有办学经验,宗派主义教不好学生,如工业经济系毕业学生人家不愿要,只懂马列主义不懂业务。   2.主观主义,什么事都决定,学习苏联光学俄文,如历史档案有很多德法英日文件,将来工作怎办。而且看不到别校,党委不吸收别人意见。   3.官僚主义:片面汇报,只听党员的意见,民主人士的意见反映不上去。   4.影响群众团体活动自由,如学生会工作一定要通过党委,但只领导而不帮助,班主席推动不下去。   5.党委制妨碍发挥自由思想,有时提意见就扣帽子……。   6.造成党员的专权和特权思想,有些党员认为自己了不起了……造成党员自高自大,如何办?领导科学的发展光靠党员不行,必须把懂科学的知识分子,吸收来与同学、教授共同办好学校。”(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学生 杨芹)   “党员对学校是办不下去了,要启用老专家了。”“党办学校就好象不懂画的人评画,不懂戏的人评戏一样”   “党委书记不能兼校长,总支书记不能兼系主任,支书不能兼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教授 陈文仙)   “如果实行党委制,就会产生三个缺点:(1)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非党群众的积极性,如果党出面领导,就不要国家机器,但不能这样作,不能简单地把它归纳为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代表人民利益的等等。(2)党委制具体决定许多事,对加强党的领导没有好处反而会削弱党的领导。(3)使党委不能很好地贯彻群众路线。”   吴家麟特别热衷于取消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在教研室讨论贺安报告的发言时,他认为讨论党对学校领导形式有三个前提:(1)国家的性质——不但是工人阶级而且有其他的阶级,他的含意就是共产党不能一手包办。(2)学校的性质——行政领导下的学术机关,这就是说不能由外行人来包办。(3)群众路线,他的意见实际是指现在的党委制不民主,没有群众路线,认为党委制不合乎这些前提,应该加以改变。他说:“党委制是党的领导从后台推到了前台。”因此他主强:“党应该从前台退到后台去领导。”吴家麟反对党委制的“理论根据”,他认为“党委制在工厂问题不大,因为都是工人阶级,工厂厂长是党员,将来值得考虑,学校不同,主要是知识分子,成分复杂,我的意见是党在后台领导。”(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讲师吴家麟的材料)   (来源:《高等学校右派言论选编》(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195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