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问史梦兰同志   <北京大学、陈爱文> ## (陈爱文:北京大学中文系学生)   你凭什么说刘奇弟是反革命分子?   1.中央规定的反革命分子界限中,关于现行破坏的反革命分子的规定是以反革命为目的进行煽动宣传。可是刘奇弟喊的那些话,写的那些字条,是受了非法捆绑监禁之后为了个人泄愤而发的,根本不是以反革命为目的,只是在房间里边对着几个肃反干部发的,在效果上根本没有起着煽动宣传的作用。你凭什么把他划为反革命分子?这是严重地违反了党中央的政策规定的。   2.你说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那决定书上是说“被告在肃反运动中呼喊反动口号,书写反动纸条,公开抗拒肃反运动是非法的”这结论也是不正确的,××没有对被告上述行为的原因、后果进行具体分析。刘奇弟并不是肃反对象,根本谈不到“抗拒肃反运动”,此外,上面仅有“今接到你局(北京市公安局)送来刘奇弟反革命一案的全部卷宗材料”等话这反革命的帽子不是原告(公安局)的意见,并没有法律效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根本没一句话肯定刘奇弟是反革命分子。你难道不懂得法律文件是不容许作任何引伸的吗?你凭什么说他是反革命分子?你凭什么把他算到你的肃反“成绩”里面凑数?   3.北大的肃反运动在你的领导下斗错了许多好人,蹂躏了许多善良公民的心,严重地损害了党群关系,影响了党的威信。刘奇弟当时两次找你提意见,你置之不理,今天你反公开污蔑他,你是怎么样贯彻党的有错必纠的方针的?你是怎样贯彻党的整风运动的?要求你立即答复以上问题,对刘奇弟同志公开道歉。    陈爱文   注:×是代原文上看不清的字。    来源:北京大学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委员会编印《北京大学右派分子反动言论汇集》,一九五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