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各种矛盾现象申述意见   <中山大学、岑仲勉> ## (岑仲勉:中山大学教授)   本报讯 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历史系老教授岑仲勉9日在省政协会议上作了书面发言,揭露了他所看到的矛盾,申述了他自己的见解。   岑教授指出:古语说,“民为邦本”,“王道不外乎人情”,可见密切联系党政与群众万分必要。可是有些领导对党外人士一般地还不能推诚相信,不能尽量依靠群众,这固然存在着不少主观客观的原因,而宗派主义却是主要的因素之一;因为有这种宗派主义,领导方面往往不肯相信群众,同时以为我国没有什么遗产,样样都要新的才行,先自搞一套,往往走弯路。轻视旧日遗产及过去经验,往往产生了严重的流弊。辛亥革命以后最显著的是抛弃中医的经验。   岑教授说,目前毕业生、干部都认为农村没有可学的东西,造成一种不肯下乡、厌恶农村的资产阶级思想,恬不为怪。前清光绪我初进学校,看见同辈有些对都市羡慕,我曾提出管见,说应该仿古人入山读书的办法,把高等学校建在山乡;这样,或可使他们当青年时习惯于乡村生活,收效会抵偿交通不便的损失而有余。前清海关定制,下级的科员常须经过一回远调(如当时的蒙自、思茅等处);现在在城市的下级干部,亦似可规定必须经过农村工作一阶段,这不单止在调剂,也可增长他们的见识。 ## 工作中一定会有矛盾预计准确偏差就可少   岑教授说:工作上的偏差在任何时期都会发生,即所谓有利必有弊(矛盾)。尤其我国地大物博,适应于这处的未必适应于那处。但也有由于领导上所酿成,上有好焉者,下必有甚焉者;要在随时随地加以纠正。比方有些办教育的干部以为思想好便跟着学问好(不分别德育、智育为两个途径),于是对大学的研究生拖延不办,白白糟蹋了几年时光。又如广东戏剧改革后,许多青年演员却不重视艺术,好的剧团多留恋在广州,极少向广大群众宣传,造成这些偏差不能不认为领导上应该负责。他还谈到对干部水平的看法,他说,一个人的思想是比较容易恶化的,新干部会变质,旧干部也会变质;学问、艺术等取得后是比较稳固的;如果把这两件事排队先后,似不如把二者平列。换句话说,思想好、学问又好固然是优等,思想次(不是坏)而学问好的,似应跟思想好而学问次的一样看待。   岑教授认为,谋定后动,事豫则立,偏差的产生又常由于没有充分准备,没有豫估准确,如布、糖分配以及广州的鲜鱼、电力、交通车辆不足等,都属于这一类的例子。   他还说,高教部因政治理论课占时间过多,加以缩减,可是缩减之后,政治理论课教师又说学生不重视政治,这是最近高等学校里的矛盾。平心而论,政治理论课略近于旧日的法学院,除文哲科外,思路确跟理、工、农有点不同,就现在(不包括将来)的学生水准来看,实有显得东顾不得西之窘态。为要双方兼顾,或者平时只把重要的讲授,其余则留待各课授毕后一起讲授,这样办法能否行得通,还有待于当局者的从长讨论。 ## 机构臃肿效率不高浪费必须反对   岑教授指出:节约和浪费是当前很严重的矛盾。据个人所见,解放以来,各机构的改领导、改名称及搬地方等,殆数之不尽,计算起来是一笔很大的浪费,这又是不豫之过。可见节约应自一级机关做起,他们能晓得节约,下级自然就省约许多。然而,节约应节所当节,不应节所不当节。知识分子的精神食粮为纸张,纸张不够就难以印刷,难印刷就削弱了科学研究的兴趣;印刷纸张的分配,学校应放在第一位,广东省文化用品公司把它压在第二位(见本年4月23日南方日报载),是不对的。有些事更加不能纯从节约角度来看。中、小学办不好,高等学校必受很大的影响,我们似须从现在起,忍着痛苦择要地逐渐加以充实。   他还指出,浪费的表现又在乎机关臃肿,进一步更牵涉到集权分权问题。分得太细,一件事要经过五、六个部,缺乏统一领导,结果总会遇事拖沓,不容易解决(如中、小学与高等学校之关系,分属教部与高教部)。又出版社虽经一度归并,仍似为数过多,编辑水准过低,审查一本五万字书或需一年以上,浪费实在厉害,审查没有收到什么效果,那更不必言了。   他还说到无形的浪费。比方一个机构一年内开一两回大会,征询兴革意见,那是极好的而且似乎必须的,可是重复之会很多,对这样浪费好像满不在乎,而其结果则等于压缩了人的工作量,损失比财政尤难以估计。故节约或反浪费必须从时间开始。 ## 对国家公务人员要制订奖惩法   岑教授说,有些现象是使人较难了解,比方一种命令下去,下级干部推行得很积极或更超出乎指示之外(如压价收购之类),但另一种命令下去,他们却好像目无所睹,不给以注意,或且不大遵守(如抬价抢购,突击花钱,不履行合同及不服从分配之类)。这是什么缘故呢?据个人猜测,他们的感觉似乎以为经济是站在第一位,能够完成任务,则无论用何种手段也不至于有过;至于一般问题,上级总采教育主义,不会把自己完全抛弃,所以略有些违法乱纪,也觉得有恃无恐。我的猜测如果不错的话,则是已滋长着颇为严重的官僚主义了,应该设法纠正。最近全国政协开会,已有人提议早些成立行政惩戒法,较全面来说,应该是成立奖惩法(唐的考绩法有四善二十七最)。奖惩法不立是无所准绳的。奖之旨在劝,惩之旨在戒,某些公务人员犯过严重错误,究竟有无惩罚,没见公开,对一般干部说则无以戒,对群众说则造成多少隔膜,惩的办法或可先采降职不降薪,再后乃薪职并降。岑教授认为,过去报纸对公务员工作错误的造成,往往偏于责备下级,这样批评似乎未尽公允。造错的原因有时由上级指示不够明确,不够完备,上级要负多多少少的责任。   (来源:《南方日报》1957年5月15日。原题为:“老教授岑仲勉对各种矛盾现象申述意见”。)